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合作协议书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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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合作协议书1
乙方:
为了加强医院之间的技术协作,充分利用双方医疗资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巩固和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利、高效、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广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和谐发展,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医院医疗技术协作关系,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利用自身医疗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帮助乙方提高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水平。
2、结合乙方实际需要,甲方接受乙方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观摩学习、学术交流。
3、通过预约的方式,甲方派出副高以上专家对乙方中等以上难度手术及疑难病例进行手术示教和示教查房,提高乙方开展高难度手术的能力与解决疑难病症的诊疗水平,重点带动乙方一批业务骨干的快速成长。
4、甲方应乙方请求派专职人员到乙方进行医院感染控制知识培训、现场指导、业务咨询,并协助乙方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如乙方条件允许开展医院感染目标性监测,可使用甲方设计的表格参加相关监测项目,定期将监测资料交给甲方分析,双方共享监测与控制信息。
5、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需求,有计划、分期分批地接收乙方医务人员的进修培训、业务咨询、研究生培养及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对乙方进修培训人员每年给予一定名额免费的优惠的政策。由甲方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乙方一定名额免交会务费。
6、根据需要和可能,甲方优先与乙方开展科研合作,推广适宜医疗技术。
7、甲方对乙方转诊来的病人或来就诊的乙方员工,优先安排住院。
8、甲方严格按照有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方案与转诊制度,对乙方转诊的医保患者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提供优质诊疗服务。
9、对乙方可以开展后续治疗或康复的患者,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优先转诊到乙方,并提供后续治疗和康复的业务指导以及必要的跟踪服务。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凡遇危、急、难、重症病人,应优先请甲方会诊或转送到甲方诊治。
2、乙方需转诊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应按相关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后,优先转诊到甲方进一步诊疗。
3、乙方限于功能定位和医疗条件而不能开展的诊疗、检查项目,应优先介绍患者来甲方诊疗。
4、乙方在进修培训、学术交流及完善管理等方面,应优先选择甲方。
5、乙方职工到甲方继续教育、学术交流或就医时,须出示有效证件。
6、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录用甲方毕业生(含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毕业生)到医院工作。
7、乙方有义务将甲方对其所实行的优惠政策向其全体职工传达。
8、针对甲方各项工作,乙方及时提出合理建议。
9、乙方在大门悬挂“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技术协作医院”牌匾。
三、其他
1、本协议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再行协商续订协议书。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法人代表签名:乙方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
医院合作协议书2
(地址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推荐,甲方审核认定承担涉外医疗救援任务的网络医院。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救死扶伤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开展针对上述商业保险客户(以下简称伤患者)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项目。为了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任务,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甲方职责和任务
1、 协助卫生部医政司认定乙方作为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并向乙方颁发网络医院标识牌、证书。
2、 组织、协调乙方在中国大陆开展及时、便捷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已确定合作关系的机构情况等相关信息。
3、 设立(或授权设立)24小时服务的呼叫中心,并保持电话、传真通畅,如有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4、 向乙方提供甲方制定的《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工作手册》(以下简称《工作手册》)和甲方合作机构_quot;意外急救医疗保险卡"等。
5、 承诺担保伤患者救治和住院治疗免押金及向乙方结算还款手续的责任,及时将前往乙方就医的伤患者的基本信息、费用担保额度,用传真的形式告知乙方。接到乙方提供的伤患者诊疗费用清单后,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详见《工作手册》。
6、 有计划地组织乙方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参加国内外专业学习、培训及国际紧急救援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章 乙方职责和任务
1、 承担为甲方出具担保的伤患者的免押金救治工作, 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工作手册》,协助甲方确认伤患者身份。乙方不得随意拒绝为伤患者提供医疗救援服务。
2、 责成专人负责落实向伤患者提供及时、便捷的医疗救援服务,并向甲方提供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传真,发生变化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 在醒目位置悬挂&/:请记住我站域名/quot;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标识牌,在急诊室(科、部)、特需医疗部和收费处等醒目位置悬挂甲方提供的"意外急救医疗保险卡"宣传画等。
4、 按照甲方提供的《工作手册》中确定的责任范围和医疗救援服务流程实施救治工作,履行帐务结算手续。
5、 伤患者未与甲方呼叫中心联系而直接就诊时,乙方应在做好伤患者救治工作的同时,即与甲方呼叫中心联系,确认伤患者身份和付费手续。详见《工作手册》。
6、 协助甲方为伤患者提供转院和其它医疗救援服务。
7、 可以使用网络医院特定标识并对外宣传。
第三章 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备忘录,备忘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在有效期内,如一方欲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最终获对方书面确认。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医院合作协议书3
1、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与甲方签订的相关补充协议书都作为本劳动合同的补充。
2、甲方将根据岗位和乙方的需要,为乙方出资提供专项培训。并与乙方订立协议,同时约定服务期及乙方违反约定服务期应承担的违约金。
3、对负有保密义务的职工,同时要与医院签订保密协议。
4、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对乙方予以岗位变动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其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
5、外派、外借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由医院与其所在工作单位一方签订外派、外借工作协议,协议由本医院人力资源部保存。
6、乙方离职时,应归还聘用期间因工作需要领用的物品、交接有关工作和业务资料并结清所有债务。
第八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情况与职工协商确定:
1、所有职工第一次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其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
2、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时,经双方协商,期限为三至五年。
3、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4、因特殊工作需要,以完成一项工作任务为目的招聘(用)人员,可以签订以完成一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医院与职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职工在医院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连续与医院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第十条对初次就业、再次就业或改变劳动岗位(工种)的职工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执行。试用期的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
试用期内不符合医院录用条件的:如伪造学历、证书、简历;隐藏病史或受伤经历;未达到工作目标或不符合岗位职责要求;非因工伤原因不能提供劳动义务的;试用期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的等,医院则提前3天通知本人解除试用期。
第十一条考虑到每月要对职工考核、计税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0日。
第十二条医院人事部门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向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职工的劳动合同备案及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医院人事部门应当建立职工名册、档案备查。职工应如实的向医院人事部门提供所需的各种证件和资料。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续签和终止的办理:
医院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或终止条件出现时的前一个月内,由医院人事部门就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职工:
1、如医院与员工双方都有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在收到《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后的十五天内,由本人填写《劳动合同续签申请表》,经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和医院领导签署意见,同时经过考核,本人能较好地胜任本职工作,符合续签劳动合同条件和工作需要,报医院法人代表签字同意后,医院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2、如本人不愿意与医院续签劳动合同的,则职工在收到《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后的十五天内书面告知医院,待劳动合同期满之日,到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3、如医院不愿意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由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告知职工,待劳动合同到期之日,到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4、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办妥以后,医院以发文的形式,正式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5、医院人事部门开具失业证明,同时将各项社会保险和其他相关证明交给本人,并在十五天内将其档案转到xx市(或xx区)人才交流中心。
第十五条医院在不降低各项待遇的前提下,职工提出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医院(先提交给所在工作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医院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在收到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的五日(试用期二天日)内发出《对员工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回复》,就职工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与职工进行协商。经协商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同意解除的,由人事部门通知职工所在部门和本人办理工作移交等离职手续。
第十六条由医院提出与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职工在收到医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的五日内应对医院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回复,同时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与职工进行协商。经协商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同意解除的,由人事部门通知职工所在部门和本人办理工作移交等离职手续。并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外),支付职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经济补偿金,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七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医院应支付职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1、医院和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由职工提出的,则不作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期满的;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四十条规定。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医院和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医院和职工各执一份。
第二十条对执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产后哺乳一年期)内劳动合同期虽满,不能终止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到哺乳期满。
第二十一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劳动部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医疗期。凡进入医疗期的职工,必须与医院签订医疗期协议。如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虽满,但医疗期未满,不能终止其劳动合同,应自动延续到医疗期满。
第二十二条医院为职工出资提供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项技术培训的,应与该职工订立协议,并约定服务期。
职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医院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医院提供的培训费用。医院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按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医院与职工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职工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医院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医院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同时就违反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设定违约金。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职工,医院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其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职工因退休(职)、开除、除名、自动离职、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被追究刑事责任、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职工不履行《劳动合同》而解除合同的等,则不享受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医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或不愿调解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定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又不履行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今后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医院合作协议书4
摘要目的:提示医疗机构应在那些环节使用协议书,探讨协议书的管理制度。方法:对南京市部分二级医院的协议书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对协议书的必要性、确认的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进行分析。结果: 目前医疗流程中使用的协议文本种类繁多,格式不一,制作、保存等缺少规范化管理。结论:医疗流程中应使用静脉输液外带协议书、住院患者外出协议书等20种协议书;协议书的设计上应由临床人员、管理人员和法律工作者共同制订,经伦理委员会审定后。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协议书的设计和保管,建立本机构的协议书体系。
关键词 医患关系;协议书;知情同意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6455(2011)06-0483-01
引言
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双方权利、义务的不明确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医患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就是能按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设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效行为[1]。医患双方采用协议书的形式对医疗活动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设立、确认,符合民法关于意思自治的原则,应是一种行使权利、义务处分权的合法和有效的途经。
1 对象与方法
研究对象:针对南京市三家二级医院医疗流程(门急诊和住院流程)中使用的医患协议文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进行调查。
研究方法: 通过现场问卷调查对样本医院协议书的使用情况进行梳理、汇总,采用演绎分析和文献法对各流程中使用医患协议书的必要性、确认的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内容及状态和产生的法律效果进行分析,从而对医患协议书的内容、形式、设计及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调查内容:问卷调查的内容包括主要医疗流程(门急诊、住院)的各个环节的协议书的文本名称、形式、内容、设计流程、途经等。
2 结果与分析
医疗流程中使用的协议书分布情况
门、急诊流程:有就诊须知、特殊检查同意书、特殊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药物过敏试验协议书、输血同意书、静脉输液外带协议书、外带药品输液协议书、品使用治疗知情同意书、狂犬病疫苗使用知情同意书、危重患者转院知情同意书、放弃诊疗同意等。
住院流程:有入院告知书、医患合约、授权委托书、一般性诊疗委托书、病情告知对象协议书、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特殊检查同意书、特殊治疗同意书、输血同意书、住院患者外出协议书、病危、病重通知书、催缴住院医疗费用通知书、拒绝诊疗协议书、出院通知书、自动出院协议书、死亡证明签收记录等。
协议书的形式
单方面告知文本和双方协议文本:协议书从协议主体上可分为医方单方面告知文本和双方协议文本两种形式。单方面告知文本一般是医方提供的固定文本,交由患方阅读或保存,多以告知医方就诊的相关规章制度、注意事项为主要内容。单方面告知文本以患方完成阅览或收到文本为作用形式。双方协议文本多用于医方在实施有风险的诊疗措施前向患方告知病情及诊疗方案,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由患方对诊疗方案进行选择,授权医方实施相应诊疗措施为主要内容。此时的协议书文本多称知情同意书或同意书。也有部分双方协议文本内容为医患双方对某一具体事项进行确认,此时协议书文本则用“协议书”命名,如住院患者外出协议书、拒绝诊疗协议书等。其特征为医患双方均在协议文本上签名,以赋予协议书法律效力。目前以双方协议文本为格式的医患协议书占主导地位。
有选择性文本和无选择性文本:由于医学的复杂性、专业性、不确定性,造成了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2]。在具体的诊疗过程中,患者对诊疗方案的选择往往依赖具备专业知识的医方,绝大多数时间患方只能对医院提供诊疗方案的进行是否同意的选择,而没有对不同诊疗方案的选择。本次调查中发现仅有两种协议文本具有可选择性。骨折内固定知情同意书、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知情同意书对手术方式可进行选择。目前无选择文书形式的医患协议文书占绝对的主导地位。
协议书的内容:从内容来看协议文书可分为一下三类:一是单纯确认告知内容。主要确认医方尽到告知义务,如告知书、通知书等。二是知情同意过程的固定。主要是在医方履行告知义务的基础上,患方对诊疗方案进行选择,如手术同意书、危重患者转院知情同意书等。三是对某些特定事项的约定,如医患合约、住院患者外出协议书等。
协议书的设计和流程:协议书的设计和有三种途经:一个是卫生行政部门在病案书写规范中规定的格式文本;二是行业自律性组织或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的“范本”;三是医院、医务人员自行设计的文本。目前行政部门统一制订的文本数量相对较少,行业自律组织或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的范本开始出现大量,实际使用中应用的是医院自行设计的文本。在这些自行设计的文本中,医院管理部门设计的占多数(%),医护人员自行设计的占%,法律顾问和律师设计的占%。途经为科室直接使用的占%,职能科室直接占到%,经过伦理委员会审核后占%。
协议书的保管
归入病历保存与不归入病历保存:入院告知书、医患合约、特殊检查同意书、特殊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输血同意书、药物过敏试验协议书、精麻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危重患者转院知情同意书、放弃诊疗同意书、授权委托书、一般性诊疗委托书、病情告知对象协议书、病危、病重通知书、出院通知书、自动出院协议书、死亡证明签收记录、拒绝诊疗协议书等归入病历保管。 就诊须知、住院规则、静脉输液外带协议书、外带药品输液协议书、住院患者外出协议书、催缴住院医疗费用通知书等可不归入病历保管。
长期保存与定期保管:归入病历保管的协议书均为长期保存的协议书。部分不归入病历保存的协议书也应该长期保存。各家医疗机构均有科室自行保存协议书的情况,仅有一家医疗机构将部分门诊协议书按年度汇总,交由病案室保存。
3 讨论
必须使用的协议文本:门诊流程应有就诊须知、特殊检查同意书、特殊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静脉输液外带协议书、精麻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狂犬病疫苗使用知情同意书、危重患者转院知情同意书、放弃诊疗同意书。住院流程应有入院告知书、授权委托书、特殊检查同意书、特殊治疗同意书、输血同意书、手术同意书、住院患者外出协议书、病危、病重通知书、出院通知书、自动出院协议书、催缴住院医疗费用通知书、拒绝诊疗协议书。
推荐使用的协议文本:医患合约、一般性诊疗委托书、病情告知对象协议书、死亡证明签收记录分别对一般性诊疗、住院期间病情告知、对死亡有异议时的尸检权利告知相关事项进行告知和确认,可提高医方告知的效率,有一定的使用价值。
协议书设计的注意事项:协议书设计的重点在于临床诊疗流程中涉及医方履行义务和患方知情统一权利的行使,主要用途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利。在临床流程中是否需要设计一个协议文本,主要取决于是否有重要的权利、义务关系需要设定或确认,一旦发生争议,协议书是否能够起到证据的作用。设计协议书要从临床工作实际需要出发,从提高沟通和告知的效率入手,尽量减少医务人员病历记录的工作量,使用通俗易懂的文字便于患方理解。协议书设计的流程应由医务人员、医院管理人员和司法从业人员共同制定,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后[3]。
协议书的保管制度:各种医患协议书已经广泛用于门、急诊和住院医疗流程中。除了病历书写规范规定的需要归入住院病历保存的协议书外,还有大量的文本,特别是门诊、急诊流程中的文本。这些文本如何保管,目前没有相关的管理制度。临床上许多协议书签订后因没有妥善保管而无法追溯,导致需要该文本作为书证时无法提供。因此,医疗机构应在建立协议书体系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协议书保管制度,确保每一份协议书的可追溯性,以保证协议书的证据效能。
医疗机构应关注医疗流程中重点环节的法律风险,通过各种协议书对特定的权利、义务进行告知和确认,以确保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并对可预期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和规避。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协议文书的设计、保管,建立协议书的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 宋刚,李昊。论意思自治与法律行为的效力[J] .山西大学学报,2008(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