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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店协议书 小吃店合作协议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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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小吃加盟协议书格式【第一篇】

1.本店发属于餐饮服务行业,名称为都市快餐店,是个人独资企业。主要提供中式早餐,如油条、小笼包等各式中式点心和小菜,午餐和晚餐多以炒菜、无烟烧烤为主。

2.都市快餐店位于昌盛路商业步行街,开创期是一家中档快餐店,未来将逐步发展成为像肯德基、麦当劳那样的中式快餐连锁店。

3.都市快餐店的所有者是xx,餐厅经理xx,厨师xx,三人均有6年的餐饮工作经验,以我们的智慧、才能和对事业的一颗执着的心,一定会在本行业内独领风骚。

4.本店需创业资金xx万元,其中xx万元已筹集到位,剩下xx万元向银行贷款。

由于地理位置处于商业街,客源相对丰富,但竞争对手也不少,特别是本店刚开业,想要打开市场,必须要在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上下功夫,并且要进一步扩大经营范围以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短期目标是在威海路商业步行街站稳脚跟,1年收回成本。

本店将在3年内增设3家分店,逐步发展成为一家经济实力雄厚并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快餐连锁集团,在岛城众多快餐品牌中闯出一片天地,并成餐饮市场的知名品牌。

1、客源:都市快餐店的目标顾客有:到附近步行街购物娱乐的一般消费者,约占50%;附近学校的学生、商店工作人员、小区居民,约占50%。客源数量充足,消费水平中低档。

2、竞争对手:都市快餐店附近共有4家主要竞争对手,其中规模较大的1家,其他3家为小型快餐店。这4家饭店经营期均在2年以上。xx快餐店中西兼营,价格较贵,客源稀疏。另外3家小型快餐店卫生情况较差,服务质量较差,就餐环境拥挤脏乱。本店抓住了这4家快餐店现有的弊端,推出“物美价廉”等营销策略,力争在激烈的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1、都市快餐店主要是面向大众,菜价属中低价位。

2、大力开展便民小吃,早餐要品种繁多,价格便宜,因地制宜的推出中式早餐套餐。

3、午晚餐提供经济型、营养丰富的菜肴,提供一个优雅的就餐环境。

4、随时准备开发新产品,以适应变化的市场需求,如本年度设立目标是“送餐到家”服务。

5、经营时间:早6:30-晚11:00。

6、对于以上计划,我们将分工协作,各尽其职。我们将会在卫生、服务、价格、营养等方面下功夫,争取获得更多的客源。

1、本店开业前期,初步计划招收8-10名全日制雇员(包括2名厨师),5名临时雇员(含2名厨师)具体内容如下:

通过劳务市场招聘本市户口的,有一定工作经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在20-30岁之间,有意加入餐饮行业者应聘者填写《招用职工登记表》并附个人资料来本店面试。经面试,笔试,体检合格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

2、为了提高服务人员整体素质,被招聘上岗的人员都需要接受2个月的培训,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目的,制定评估方法。

第二,实施培训计划,贯彻学习《劳动纪律》和各种规章制度。

第三,考核上岗,对于不合格者给予停职学习,扣除20%工资,直至合格为止。若3次考试及不合格者,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和福利。

1、开业前进行一系列宣传企业工作,向消费者介绍本店“物美价廉”的销售策略,还会发放问卷调查表,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完善本店的产品和服务内容。

2、推出会员制,季卡、月卡,从而吸引更多的顾客。

3、每月累计消费1000元者可参加每月末大抽奖,中奖者(1名)可获得价值888元的礼券。

4、每月累计消费100元者,赠送价值10元的礼券,200元赠送20元礼券,以此类推。

本店内所有帐目情况必须及时入帐,支出与收入的钱款必须经由会计入帐或记录。记帐使用复式记帐法,以科学的方法进行管理,以免帐务混乱,每日的收入应进行及时清点,所有点菜的菜单及收款的凭据必须保存并一式两份,以便核对及入帐。店内所有的物品属店内的固定资产,不得随意破坏或带走,每月的总收益,除去一切费用,剩下的存入银行;如果经过每月的结算后,收入比计划高,将适度调整工资,以调动大家的工作热情。如发现在工作中无故破坏饭店的财产,将从责任人的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本店固定资产 xx万元。

桌椅 xx套。

营业面积 xx平方米。

冷冻柜 xx台。

灶件 若干。

每日流动资金为xx万元(主要用于突发事件以及临时进货)。

对于帐目,要做到日有日帐,月有月帐,年终有总帐,企业的盈亏在帐面上一目了然,避免经营管理工作的盲目性。

注:因刚开业,所以在各种开销上要精打细算,但要保证饭菜的质量,尽量把价格放低。

附录1 法律要求

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商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要求具体如下:

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伪造,土改,出借卫生许可证。

2、、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清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登厂房式场所。

(三)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四)设备介绍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之间的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涤,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的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是必须将手洗干净,穿戴洁净的工作服;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九)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3、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一)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形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二)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有害的。

(三)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

(四)未经曾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说的禽、兽、水产动物等及其物品。

(六)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七)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八)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4、按期接受各极卫生部门的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小吃加盟合同【第二篇】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为发展特色小吃,有利于味珍面馆特色饮食文化的推广,运用独特技术配方和工艺,借助自身的品牌优势和媒体宣传,面向全国进行招商合作。

乙方对该项目进行认真考察了解,通过全面论证后,自愿申请加盟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规范、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管理模式和技术,并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区、乡或镇)___________路开设壹家"味珍面馆"特色小吃系列之__________________专营店。

二、 先预付定金3万整,签订合同后付款10万元整,余款2万元整在开张前一个星期付清。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将操作技术、管理方式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授权乙方在合 同期内使用,并为乙方培训技术人员1-2名。

2、 甲方对乙方进行理论加实践的技术培训模式,学会为止。

3、 甲方赠送相关设备、企业形象系统用品、开业用品、灯箱广告等。

4、 甲方对乙方所在经营地限额批准加盟店,确保乙方的经营利益。甲方对乙方经营区域保护的距离为省级市最低为2公里,县市级3公里。(注:餐车加盟类无区域保护)

5、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专营店的内外形象、物品、产品包装作统一要求。

6、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损害"味珍"的品牌形象、泄露技术、专用配料供他店使用不良行为,做出处理方案。

7、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未经许可跨区域开设分店或其他加盟商恶性竞争等不良行为,采取警告、通知、制止其不规范操作。警告无效者,无条件终止合同。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使用带有""品牌的所有物品和企业形象系统标志产品。

2、 乙方享有加盟项目的技术操作、产品配方的权利。

3、 乙方拥有享受甲方研制开发该项目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权利,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4、 乙方享有加盟产品的专有原、辅料采购权,但不可转卖他人

5、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和经营管理问题,甲方接受咨询并解答。

6、 乙方有权要求门店实习,由甲方派技术和管理人员上门指导,费用由乙方承担。

8、 乙方在学习期间严格操作、认真实践,虚心接受培训老师的指导,学会为止。

9、 乙方在学习时,要节约原材料、不得浪费所用原材料。

10、 乙方不得学习非自己加盟醒目内容,或窃取非自己加盟项目的

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人任何复制、传播、传授所学知识配方。违背者罚款30000元一次,并取消其加盟资格。在授课过程中不可使用任何录音、录像设备。

11、 乙方在学习期间须保持工作区的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每天学习结束须清洗物品、清理垃圾。

12、 乙方在学习期间须保持环境整洁,不吸烟、不乱吐痰,不乱扔垃圾。

13、 乙方在学习期间须遵守味珍面馆规章制度。

14、 乙方在使用品牌时有义务维护、保护"味珍面馆"品牌形象,

如发现有损于品牌店形象的脏、乱、差、技术操作不规范、服装不统一、产品不卫生等行为ie,甲方有权要求其规范经营,情节严重的甲方取消其加盟资格。

15、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将技术及配方转让给他人。不得跨区或经营,不得和其他加盟店进行恶意竞争。

16、 乙方有义务在本区域服从总代理的市场指导、统一配货、规范经营要求。

17、 乙方有义务在店面迁到别处前,或更换联系方式时向甲方申请备案。

18、 乙方在开设分点时,必须向甲方补办加盟合作合同,同时缴纳相关费用。如未经许可私自开设分店,甲方将视其为侵权行为,按原价1:20赔偿金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9、 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三日起60天内,向甲方提供开业后门店照片三张,甲方用于存档管理。三个月以内甲方没收到乙方开业照片的,视为乙方放弃加盟权益。甲方有权在该地区再发展其他加盟商。

20、 乙方有权对自营店正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六、其他事项

1、在乙方未来经营过程中,根据乙方的传真或电话接受订货。乙方在订货时,应将合计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给予发贷,每次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所带来的所有民事、刑事行为均有乙方自负。

3、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法处理。甲方如有违反,应退还乙方所缴费用;如乙方违约,则本合同自行终止。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修改补充并签字盖章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备注:

甲方:

甲方代表:

单位公章:

日期:

乙方:

电话:

通讯地址:

日期:

小吃店加盟合同【第三篇】

店名:

店址: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连锁加盟甲方“某公司”特许经营体系开设“某公司”快(以下简称“某公司”)事宜,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同意,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设立某公司;乙方同意,连锁加盟“某公司

”特许经营体系,按照“某公司”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要求设立并经营某公司。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设立过程中,应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务项目:

1、 授权乙方使用注册商标“某公司”用于本合同所确定店址的设立;

2、 制作的店招并提供给乙方;

3、 向乙方提供的店面修设计方案;

4、 如乙方要求,可负责的修,代办修费用另行协商收取;

5、 代为采购经营所必需的机器设备、家具厨具等;

6、 如乙方要求且甲方同意,可代办乙方设立所必需的卫生、消防、工商等有关证照,代办费用另行协商收取;

7、 负责为乙方招聘工作人员,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8、 筹备乙方开业前及开业当天的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活动,有关费用另行协商收取。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经营过程中,应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务项目:

1、 授权乙方使用注册商标“某公司”用于本合同所确定店址的经营;

2、 为乙方制订各项的经营管理制度,具体见本合同附件“经营管理制度清单”并负责制度的实施;

3、 向乙方供应的、料、原材料,代为采购乙方要求的机器设备、家具厨具及日常消耗品等;

4、 为乙方提供机器设备、各项设施的维修保养;

5、 向乙方提供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方案,并协助实施;

6、 应乙方要求为乙方招聘工作人员,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7、 定期派员对乙方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稽核;

8、 对乙方日常经营所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根据乙方的要求,派员至为乙方解决实际经营所遇到的问题。

第四条 乙方于设立过程中,应向甲方支付或自行承担如下费用:

1、 于本合同签订之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连锁加盟费人民币200,000元;

2、 于本合同签订之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0,000元;

3、 于乙方正式开业7天前,向甲方全额支付菜台、开业货品、桌椅等的采购款;

4、 自行承担场地的租赁费或转让费、修费、向有关政府部门缴纳的证照费及其他官费;

5、 负责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

第五条 乙方于经营过程中,应向甲方支付或自行承担如下费用:

1、 根据每月营业额的3%的计算比例,于次月5日之前向甲方全额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2、 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上月的货款;

3、 自行承担场地的租赁费、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费、日常经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税金;

4、 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全部或部分承担日常的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活动的费用;

5、 负责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如乙方要求甲方招聘工作人员的,则应按甲方有关规定向甲方支付人员招聘及岗位培训费;

6、 承担甲方为乙方提供各项咨询服务或解决经营问题所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邮递费等费用。

第六条

第七条 本合同期间,甲方负责商业形象的统一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店招的设计制作与摆放、

门面外观的设计、店堂的布置、桌椅的摆放、柜台的设置、厨房的格局、环境气氛的营造、颜色的搭配、潢建材的选取、设备厨具的选用、用具的选用、工作人员的着等事项。乙方应遵照执行甲方的设计方案,并在甲方的协助下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甲方为乙方设立期间,因办理有关证照或手续需乙方提供有关资料或信息,乙方应如实提供。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其他协助的,乙方应尽其可能向甲方及时提供。

第八条 乙方日常经营所需的各项机器设备应向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或认可的第三方购买或租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购买或租赁机器设备,也不得使用任何第三方的机器设备。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向乙方出租的机器设备,乙方应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派员维修;如发生损毁,乙方应向出租方赔偿。本合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之设备转移、转让、出租或借予他人使用,也不得将该等设备抵押、质押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

第九条 乙方经营期间,销售的所有均应由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或认可的第三方供应。甲、乙双方之间的供货关系,应另行签订“供货协议”加以确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购买或原料进行销售,也不得自行制作进行销售。

第十条 甲方保证,其供应乙方的均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的要求,适于乙方顾客用。乙方保证,按照国家有关卫生、保质期的规定销售,不出售、使用或加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

第十一条 乙方销售的品种,均应事先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方可进行销售,每种的价格,均应按照甲方事先确定的价格进行销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减少、变更的品种,也不得对的价格进行变更。

第十二条 乙方应在安并使用甲方指定的电子收银系统及财务软件,并将该电子收银系统及财务软件按甲方的要求与甲方的网络系统进行连接,向甲方传送每日营业数据。

第十三条 乙方保证,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合法开展经营活动,不销售或传播国家法律所禁止的物品,不在店堂内摆放赌博性物品或设备,不安搭建危险或违法的设施,不存放与日常经营无关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第十四条 乙方在日常经营期间,应遵守甲方提供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保持店面的整洁,做好门面外观、店门外、店堂、柜台、厨房的清洁卫生工作。全体乙方工作人员须统一穿着甲方指定之XX,佩带甲方制作之形象标识及工号牌。

第十五条 甲方每季度至少应派员2次至乙方进行日常经营工作的指导,并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纪律遵守等事项进行稽核。甲方人员应当场制作

工作报告,说明该次指导的过程、内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良意见或合理化建议,并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评估并完成评估记录。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工作指导,并协助完成工作报告及评估记录。每次工作报告及评估记录均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共同在该工作报告及评估记录上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乙方的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活动,由甲方负责组织进行。促销期间,乙方应积极

配合甲方的促销活动,实施甲方的促销方案。甲、乙双方之间的广告宣传、促销活动及有关费用承担,应另行签订“广告宣传协议”及“促销协议”加以确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进行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活动,也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为其进行

上述活动。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商标、专利均为甲方所有或经合法授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甲方违犯本条之保证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此种损失。

第十八条 甲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招聘及培训,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工作人员,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及评估。如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经营管理制度、经营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甲方应负责对乙方的工作人员重新进行培训。乙方负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并安排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保持交流与沟通,对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共同尽力解决。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销售的种类和价格进行变更的,应协商一致加以确定。

第二十条 乙方应对本合同之内容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之内容部分或全部向任何第三方予以披露。甲方因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如下资料,均为甲方之商业秘密,乙方应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等商业秘密部分或全部向任何第三方予以披露。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将所有其掌握的以任何形式记载甲方商业秘密的介质全部返还甲方,不得私自复制或藏匿,也不得再行使用或供他人使用。乙方同时应确保,其工作人员或其他与乙方有关之人员知晓并遵守本条之保密约定。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 经营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使用技术、机器类型、使用设备及其附件、创意、设计、商标专利、模型、样品、图纸、草图、蓝图、财务信息和计算机软件;

2、 销售、市场、广告、项目开发、物流分配、并购、分立等有关信息、计划、项目或方案;

3、 业务策略、市场战略、价格、竞争者信息、业务发展战略和方式、合作伙伴、客户及供应商名单及联系方法;

4、 人事档案、销售报告、产品配方、制造工艺、市场研究报告、货物规格、工作人员薪资福利;

5、 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合同、协议,设定或被设定的抵押、质押,提供或被提供的担保、保证,各项仲裁或诉讼信息;

6、 甲方有义务予以保密的其他法人、非法人机构或自然人的商业秘密或秘密信息;

7、 乙方从甲方处获知的其他未经公开的书面或其他形式的信息。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间或合同终止、解除后3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事、指使他人从事或为他人从事类似形态业,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有关的咨询服务。

第二十二条 设立过程中,如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之服务项目,致使乙方无法开业的,甲方应退还所有已收的款项。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则甲方还应承担此种损失。

第二十三条 经营过程中,如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之服务项目的,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则甲方还应承担此种损失。

第二十四条 设立过程中,如乙方未能及时支付本合同约定之款项或未能及时提供有关协助的,致使乙方延期或不能开业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还应承担此种损失。

第二十五条 经营过程中,如乙方未能及时支付本合同约定之款项的,则甲方有权按未付款项金额的万分之四每天向乙方收取滞纳金。如乙方逾期90天未付,且拖欠款项在人民币30,000元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拖欠款项,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二十六条 如甲方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之服务项目,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则甲方还应承担此种损失。

第二十七条 如乙方未能遵照执行甲方对于商业形象的统一设计方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商业形象,自行或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设计或实施其他商业形象方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向乙方追收欠缴的款项,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如对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则乙方还应承担此种损失。

第二十八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购买或租赁机器设备,或使用任何第三方机器设备,或将租赁之设备转移、转让、出租或借予他人使用,或将该等设备抵押、质押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的,甲方有权按该等设备价款的5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任何其它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如甲方供应乙方的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的要求,给乙方带来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此种损失。如对任何第三方造成其他损失或损害的,甲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卫生、保质期的规定销售,出售、使用或加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经甲方指出后不予改正或在一年内违反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如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其他损失或损害的,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购买或原料或自行制作进行销售的,甲方有权按该等价款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增加、减少、变更的品种或对价格进行变更的,甲方有权就乙方该等行为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并要求乙方立即改正。如乙方经甲方指出后不予改正或在一年内违反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三十三条 如乙方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致使管理混乱、制度废弛或商业形象受损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整顿。乙方应全面配合甲方的整顿工作,并承担因整顿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如乙方拒不配合或消极应对甲方的整顿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以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转让或转移给任何第三方。如乙方违反本条之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履约

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三十五条 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之保密约定或侵犯甲方商业秘密之行为的,如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300,000元;如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并要求乙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300,000元。无论在合同期间或终止、解除以后,如因乙方该等行为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其他损失或损害的,乙方还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约定之行为的,其因此所获得的利益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该等行为,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00元。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合作,任一方如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及本合同其他各项约定之行为,且对另一方造成严重损害的,则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返还或主张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期间,乙方如需在本合同所确定的店址以外的地点开设“某公司”,应与甲方另行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第三十九条 因发生不可抗力事项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项发生之日起14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中止履行本合同。该不可抗力事项消除后,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如该不可抗力事项持续满两个月仍未消除,任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均不需就本合同的解除向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期满三个月前,甲、乙双方应协商合同续签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本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也可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如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未能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乙双方应结清款项,乙方返还租赁的设备,并停止使用甲方的或因本合同合法授权给乙方使用的专利、商标、商号、字号等,甲方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第四十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由担保人向甲方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各项约定或不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担保人以人民币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签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四条 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时,除非另一方另行指定,应将有关文件送达如下地址:

甲方地址:上海市吴中路1389号

乙方地址: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为期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

甲、乙双方共同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邮编:201103 邮编:200435 元为限向甲方承担连带法律责任,担保人的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1年。 如一方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之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担保人:

地址:

签字:

乙方: 签字: 日期: 身份证件: 电话: 日期:

小吃加盟合同范本【第四篇】

甲方:

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

日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 日期: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xx系列连锁店 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 xx系列连锁店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xx)主导本事业,并所有“xx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万元每年,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小吃店住所)的xxxx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小吃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 xx系列连锁店 连锁小吃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xx系列连锁店”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xx系列连锁店”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xx小吃有限责任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xx系列连锁店”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同时享受xx(各产品规格和价格见附表)

(3)在小吃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小吃店的统一化;

(4)加盟店的产品种类,价格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也可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和总部协商完成;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9)可以适时地得到小吃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10) 加盟店财务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支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xxxx小吃有限责任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xx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xx小吃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从总部进货。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仅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产品种类和价格。加盟店经营的产品及设计用到的主辅料,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但非总部规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采购。

2、加盟店在经营第1条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总部(支部)与加盟店均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商品结算。

第六条:商品运输费用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商品的运输费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担。

第七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xx系列连锁店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八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九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具备加盟条件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

第十二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加盟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碍连锁活动的行为。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预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xx系列连锁店”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xx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 xx系列连锁店 不利的言行。

第十四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1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十五条:合同纠纷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 月 日(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xx系列连锁店 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xx系列连锁店xx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xx系列连锁店分店。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_人民币壹万_元,甲方收到________元。

4、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加盟技术指导费_两千_元。

5、指定银行

双方依据实际情况,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其它保险:;

以上作为xx系列连锁店分店加盟合同以及依据,由加盟者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两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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