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文档 > 协议范本 >

挂靠协议书精编4篇

网友发表时间 1245233

【前言导读】此篇优秀法律文书“挂靠协议书精编4篇”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挂靠合同1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挂靠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为发包方装饰工程承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程序最终确定以________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子公司,作为本合同规定挂靠期限内独立承接的家装工程的挂靠方(以下简称:挂靠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挂靠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选拔经营者,并以挂靠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挂靠方二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生产者。

第二条、挂靠经营期间,子公司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挂靠经营期间,子公司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挂靠经营期间,子公司必须坚持原有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挂靠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子公司本次实行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六条子公司本次挂靠经营的形式为:保上交挂靠费,保技术改造投资,挂靠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子公司本次挂靠经营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上缴利润、技术改造投资、贷款归还、企业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以“实行自负盈亏,自主经营”为原则,挂靠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

第二款、挂靠经营期间,发包方为挂靠方提供信息和技术方面和业务(含盖章,开发票等)的必要支持。

第一节、挂靠方的权利

第八条、挂靠经营期间,挂靠个人或合伙挂靠的第一挂靠人(以下简称:第一挂靠人)为该子公司的负责人,当然总经理,享受总经理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总经理的全部权利。

第九条、挂靠在承包期间,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总经理及副经理级管理干部,组成子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总公司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有权决定子公司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员工。

第四款、有权改革子公司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展新的经营业务。

第十条、挂靠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节、挂靠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挂靠方在挂靠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对子公司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应完成发包方给挂靠方下达的各项指令性计划。

第四款、应负责继续履行子公司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

第五款、自觉接受总公司和子公司员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子公司员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子公司报告工作,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款、维护子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子公司员工收入,不断改善员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挂靠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子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有权监督子公司的经营方向。

第三款、对子公司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工程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子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挂靠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不得平调子公司资产。

第三款、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挂靠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挂靠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挂靠方的收入

第十五条、挂靠经营者在挂靠期间的收入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挂靠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其收入子公司以分红形式结算。

第二款、发包方如认为挂靠经营者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三款、员工人均年收入的。计算范围按____劳字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挂靠包的收入每月月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后,挂靠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及子公司收入一次性结清,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挂靠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挂靠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挂靠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发包方造成重大损失,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挂靠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挂靠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挂靠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挂靠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规定的挂靠期满,发包挂靠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挂靠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挂靠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挂靠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发包、挂靠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挂靠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挂靠经营者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所上缴利润指标,可从总公司分管子公司财务扣除,酌情处罚3倍罚金

第二十六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挂靠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挂靠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________月以前交付挂靠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________向挂靠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二十七条、发包、挂靠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合伙挂靠的原定第一挂靠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挂靠人(或挂靠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后,如发包商仍实行招标挂靠经营,且挂靠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挂靠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条 在挂靠过程中,子公司所出现的一切责任性事件(民事诉讼、经济纠纷、债权、债务、法律诉讼等)都由挂靠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在挂靠其间,发包方为子公司出具一名会行政监视,负责子公司财务日常运作监督检查,和日常工作管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挂靠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正本____份,发包方、挂靠方和____公证处各执一份。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挂靠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挂靠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挂靠经营合同2

合同自编号

甲方:

乙方:(车主)姓名 车牌号 **A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湖北省和**市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对旅游客运车辆规范经营和管理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互惠的原则,现就旅游客车挂靠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挂靠经营主要内容

1、乙方将自购符合旅游客运要求标准的客车(以下简称客车)自愿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旅游客运经营。

2、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客车相关的规费、税费和保险费等费用的代收代缴工作。

3、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从事旅游客运,并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4、乙方自愿承担车辆挂靠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营风险和责任。

5、甲方为乙方在经营上提供车辆客运资质保证,并提供经营上的相关服务,乙方向甲方按期缴纳相关管理费用。

第二条、客车有关证照及编号

车辆型号

发动机号

底盘号

载重吨位

核定座位数

道路运输证号

行车证号

驾驶证号

从业资格证号

第三条、合同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后期续签至六年以内为止。

第四条、车辆抵押担保及保证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乙方自愿采用以下二种方式向甲方提供抵押和担保:

1、乙方自愿将挂靠甲方的车辆作为抵押,同时,由乙方自行邀请一位具有一定资产的自然人予以担保。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客车风险保证金;缴纳标准:

35座以下(含35座)5000元;47座以下(含47座)7000元;

47座以上10000元。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安全保证金 元/台,合同期满,乙方如无违规的情况下,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

第五条、相关费用的约定

1、车辆挂靠管理费 元/月,此费用不因客车审验、修理、交通事故、车辆遗失及其他原因的停驶而免交。合同期内,如因国家或政府有关政策因素影响需调整管理费,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甲方调整管理费的幅度,不得高于市场同行标准。

2、乙方自接业务,如需甲方开据票证,甲方将代收代缴税费,按票面金额的5%收取税管费。

3、甲方安排乙方的固定通勤班车业务,按不低于15%的标准收取税管 费。安排乙方的门市业务按10%收取税管费。

4、其他经营费用,如:包括办理挂靠客车转入或转出的过户手续费用及线路牌、保险、事故、车辆有关证照审验及保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客车保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客车保险:乙方必须对其经营的客车按规定投保,如:交强险、商业险、承运人责任险和驾驶员人身意外险,其中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额不得低于20万元,由甲方统一购买(其他险种乙方可自行选购),其投保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有固定班车的可由甲方现行垫付办理投保,无固定班车的,乙方则需提前一个月预缴投保费用,由甲方负责办理投保,如乙方不按期投保,则由甲方强制购买,并按10%收取滞纳金,如乙方恶意拖欠保费达两月以上者,按单方违约处理,违约者按第九条第一款处理。

2、交通事故处理:乙方客车在挂靠经营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乙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安排人员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并负责向保险公司报案和办理索赔手续,保险理赔由乙方享有。但乙方若差欠甲方款项时,甲方有权优先从保险赔付款中扣回。

鉴于甲、乙双方的法律关系,甲方在协助和行使对上述事故的处理以及签署处理事故的有关文件时,均视为乙方已全权和已授权。因事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车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人员差旅费和现场处置费以及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的损失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安全管理及客车审验要求

1、乙方应参加甲方通知的安全教育和学习活动。甲方应对乙方学习情况作出记载,并以此作为续签合同和客车审验的必备条件之一。

2、乙方应按照交管部门和运管部门的要求对客车进行维护和保养,按期参加审验和车辆技术检测等工作,并向甲方提供驾驶员审验证明(复印件)、车辆年审单据、车辆保养证明单据。

第八条、甲乙双方特别约定

1、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2、在乙方未违规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擅自停止相关的服务和处置乙方车辆的所有权。

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要积极维护甲方企业声誉,不得发生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和违反甲方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如违者,将按甲方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4、乙方应自觉按旅游客运行业的管理规定及职业道德,合法和守法经营,如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发生违章违纪行为,应积极主动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如因此影响甲方声誉和正常的经营活动,甲方将停止对乙方停发办理线路牌三个月,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解除本合同。

5、乙方在旅游客运经营活动中,必须按甲方的规定办理业务登记手续,领取线路牌,如遇恶劣气候、恶劣地段等特殊情况必须报备甲方,经同意后方可承揽业务。

6、本合同期内,乙方因证照吊销吊扣或因病致残,在提供有效证明后,可向甲方提出客车转让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客车挂靠经营费用和其他费用及其有关债权债务等,由乙方与转让方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

7、为了确保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将本合同第四条中所指客车做抵押。抵押期与本合同期相同。(客车具体情况见第二条)

8、本合同期内,如客车达到六年期限,乙方必须将客车和全部证照及时交给甲方办理车辆下线手续,本合同自然终止,其挂靠车辆应随即转出,如在三个月内未转出,甲方将对乙方实行双倍标准收取管理费,直至该车籍转出。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支付客车经营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时,甲方有权不予提供经营凭证;乙方累计欠款达两个月时,乙方除补交欠款以外,表明乙方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主要债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自书面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即为解除。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将在当月内办理车辆转出手续,如接下来的三个月内未办理转出手续,则视为乙方放弃车辆所有权,甲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处置,其处置费用除补齐各种欠款外,余额部分退还给乙方。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有权按本条第1条款处理。即:

(1)乙方擅自将客车转包、转租、转让、转卖;

(2)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乙方违规违法经营,损害甲方信誉的行为。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则另订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第十一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本合同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期内,若因政府管理部门和甲方改制等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甲、乙双方均应无条件地终止本合同。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

在此以前,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涉及本合同客车的意向和协议即告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代表签字: 乙方担保人(或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挂靠协议书3

甲方: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

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证书编号:xxxxxx)注册于甲方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2年;聘用期限自乙方成功注册到甲方之日起,满2周年之日止。合同期届满不续签时,一方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做好相关安排。经协商若要续签,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续聘乙方。

二、工作内容

聘用期内,乙方不负责具体项目和日常上班工作,为不坐班技术顾问形式。乙方将其壹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注册到甲方后,注册证书由甲方保管,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由乙方保管。甲方领取注册后于一个工作周内将注册和执业资格证书交还乙方。

三、聘用待遇:

薪酬支付方式:一年一付,聘用期间甲方每年给予乙方岗位津贴币¥xx元整(大写币xx元整)。签订本协议之日,甲方支付乙方现金¥xx元作为预付岗位津贴,余额¥xx元整(大写:xx元整)于注册成功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成功注册日期以安徽省建设厅网站查询到

乙方成功注册到甲方的日期为准)。

四、甲方的义务及权利:

1、在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可以接受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之日起,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引进及其一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

2、甲方承担乙方一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及聘期内乙方参加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的相关费用,并给予乙方本合同约定标准的补贴。

3、履约期内,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注册证书等原件,如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并承担补证手续相关费用。

4、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1)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丢失,甲方赔付乙方币1000元(大写:壹千元整),并有甲方负责证书的补办并承担相应费用。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被吊销或失效的或对一方产生终身影响的,甲方应赔付乙方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4)如发生上述第(2)项情况,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津贴不予退还。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赔偿金。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5、协议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否则即视为违约;不得作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6、甲方需要乙方配合资质、安全考核B证及相关注册等事项或者参加与维持建造师资格相关的考试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因此产生的差旅费用、误工费均由下列第种方式进行补偿,(1)甲方一次性补贴壹仟元整。

(2)根据乙方提供食宿费发票实报实销,一天额外壹佰元补助。

五、乙方义务及权利:

1、乙方承诺具备国家、人事部认可的一级建筑工程建造师资格,且承诺保证没有其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已办理登记和在甲方所在城市没有购买社保,乙方配合甲方购买社保,费用由甲方支付。

2、履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注册。

3、乙方必须提供注册、购买社保等所需的材料及相关证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彩色免冠相片等,均要原件),积级配合甲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有效证件用于从事不正当交易)。甲方应同时开具收条;注册成功后,对于乙方注册前提供的其他证件及材料必须及时返还给乙方,交由乙方自行保管;在甲方年检、年审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时,乙方应及时予以配合。乙方对其提供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甲方负责证书的注册及相关证件的保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转注册和初始注册费用。

4、若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存在真实性问题导致注册失败,乙方应退还甲方所付预付款,并偿还甲方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并承担甲方注册失败导致的相关损失(不低于20000元);乙方必须在建设厅网公布不通过日后十天内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甲方将上述证件原件交给乙方;乙方退回甲方已付岗位津贴及赔偿相关损失后,合同自动失效。

5、履行期间,甲方办理资质升级等事宜时,需乙方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执业章等相关证件原件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原件核对。

6、在履约期间如按政策有关规定乙方需继续进行有关建造师学习培训,乙方应积极参与。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其他:

1、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转签于第三人,如发现有此类现象,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请求违约方赔偿履约期间岗位津贴总额1%的损失。

2、本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可优先考虑续聘乙方,但须重新办理聘用手续;双方未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并返还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书及证明资料。否则即视为违约。

3、甲方不承担聘用期内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

4、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进行商议并需要在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E-MAIL: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E-MAIL: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车辆挂靠合同范本4

甲方:

乙方:

根据城市客运需要,甲、乙双方就乙方挂靠甲方从事出租车营运等有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挂靠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自购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挂靠在甲方从事出租车客运业务。乙方用于挂靠运营的车辆为牌小汽车,发动机号码为,底盘号码为。上述车辆挂靠经营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同意按丹阳市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要求配置计价器、防护装置、车载电台、顶灯等车载附属设施,对车辆进行装饰,并承担相关费用。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该车挂靠甲方的车辆行驶证,挂靠甲方城市客运证,挂靠甲方交通道路运输证等一切出租营运续,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提供乙方经营出租车客运业务所需的营运证照,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车辆营运证权归甲方所有。

二、挂靠期限

乙方挂靠甲方从事出租车客运业务的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经营到期后下一轮如何经营甲方和乙方按照国家,省以及本市经营权的法律和政策协商执行。

三、规税费用的承担

甲、乙双方同意,在挂靠经营期限内,乙方每月应缴纳甲方挂靠经营管理费用元,挂靠期间国家,省,各级地方政府受益政策性收费及各职能部门收取关于出租车营运性的各项规费,税金,工本费,检测费等均由乙方自理。

四、乙方在挂靠期间投入运营的车辆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保养、例保等

并及时对营运车辆进行季检、年检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使用车载电台,服从电台的调度。

乙方在挂靠期间经营期间的车辆保险及保险标准必须按甲方公司规定统一办理,其中车辆第三责任保险必须投保万,相关的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逾期还将交纳规定保险费,甲方单方有权扣车停运,并解除合同。直至乙方在全额交纳规定保险费用后方可营运。

乙方若因经营需要聘用副驾驶员,需经乙方公司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乙方须协助公司管理好自己聘用的。副驾驶员。

乙方及乙方所聘用的副驾驶员,在挂靠经营期内,不享受本公司职工工资、福利、住房、医疗费、独生子女、病产假等待遇。

五、乙方挂靠经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

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报告,甲方可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但甲方的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发生上述事故而产生的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行为而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向乙方收取管理费用,对乙方的营运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2、甲方有权组织乙方进行业务、安全、政治的学习。

3、甲方有权对乙方营运车辆进行车容、性能、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4、甲方应按约定交付营运证照。

5、甲方应按约定履行代缴代办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获得挂靠经营的权利。

2、乙方应按约定接受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

3、乙方在挂靠期间不得擅自将车辆及客运资格转让给第三者。

八、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2、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元,违约金不足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本协议书签订前,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对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及其含义都已准确理解,自愿签订并愿意完全按照约定条款履行本协议书。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及客运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51 1245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