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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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合同书【第一篇】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性别: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数量,并达到 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资标准)。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
第十一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工资的规定。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性别: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就业协议书【第二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获取对路适用人才,提高人才效益,甲方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委培生的择校(专业)意向,进行定向委培,给乙方提供大学深造及就业的机会,并经双方协商,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委培专业:_________。
二、毕业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委培期间,要求乙方品学兼优,无学校校纪校规处分。
四、乙方委培期满,获得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证书,英语达到_________级,计算机达到_________级。
五、委培期间,甲方负责乙方预约就业单位每年一次实习活动。
六、乙方委培期间因自身原因不愿到原约定就业单位就业的,应在毕业前一学期向甲方提前提出解约理由,甲方负责与用人单位联系,甲方不再退还预约就业费用。
七、签定本协议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预交预约就业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八、乙方委培期满,未达到约定条件而被原约定就业单位拒收的,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退还预约就业费用,但免费为乙方推荐三次就业机会。
九、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录用乙方意向发生变化不再录用乙方时,由甲方通知乙方,并由甲方负责推荐乙方就业,若甲方推荐乙方就业成功,则不再退还预约就业费用,若乙方愿意自行解决就业的,则退还全部预约就业费用。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家长(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业协议书【第三篇】
为维护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和学院声誉,维护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工作,规范我院毕业生择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经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办理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的依据。本办法中所提及的就业协议书均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第二条 就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书。
第二章 协议书的制作和发放
第三条 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有唯一编号。
第四条 就业协议书的发放范围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专科毕业生。
第五条 就业协议书的发放部门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协议书须加盖“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印章方为有效。
第六条 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律以原件为准,复印无效。
第七条 就业协议书一经发放务必妥善保管,谨防丢失。就业协议书原则上不予补办,如因特殊情况遗失者,补办程序如下:
1、如学生本人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就业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附件1),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所在书院初审后,上报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告挂失,公示期一个月;公示期满学生到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2、如用人单位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以上材料均需为原件,复印及传真件无效),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所在书院初审后,上报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新的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后,发放给学生。
3、对于协议书丢失补办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遗失补发”字样;因个人原因造成协议书丢失而违约或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等其他相关后果的,丢失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章 协议书的签订
第八条 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须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础上,慎重抉择。
第九条 毕业生应如实填写就业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前,应详细阅读协议书上所列条款,如与用人单位有其它约定,应当符合就业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标注在协议书“备注”栏内,其内容视为协议书的一部分。违背就业政策或要求学院在规定以外履行某些义务的,学院一律不予承认。
第十条 每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以欺骗手段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形式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个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签约后毕业生应及时无误地将就业协议书送达用人单位。不送达用人单位,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重新选择用人单位的,一律按违约处理;就业协议书未及时无误地送达用人单位,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
第十二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在一周内将协议书(一份)上交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手续和规定的予以办理,并列入学院毕业生就业计划。
第十三条 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有效,超过择业期作废。择业期为两年。
第十四条 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使用协议书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第四章 就业协议书各协议方义务
第十五条 就业协议书一经签订,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六条 学院监督毕业生履行就业协议,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用人单位按协议接收毕业生,并履行协议所签订的其他内容;毕业生应按协议规定就业,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
第五章 违约协议的处理
第十七条 各学生管理部门在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中,要对毕业生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对毕业生违约问题进行核查、教育和引导,降低就业违约率。违约率是学院年度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十八条 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毕业生因特殊原因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解约手续。
第十九条 要求解约的毕业生,首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单位签署解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接收单位签署接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学生所在书院初审,向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审批,学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续齐备”的原则进行审批,同时将相关纪录存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
对于以下情况原则上将不予审批:
1、无新签约单位或升学单位的学生要求解约;
2、学生第二次申请办理解约手续。
第二十条 未通过学院审批,学生擅自与原签约单位解约,不履行协议的,应当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学院将其《报到证》等相关就业材料发往原签约单位。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约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解约补发”字样。
第二十二条 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如有以下行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不再为其发放就业协议书,亦不再负责推荐其就业:
1、求职过程中恶意竞争,对学院声誉和其他同学求职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2、与用人单位签约过程中,故意错误填写个人信息或不签字,并以此为理由要求解约的;
3、假称协议书丢失、损毁或其他理由试图骗领新协议书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事务发展部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原《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院管〔20xx〕24号)同时废止。
附件:1.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
2、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
附件1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doc
附件2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doc
就业协议书【第四篇】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是________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________于年月毕业于________________专业,是省市县生源。甲方与乙方和丙方根据教育部及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乙方的申请,就乙方暂缓两年就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暂缓就业时间为______至______。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的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户口及党团关系及材料按规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间或在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乙方可以参加丙方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丙方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乙方需要升学或报考公务员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乙方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甲方办理;如乙方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回生源地就业的,凭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接收证明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将乙方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如乙方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乙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甲方办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档案转递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手续,并到丙方办理户口迁出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若协议到期时乙方不办理,甲方有权将档案转回乙方生源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将报到证交由丙方,由丙方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乙方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丙方无关。乙方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乙方档案转回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委托丙方签署,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丙方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甲方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签章: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联系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