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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协议书(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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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协议书【第一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要求,做好甲方资质定位及乙方一级建造师的注册和登记工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作为一级建造师在甲方注册,甲方聘用乙方担任一级建造师职务,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开展工作,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由乙方盖章签认的有关工程建设资料等文件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保证乙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解决办法如下: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补办其相关证件,并承担相应费用;资格证、注册证如因甲方原因被吊销:甲方赔付乙方壹拾万元(100,000元)。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后果的,如因乙方原有证书在其他公司注册而影响注册的,甲方概不负责,且乙方应归还甲方所付费用。

2、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资格印章原件、职称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扫描件均由甲方保管,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甲方需在工程项目竣工文件上使用乙方的执业资格印章时,应告知乙方,乙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3、甲方负责乙方完成一级建造师的初始注册,乙方负责提供注册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证明,双方共同完成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成功。如果因乙方的职称、学历等乙方单方原因未能注册成功的,则甲方不能给予乙方其基本工资费用。

4、乙方应配合甲方在企业资质年检和升级过程中提供甲方所需要的乙方相关证件原件及材料。

5、聘用的一级建造师实行不坐班工作制。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按每年人民币壹万捌千元整(¥18,000元)支付乙方基本工资,支付日期从乙方提交建造师资格证书起,以现金的形式,每年定期支付下一年度的工资(每年日期为首年支付的同一天,不足一年的按每月1500元支付)。

6、甲方需要乙方亲临施工项目现场指导,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所发生的交通费、通讯费由甲方承担。

7、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的注册(含续期注册)费用、继续教育费、执业年检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年检所需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等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进行相关的配合。

8、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所发生一切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9、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一方需要在前三个月事先告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但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资;

(2)乙方初始注册不成功;

(3)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

(4)乙方有其它违约行为

10、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协议可延长。如有异议,双方友好协商解除该协议,但主张解除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11、协议解除后,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注册变更手续提供便利条件,不得无故刁难。

12、乙方如同时具有其他专业一级建造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中的一个或几个证书,按照国家相关法规,需要同时注册在同一家单位的,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保证证书注册、年检的持续有效性,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在一个协议有效期内的,甲乙双方不得提出增加或减少乙方的基本工资费用,除此之外的其他条款双方仍应遵循本协议1-11条,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13、乙方代表其他在本公司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人员同意本协议

14、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15、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效力,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挂靠协议书【第二篇】

编号:

甲方: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电话:

第一条:合同总则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挂靠在甲方名下,并由乙方在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基础上,合法自主经营等事宜,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从甲方转出,否则应赔偿甲方违约金0元。

第三条:标的物

1、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为乙方所有的牌汽车一辆(车牌号为、车架号为、发动机号为;挂车车牌号为挂车车架号为)。

2、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要,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将车辆过户给乙方或乙方书面指定的第三方,具体过户手续由乙方主动协助甲方办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乙方车辆挂靠甲方期间,上述车辆登记证书的正本由甲方负责保管。

第四条: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法经营,为乙方上述车辆创造良好的业务环境;

2、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完整的营运手续,使得上述车辆能合法营运,以及协助办理车辆和证件的年检、年审等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应预先向甲方支付,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3、为乙方向与甲方长期合作的保险公司统一办理上述车辆的保险事宜,保险费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预先支付;保险项目险种至少包括车损险(按车辆购置价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限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车上人员险(每座位至少5万元)、不计免赔险、承运人责任险(年累计赔偿限额至少50万元)和机动车强制第三者险。

4、应乙方要求,协助乙方办理出险车辆的相关处理工作。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和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在上述车辆经营业务中,需以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对外追索债权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书面请求与承诺积极协助,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如属于乙方或乙方车辆被索赔、被起诉或被申请仲裁的,甲方接到有关法律文书后应通知乙方,并由甲方统一委托律师应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通知不予配合的,甲方仍可以直接应诉,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

6、甲方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收取车辆档案管理、通知服务费等:每辆车按每年1200元,每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上述车辆拥有自主经营、使用、管理和调度的权利,合同期内自负盈亏,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干预;若乙方存在违法、违约经营现象,甲方有权予以纠正,并依法、依约处理。

2、同意委托甲方统一代理投保上述车辆的各种车辆险,包括车损险(按车辆购置价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限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车上人员险(每座位至少5万元)、不计免赔险、承运人责任险(年累计赔偿至少限额50万元)和机动车强制第三者险等。如果保险期限届满前十天,乙方未主动委托甲方投保,甲方可以在保险期限届满前2天(遇到节假日则相应提前)直接投保,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支付甲方垫付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及其利息。

3、按期足额向甲方交付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及乙方应承担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车辆档案管理、通知服务费等,并承诺对该标准保密。

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经营、生产工作;配合甲方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有关的企业检查、稽查等工作。

5、如乙方车辆出险,乙方应在出险24小时内向甲方报备,对于涉及重大的人员伤亡的案件,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包括但不仅限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行报告,同时允许甲方介入协调、处理。如上述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以及驾驶员等工作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因上述车辆导致甲方被第三人起诉、追索的,且生效法律文书(包括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确定甲方应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时,则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支付前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金额以便甲方对第三人进行赔付。乙方同意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甲方应诉产生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交通费等)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金。

6、乙方自行聘请驾驶员和工作人员,其自行聘请的驾驶员、工作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关系、用工关系。乙方聘请的驾驶员、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保等与甲方无关,若发生工伤、医疗等社保待遇纠纷而使甲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立即将该费用支付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赔付,乙方同意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甲方应诉产生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交通费等)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金。乙方应加强对驾驶员、工作人员的管理,并对其进行交通法规、职业道德和服务规范的学习、培训和监督,按月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以备有关部门或甲方检查,积极维护甲方公司形象。

7、按时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和车检工作,承担车辆日常运营的一切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保养费、过桥过路费、年检等项费用),并及时按规定缴交,否则应承担逾期支付责任。

8、乙方聘用的从事本合同项下车辆运营的工作人员、司机等必须遵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应的社保、医保手续,如需要委托甲方办理,乙方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并按月预先向甲方支付,否则乙方需承担由此可能造成国家相关主管单位给予甲方的经济处罚及一切相关损失。

9、协议期内,乙方不得将该车辆予以抵押或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1、如果乙方因甲方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上述车辆无法正常经营,甲方应赔偿乙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2、在乙方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基础上,如果甲方延迟或拒绝办理上述车辆营运手续的,由此产生的行政处罚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违约:

1、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交其应付的各期、各项款项、甲方代为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赔偿金等;如逾期支付,则乙方应按逾期支付款项的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任何款项或费用逾期超过30天乙方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收回标的物、解除合同并处置标的物,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受损失或使甲方受到第三方追索而遭受任何损失及支出费用,或因合同期间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交通费等)。

3、合同期间,乙方应严格规范管理,并接受甲方必要的管理,维护甲方的商誉。如乙方的行为给甲方的商誉或公司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乙方应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责任。

第六条:特别条款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需将本合同项下标的物所有权转让给本合同当事方外的其他方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注明被转让方及转让标的等详细信息,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否则,甲方有权视为乙方合同欺诈,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0元,同时甲方有权收押标的物,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执行费用及对其他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车辆转让后,本合同即解除,新车主应和甲方另行签订合同书,约束其双方间的权利义务。

2、乙方同意根据甲方财务管理需要,通过甲方办理有关车辆燃油购置,并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燃油票据。

3、车辆营运中凡属于政府部门或有关部门机构要求缴交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保险费、过桥年费、车船使用税等,在乙方不主动缴纳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根据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的要求直接代为缴纳,而不必经过乙方同意,甲方代为缴纳后乙方未立即向甲方支付的,甲方即可根据本协议约定标准开始计算乙方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政府部门、有关机构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滞纳金等标准高于本协议约定标准,以政府部门、有关机构规定的标准为准)。但是,甲方上述代为交纳的权利并非甲方义务,双方对此给予认可。

4、如果乙方车辆出现违章,乙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车辆违章的次日必须处理,否则甲方可代为处理,甲方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往返处理地点的交通费用、通讯费用、餐费、误工费等)由乙方承担并支付,特殊情况下,甲方也有权对车辆采取强制措施,因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双方约定,乙方所付款项的支付顺序分别为利息、违约金、本金。

6、乙方挂靠车辆发生对外纠纷并进入诉讼程序时,应由甲方统一对外聘请律师代理,所发生的费用(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由乙方预先支付并承担。

第七条保密条款

1、为本合同之目的,本合同所称秘密信息意指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企业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2、除本条第3款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但各方应要求其专业顾问承担保密责任);

(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合同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职员。

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本条第3款

(4)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违约金30000元。

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的期限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________年。

第八条一般性条款

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3、合同的修改: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各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4、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合同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5、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中的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6、本合同所列地址为各方准确联系地址,相关文书送达到该地址,无论是否签收,即视为送达给其本人,任何一方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余两方,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声明条款

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已经对本合同所有条款进行了详细的阅读,所有条款系经各方协商调整后一致确定的,各方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形。

甲方:

乙方:

合同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挂靠协议书【第三篇】

档案编号:_____

户口编号: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书面申请,在乙方已委托甲方人事档案管理的前提下,为解决乙方的实际困难,同意受理乙方的集体户口挂靠服务。双方协议如下:

1.甲方根据乙方委托,负责乙方本人的集体户口挂靠服务。不受理其配偶以及子女的集体户口挂靠。

2.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集体户口的日常服务,协助等部门做好日常事务的协调与联系。

3.乙方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日常管理由乙方自负。

4.乙方须主动向甲方提供办理相关手续的全部材料。协议期间,乙方如遇联系方法变更等,需及时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5.乙方须按时向甲方交纳挂靠服务费每年_________元,每年一次付清费用。

6.协议期间,乙方因故需办理户口迁出的,可书面向甲方提出终止协议(需附本协议),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所交费用不退)。有拖欠服务费的,必须缴清后方可迁出。

7.本协议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8.协议期满须按时迁出,如确需延长委托挂靠时间的,乙方应及时办理续签交费手续,下期的挂靠服务费交纳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至时不办理续签手续也不办理户口迁出的,甲方将按月加收10%的滞纳金,且后果由乙方自负。

9.未尽事项,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10.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挂靠协议书【第四篇】

甲方(单位):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执业资格持有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因发展需要,甲方特聘用乙方为我公司,经过真诚协商,双方达成如下聘用条款:

一、注册聘用期:乙方同意将注册至甲方,甲方聘用乙方的注册期限为年,自注册成功之日起算起。年聘用咨询费为人民币元整。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现注册单位的解聘证明(初始注册需提供报考单位解聘证明)、执业资格合格证、学历文凭(原件)、身份证(原件)、乙方一寸、二寸彩色相片各4张,以及其它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诚信,经友好协商双方签定本合同,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开始运作与注册有关的工作,及时配合甲方至注册成功。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证件及其他注册所需材料后,即付乙方咨询费。剩余款项在注册成功三日内一次性付清。甲甲方付到乙方提供的银行卡中。

乙方姓名:开户行:银行帐号:。

三、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完成注册时,乙方应将已收到甲方支付的咨询费在三日内全部退还给甲方。

四、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证书不能注册成功,乙方收到的咨询费不于退还。

四、聘用期间,经甲方认可确认后,乙方每年与职业资格有关的继续教育、注册地业务培训、协会会议费用(含继续教育期间标准的车旅食宿费用)均由甲方负担,乙方凭相关票据向甲方报销。

五、完成注册后,乙方的“注册证书”交由甲方妥善保管,其注册章应交还给乙方。在甲方办理资质申报、年检或有关部门检查时,若需有关证书原件,印章等,甲方应提前2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配合提供,不得延误。如有延误,甲方扣罚乙方一个月的咨询费。

注册证书只作为甲方办理资质申报、年检或有关部门检查时用。若超出以上范围,甲方要使用乙方证书或印章时,则应经双方协商,经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付给相应报酬。

六、在合同期内,甲方应为乙方在《执业手册》上登记聘用期间的执业情况,并为乙方办理该证的年检工作,年检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保证乙方资格证件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

七、解聘:乙方必须在注册期满后,才可转注,在合同满期后,甲方应提前30天出具乙方的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转注册证明,并返还乙方的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注册证等),不得无故刁难,协助乙方办理转注的手续。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服务费用;

2、甲方原因注册不成功;

八、续聘:聘用期满,甲乙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负责乙方在注册期内的再教育学习的一切费用及手续,因甲方原因无法在注册期满前完成乙方的再教育学习手续和转注册的证明材料,造成乙方无法转注册,甲方应向乙方赔偿人民币元整。

2、由于甲方原因(不可抗因素除外)造成乙方的注册证丢失或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注册证丢失,甲方应负责为乙方补办;不耽误乙方正常注册,否则、甲方须继续支付乙方聘用咨询费到证书发下来为止。

大学文凭(原件)因甲方过失而丢失损毁,甲方应赔付乙方元整;

资格证吊销,甲方赔付乙方元整。

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必须在甲方公司注册满年,才可以转注,乙方要求提前解聘,则甲方不负责再教育学习费用,乙方退还甲方当年聘用工资,且赔付甲方违约金元整。

5、甲方必须在注册满年,才可以解聘,如提前解聘,甲方赔付乙方违约金元整。

十、本合同所指咨询费均为税后金额,如需缴税,均由甲方承担。

十一、双方如有争议或纠纷时,可协商或提请仲裁部门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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