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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协议书(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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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的协议书1

甲方:xx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x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a公司人民币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a公司注册资本的17%,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a公司、在a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a公司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a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a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a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a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a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a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a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a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a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17%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a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xxxx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xxxx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份协议书2

甲方(自然人)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法人):

地址: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__________(暂定名)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其中,各方出资分别:

甲方(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

甲方(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

甲方(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额以________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股权,其中________持有________%股权,________持有________%股权,________持有________%股权,甲方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乙方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用以设立________________(暂定名)。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工作。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或按其股权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所占股份公司股权比例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股权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股权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________)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________、________协助________完成公司的日常事务。

3、股份公司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员由乙方委派。

4、乙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6、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7、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8、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资;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5、自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甲方不得在股份有限公司之外从事任何与公司相关的业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义务配合完成_________(暂定名)工商注册,如因一方原因导致股份有限公司无法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注册完成,那么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

3、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并且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在提前____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4、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始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份,甲、乙各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股份协议书3

甲方: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件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件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兹有上列甲乙双方当事人遵照公平、自愿、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合股经营玉环方格品牌设计工作室,有关事项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

一、甲、乙二人自20xx年二月八日起双方自愿合伙经营玉环方格品牌设计工作室。企业开设地址为:浙江省玉环县珠港镇步行街泰兴苑17幢65号。

二、合伙期间,根据市场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经营项目以及增加投资额。

第二条、出资形式及出资比例

一、企业的首期启动资金为:投资款陆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出资叁万元人民币,乙方出资叁万元人民币。甲、乙二人各占企业50%股份。上述投资款存入企业联名开设的银行账户。

二、由双方共同办理工商、税务等证照登记事宜。

第三条、合伙经营期间的风险、负债负担、利润分配

一、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共享盈利、共担风险的原则,精诚团结齐心协力办好企业。其中对于合伙经营的负债优先以合伙营业收入偿还,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负担,但是对外,甲乙双方均具连带责任。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清偿的金额超出自己应负比例的则有权向其他应承担清偿义务的合伙人追偿。

二、合伙经营的收入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应缴纳的税费、劳务报酬等经营费用之后剩余的利润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应按照甲乙各自的投资比例予以分配,年终进行分配。

三、经营期间,业务订单一笔净利润在3000元以上的,凡是个人接洽的按3%给予提成奖励,具体联系人按4%给予提成奖励。公司的收入盈余优先分期偿还甲、乙双方的投资款。

第四条、合伙经营管理

一、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均需认真负责,用心经营。

二、企业对外以甲方为法人代表,对内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平等。

三、经营期间,凡属企业经营有关的事项,包括对于涉及业务的接洽,财务、账目及财务、账目管理以及借款、还款、聘用劳务人员,工作日期的安排,办公设备的增添、更换,资金的运用,股本的扩大,盈利的分配等等均应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否则,造成损失应负关责任。

四、企业开办后,甲、乙双方均应在公司上班,企业视经营状况再确定工资的发放和利润的分成,每人暂定按月工资2500元计酬,并建立公司经营收支账册,双方均应在账册上签名确认。

第六条、合伙经营管理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乙双方均应全心全意投身企业,爱护企业,任何一方均不得做出有损企业形象或有违反本协议遵守的不良行为。 二、企业开办期间,甲、乙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工作。公司提供的设计稿,应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符合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如因公司提供的设计稿件引起纠纷或争议,一切责任由双方共同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特别约定

一、鉴于工商、税务证照等均办理至双方名下,因此甲乙双方特别约定,对于合伙经营期间发生的行政处罚、劳务纠纷、债务纠纷或意外伤害等情况产生的经济赔偿(含罚款)均应由甲乙双方以合伙财产共同负担,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赔偿(含罚款)的,应由各合伙人按各自出资比例分担,一方负担超出自己应负担比例的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第七条、合伙人的增加、退出

一、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重新调整合伙出资比例以及债务、利润分配比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新入伙的合伙人对于入伙之前和入伙之后合伙经营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对外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二、合伙经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法律政策调整),经合伙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前退出合伙业务,假如退伙导致只有一名合伙人继续经营,则合伙组织解散,各合伙人(包括退伙人和继续经营的合伙人)应共同进行合伙业务终止的清算,经清算的合伙资产应在偿还合伙债务之后按各自出资比例进行盈余

分配,打算继续经营的一名合伙人应出资收购合伙资产,其收购的出资资金作为合伙人财产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

三、退伙人应对于退伙之前的合伙经营债务应按各自出资比例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对外负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比例超出自己应负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应负清偿义务的合伙人追偿。退伙合伙人在按上述条款偿还应承担的合伙债务之后其出资可以退回,出资不宜退回的可以从合伙财产中折价给于补偿。

第八条、合伙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情形则合伙终止:

(一)合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的;

(二)合伙经营的业务重大亏损已难以继续经营的;

(三)合伙人退伙,只剩一名合伙人继续经营的;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九条、合伙清算

合伙终止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其职责包括:

(一)清理合伙财产,编制财产清单和负债表;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七)分配合伙财产、利润。

上述清算事务完毕,则合伙组织自动解散,本合伙协议即失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

本合伙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含增加的入伙人)应诚实守信、友好合作,共同处理合伙期间的问题,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严重损害对方合法利益,给合伙经营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

第十一、其他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协议生效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即具有合同约束力。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各执有一份,并留一份企业备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股份协议书4

甲方:住址:

乙方:

住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以其在 行置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股权置换内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股份与乙方持有的 公司 %股份进行置换。

二、股权置换价格

1、万元人民币,因此甲乙本次拟置入的公司的股权评估值为 万元人民币。

2、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因此乙方本次拟置入的 公司%的股权评估值为 万元人民币。

3、甲乙双方同意以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对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给对方。

2、甲乙双方均保证除本合同外,在此之前,各自没有与任何人达成协议或向任何人承诺出售、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被转让股权;并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股权不存在任何对方未知的质押、担保等其它导致该股权无法转让的情况,且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甲乙双方均保证置换本合同项下的股权不违反双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或签署相关文件,如因一方公司章程规定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生效履行,违约方必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甲乙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乙方享有置换股权股东权益所需的一切法律文件。

5、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提供甲方享有置换股权股东权益所必需的一切法律文件。

6、甲方应当出具书面材料确认,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理完毕乙方的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止,乙方享有 乙方保证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义务的责任,并按章程的规定享有的利润、承担风险和责任。

7、乙方应当出具书面材料确认,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理完毕甲方的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止,甲方享有作为 甲方保证按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义务的责任,并按章程的规定享有的利润、承担风险及责任。

8、甲乙双方有义务于本合同生效后实施交接资料等一切必要的行为,签署一切必要的交付,以实现合同之目的。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本协议涉及的各方商业秘密,但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或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其承担披露义务的除外。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本次置换股权价格的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2、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的,必须签订书面的终止协议。

七、争议的解决

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是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本合同附件:

1、甲乙双方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工商出具的公司股东状况证明,

3、甲乙双方出资的原始证明,

4、甲乙双方互相确认受让其股份的声明及授权委托书,

5、合同共同权利人同意转让股权的声明

说明:甲乙双方向对方提交上诉材料时应提交原件,如原件不能最终交对方持有,应留存复印件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公司股份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甲乙二方为共同开拓、经营殡葬服务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利用社会资金建设殡葬设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入股开展遗体火化、殡仪服务等各项经营业务,为体现各方公平公正,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投资项目名称、投资总额、经营内容、期限

投资项目:殡仪馆和公墓建设,总规划面积亩,殡仪馆占地30亩,公墓占地100亩,投资总额万元。

经营内容:殡仪馆、骨灰堂、火葬场、公墓区等相关遗体火化、殡仪服务。

经营期限:36年,从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条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收益按各自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盈利和亏损分配、结算方案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共同签字后实施。

2、投资各方须在本协议签字生效日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打入投资各方一致同意设立的银行帐户,缴足全部出资金额。

3、甲方负责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办理建设开发手续和殡葬经营许可证书,并办理相关设施产权登记手续等。

4、甲方负责殡仪馆和公墓建设具体实施,乙方配合甲方完成建设,有权了解、掌握相关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并提出监督、改进意见,以保证各方投资安全。

5、殡仪馆和公墓建设期间及建成营利期间,乙方有权查阅、摘抄、复制相关财务会计账薄资料,甲方有义务配合。

6、甲方与当地政府的合作经营变更、延续等重大事项,有义务提前向乙方书面通报并征求乙方同意后实施。

7、殡仪馆和公墓经营重大人事任免权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日常经营事务以甲方负责具体实施,并视实际需要由各方协商后派员或对外招聘人员实施。

8、本协议各方未经他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

第四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守约方有权按照违约方欠缴的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各方所协商的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八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每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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