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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合同【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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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导读】此篇优秀法律文书“代理商合同【最新4篇】”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代理商合同【第一篇】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代理委托

1、乙方自愿申请作为甲方在合同约定地区范围内的独家区域代理商,协助甲方在当地的业务运营、联盟商家以及会员的拓展和管理服务。

2、甲方将按照乙方代理区域内联盟商家合作让利给甲方的金额为依据,每月支付乙方区域内联盟商家与拓展会员所产生营业额中______%作为管理服务费。

3、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为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区/县,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协议期为_______年,期满后,如双方未提前续签,本协议将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二、乙方承诺

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_________天内向甲方订购产品(依据区域范围大小而定),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货款结算的规定,按时支付货款,逾期将视为自动解除和约。

2、完成甲乙双方达成的在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目标,若乙方未达到年度业绩,则代理授权书无效。

3、乙方年订单总金额不低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在实现实际销售行为后,乙方须将用户信息按月及时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对用户的售后服务情况进行记录。

5、严格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及市场管理条例,确保代理区域的市场稳定和价格稳定。

6、乙方不得销售甲方产品的非法渠道版本,否则一经发现将按违约处理。

三、代理保证

1、如果甲方在乙方代理地区以内,以任何方式给其他代理商或经销商授权,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以乙方当年订单总金额月平均数作为赔偿标准,并立即取消该地区其他的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授权。

2、乙方的代理权只在授权地区生效,不能在其他已授权的地区扰乱市场,否则,将取消其代理资格。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的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

四、订货及供货

1、经双方协定及认可,甲方接下乙方的订单后,甲方应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尤其是甲方生产及原材料紧张时,更必须优先保证乙方的订单。

2、乙方下订单时,应预付订单金额的______%给甲方,作为订金。

五、结算与运输

1、货款通过银行结算或现金提货,直接与甲方财务结算,或甲方书面指定专人收款,乙方不能以现金,或个人汇票形式,直接支付给甲方业务员等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2、按月结算方式,乙方应于每个月_____号之前给甲方结清上月的货款。逾期未结的甲方有权利每月收取合约金额的_____%作为违约金。

3、产品运输由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至乙方工商注册所在地,运货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六、退货

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退货、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从甲方转仓库或乙方所指仓库及乙方所在地发出的货物,因途中运输引起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产品滞销,可退货,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对业务往来中的任何重大商情事务对第三方严格保密。

2、甲乙双方因任意一方的行为对另一方造成名誉、经济等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法律效力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变更本协议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件。

3、发生以下任意情况时,可提前解除本代理协议:

(1)双方协议同意时;

(2)协议的一方破产被解散或被撤消时;

(3)协议的一方有损害对方的形象和利益的行为时;

(4)协议的一方违反协议时;

(5)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

(6)《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情况时。

4、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有修改、更正、补充的,应另行签订补充规定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协议的解释权在甲方。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商的合同【第二篇】

甲方(总代理商):_____________

乙方(地区代理商):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老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 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 甲方所供红酒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呈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达不 到标准,乙方有 权退货或换货。

2 甲方需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 数量及时送货,不 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迟送货时间,原则上订货到供货不 超过______个工作日。

3 在 本合作协议书有 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商议按市场价格定价,在 同等条件下以优先 优质 优惠的原则。

4 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5 按照乙方的实际销售情况甲方赋予销售奖励,此条款另行商议。

乙方:

1 乙方应配合把甲方所有 的产品摆在 吧台上作为展示。

2 乙方每月必须提供准确 真实的销售情况,并及时向甲方业务反应。

3 乙方按照双方商议的结算方式在 合同期内结算货款。

4 乙方购进的产品假如销售不 畅,随时可调换别的产品。

二 结算方式:以送货单为准,每月______号前结清上月货款。

三 退佣机制:甲方对乙方销售人员所销售之酒塞和酒盖以______元/个进行回收,此费用是甲方对乙方销售人员赋予的奖励。

四 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 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乙双方有 特殊情况不 能履约,须提前壹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 违约责任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 中途终止协议,如有 违约,履约方有 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

六 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商议,本协议壹式______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理商合作协议书【第三篇】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

网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

电子邮件:

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一条协议项目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新快网络代理体系和管理规范XX1020》(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新快网络代理商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新快网络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新快网络(以下简称新快网络)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机构代理商合作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权给甲方“新快网络代理商”资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在乙方处进行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新快网络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第二条《新快网络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XX1020》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

法律效应。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新快网络代理商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新快网络代理商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3-1-4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5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6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新快网络授权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式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 “新快网络”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 “新快网络”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7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8与新快网络正式签署代理商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9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0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1甲方如nic授权代理,则不得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新快网络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新快网络相应损失。

3-1-12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鉴于第一条之业务在甲、乙双方之间进行,乙方不与客户发生直接经济往来。

3-2-2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及时将与甲方代理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代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新快网络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XX1101》和《新快网络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XX1020》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条对代理的奖惩

4-1依据规范和〈新快网络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代理业务给予优惠。

4-2甲方可参加乙方不定期举办的的代理商免费培训,或获得培训资料和音像资料,根据规范中的内容获得乙方的支持与奖励。

4-3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4-4甲方成为乙方机构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授权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

6-2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7-4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湛江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九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十条附则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 年月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湛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理商的合同【第四篇】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秉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甲方作为(公司) (地区)独家代理商,现甲方授权乙方作为 (地区)(生产商及产品)授权代理商,公司在该区域不再发展第二家加盟(独家)代理。

2、乙方承诺在此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 公司生产的 (产品)装机量台, 年年内装机量达 台,县级以上(医院级别)每台仪器每月 (耗材)采购量金额为 ,其他县级及县级以下医院每月采购量 (耗材)金额为 。

3、一个销售年度结束后,甲方有权在对乙方综合考核评估后决定是否继续授予其该地区的独家代理权;乙方亦有决定是否继续作为甲方该地区独家代理商的权利,在同等条件乙方拥有优先权。

4、供货及相关细则

4-1合同供货价格:见附件。

4-2属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如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的情况除外。

4-3交货地点

合同交货地为代理商指定地点。

5市场推广管理

5-1市场学术推广,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5-2乙方组织的推广活动,其形式及内容必须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享有的权利

6-1-1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监督、调查权。

6-1-2对违反本合同的不良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6-2甲方承担的义务

6-2-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同权益的义务。

6-2-2 有对乙方提供业务培训或提供培训资料的义务。

6-2-3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6-2-4有按照合同规定在合同期内同一签约地区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供货的义务。

6-3乙方享有的权利

6-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6-3-2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地区独家特约代理商的权利。

6-3-3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6-4乙方承担的义务

6-4-1对甲方的产品,经营、市场策略等有保密义务。

6-4-2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及有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7、双方必须遵守的其他条款

7-1开箱损坏(未经用户使用)的产品,由甲方负责无条件退换,其运费由甲方负责。

7-2终止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7-2-1乙方应对甲方的经营内容(包括配套产品及销售的全部相关内容)继续承担2年保密义务。

7-2-2退还所有文件。

7-2-3如违反本条款,乙方同意按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论处。

8、乙方负责代理地区的产品销售,不得串货至其他地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该协议,并根据串货数量,处以人民币至 的罚款。乙方如遇到其它区域代理商串货现象,收集证据并告知甲方,甲方及时通知串货方并退出该区域销售,严重者甲方可以取消串货方代理资格。

9、由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情况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10、违约责任:

10-1若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第二条承诺,按本合同时间计算,每盒试剂供应价按原供货价上调 %。

10-2双方同意本合同(含附件及补充合同)全部条款,如违约,双方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提请至人民法院裁决。

11、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月 日至 年月日。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后作为补充协议监督执行。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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