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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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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第一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我们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行动指南。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域范围的具体实施,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市域社会治理既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国家治理的大政方针、制度安排、决策部署和上级的任务要求,又要立足实际对本市域社会治理统筹谋划、周密部署、推动实践,在国家治理中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市域层面具有较为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解决社会治理中重大矛盾问题的资源和能力,是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的最直接、最有效力的治理层级,处于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前线位置。市域社会治理做得怎么样,事关顶层设计落实落地,事关市域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治理理念现代化。

加快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市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理念现代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体来说,应树立“五个导向”。

树立目标导向,加快实现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必须紧紧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目标来谋划治理思路、设定治理任务、规划治理路径。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坚持在党委全面领导下,统筹整合政府、社会、市场等各种力量,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科学化,深化对市域社会运行规律的认识,更加注重运用协商、契约、道德、习俗等社会内生机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纷争、规范社会行为,善于引导群众在治理实践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积极推进市域信息基础设施联通、网络畅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善于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增强政府决策部署的科学性、风险防控的精确性、打击犯罪的实效性、执法办案的公正性、公共服务的便捷性。

树立政治导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把自治、法治、德治结合起来,把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专项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把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结合起来,推动市域社会治理更加有序有效开展。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市域社会治理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使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成为不断夯实党执政根基的过程,提高党领导市域社会治理的水平。

树立为民导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一切为了群众,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切实增强城乡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一切依靠群众,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动性、创造性。坚持一切由群众评判,尊重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做到社会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

树立问题导向,在攻坚克难中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发展。一手抓化解历史遗留累积的存量问题,一手抓管控新形势下出现的增量问题。从最严峻的风险防起,围绕暴恐袭击、社会稳定等突出风险,坚持消化存量与控制增量相结合,有效防范风险蔓延、叠加、升级。从最突出的漏洞堵起,聚焦人员密集场所、治安混乱地区、重点人员物品以及新技术新业态,从法律、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综合采取措施,织密织牢风险综合防控网络。从最明显的短板补起,围绕人、组织、物、网等社会治理基本要素,加快市级层面实名登记、社会信用管理、产权保护等基础性制度建设,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源头防范转型。

树立效果导向,一步一个脚印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变为现实。逐步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美好蓝图变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效和实惠。实行目标化管理,把市域社会治理分解为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市域社会治理扎扎实实向前推进。实行项目化推进,研究确定一批市域社会治理重点项目,逐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具体措施。实行责任化考核,对各类责任主体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目标任务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严格检查评估,以责任到位确保市域社会治理效果到位。

治理体系现代化。

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是党委领导下政府和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制度体系,包括一整套紧密相连、衔接协调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安排。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社会治理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具体来说,要优化“四大体系”。

优化市域社会治理的政治体系。要按照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形成社会治理合力的原则,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市域政治体系,切实把党的领导优势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一是构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委领导体制,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格局。二是构建职能优化、运行高效的政府负责体制,推行扁平化管理,形成内部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三是构建区域联动、部门协作的齐抓共管体制,健全市、县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紧密协作的综合治理机制,推动基层治理触角向每个角落延伸。

优化市域社会治理的自治体系。加快构建民主开放包容的市域自治体系,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社会化水平。一是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二是完善企事业单位自治机制,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民主管理机制,发挥好维护职工权益、化解内部矛盾的作用。三是完善社会组织自治机制,推动城乡社会组织成为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充满活力的自治实体,让社会组织的微治理释放出大能量。

优化市域社会治理的法治体系。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集约高效的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体系,实现社会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一是建设科学完备的市域法律规范体系,制定权责明晰、便于操作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为攻克市域社会治理难题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二是建设公正权威的市域法治实施体系,健全落实依法决策机制,推动程序公开化、裁量标准化、行为规范化。三是建设规范严密的市域法治监督体系,特别是对群众最痛恨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问题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立体化、全天候的市域法治监督网络。四是建设务实管用的市域法治保障体系,构建全市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优化市域社会治理的德治体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彰显时代精神、体现地方文化的市域德治体系。一是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健全市域媒体宣传引导机制,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不断提高城乡群众公德修养。二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三是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培育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四是加强个人品德建设,推动各级学校思想品德教育创新,进一步完善符合当代青少年成长规律的德育体系。

治理能力现代化。

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要按照习近平同志增强“八个本领”、做到“五个过硬”的要求,善于以联动融合、开放共治等理念协调社会关系,善于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调处社会矛盾,善于以经济、行政、道德等多种手段规范社会行为,善于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防控社会风险,不断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

提高统筹谋划能力。科学把握市域社会治理规律特点,立足市域承上启下的中观定位,吃透中央和省级决策、政策,摸清所辖区域实际情况,统筹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统筹当前工作与长远布局,研究确定本地创新社会治理的总体思路、政策导向、目标任务、方法路径。

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把济民困、解民忧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人民群众最迫切要求解决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领域,每年办成几件实事、解决几件难事。把识民意、察民情作为作决策的前提,拓展、畅通民意收集渠道,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下基层大接访、与群众交朋友结对子等制度,确保群众诉求听得见。把聚民智、汇民力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依托,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特点,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构建起市域社会治理的网上网下同心圆。

提高政法改革能力。把中央顶层设计与地方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准确把握中央关于政法口机构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原则,结合市级政法机关机构、职能和工作实际,谋划党委政法委自身机构改革和政法各单位机构改革。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推进政法口机构改革紧密结合起来,用改革的办法闯新路。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搞好宣传阐释,引导广大干警积极拥护支持改革。把做好当下工作与谋划长远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探索新形势下市、县党委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实现形式。

提高创新驱动能力。紧密结合“智慧城市”建设,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社会治理体系架构、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创新。提高运用大数据辅助决策能力,建立人工智能决策辅助平台,推动从依靠直觉与经验决策向依靠大数据决策转变。提高运用现代科技强化治安防控能力,建立社会稳定数据信息系统,推动从被动“堵风险”向主动“查漏洞”转变。提高运用信息技术服务群众能力,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

提高破解难题能力。针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难题,研究出台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让那些长期工作、居住、生活在城市的流动人口真正融入城市。针对“城市病”难题,坚持源头治理,统筹好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问题。针对矛盾纠纷化解难题,聚焦影响社会稳定的历史遗留下来的存量问题,搞清底数,力争每年彻底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通过市、县(区)两级领导干部每月定期下基层大接访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防止新的矛盾问题产生。

提高依法打击能力。依法打击市域突出违法犯罪,是市级政法机关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重要政治责任。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打得稳。建立完善市级统一指挥、合成作战、专业研判、分类打击机制,针对影响市域安全稳定的地域性犯罪采取集中打击整治措施,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压倒性态势。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提高舆论导控能力。互联网就是新战场,新媒体就是新战力。要下决心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互联网新媒体上来,不断提高新媒体的品牌创新能力、话题设置能力、“引关圈粉”能力,让亿万网民在众声喧哗中听到党的声音。做好预知预警预置工作,有效化解重大舆情风险,坚决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善于运用新媒体开展政法工作和社会治理宣传,最大限度凝聚人心,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关心、支持。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第二篇】

方案,汉语词语,一般是指进行工作的具体计划或对某一问题制定的规划。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2024年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汇总4篇)”,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按照省市扫黑办有关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治超秩序扫黑除恶管理办法。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立足治理超限执法工作,构建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治早治小、防早防小”的防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以持续深挖整治为基础,统筹做好对监管服务对象的管理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问题”和“苗头”的梳理和排查,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多措并举,同步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不退、力度不减。铲除交通运输行业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提高认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全面提高治超人员在超限治理领域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收集扫黑除恶好的经验做法,使大家对扫黑除恶工作更加了解,清晰明了。

二是广泛采取社会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如: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超限站电子屏幕,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

三是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四是发动群众,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融于人民群众中去,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凡是人民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一律摸排调查。

(二)以“以案促改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

一是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强化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紧紧围绕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领域,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制度和防范措施,坚决斩断黑势力伸向交通运输领域的黑手。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重点在超限治理领域中,针对组织非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车辆、聚众恶意冲击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发现线索逐级上报。

二是在各超限检测站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以各站站长为组长,各班班长为成员,形成领导带头,职工奋进,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对待内部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整风纪,提素质,促形象”为主题,规范执法行为,肃清思想,全员签订“清理职工从事与职权相关经营活动承诺书”。

(三)采取多部门联合治理,深入打击重要黑恶行为。

1.联合公安、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重点打击借助黑恶势力垄断经营的违法行为、为违法违规经营及非法超限运输充当“保护伞”的行为、“黄牛”带车过超限站干扰执法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

2.联合公安交警,继续深入开展路面执法活动。以固定超限站为依托,流动执法为辅,深入联合公安交警开展路面执法活动,重点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3.联合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重点打击长期盘踞某区域从事非法营运并纠集同伙对抗执法检查,甚至以暴力、胁迫方式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涉黑涉恶势力。

4.配合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立位,将治理单位内部充当“保护伞”,参与涉黑涉恶问题、腐败问题等等,作为党风廉政、扫黑除恶斗争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之中。

(四)加强执纪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夯实责任,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2.继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要认真受理有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凡是对举报线索排查不力、推诿扯皮、瞒报、虚报的,一经查处,严肃问责。

边的“保护伞”、“黄牛”彻底打掉。

4.做好配合。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要认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工作,要做到扫黑除恶与执法工作两不误,对涉及到违法案件,要和纪检、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2.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3.聚焦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超限治理工作上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整改,将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纵深推进。

4.汇总信息,及时报送。为确保工作深入、持续推进,各执法大队明确1名联络员,专职负责本系统、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的协调、信息汇总和报送等工作,切实做到信息通畅。

5.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按照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案件移交、制度建设、执纪问责6个方面,坚持每半年讲评,年底总评,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单位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根据双市域组发1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到陕考察时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聚焦追赶超越目标,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精准精细精致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时代特征、区域行业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组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捍卫政治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宁,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不断增强全系统同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进一步完善党组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组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全系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一)坚持党政统揽、各单位协同。注重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各个单位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入手,从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着力,打造多单位密切联系群众、亲情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

(三)坚持实事求是、创新引领。根据本地区经济状况、人口规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建设的实际需求,顺应社会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因地制宜整合现有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既充分发挥作用又具有农村农业特色的工作平台。

(一)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全局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切实贯彻落实好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等制度,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全系统和谐稳定。

(二)增强服务能力。加强规划编制和管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重点加强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民生工程的实施,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改进服务方式。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注重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采取政府采购、合同外包、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市场化。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全程制,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

(三)健全基层协商议事制度。加强基层协商民主的统筹协调,围绕工程项目、重大公益事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等组织有关方面开展协商。加强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协商,推进企事业单位协商共议涉及企事业发展和员工权益方面的重要事项,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服务和城市治理。

(四)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积极性。

(五)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化解在基层。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完善群众建议征集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机制,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制度化渠道,发挥基层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六)充分发挥德治教化作用。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全面提升全员文明素养,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大力宣传美德义行善举,加大对失信失德失范行为的曝光力度,以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推进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倡导社区自治理念,发挥自治章程、居规民约在基层治理的作用,用公序良俗的力量规范社会行为。

(七)加强诚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制度建设,推进信用平台建设,实施强化标准建设、细化数据归集、优化业务流程、深化应用挖掘、实化信用奖惩等举措,大力营造崇尚诚信的法治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生态。推进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加强与公共信用平台的数据融合与共享交换,形成执法信息电子化长效机制,实现全面有效的联合监管预警奖惩机制。

市域社会治理,是指以地级市的行政区域为范围,依靠党委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主体,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对辖区内的人民、事务、组织等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总和或过程。市域社会治理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扮演着承上启下的枢纽角色和作用。以xx市为例,当前正处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的关键时期,要在既有基础上寻找深化之路、实现在新时代市域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面临诸多挑战,亟需深入研究并予以破解。

(一)坚持党建引领。xx市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市域社会治理力量和资源统筹。一方面,以“五星达标、3a争创”“五星达标、和美家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强化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基层党建全域提升引领市域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另一方面,全面加强基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以集中培训、基地跟学、师徒结对等方式,提高其能力。制定并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底线管理标准、党员干部面对群众“十条忌语”等,促进党组织书记作表率、守规矩、履好职。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一是以保民安赢民心。把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加大对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危化物品、敏感物资、寄递物流、网吧、民宿等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二是以集民智聚民力。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体制机制,激发、调动“红枫义警”“五邻社”“越乡村嫂”等一大批基层群众,开创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新局面,打造市域社会治理新增长点。三是以纳民言重民意。把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暴、“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校园安全侵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整治重点,健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三)坚持防范化解矛盾。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防范风险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及早防范,严把矛盾风险源头关。推广应用寄递实名信息采集系统,实现寄递信息实时采集、实时比对、实时预警。加强民宿行业治安监管,全市291家提供住宿服务的民宿(农家乐)实现“民宿移动采集系统”安装应用全覆盖。全面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把问题解决在决策前。二是及早发现,严把矛盾风险化解关。建成市、县两级大调解平台7个,乡镇平台118个,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主体互动的矛盾化解体系。在交通、医疗、社保等13个行业设立69个专业调委会、157个调解工作室。注重培养专业调解人才,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充实基层调解力量。三是及早处置,严把矛盾风险管控关。全面整合各类防控力量和群防群治队伍,开展治安大巡防活动。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刑事解教人员、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管控,再犯罪率和脱漏管率均低于省定标准。

(四)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市域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础。一是做强乡镇(街道)治理单元。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乡镇(街道)治理中枢,按照社会治理“一张网”要求,规范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备、改善运行模式,推动行政资源、服务资源有效整合。二是做细市域社会治理细胞——“全科网格”。以农村80—120户、城市300户以下为标准,彻底整合原先的“七网八网”为一张“全科网”。切实发挥好网格员的信息员、服务员、宣传员作用。三是做专市域社会治理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广大乡贤及其组织在反哺家乡、奖教助学、扶危济困、道德示范、矛盾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培育发展1832个村级乡贤参事会(占全市村、社区总数的72%),会员20918名。

(一)公共安全风险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风险的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高度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是现代公共安全风险的最大特征。比如极端个人事件、生态环境危机、债务危机等,可能导致大规模社会恐慌传导。当前群众对环保、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公共安全风险的“燃点”和耐受度不断降低,一些以往的“普通事件”容易通过传播发酵引发公众负面情绪,甚至触发恐慌。

2.风险的易触发性和复杂多变性。当前自然和人为的致灾因素相互联系、互相影响,一些“天灾”受到“人祸”而放大影响。社会流动加剧,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加快流动,违法犯罪空间扩大、链条拉长、机动性增强,既有社会矛盾和新生社会矛盾相互交织,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作用,潜在风险源不断增多。

3.风险的监管缺位和机制不健全。维护社会稳定任务繁重,反恐防暴斗争复杂严峻,人员管控压力逐步增大,重点场所目标防范漏洞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工作量大面广,执法代替管理的现象广泛存在。同时新兴行业领域不断出现,导致安全监管盲区随之而来,安全监管责任难于落实。

(二)社会结构调整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增多。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短期内由于政策调整及配套措施不能及时跟进,各种矛盾纠纷多发、易发,且相互交织,城乡利益调整面将更大、更深刻,各方利益博弈冲突更为激烈,既对大局稳定、社会安定、公共安全等提出更高要求,又使社会治理难度增大、隐患增多。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问题诱发的群体性事件及参与人数不断攀升。

2.信访压力和金融案依然严峻。当前由利益问题引起的矛盾和冲突不少,涉及的群体多、领域宽、诉求多,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思维仍根深蒂固。总体信访维稳形势仍较严峻,越级上访居高不下,信访案件逐年增加。与此同时,一些全国性、全省性的非法集资风险扩散到外地,外地输入型非法集资风险急剧上升,致使部分投资人经济损失较大,维稳压力增加。

3.心理问题和价值取向的错位。当前,新旧观念激烈碰撞,家庭结构和生活方式不断变化,学业、竞争等心理压力加剧,导致儿童和青少年心理问题、精神疾患、抑郁自杀等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扭曲的心态、变异的心理,情感、理智和行为上的“错位”,使得报复社会、应激恶性案件等风险增加。

(三)网络技术革命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网络犯罪成为第一大犯罪类型。利用网络谣言、舆情炒作等使社会热点发酵,进而带来群聚事件屡见不鲜。传统违法犯罪借助网络蔓延,利用信息技术进行黄赌毒、盗窃、诈骗、传销及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快速增多。因网络漏洞造成秘密失泄、基础数据改变蒸发,进而引发金融紊乱、供电中断、交通瘫痪等公共安全事件将进一步增多。

2.网络空间治理缺乏有效的手段。以手机为基本平台的网络社会,使社会舆论、社会情绪甚至社会行为以新的机制形成,传统的社会管理已难以奏效。具体表现为:手段不适应,现有的新闻管理方式手段和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管理缺乏支撑,对一些网站的查处存在处置效率低甚至无法处置等问题;治理缺乏震慑,查封的处置权限、约谈等措施没有震慑力;风险缺乏评估,缺乏网络舆情风险的评估意识和工作机制,容易导致舆情的发酵和事件的复杂化。

3.平台整合数据共享进程有差距。网络技术与社会的全方位融合,数据信息炸裂式增长,但操作平台分散,大部分不能互通,还存在不断新增的趋势。部门数据鸿沟、数据壁垒依然存在,重要信息无法共享,多头采集、更新不快、利用不足等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如一些村级网格员要熟练掌握十来个app采集信息方式,一些镇级指挥室有七八种系统接入,并要分别受理、处置各个平台的事件和信息。

(四)履职能力不足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部分工作理念不够适应。市域社会治理涉及众多主体与对象,需要统筹全局、系统治理、整体发力。但在现行条块分割的体制下,不少地方和部门,仍存有老观念、运用老方法,在开展社会治理工作中,仍存在“做自己会做的,而不做自己应当做的”,有时出现治理“真空”,有时又存在交叉治理,甚至存在“文件打架”。一些基层干部还存在“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的老思想,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破解难题的能力不足。

2.社会参与程度不够深入。培育、引导、推动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办法和措施仍然不足,群众自治队伍相对缺乏,对社会组织的引导不够,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应有作用未充分发挥。一些地方社会组织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人员专业素质管理水平不高,在社区教育、社区治安、流动人口管理等基层治理方面存在参与领域不广、不深,发挥作用及社会影响力十分有限。

3.治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新时代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有待完善,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统领、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多元化参与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还未形成。统筹衔接机制尚不完备,资源共享共用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设需要继续打通卡口。人才保障机制有待加强,社会治理人才还有一定的缺口,特别是需要大量素质高、能力强、热心肠的网格员、调解员、村官、社区社会工作者等。

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要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夯实基层基础等前提下,在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模式、丰富市域社会治理主体、健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

1.提升党组织统筹能力。加强党对市域社会治理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建统领的政治优势,始终坚持党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好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以及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各级党委统筹谋划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研究确定本地市域社会治理的总体思路、政策导向、目标任务、方法路径,制定出台政策意见。深化完善“堡垒指数”星级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倒排一批软弱落后党组织,加快整转提升。深化“亮旗”行动,全面推进“五星”系列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主动亮剑,带头示范,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2.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大力实施“法润xx”行动,使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事的理念深深扎根广大市民的内心,融入到血液。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亮牌提升工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法治惠民”工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构建网络立体化的法律服务模式。培育一批以村(社区)干部、农村党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挖掘一批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党员、村(居)民代表以及居住在村(社区)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命名表彰一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实现家家都有“法律明白人”。

3.提升文化引领能力。健全“最美xx人”挖掘培育、学习宣传工作机制,实施“千村万户文明示范工程”,设立“新风榜”“功德榜”“和谐榜”等文明榜单,实现德润人心。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依托其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深入人心的法治小品、法治汇演、法治晚会等乡土气息较强的活动,发挥其中心集聚效应,成为农民群众的精神家园。广泛开展村级道德评议、乡风评议活动,加强身边好人选树培育和学习宣传,组织先进典型“晒、比、读、讲、演”等活动,用好典型示范,汇聚社会善行。挖掘乡土文化,厚植文明乡风,弘扬乡贤文化,为乡村振兴提供文化引领。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工作,确保承担的试点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按照沧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沧字〔2020〕14号)的要求,结合沧州市科协工作职能,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融合的社会治理方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沧州。2020年,根据全市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科协系统推进试点工作的组织架构,结合科协系统职能定位,完善推进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年底前,集中推进一批重点任务,实现试点工作良好顺利开局。2021年,全力推动科协系统承担的试点工作落地落实。年底前,工作任务完成度达到90%以上。2022年,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科协系统社会治理现代水平的明显提升。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0年底)。按照全市试点工作统一部署,成立沧州市科协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机构,完善试点工作方案,集中推进任务落实,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1月-2021年底)。根据沧州市科协系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2021年底,承担的试点工作任务完成度达到90%以上。

(三)攻坚提升阶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对未完成的试点建设任务,集中力量进行攻坚突破,确保全面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四)测评验收阶段(2022年6月-2022年底)。对照实施方案对承担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迎接中央、省考核组验收。

1、市、县、乡三级科协组织全面建成平安建设协调机制;

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组织协调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相关工作。推动市、县、乡三级科协成立由科协主席任组长的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及其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时限:2020年底)。

2、发挥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充分发挥全市科协系统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纽带作用,按照市域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广泛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以试点工作为契机,深入指导、积极推进所属市级心理、卫生类学会的建设工作,把条件成熟的学会做到应建尽建。充分发挥相关学会的作用,深入农村、社区和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热点政策方针宣传讲座等,有针对性的做好科普宣传工作,防范化解意外事件风险。学习贯彻《民法典》,邀请法律专家以举办《民法典》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利用全市科协系统网站、公众号等网络手段,宣传相关政策信息,加强正确政治舆论导向的引导,树立正确价值取向。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资源力量,加大保障力度。市科协成立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小组,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谷文华同志任组长,市科协副主席韦士兴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试点建设工作。普及部部长李会岩担任试点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等具体工作。各县(市、区)科协要参照市科协做法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抓好推进落实。各县(市、区)科协要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完成试点任务目标。

(三)推进机制创新。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宣传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成果和做法,在全市科协系统营造良好的科普氛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责任小组:涉农维稳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维稳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维稳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维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x号)、《关于印发x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发[x]xx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一)建设组织架构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xx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是于都县委、县政府着眼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是推动该县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现实需要。于都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把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中,聚焦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大力推动,确保推进工作落地落实。

一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加强党的建设相结合。更加自觉地把做好市域社会治理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将各项具体责任细化落实到班子成员,把各项具体任务逐一分解到相关股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民政主责主业相结合。结合民政主责主业,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重点在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发展志愿服务、关爱困难儿童等方面,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推动民政系统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联创共建相结合。积极加强与县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研究工作方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共同为工作开展献计出力。

一是突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逐步理顺基层组织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权责关系,制定事项清单,建立准入机制,使基层组织逐步回归服务群众的自治本位,切实帮助基层组织“减负增效”。全县391个村(居)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落实了村(居)“三务”信息公开,将公开事项分为三类34项,建立了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聚合力。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的指导力度,通过“以奖代补”措施落实,促进红白理事会在扭转“攀比之风”、抵制“高价彩礼”、树立“婚丧新风”等方面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发挥。指导对达到条件的思源安置小区、城南新建小区群、盘古山钨矿、银坑移民安置点、葛坳圩镇设立社区居委会,推进城镇规划区域内“村改居”试点工作,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二是突出社会组织管理。适度降低登记门槛,对城乡社区社会治理型社会组织采取备案制,以提高社会治理类社会组织覆盖率,目前,全县社会组织登记注册350家,其中社会团体9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59家,社会组织在村(居)覆盖率达%,社区工作者3000余名,占全县户籍人员3‰;组织开展社工理论和实践技能培训,今年“牵手计划”广州北斗星社会工作中心来该县开展社工培训78人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取得成效,强化线索摸排和行政执法,公布了该县第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对12家长期活动不正常、不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进行了行政执法。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助学、关爱留守儿童、健康义诊等社会治理活动,累计投入资金126余万元,禾丰商会在2020年“百社解百难”行动中受到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的表彰,被评为“积极单位”。三是突出志愿服务队伍壮大。合力在于都微爱公益发展中心、于都义工联、于都长征应急救援协会、于都心理健康服务协会、于都“打铁佬”平安协会等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工作者3000余名,占全县户籍人员比3‰。积极开展婚姻危机干预和婚姻家庭疏导服务,促进家庭社会和谐。

一是关爱儿童到位。落实总书记的“要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加强管理和服。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x号)、《关于印发x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发[x]xx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一)总体目标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2、推进“四个平台”及可视化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建设,理顺社会治理组织指挥体系;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二、工作措施(一)建设组织架构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xx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三、具体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

四中全会。

精神,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进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创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县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

四中全会。

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总要求,以解决县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持的社会治理体系。

在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中,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依法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确保我县城市公共环境和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以提升党员队伍素质为中心,开创“城市守护者”党建品牌,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党建引领市域社会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公平公正、务实高效进行城市管理。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提高城市发展质量,优化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聚焦全面小康城市品质,科学合理规划,突出时代、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原则,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

三是坚持依法治理。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确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边界,制定权力清单,落实执法责任。

四是坚持科学管理。明确城市管理执法的领域,具体实施范围,增强城市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坚持创新发展。整合城市管理资源,优化管理流程,逐步推行城市管理数字化的原则,加强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强化部门联动配合,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六是坚持社会共治。制定相关公共政策和管理服务政策,加强公众监督,公开办事内容、程序、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开展城镇居民卫生意识教育、环境意识教育和文明意识教育,提高广大居民整体素质。

七是坚持科技创新。为城市治理和决策提供支持,加快推动云、网、端等数字基础科技方式,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治理、民生服务深度融合结合,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推动城市管理的数字化、精细化和智慧化,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管理具有较为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解决社会治理中重大矛盾问题的资源和能力,有效的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在城市管理方面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

通过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到2022年,基本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理念、目标、布局、体制、方式、政策、能力现代化。顿利通过中央、省委审核验收,获得“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称号。

创建试点城市工作任务包括“共性、区域特色、特色和负面清单”四个方面,其中,城建中心共涉及共性工作任务中3个板块、8项重点任务、15项分解任务、23项基本要求:

1.治理体制现代化板块:4项重点任务、6项分解任务、16项基本要求。

2.工作布局现代化板块:2项重点任务、3项分解任务、3项基本要求。

3.治理方式现代化板块:2项重点任务、3项分解任务、4项基本要求。

创建试点城市历时三年时间(2020年—2022年),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工作有序开展。

(一)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按照《市创建全国首批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县实施方案》要求,成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小组。

(二)是根据《市创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县任务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和特点对实施范围明确的工作事项进行全面的梳理,围绕分解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流程。

(三)是按照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面实施创建,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建相应机构或专班,制订工作方案、政策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为全面创建试点城市提供助力。

(四)是严把工作进程,实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任务分解阶段制定的落实措施和思路,全面实施创建,针对创建遇到的问题开展专项调研,遇到难以解决问题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反映,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五)积极配合上级创建试点城市考核办法、工作月调度季通报等制度,根据时间节点形成汇报材料,进行工作汇报;根据上级部门督查检查意见,针对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六)要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政法委验收办法、评分细则等文件要求,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查漏补缺,就创建试点城市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自我考评、材料归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自评得分情况,全面做好迎检准备。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创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科室按照任务分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创建试点城市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细化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宣传推广。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开设创建试点城市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市域创建的方针、政策和基层先进典型经验,促进工作成果进一步转化。各科室在创建试点城市过程中,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创新举措,及时上报创建成果,培树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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