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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实施方案专业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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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第一篇】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垃圾围城之困日显突出。为打造生态宜居幸福新冉义,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根据《2011年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国家及成都市鼓励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及资源化利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引,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幸福清溪的目标,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建立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促进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协调管理。坚持统一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综合协调和分工协作运行机制,加强宣传引导。

(二)科学易行。各村社区结合分类收运和处置方式,按照先粗后细、先易后难原则,制定科学分类方法,方便居民操作。

(三)示范推进。各村社区通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四)统一规划。各村社区系统考虑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各。

环节之间的衔接,配置配套的环卫收运设施设备。

三、推行区域。

冉义镇7个村社区作为我镇2011年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区域。

四、工作目标。

2011年,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村社区建立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配套相关设施设备;2011年底,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55%,在全镇范围内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逐步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提供经验借鉴和基础保障。

(一)分类标准。

目前,我镇群众环卫意识尚处于初级阶段,试点区域采用粗分法,根据生活垃圾来源、成分构成和目前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

1、可回收物: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如纸类、塑料、玻璃和金属等。

2、餐厨垃圾。指居民家庭生活和宾馆酒店、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具有含水量高、易被生物降解、产生臭味、产生渗沥液等特点。主要包括:废弃和剩余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茶叶渣、废弃食用油等。

性等特点,混入生活垃圾容易造成二次污染。主要包括:废电池、日光灯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过期药品、废化妆品以及电子产品等。

4、其它垃圾。包括除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所有生活垃圾,含大件垃圾等。大件垃圾指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如废旧家具用具、废旧大件电器等。

(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设施配置。

1、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设置垃圾收集固定点,并按照分类标准,配备不同颜色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对分享的“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实施方案专业最新8篇”,容器设定位置应相对固定,并符合方便居民、不影响市容观瞻、不妨碍交通、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收运作业等要求。另外,对有害垃圾收集桶要做好防渗透等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垃圾收运设施配置。

生活垃圾的分类收运设施要与前端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投放设施相配套,并统一外观和标识,实行密闭运输。

3、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配置。

根据需要配置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处理餐厨垃圾和部分落叶、杂草、枯枝等有机垃圾。

(三)分类投放。

到相应收集容器,由环卫工人负责分类装运。此外,可回收物还可预约服务企业上门有偿回收或自行送至再生资源回收点;大件垃圾可通过电召预约上门回收。

(四)分类收运。

垃圾分类收运实行“分类手推车收集+压缩转运”机制。分类收集可采用手推车或直接配备带轮带盖垃圾桶。其中,分类手推车收集要满足以下要求:

1、配备经过岗前培训的环卫工人,负责清运垃圾收集容器的垃圾;

2、环卫工人配备的专用手推车要密闭、有分类装载功能,可分装多类垃圾。

五、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冉义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曹光平(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吴永琪(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成员:喻旗(党政办公室主任)。

杨港(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康志忠(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熊小平(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建伟(垃圾清运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永琪同志兼任,办公电。

话:8875903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和推进,具体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宣传、监督、检查和考核的落实,协调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经费。

六、实施步骤。

1、召开工作动员会: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召开一次工作动员会,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布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此项工作在2011年10月4日前完成。

2、前期准备工作:协调村社区完成试点小区垃圾产生情况、垃圾成分调查;购置垃圾分类收集桶,做到合理布点、标识清晰,按要求配备专用手推车、运输车辆;确定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和有资质的废物处置单位。此项工作在2011年10月15日前完成。

3、开展宣传培训:通过标语、广播、会议等开展舆论宣传,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对保洁队伍进行组织培训,此项工作与前期准备工作同步进行,在2011年10月20日前完成。

4、启动工作:在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收集桶及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等专门设施配置到位的情况下,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试点工作应在2011年10月20日底前完成。

覆盖范围。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指定专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资金保障。工作开展期间,宣传教育活动经费和生活垃圾分类区域内分类垃圾袋、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运设施及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配置所需经费等由镇村两级财政予以解决。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积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教育与知识普及活动。

(四)总结完善推广。工作开展期间,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试点工作情况;以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全程依法监督和特许经营,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冉义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九月。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深入贯彻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广东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精神,落实《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分类办〔20__〕4号)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率先示范作用,现就推进鹤城镇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__年6月底前,全镇党政机关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__年9月底前,生活垃圾分类延伸至所有事业单位;20__年12月底实现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镇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以“精准分类、规范投放、严格管理”为基本原则,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发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实施范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__〕26号),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指引、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和分类收运要求等可根据《鹤山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见附件1)自行制定工作方案,或参照鹤城镇政府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见附件2)。分类标志类别构成、图形符号、标志设计、标志设置等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__)和《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粤建城〔2__〕206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所产生的废打印纸、保密文件等按保密要求另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公共机构要认真学习理解国家、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政策文件,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把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鹤城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建立分管领导负责、责任办公室牵头、专人负责具体管理的工作体系,科学制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专门经费,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监督考核。各单位应加强管理,建立内部考核制度,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并由具体负责人向镇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完成情况等相关信息。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第三篇】

根据《关于印发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xx-2020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进我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制订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通过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到2020年底,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建成公共机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运转体系。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二)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及废油墨等。

(三)厨余垃圾。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四)其他垃圾。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一)加强宣传。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灯箱广告牌、道德讲堂、三会一课等方式,讲解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营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氛围。

(二)强化培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三)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做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标志清晰、设置合理、配置齐全。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可回收物专门收集场所,为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垃圾提供便利条件。

(四)健全收运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引入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等方式,完善收运体系,建立收运台账,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可回收物。其中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按照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他可回收物,可选择与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协议,按照相关约定,采取定时、定点等方式进行回收处置。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

有害垃圾。单位办公区域要设置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或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对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要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回收公司协议确定具体回收频率。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须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餐厨垃圾应交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按照原有运输处理模式进行清理处置。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当好主角。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三)明确责任。各干部职工要把垃圾分类作为党委的一项重要任务。镇党委书记谢小云为第一责任人,综合执法办负责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督导;并确定熊成为督导员,负责专门引导本单位生活分类投放及管理,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镇督导员要加强对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督导,确保将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到位。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工作,做好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街道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谭炯任领导小组组长,副书记李宏、孔鑫贤、严建伟、陆利江任副组长,王迪霜、赵德明、王坚烈、王秀芬、沈方华担任组员,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一)准备阶段(2018年5月25日至6月5日)。

1.制定方案。根据靖江街道实际,制定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设施设置。完善垃圾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宣传信息张贴,指示牌设置。

3.召开动员会议。召开靖江街道机关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方案、落实要求。

(二)实施阶段(2018年6月5日至6月25日)。

1.落实责任。建立靖江街道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宣传员朱凤娇,督查员沈方华,专管员高宜仁、保洁员徐群英。

2.实施分类。按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垃圾投放桶,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成效。督查员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长效阶段(2018年6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进入常态化管理。

2.推进长效管理。机关各科室齐心协力,把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推向深入,推进长效管理。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1个易腐垃圾桶、1个废品可回收桶。

2.靖江机关大院:在机关大院内空地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场地平整,给、排水到位,架设遮雨棚,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机关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它垃圾桶各1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玻璃垃圾桶和塑料垃圾桶各1个。

(一)易腐垃圾。

2.因工作需要在办公楼内用餐的,应将剩菜剩饭、一次性餐具等分类投放至机关一楼的集中投放点。

(二)其他垃圾。

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三)可回收物。

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保洁员上门收;。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规定垃圾桶,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

(四)有害垃圾。

投放至有害垃圾桶。

城管科:对接区城管局,指导行业内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每月公示垃圾分类检查结果。

社会事务科:做好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卫计科:结合国家卫生镇创建,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宣传员:做好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配合科室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督查员: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的监督检查,督促机关各科室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按机关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办法进行检查,并通报结果。

专管员: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保洁员:每日对各楼层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街道机关一楼垃圾分类集中堆置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一楼垃圾分类集中堆置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督察科室。

(一)提高认识。全局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普遍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努力为全区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二)严格监管。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全局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垃圾分类责任,并将垃圾分类考核扣分纳入年度绩效评估办法。

(三)加强宣传。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全局工作人员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城市生活环境。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第五篇】

〔x〕18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适时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保洁公司、服务公司负责机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机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四、相关事项。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五、工作举措。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垃圾分类所需设备设施,在委办公楼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及机关食堂等地放置垃圾分类设备,制作张贴横幅、标语、警示牌等,为完成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保障。此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x年底前实现委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面完成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2。

〔x〕18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

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三是源头抓起、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在全委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垃圾日产日清。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四、相关事项。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五、工作举措。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

工作提供保障。此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x年底前实现委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面完成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3。

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宁政发〔xx〕126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塞上湖城和美丽凤城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力争xx年底前厅机关各处室生活垃圾分类达到全覆盖。

二、主要措施。

类。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引导人人参与践行。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节约型机关、文明机关创建目标,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绿色生活方式。

2.完善分类设施。根据厅机关实际,因地制宜地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每个办公室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在楼梯间、楼层廊道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按便捷、安全的原则,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在食堂与就餐区域设置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开水间设置收集茶叶渣、瓜果皮的收集容器。厅机关设置垃圾集中存放区域,集中存放区域配置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的240升或120升标准容器。

3.实施分类投放。厅机关工作人员应按分类目录要求,以及具体规定,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鼓励对可回收物中的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等进一步进行细分。

4.实施分类收运。可回收物由厅机关服务中心统一回收,并做好品种与数量记录;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委托辖区城管环卫部门统一组织收运。

圾产生。

6.突出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的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鼓励引入生化处理机,对餐厨垃圾实施就地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厅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计财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担任,负责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机关服务中心明确管理、监督和宣传人员和职责,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监督和宣传及回收处置工作。

2.加强考核评估。将厅机关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处室及个人要予以通报,确保将工作责任压紧压实。

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强大的合力。

4。

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关于印发〈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萧城管〔2018〕24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孙行军同志任组长,沈阳同志任副组长,李晓玲、徐恩、朱宁宇、沈伟、沈琦敏、戎振松、方超、占月华、朱红星任成员,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垃圾集中堆放点选址等。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5月31日至6月24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开展宣传发动。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精品学习文档。

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8年6月25日至6月30日)。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

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18年7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各科室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街道办事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设施配置及投放要求。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桶和一个易腐垃圾桶,开水间设置一个带过滤设施的茶叶渣收集容器。

2、街道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双拼垃圾。

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是党员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等,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2、严格管理。本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精品学习文档。

理配置分类设施,规范分类标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坚持不懈,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工作环境。

5。

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关于印发〈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萧城管〔2018〕24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孙行军同志任组长,沈阳同志任副组长,李晓玲、徐恩、朱宁宇、沈伟、沈琦敏、戎振松、方超、占月华、朱红星任成员,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垃圾集中堆放点选址等。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5月31日至6月24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

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开展宣传发动。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8年6月25日至6月30日)。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18年7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各科室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街道办事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设施配置及投放要求。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桶和一个易腐垃圾桶,开水间设置一个带过滤设施的茶叶渣收集容器。

2、街道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是党员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等,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2、严格管理。本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理配置分类设施,规范分类标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坚持不懈,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工作环境。

6。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建设美丽青白江,促进绿色发展,助推内陆亚欧门户、国际化青白江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实现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根据市机关事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委《关于印发〈成都市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成机管发〔xx〕11号)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检查考核标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实现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的规范分类和回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效益。

二、实施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公共机构。

三、责任主体。

(一)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区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办公室内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二)区级机关非集中办公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非集中办公区各单位自行负责。

(三)区级各部门牵头负责本级本系统所属各类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

2018年1月12日前,各单位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因地制宜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自行或通过市场化手段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本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二)组织实施。

1.xx年底,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各乡镇(街道)率。

先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区级机关、各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50%。

2.2018年底,全区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除党政机关外的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

3.2019年底,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

(三)检查验收。

1.xx2018年,年度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指标纳入区委、区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由区机关事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考核。

2.2019年底,区机关事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结果纳入当年区委、区政府目标考核。

五、工作重点。

(一)搞好调查研究。开展实地调研和摸底调查,掌握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分类现状,掌握全区生活垃圾投放点、转运站、废品回收网络和资源回收企业等相关情况。

垃圾分类、存放、回收、运输、处置等流程和制度,确保制度措施可操作性强。

(三)合理设置设施。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标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及相关暂存设施,办公室内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两分类,楼道、大厅、院落等公共区域应至少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分类垃圾桶,有条件的可增设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细分类垃圾桶,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暂存场所。

(四)强化危废管理。设立有害生活垃圾专门场所和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理;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要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五)分类妥善处置。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置,电器电子产品、文件资料等应遵循保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餐厨垃圾日产日清,鼓励日就餐人数1000人以上单位安装资源化处理设备,未安装资源化处理设备的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交由具备餐厨垃圾收运条件的公司清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推进台账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详细记录各类生活垃圾的数量、去向等情况;各单位可建立集中处置平台,对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进行统一回收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公共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职责,建立督导员、志愿者队伍,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公共机构要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纳入常年工作内容,所需经费纳入单位经费预算;健全规章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强化行为约束,推行目标责任制,纳入监督考核、示范创建内容,定期梳理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报纸、画册、电视、微信、微博、网络等媒介和方式,宣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强化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意识,增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各公共机构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四)深化协调配合。深化部门协调配合,主动与区域内城管等部门沟通衔接,积极争取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支持。统筹考虑、系统谋划、周密部署,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抓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推行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五)搞好填报统计。各公共机构按季度统计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分析其变化趋势,定期检查梳理本单位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情况,于每季度次月5日前报送《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加盖公章)、每年11月15日报送工作总结至区机关事务中心胡渊处。

附件:1.公共机构常见生活垃圾分类细则。

2.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一、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就是再生资源,指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适宜回收循环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五类,是现阶段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工作和影响垃圾减量的重要因素。

可回收物回收箱为蓝色容器。

(一)电器电子产品类。

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饮水机、碎纸机、电话机、计算器等。

(二)纸类。

1.平面纸张:报纸、复印纸、宣传单、包装纸、信封、硬纸板等;

2.纸盒(箱):纸板箱、包装盒(如点心盒、纸巾盒)、牛奶(饮料)利乐包装等。

(三)塑料类。

4.其他塑料制品:废弃塑料文具等。

(四)玻璃类。

玻璃瓶、碎玻璃、其他玻璃制品。

(五)金属类。

金属罐(如易拉罐)、金属盒、其他金属制品、金属文件柜。

(六)办公用品类。

沙发、茶几、办公桌、文件柜、椅子等办公家具。

二、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资,必须单独收集、运输、存贮,由环保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特殊安全处理。

(一)电池类。

纽扣电池、充电电池(如手机电池)。不含普通干电池(如1号、5号、7号电池,因具生产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技术要求,现作为其他垃圾投放)。

(二)含汞类。

废荧光灯管、废节能灯、废水银温度计、废水银血压计、荧光棒等。

(三)废药类。

过期药品为有害垃圾,装药片的瓶子可以根据材质作为可回收物投放。

(四)油漆、废农药类。

废油漆、废农药、杀虫剂等残余液体,需和容器一起作为有害垃圾投放。

三、餐厨垃圾。

公共机构产生的餐厨垃圾,主要为食堂剩菜、剩饭及烹饪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肉类鱼虾废弃部分、蛋壳等,做到日产日清。纸巾、牙签等不可生化降解,需与餐厨垃圾分开投放。

餐厨垃圾投放箱为绿色容器。

四、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外的其。

他生活垃圾,即现环卫体系主要收集和处理的垃圾。其他垃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废弃物:

(一)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

(二)纺织类、木竹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如拖把、抹布、牙签、一次性筷子、树枝等。

(三)灰土类、砖瓦类废弃物、其他混合垃圾,如清扫渣土、陶瓷碗碟、大块骨头、植物硬壳、枯萎花草等。

其他垃圾投放箱为灰色容器。

五、注意事项。

(一)将回收价值高的可回收物率先分类投放,如报纸杂志、纸板箱、包装盒、pet塑料瓶、易拉罐等,确保这一类可回收物不被混合垃圾污染。

(二)不要将已被污染、潮湿、污渍无法清除的物品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如被油渍污染的餐盒、食品包装盒等。瓶罐投放前倒空瓶内液体并简单清洗,有瓶盖的不需将瓶盖与瓶体分开投放,确保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中的其他废品不被污染,尊重和维护他人分类的成果。

(三)不确定是否可以回收(或本指引中未明确说明)的废纸、废塑料,在未被污染的情况下,请先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四)各级公共机构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生活垃圾种。

类、数量、贮存、移交、去向、处理等情况。

7。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建设美丽青白江,促进绿色发展,助推内陆亚欧门户、国际化青白江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实现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根据市机关事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委《关于印发〈成都市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成机管发〔xx〕11号)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的指导原则,逐步在全区公共机构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制度、回收处理流程、主体责任体系、检查考核标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实现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的规范分类和回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效益。

二、实施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公共机构。

三、责任主体。

(一)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工作由区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办公室内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二)区级机关非集中办公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非集中办公区各单位自行负责。

(三)区级各部门牵头负责本级本系统所属各类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

2018年1月12日前,各单位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因地制宜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自行或通过市场化手段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本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二)组织实施。

1.xx年底,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各乡镇(街道)率先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区级机关、各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50%。

2.2018年底,全区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除党政机关外的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

3.2019年底,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

(三)检查验收。

1.xx2018年,年度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指标纳入区委、区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由区机关事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考核。

2.2019年底,区机关事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结果纳入当年区委、区政府目标考核。

五、工作重点。

(一)搞好调查研究。开展实地调研和摸底调查,掌握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分类现状,掌握全区生活垃圾投放点、转运站、废品回收网络和资源回收企业等相关情况。

(二)完善制度措施。认真分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单位实际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细化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回收、运输、处置等流程和制度,确保制度措施可操作性强。

(三)合理设置设施。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标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及相关暂存设施,办公室内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两分类,楼道、大厅、院落等公共区域应至少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分类垃圾桶,有条件的可增设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细分类垃圾桶,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暂存场所。

(四)强化危废管理。设立有害生活垃圾专门场所和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理;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要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五)分类妥善处置。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置,电器电子产品、文件资料等应遵循保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餐厨垃圾日产日清,鼓励日就餐人数1000人以上单位安装资源化处理设备,未安装资源化处理设备的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交由具备餐厨垃圾收运条件的公司清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推进台账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详细记录各类生活垃圾的数量、去向等情况;各单位可建立集中处置平台,对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进行统一回收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公共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职责,建立督导员、志愿者队伍,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全规章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强化行为约束,推行目标责任制,纳入监督考核、示范创建内容,定期梳理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报纸、画册、电视、微信、微博、网络等媒介和方式,宣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强化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意识,增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各公共机构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四)深化协调配合。深化部门协调配合,主动与区域内城管等部门沟通衔接,积极争取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支持。统筹考虑、系统谋划、周密部署,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抓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推行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五)搞好填报统计。各公共机构按季度统计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分析其变化趋势,定期检查梳理本单位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情况,于每季度次月5日前报送《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加盖公章)、每年11月15日报送工作总结至区机关事务中心胡渊处。

附件:1.公共机构常见生活垃圾分类细则。

2.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一、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就是再生资源,指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适宜回收循环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五类,是现阶段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工作和影响垃圾减量的重要因素。

可回收物回收箱为蓝色容器。

(一)电器电子产品类。

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饮水机、碎纸机、电话机、计算器等。

(二)纸类。

1.平面纸张:报纸、复印纸、宣传单、包装纸、信封、硬纸板等;

2.纸盒(箱):纸板箱、包装盒(如点心盒、纸巾盒)、牛奶(饮料)利乐包装等。

(三)塑料类。

3.包装类:塑料袋、保鲜袋(膜)、包装袋(如零食包。

装袋、快递包装袋)、塑料泡沫、气泡缓冲材料、水果网套、热饮(如咖啡杯)杯盖等;

4.其他塑料制品:废弃塑料文具等。

(四)玻璃类。

玻璃瓶、碎玻璃、其他玻璃制品。

(五)金属类。

金属罐(如易拉罐)、金属盒、其他金属制品、金属文件柜。

(六)办公用品类。

沙发、茶几、办公桌、文件柜、椅子等办公家具。

二、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资,必须单独收集、运输、存贮,由环保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特殊安全处理。

(一)电池类。

纽扣电池、充电电池(如手机电池)。不含普通干电池(如1号、5号、7号电池,因具生产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技术要求,现作为其他垃圾投放)。

(二)含汞类。

废荧光灯管、废节能灯、废水银温度计、废水银血压计、荧光棒等。

(三)废药类。

过期药品为有害垃圾,装药片的瓶子可以根据材质作为可回收物投放。

(四)油漆、废农药类。

废油漆、废农药、杀虫剂等残余液体,需和容器一起作为有害垃圾投放。

三、餐厨垃圾。

公共机构产生的餐厨垃圾,主要为食堂剩菜、剩饭及烹饪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肉类鱼虾废弃部分、蛋壳等,做到日产日清。纸巾、牙签等不可生化降解,需与餐厨垃圾分开投放。

餐厨垃圾投放箱为绿色容器。

四、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即现环卫体系主要收集和处理的垃圾。其他垃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废弃物:

(一)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

(二)纺织类、木竹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如拖把、抹布、牙签、一次性筷子、树枝等。

(三)灰土类、砖瓦类废弃物、其他混合垃圾,如清扫渣土、陶瓷碗碟、大块骨头、植物硬壳、枯萎花草等。

其他垃圾投放箱为灰色容器。

五、注意事项。

(一)将回收价值高的可回收物率先分类投放,如报纸杂志、纸板箱、包装盒、pet塑料瓶、易拉罐等,确保这一类可回收物不被混合垃圾污染。

(二)不要将已被污染、潮湿、污渍无法清除的物品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如被油渍污染的餐盒、食品包装盒等。瓶罐投放前倒空瓶内液体并简单清洗,有瓶盖的不需将瓶盖与瓶体分开投放,确保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中的其他废品不被污染,尊重和维护他人分类的成果。

(三)不确定是否可以回收(或本指引中未明确说明)的废纸、废塑料,在未被污染的情况下,请先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四)各级公共机构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贮存、移交、去向、处理等情况。

8。

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发挥政府引导推动、单位规范履责作用,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推进x区绿色发展,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实施范围。

x区各机关,学校、医院、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类企业。

三、工作目标。

采取分阶段实施的方式,力争用三年时间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形成社会普遍接受的单位垃圾分类模式。单位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基本得到分类回收处理,无明显残留。2018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2020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

2018年2月底之前:区级机关大院、区城管局、江浦街道率先实施垃圾分类。

2018年3-12月份:全区各街道(场、园区)、各部门全面实施垃圾分类。

2019年:强制分类制度向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大专院校、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公共服务企业延伸,基本覆盖全社会。

2020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

四、分类类别。

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将生活垃圾分成有毒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等类别。其中,必须将有毒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根据国家强制分类要求,结合全区回收处理能力,对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物中的部分品种实行强制分类里,不得混入其他垃圾。

(一)有毒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

废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镉镍电池),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管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废油漆、溶剂,废杀虫剂、消毒剂等。机关、事业单位在生产、教学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危险废弃物,必须按照环保的相关规定进行收运和处置。硒鼓、墨盒等有毒有害垃圾,鼓励由硒鼓、墨盒供应回收商回收。

强制分类品种:废纽扣电池、废充电电池,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药品及其包装物。

2.分类投放及处置。

各单位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适量设置有毒有害。

垃圾投放容器和临时储存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毒有害垃圾标志。同时可按原有处置渠道或委托环卫部门及相关企业定期收运,并承担收运和处置费用。

(二)厨余垃圾。

1.主要品种。

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及集中供餐场所产生的厨余垃圾。

2.分类投放及处置。

厨余垃圾应设置密闭容器单独投放,严禁混入其他垃圾,同时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

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应设置集中点,由专人清理,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厨余垃圾的产生单位应委托具有处置资质的环卫部门及企业进行收运和处置。同时也可根据实际产生量,购置小型厨余生化处理器。

厨余垃圾收运单位车辆必须符合《南京市餐厨废弃管理办法》对收运车辆的规范要求,整个收运过程中,不得抛洒滴漏,影响周边环境。

(三)可回收。

1.主要品种。

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废旧衣物,废玻璃,废旧纺织物、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强制分类品种:废干净纸类(纸张、纸箱、报纸、杂志、书籍、打印纸等),废塑料瓶、废易拉罐,废玻璃(瓶)、塑料文件夹,废金属夹子等。

2.收集及处置。

各单位应根据内部生活垃圾产生特点、投放习惯,在相应位置合理、细分可回收投放容器,其中废玻璃(瓶)需要单独设置容器进行回收,收集容器的样式、设置数量等应该符合国家及南京市的相关规定。

可回收物由产生单位自行出售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四)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

除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物之外,被污染的、材质混杂的、难以回收的废弃物。包括:废纸巾、废纸杯、废餐盒、废塑料袋、废笔、废橡皮擦、废胶水、茶叶渣、瓜果皮壳、烟头烟灰、一次性干电池等。

2.收集及处置。

各单位应根据其他垃圾产生的数量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样式、设置数量等应该符合国家及南京市的相关规定。

(五)大件垃圾。

1.主要品种。

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生产、教学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体。

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包括废旧大型家具类。

2.收集及处置。

各单应根据需要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临时堆放点应设置明显标志牌,避免在堆放点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影响周边环境。大件垃圾必须实施专项分流,统一收运,进行破碎,分拣处置,集中送至x区大物件分拣贮存中心(珠江工业园区)。

(六)园林垃圾、装修垃圾等特殊垃圾实行专项分流。

五、主要任务。

(一)单位配备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各单位应当按照全区单位垃圾分类指引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分类暂存场所,指导所属人员进行分类投放,并做好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

(二)建立专业化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各单位针对产生垃圾的具体情况,按照一个单位一张收运服务表方式,公布各种垃圾的收运单位、时间和方式,梳理单位垃圾产生情况,指导服务企业制定收运计划表和分类收运服务表,并组织实施。各收运企业要排出收运计划表、线路表,做到准确收运、规范服务。各收运单位(企业)必须按要求,将每周(月)各类垃圾的产生种类、量、运行模式等报送至区垃圾分类办公室。

(三)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专用场地建设,制定专项规划确定相应场地和临时用地,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提供稳定便利的分拣加工、集散交易、存储等场所。充分利用、规范和整合现有社区回收站点,鼓励采取连锁经营(加盟)等方式,推进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示范点建设。科学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创新回收模式,积极开展互联网+回收、智能自助回收等模式试点,努力实现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多样化、便捷化、科学化。

(四)规范可燃废弃物处理体系。加强对可焚烧处理的废弃物种类大件垃圾(沙发、桌椅、柜子等废旧家具)的处置,产生的大件垃圾要经破碎、切割、拆解后产生的织物、木质、塑料等可燃废弃物,包括布料、皮革、棕垫、海绵、泡沫、木质废料。废弃物应使用全密闭自卸车辆进行散装运输,不得袋装、捆扎,不得混杂其他垃圾,运输过程中不得外露、散落。收运单位向区垃圾分类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详细说明需要焚烧处理的废弃物种类、数量。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区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组织有保障,人员能落实,制度有配套,问题能解决,坚持不懈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视,明确职能科室,精品学习文档。

配置专职(或兼职)人员,强化岗位职责,加强条线协调,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实施。

出自

(二)强化主体责任和部门职责。

根据区政府统一要求,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考核、督促、标准的拟定;组织做好对实施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督导、评估和经验推广;配合实施单位完成分类收集容器的选型、采购,人员培训等工作。

区政府办负责对区级机关大院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统一采购;重点做好后勤人员的培训工作。

实施垃圾分类的单位负主体责任,应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在责任区域范围内开展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宣传,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的保洁、维修和更换,指导、监督责任区域范围内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实施单位要开展普遍的垃圾分类宣传,有效利用单位的宣传空间、属地空间等开展分项宣传,形成有利于推进机关垃圾分类的舆论氛围。在分类阶段推出系列报道,宣传成功经验,在全区持续形成高密度、高频率、高关注的新闻热点。

(四)加强收运监管。

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垃圾收运企业分类收运的过程监。

管,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及厨余垃圾收运车辆全部喷涂垃圾种类标识和监督电话。通过采用对垃圾收集运输车辆车载称重装置等措施,逐步建立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过程信息化监管系统,将分类收运执行情况纳入对收运企业的考核内容。

9。

各办科: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工作,做好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谭炯任领导小组组长,副书记李宏、孔鑫贤、严建伟、陆利江任副组长,王迪霜、赵德明、王坚烈、王秀芬、沈方华担任组员,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5月25日至6月5日)。

1.制定方案。根据靖江街道实际,制定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设施设置。完善垃圾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宣传信息张贴,指示牌设置。

3.召开动员会议。召开靖江街道机关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方案、落实要求。

(二)实施阶段(2018年6月5日至6月25日)。

1.落实责任。建立靖江街道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宣传员朱凤娇,督查员沈方华,专管员高宜仁、保洁员徐群英。

2.实施分类。按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垃圾投放桶,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成效。督查员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长效阶段(2018年6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进入常态化管理。

2.推进长效管理。机关各科室齐心协力,把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推向深入,推进长效管理。

三、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1个易腐垃圾桶、1个废品可回收桶。

2.靖江机关大院:在机关大院内空地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场地平整,给、排水到位,架设遮雨棚,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机关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它垃圾桶各1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玻璃垃圾桶和塑料垃圾桶各1个。

四、投放要求。

(一)易腐垃圾。

2.因工作需要在办公楼内用餐的,应将剩菜剩饭、一次性餐具等分类投放至机关一楼的集中投放点。

(二)其他垃圾。

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三)可回收物。

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保洁员上门收;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规定垃圾桶,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

(四)有害垃圾。

投放至有害垃圾桶。

五、工作职责。

办公室:

置,做好各科室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培训。

城管科:对接区城管局,指导行业内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每月公示垃圾分类检查结果。

社会事务科:做好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卫计科:结合国家卫生镇创建,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宣传员:做好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配合科室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督查员: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的监督检查,督促机关各科室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按机关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办法进行检查,并通报结果。

专管员: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督察科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局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普遍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努力为全区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二)严格监管。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全局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垃圾分类责任,并将垃圾分类考核扣分纳入年度绩效评估办法。

(三)加强宣传。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全局工作人员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城市生活环境。

10。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甬分领办﹝xx﹞10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奉党办﹝2018﹞4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8年6月底前,完成垃圾收集容器配备。2018年底,精品学习文档。

局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50%以上。2019年底,我局及下属各单位全部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实施范围。

区水利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

三、组织领导。

我局已成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由杨伟军局长任组长,邬光达、王裕平、余江南等同志任副组长,范烨、徐亚军、傅杰民、葛夏挺、袁海良、俞继荣、袁舜承、胡惠娜、吕诚济、严建国、范徳琦、竺荣方、程国印、吕光汉等同志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邬光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分类要求。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电池(蓄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品及包装物,染发剂、杀虫剂溶器、除草剂溶器等包装物,废弃水银温度计,血压计,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

运处置并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生产数量,合约约定收运频率。

(二)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剩饭剩菜与西餐糕点等食物残余、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水果残余、果壳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2、投放运输。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建立台账制度,记录厨餐垃圾数量、去向、做到日产日清。

(三)可回收物。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1)主要品种。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第六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实施方案专业最新8篇”,然后报上级或主管领导批准实施。写法要求同上。下面网友给大家整理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镇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根据《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__〕180号)和我市《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__〕68号)、《关于推行连云港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连263办〔20__〕17)号、连云港市赣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赣事管〔20__〕3号)通知要求,决定从20__年8月10日起在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精准分类、规范投放、严格管理、确保常态”为基本原则,引导机关事业单位人人参与,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表率作用,推动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助力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按“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分类法执行,单位设有食堂的再增加一类“餐厨废弃物”分类。具体分类要求如下: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等)和其他可回收物(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二)有毒有害垃圾。指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

(三)餐厨废弃物。指单位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餐厨废弃物、有毒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塑料制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__年8月10日至8月30日)。

垃圾分类是一场长期的治理行动,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发动,专题进行部署;通过发放分类宣传册、张贴分类标语、集中学习垃圾分类常识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工作氛围,达到“三个明确”:明确垃圾分类的意义,明确垃圾分类的方式,明确垃圾分类的责任。

(二)规范配置,容器分类。(20__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单位要根据垃圾分类的基本要求和自身实际需要配置分类垃圾容器。配置基本要求如下:

1.办公室配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个办公室配置1只可回收物垃圾收集容器,视情况配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楼层配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个楼层卫生间、茶水间等空间配置一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容器,便于每个办公室产生可回收物垃圾的归集和每位工作人员分类投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3.食堂配置标准:各单位应在食堂设置餐厨废弃物和其他垃圾容器,禁止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混装。

4.垃圾归集点配置标准: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一处或多处生活垃圾分类归集点,便于环卫作业单位分类收集。归集点应设置1组垃圾分类投放亭(包括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集中办公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设置较大的垃圾分类归集点。

5.分类容器颜色和标识标准。容器颜色:可回收物容器为蓝色,有毒有害垃圾为红色,其他垃圾为灰色或绿色,餐厨废弃物为黑色。容器标识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规定执行。

各单位归集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由辖区环卫部门负责定期分类收集、运输,可回收物送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毒有害垃圾送环保部门指定地方,餐厨废弃物由特许经营公司收运至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处理。

(三)全面实施,人人参与。(20__年10月9日起)。

从20__年10月9日起,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实现垃圾分类,全体机关事业单位人人参与,规范分类、准确投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落实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垃圾分类纳入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基础台账,对本单位垃圾产生量及分类等情况进行记录,便于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定期督查通报。镇“263”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业务指导,完善分类收运服务。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现按照上级要求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依靠群众。镇政府切实承担起农村垃圾治理的职责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主动性,听民意察民需,从群众角度出发,共同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家园。

(二)齐抓共管,统筹推进。形成分工明确、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各项工作,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三)因地制宜,科学治理。结合乡村规划,编制布局合理的环卫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市环卫部门有效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体系有效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垃圾的分类。农村垃圾分为生活垃圾和其他垃圾两大类。生活垃圾包括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和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其他垃圾包括庭院道路沙土、冬季煤灰、建筑垃圾、医疗垃圾以及农业垃圾等。

1、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制品类、金属制品类、玻璃制品类、泡沫制品类、破旧服装类、塑料袋、包装袋、废旧电子产品、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

2、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剩菜剩饭、蔬菜瓜果垃圾、畜禽产品内脏、腐肉、零食碎末、蛋壳等易腐烂的垃圾。

3、沙土、冬季煤灰和建筑垃圾:指道路、家庭、庭院日常清扫的沙土,冬季取暖产生的煤灰,建筑废料等。此类垃圾禁止混入生活垃圾内,需单独处理。

4、农业垃圾:主要指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畜禽养殖中产生的垃圾,如秸秆、尾菜、畜禽养殖粪便等,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内,需单独进行处理或利用。

1、农户按能否腐烂为标准对垃圾进行初步分类,投放到指定区域。保洁员在农户分类分享的“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实施方案专业最新8篇”,进一步细分、收集,运送到到垃圾转运站或按照规章制度处理。

2、沙土、冬季煤灰和建筑垃圾实行综合利用。各村设立煤灰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或处理场所收集垃圾,对垃圾进行再利用或集中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内容,制订实施计划、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相关负责同志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

(二)保障资金投入。结合各村实施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探索建立镇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形成农户适度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经费分担机制,引导农户积极参与。

(三)动员群众参与。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垃圾分类的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开展入户指导。建立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责任区制度,划分责任区,每名党员联系若干农户,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分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发挥农村妇女的家庭骨干作用,带动全家参与垃圾分类。

(四)强化考核督导。制定垃圾分类工作考评评比细则,建立现场督查考评、日常督导抽查等考核制度。实现镇、村分级负责、环环相扣、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为深入贯彻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广东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精神,落实《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分类办〔20__〕4号)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率先示范作用,现就推进鹤城镇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6月底前,全镇党政机关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20年9月底前,生活垃圾分类延伸至所有事业单位;20__年12月底实现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镇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以“精准分类、规范投放、严格管理”为基本原则,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发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实施范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__〕26号),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指引、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和分类收运要求等可根据《鹤山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见附件1)自行制定工作方案,或参照鹤城镇政府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见附件2)。分类标志类别构成、图形符号、标志设计、标志设置等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和《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粤建城〔2__〕206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所产生的废打印纸、保密文件等按保密要求另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公共机构要认真学习理解国家、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政策文件,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把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鹤城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建立分管领导负责、责任办公室牵头、专人负责具体管理的工作体系,科学制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专门经费,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监督考核。各单位应加强管理,建立内部考核制度,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并由具体负责人向镇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完成情况等相关信息。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第七篇】

紧紧围绕生活垃圾分类“控增量、促减量、提质量”的工作要求,以及实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100%、准确率全面提升的目标任务,行政中心率先垂范、拉高标杆、做好榜样,以智能化管理为手段,加强监督考核,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分类实效,致力打造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样板示范工程。

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办公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办公楼、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各部门(单位)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单位),市机管局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监督、检查等责任)。辅助引入智能化设施设备,实现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智慧管理。

具体运作方式体现为以发袋机、巡检机、分类垃圾桶、垃圾袋等设备设施为载体,以发袋机的平台管理系统为依托。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制作生成一个账号(二维码形式体现)。办公室内工作人员在发袋机上扫描该二维码,可领取印有该二维码的垃圾袋。垃圾分类督查人员通过巡检机扫描垃圾袋上的二维码,可查询到该垃圾归属的办公室,以物联网、互联网融合技术,实现垃圾分类的有效监管。

各类分类设施由市机管局配置到位。分类垃圾袋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2个月领用一次,每次领用垃圾袋两卷,分别为其他垃圾袋和可回收物垃圾袋。

(一)设施配置。

2.每间办公室配置组合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一个;

6.在大院地下停车场合适位置设置有害垃圾存储处。

(二)分类流程。

4.各单位(部门)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机管局局长任组长,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府办、市直机关工委分管领导和市机管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入驻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各入驻主管部门垃圾分类负责人为联络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可临时抽调成员组建督查小组,对大院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保障、建立配套机制、深化交流协作、强化执行力度,确保行政中心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日常工作,由市机管局分管领导兼任主任,市机管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任副主任。负责具体事务的指导、联络、协调、管理及考核。

(二)建立行政中心“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三支队伍。由行政中心内各部门(单位)、市机关服务中心和物业管理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发挥“三员”队伍引导、监督、检查的积极作用,特别是督导员每日要对行政中心各楼层进行巡查、巡检、记录。

(三)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行政中心42家部门,除去驻京办、驻沪办,40家部门(单位)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每月分值为每间办公室30分,每月对各部门(单位)进行排名(按得分比例)、对分类不到位的办公室进行通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扣分事项包括:

1.部门(单位)使用垃圾分类桶、袋情况,如未按要求设置、使用,每间办公室扣1分;

4.各部门(单位)装修改造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各单位负责清运,未及时清运的,扣5分。

(一)要加强协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关键小事,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市机管局沟通与合作,形成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将行政中心打造成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基地。

(二)要宣传引导。各部门(单位)要紧扣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分类知识。

(三)要严肃问责。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施方案建立配套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分类不到位,监管不力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本方案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由市机管局负责相关问题的解释。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第八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省、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案,建立健全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处置体系,推动办公环境和生活品质持续改善提升。

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

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为工作、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工作垃圾,分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按照省、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案要求,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面推进局系统、市民中心公共场所的垃圾分类,加强对市民中心入驻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2018年10月底前,实现局属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达100%。

1.研究制定方案。根据省、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方案要求,制定《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局生活垃圾分类专项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韩卫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严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其他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3.强化责任分工。办公室负责起草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工作,牵头做好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引导、发动党员做好单位、小区和家庭垃圾分类工作;节能处做好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综合处做好市民中心行政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标识张贴和宣传培训工作,督促物业做好报纸收集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台账,重点对生活垃圾的数量、去向等进行登记,分类造册;后勤服务中心做好餐厨垃圾分类工作,在食堂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餐厨垃圾,建立餐厨垃圾处置记录或台账制度,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局属各单位按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4.做好先行示范。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要率先垂范,主动做好单位及家庭垃圾分类工作,接受群众监督;结合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活动,在小区发挥垃圾分类示范引领作用,主动与社区(物业)对接,当好垃圾分类宣传员、指导员、监督员。

5.监督检查。局生活垃圾分类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6.总结经验。各处室、单位要及时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报送局生活垃圾分类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断提升工作效果。

1.提高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已列入2018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也将其列入年终对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综合考评,请高度重视,进一步细化分解指标,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

2.严格分类。各处室、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全局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3.加强监查。各处室、单位要经常对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局生活垃圾分类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进行督查,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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