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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到期(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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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导读】此篇优秀法律文书“劳动合同 到期(精编5篇)”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新续签劳动合同范本1

如今,我们在刚入公司时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可以续签劳动合同。那要是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处理呢?下面就让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是劳动者自己可以选择的,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也可以不续签,要看看是什么原因不续签,在有些情况下是可以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的。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相关知识: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能够自主的选择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但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是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话,那么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者享有的经济补偿金。要是您所在的单位没有支付您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话,请您及时联系网站的专业律师,让我们通过法律的角度帮助您解决问题、维护权益。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2

_____________(部门)先生/女士,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满。现就合同续签事宜向部门领导及员工本人征询意见:_________________

部门经理意见:_________________同意与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是□否

如续聘,您建议合同期为:_________________年(如果双方同意续签,建议续签年限为三年或三年以上,请您在此写出双方沟通后的意见。)

领导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员工本人意见:_________________同意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是□否

员工本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人力资源部意见:_________________

人力资源部: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3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后,意味着双方之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仍然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在前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前15天内办理续签手续。

当然,劳动合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也可以不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情况分析

(一)因用人单位原因不同续签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以后,不愿意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同意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的条件一般如下,满足其一即可: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

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当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以后,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二)因劳动者原因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就可以分为如下两种情况:

用人单位在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待遇、条件等情形时,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待遇、条件等情形时,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总额应当以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乘以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年限如何确定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按照半个月的平均工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平均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离职前或者劳动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总结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存在多种情形,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同时符合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有!可以放心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法条是《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后附)!

赔偿的触发条件

如果是员工以更高薪资待遇为条件要求公司续签,公司可以拒绝选择不续签。反之公司以降薪为条件续签,员工可以拒绝,算未协商一致。公司需要提前一个月以有效通知方式让员工知悉。对于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是否强制补偿一个月工资,目前无明确相关法规,各地实操中不完全一样,若未提前告知您可以主张试试。

赔偿的标准

补偿标准“N”,“N”的计算是在职工作年限*往前12个月收入(含奖金绩效年终奖等)的平均值,不满一年按一个月算,不满六个月按半个月算。

需要注意公司在职期间,社保公积金是否正常缴纳,基数是否足额,若有出入,可以一并主张足额足时的补缴相关费用。

再就是核实下公司是否缴纳一年以上的失业险,若是,公司不续签非个人原因离职,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后续可以去相关部门登记申领。

赔偿的落地

以上内容需要搞清楚,找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开诚布公的协商,毕竟都0202年了,这些法律基础大家都是知道的,既然都是一个业务圈子,后续可能还有机会合作。当然如果友好协商未达成一致,可以申请当地人社局介入调解,调解失败可以劳动仲裁、法律诉讼。

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以及四十七条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4

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由此可见,合同管理对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事务,那么公司合同管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小编整理了合同管理的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关于公司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应注意的事项:

1.签订合同首先要明确的两个基本原则:

(1)如果不是即时结清的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签订书面合同有两个基本目的:一是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二是作为证据,纠纷发生后,可向司法机关提供,用以证实自己主张的凭证。

(2)对合同的各个条款要做到明确、详细。

2.签订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

依据不同的签约人要着重审查如下材料:

(1)由对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约的情况

①对方是否有营业执照,而且是否真实,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

②营业执照上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是否与合同上的签约人有出入;

③签约人的身份证等有关身份材料的审查;

④对方营业场所以及是否正常经营等。

(2)由对方特定的业务员签约的情况

①业务员的身份证明材料;

②业务员与委托单位的关系;

③业务员与委托单位是否有合法有效的委托手续;

④业务员是否得到委托单位的授权,特别要注意审查委托代理的权限、委托代理的期限。特别防范无权代理、越权代理;

⑤委托单位是否有企业营业执照,签约时是否还存在。

总之在签约之前务必要对对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具体认真的核实。采用的方式可以是电话询问、写信、发函、上门考察,以及到有关部门查询等。在经过一番调查的基础上,较为具体地掌握对方的情况,这是签订合同的第一步。

3.合同主要内容的审查。

一般来说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主要包括以下条款:①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②标的;③数量;④质量;⑤价款或报酬(付款期限、付款方式);⑥履行期限、地点、方式;⑦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违约金计算方式);⑧解决争议的方法;(法院、仲裁委员会)。

二、公司的合同管理,应注意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关于合同管理机构

根据公司的管理体制规定,合同管理机构有的在业务开发部门,有的在财务部门,有的在工程部门,有的。在质量管理部门,但不管是由何部门管理,都要明确职责和权限。

2.关于合同管理程序,方法与过程的控制

管理程序主要是明确合同签订过程如何控制,避免签订不合法的合同。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合同签订前的评审:

首先涉及由哪个部门或哪几个部门负责评审及评审的内容和范围等要明晰。评审内容也要作明确的规定,一般应涉及对客户资信评估,递交项目建议书方面的项目报价,自我评审与控制,对客户相关要求的评审,合同风险评估。

(2)合同起草与签订

谁负责合同起草与签订,谁负责审核与批准。

(3)合同的变更管理

应明确一般变更的评审人与重大变更的评审人。

(4)合同履行的跟踪

要明确合同跟踪合同履行的一个或几个部门,定期对合同的整体实施情况进行监控。

(5)合同收尾阶段管理

对已经完成的重点项目,应明确由哪个部门提供合同总体运行报告,对成本和风险控制作出有参考价值的总结。

3.关于合同管理责任

为保证制度的有效运行,应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

4.关于合同信息管理与备案归档

明确合同文本管理部门及对合同文本使用、借用的权限及程序。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5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进行补偿又下面两种情况: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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