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忠诚协议书 夫妻忠诚协议书(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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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忠诚协议书【第一篇】
甲方:丈夫:,男,住身份证号码:
乙方:妻子:,女,住身份证号码:。甲方、乙方系夫妻关系,为了共同维护良好、和谐的婚姻关系,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在家庭生活中互相帮助,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第二条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关闭手机或是不接听一方的电话,但能证明由于工作原因或是其他原因除外,一方发生关闭手机或是不接听另一方的电话的情形后,关闭手机或是不接听电话一方必须在发现发生相关情形后3小时内向另一方说明(说明方式包括电话、短信、留言等),双方应在每天上午7点至晚上11点期间尽量保持手机随身携带并使手机处于开机状态。
第三条甲乙双方承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断绝与婚外异性频繁联系但能证明是工作原因除外(联系形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见面、电话、短信、邮件、书信、QQ等)。
第四条甲乙双方承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晚11点之前回到家中,如一方因工作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晚上11点之前无法回到家中,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说明情况(说明方式包括电话、短信、留言等)。
第五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过错方自愿放弃包括房子、车子、其他债权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由过错方承担。
第六条甲乙双方承诺不因婚后无子女作为吵架甚至离婚的借口。
第七条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支付另一方精神补偿金人民币万元。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如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通过本协议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每份两页,请逐页签字)。
第十二条解释:本协议所称“频繁联系”是指每日联系3次以上或单次联系超过5分钟;本协议所称“不正当男女关系”是指与婚外异性保持暧昧关系、男女朋友关系、性关系等。
甲方:
乙方:签订地:浙江湖州
签订时间:年月日
夫妻忠诚协议书【第二篇】
甲方: ,女,出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 、住址 。
甲方: ,男,出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 、住址 。
协议主题:互相忠诚
协议时间:年 月 日
协议期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协议内容:甲方与乙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夫妻双方约定结婚之后互相忠诚,无论任何一方发生与婚外他人通奸或同居的情况,都愿意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情形来处理;
2、结婚后,如果一方偶然发生婚外与他人通奸的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立刻离婚并得到相应的赔偿;
3、结婚后,如果一方经常与他人发生婚外通奸的行为又屡教不改的,另一方有权要求离婚离婚并得到赔偿,且婚后的一切财产都归另一方;
4、甲乙双方应以互相尊重,互相忠实的原则相处,互爱互谅,尊老爱幼,共同建立平等、和睦、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夫妻忠诚协议书【第三篇】
协议模板一夫妻忠诚协议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为兑现双方百年好合之承诺,互相督促履行夫妻忠实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以下协议:
一、双方在婚姻关系建立之日,以及存续期间,应当互相遵守忠实义务,不得发生任何婚外性行为,违反夫妻互相忠诚的义务。
二、若任何一方有下述行为,视为对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违反。
1、一方有嫖娼、卖淫行为。
2、一方与异性的偶然的婚外性行为。
3、一方与异性的长期通奸,同居行为。
4、一方出现配偶所不知晓的血缘关系儿女。
5、一方出现配偶所不知晓的婚恋关系。
三、若任何一方有下列行为,可推定对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违反。
1、一方与异性在非合理场合存在明显超出正常交际的亲密行为。类如接吻、爱抚等情形。
2、一方与异性在非正常时段、单独相处在封闭、隐秘场所,同时明显无法给予合理解释的情形。
3、一方与异性在非正常时段,长期、频繁的存在有通讯联系,同时明显无法给予合理解释的情形。
4、有异性出现,主动承认自己为第三者。并且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直接证明的。
5、一方与异性长期存在赤裸淫秽言语、图片、视频信息往来,经配偶劝阻过一次不予悔改的。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凡是违反前述忠诚义务,需承担以下责任:
1、净身出户;
2、补偿守约一方50万元;
3、承担子女抚养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关于夫妻忠诚协议书【第四篇】
男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双方因相识恋爱至今,感情真挚,先准备登记结婚,为妥善处理双方的财产问题,避免影响婚后夫妻感情或将来可能出现的争议,特就有关婚前和婚后的情况约定如下:
婚前债权债务约定
第二条:婚后,如果一方出现经济困难,另一方可以自愿代替偿还债务。
婚前财产约定
第三条:婚前,男方有以下财产,属于男方个人所有:
1、房产_____处,房产证号:__________
2、汽车_____辆,车辆行使证号:__________
3、股权: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
第四条:婚前,女方有以下财产,属于女方个人所有:
1、房产_____处,房产证号:__________
2、汽车_____辆,车辆行使证号:__________
3、股权: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
第五条:双方确认,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因双方结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对于在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房屋贷款,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各自偿还;
2、共同偿还,婚后还贷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1、归各自所有;
2、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财产
第八条:为筹办双方婚礼和以后生活的需要,双方以及双方的亲友为男女双方购买以下财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后生活
第九条:双方结婚后均负有忠诚义务,应当尊重对方,理解对方,照顾对方。
第十条: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对于家庭事务有平等的决定权,任何一方不得瞒着对方作出对家庭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第十一条:鉴于女方和男方生理上的差异,男方应当负责家庭中的体力活,承担起照顾女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家务活由双方共同承担,一方因工作、身体等原因不能从事家务活时,另一方应当理解。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工作和生活,如出现工作调动等原因,一方需要离开家庭所在地时,应当提前与另一方协商,另一方应当给予谅解。
婚后财产
第十四条:结婚后,双方的所有没有在此协议中约定的收入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在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超过万元时,应当实现与另一方协商。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由此产生的债务由作出决定方承担,离婚时,此项债务作为作出决定放的个人债务,不得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第十五条:婚后,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由个人享有,但另一方如果经济困难,应当给予帮助。
第十六条:婚后,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有双方共同承担,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时,双方均有义务从各自财产中支付,但时候有权从夫妻共同财产中补回。
子女抚养、老人赡养
第十七条:子女有权利向任何一方要求给予经济帮助,双方均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双方均负有照顾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双方均负有照顾自己和对方父母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侮辱对方父母。
第二十条:照顾双方父母及亲友礼品馈赠,优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
第二十一条:双方应当平等的对待双方的父母,任何一方不得高差别待遇。
离婚
第二十二条:在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时,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第二十三条:因一方身体原因,导致双方不能过正常夫妻生活时,另一方有权提出离婚。此种情况下离婚,双方均视为无过错方。
第二十四条:一方在患有重大疾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
第二十五条:一方的父母患有重大疾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若提出离婚,一方也同意,提出方仍然应当承担一方父母治病所需费用的一般,一方有权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主张。
第二十六条:离婚后,无论局域何种原因,任何一方均不得发表对另一方带有侮辱性、诽谤性的言论,更不得做出影响另一方工作生活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且无过错,若另一方坚持提出离婚,应当给予患病方充分的补偿,以保证患病方日后得到妥善的治疗。若日后补偿费用不足,提出离婚方仍然应当承担另一方治病费用的30%。提出方不履行时,患病方有权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离婚时财产处理及补偿
第二十八条:因一方过错导致男女双方离婚时,过错方不得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拿回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
第二十九条:过错方承诺,在离婚时另外给另一方一次性补偿_____元人民币。
离婚时子女归属
第三十一条:离婚时,对于子女的归属,应当优先征求子女的意见,若子女决定跟随一方时,被跟随方不得拒绝,另一方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条:若子女年龄小于十周岁,过错方应当优先听从另一方对子女的安排,不得提出异议。无过错方在作出安排时,应当适当考虑子女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若子女决定跟随无过错方,过错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为月收入的_____%,但每月不得低于_____元人民币,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四条:若子女决定跟随过错方,无过错方也同意,无过错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为月收入的_____%,但每月不得低于_____元人民币,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五条:子女在男女双方离婚后,患上重大疾病或因上学等原因而需要较大费用时,由男女双方平均负担。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另一方应当及时支付,但事后另一方应当偿还,并出具书面凭证。
第三十六条:无论女子跟随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视的权利,但不得影响孩子的学习和被跟随方的正常生活。
其他约定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视为双方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但一方能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