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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办厂的协议书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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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办厂的协议书【第一篇】

甲方:王治国

乙方:张培存

丙方:刘胜利

甲乙丙三方于20xx年合伙购买永利砖厂及全部设备,共同经营至20xx年,现因砖厂的土已用完,需向外买土,造成成本加大;再加市场不景气,资金回笼慢等诸多原因,时至今日,砖厂难以继续维持经营。经三方友好协商,解除合作关系,从协议签订之日起,砖厂由甲方王治国一人经营,三方协议如下:

一、 债权债务问题

1、 所有砖款呆账共计大写拾壹万叁仟柒佰捌拾柒元整(小写113780元)的欠条由丙方刘胜利保管,待砖款收回后,三方平均分配。

2、 20xx年12月25日分账明细:

⑴ 外欠砖厂账目

① 外欠砖款抵楼房一套折价贰拾贰万元整(220000元);

②外欠现金元

⑵砖厂内欠账目

① 砖厂内欠张培林拉土费、张亮煤泥钱、张泽义工资共计壹拾壹万零玖佰叁拾元整(110930元)。

② 20xx年买张虎城砖厂时,总价陆拾捌万元整(680000元),已付现金贰拾陆万元整(260000元),下欠肆拾贰万元整(420000元)当时议定折砖140万块,已付砖万,付砖凭条全部由丙方刘胜利一人经手,万块砖的手续由刘胜利与张虎城负责结清,与甲乙方无关。砖厂内欠张虎城砖万块。

⑶债权债务分配

① 砖厂及设备、手续、压窑砖(包活欠张虎城的砖万块)共折价贰拾伍元整(250000元),由甲方王治国出资购买,甲乙丙三方平分。

② 砖厂外欠账目减去内欠账目共计结余大写 ③账目结清后,甲方欠乙方、丙方的款项以砖相抵,砖价随行就市。

二、 砖厂归属问题及三方义务

1、 至三方签字之日起,砖厂的所有权、经营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闹事,一旦影响生产,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全额赔偿,情节严重,承担法律责任。

2、 至签字之日起,乙方、丙方对砖厂今后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不承担关系。

3、 签字之日起,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所有责任。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月日

合作办厂的协议书【第二篇】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资、共同受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定本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____________厂现有房屋______平方米,场地__________平方米,现有设备均属甲方所有。(其中30吨酒桶及灌装设备属甲乙双方所有)

第二条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甲乙双方各投入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做为前期投入,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期满,投入和收入每月_____日前清帐,投入各承担50%,收入分红各50%。

第三条饲料厂生产、安全由__________负责管理。销售及办理各种事物由__________负责。

第四条合同签订之后,任意投资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资额;合同签订前该厂所产生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合同签订后在生产过程中,因一切不能避免的外界因素所引起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书规定事宜,违约方应当向对方付出资额百分之三十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期满后履续合同。

双方协商同意,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五年。合作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合作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第七条投资人向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在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投资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作办厂的协议书【第三篇】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资、共同受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造缸瓦厂。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定本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出资及履行

本协议的履行地点是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RMB 元(大写: 元整);乙方出资:RMB 元(大写: 元整)。

双方协商确定的出资情况如下:

1、甲方负责提供砖厂厂所需全部生产设备;负责砖厂日常财务管理;负责提供建厂初期所需的原材料、周转资金;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装载机一辆、变压器一台(型号315)、低压全部设备(包括配电盘、电缆等);乙方该项投资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外界非法干扰。该项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2、a乙方负责提供建设本砖瓦厂所需的全部土建工程和生产技术(包括大窑及哈风、烘干洞及机房、配电室、办公室、宿舍等),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该项费用是甲方的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建设本瓦厂所需场地租赁费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金额: );负责砖厂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b乙方负责提供工厂用电源、水源、协商协调当地各种社会关系,保证工厂能够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本条a项中的义务于___年___月___日履行完毕;乙方的义务于_________________履行完毕。

双方一致同意,各方投入的物权无论协议期间或协议期满,仍然由各方所有,但物权的行使需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第二条 分工及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方担任砖厂厂长及法人,负责砖厂资金管理,人事管理;

2,乙方担任砖厂总经理,负责砖厂对外采购、销售、回款等事宜;

3,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经营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经营的亏损。

4,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权益及其孳生物为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在本砖厂偿还完建厂初期所借得周转金、预备下足够的生产资金(拾万元人民币左右)后,剩余利润一季度分配一次;当产生利润较大时,一月分配一次。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委托乙方代表投资人执行日常事务;

2.甲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报告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提供财务会计一名,乙方提供出纳一名、收货人或发货人一名。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并提供给投资人财务报表一份,做到账目清楚明白。其他人员由甲方负责安排。

4.甲方执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投资人承担;

5.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可以对乙方执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投资人共同决定;

7.下列事务必须经甲方同意:(1)转让投资于砖厂权益;(2)以上权益对外出质;(3)更换甲方提供的管理人员;

8.在生产过程中,因一切不能避免的外界因素所引起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条 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a 企业经营权归甲方所有;

b 甲方对乙方招聘人员具有否决权;

c 甲方在经营期间,厂内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领导;

d 每季度(或每月,视收益情况)由甲方组织召开财务会议,进行入股分红安排,财务向股东汇报业绩及销售情况;

e 甲方享有按时分得红利权利。

2 乙方权利义务

a 乙方有义务遵守工厂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b 乙方负责合作期间的生产管理及其他常规事务管理,及技术保障工作;

c 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对工厂的名称,厂名,商标,乙方不可复制、二次使用。乙方应遵守保密义务。

d 乙方享有按时分得红利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投资人向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投资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2, 本厂成立后,任一投资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资额;

3, 本厂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1,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出资总额百分之三十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双方若遇突发事件(如较大的直接影响厂内正常经营的突发事件)有义务进行配合,双方协商解决,处理问题;

3,乙方出现损害工厂利益的行为,或其他严重经济纠纷并对工厂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此协议;

4,此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违约一方承担;

第七条 有效期

双方协商同意,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三年。合作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合作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份,投资人各执一份。

3. 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争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 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提交 法院。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明人(签名):

身份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关于合作开厂协议书【第四篇】

三方合作经营协议书项目合作经营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身份证号:

乙:,身份证号:

丙:,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为了规范合伙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商超巴瑶香猪项目。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5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万元,以技术股方式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2、乙方:出资额为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

3、丙方:出资额为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

第七条债务承担

1、合伙项目债务由合伙财产偿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八条执行人的职责

项目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出资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九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第十条项目事务的决定

项目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项目不动产;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6、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十四条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五条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项目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乙方:(签章)

地址:

丙方:(签章)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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