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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协议书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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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导读】此篇优秀法律文书“承包协议书实用3篇”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承包协议书1

发包方(甲方):常德武陵农资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通讯地址:

授权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

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经营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常德“武陵农资交易大市场仓储中心”的 栋 的仓库(以下简称承包经营物)租赁给乙方使用。承包经营物面积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共 间)。

本承包经营物功能为 ,承包给乙方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擅自改变承包经营物的功能。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承包经营物采取乙方自行管理的方式。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乙方如需续包须于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即 年 月 日前)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承包经营事项重新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续包要求,则视作乙方放弃续租,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作任意处置。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三条 承包经营物的交付

在本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日起 日内,甲方将承包经营物交付乙方使用。

如甲方未按期交付超过七天,则应按乙方应交付承包金的日万分之五给予乙方损失赔偿。

第四条承包经营费用

承包经营保证金

本租赁合同的保证金为首月承包金的叁倍,即人民币 元(大写: )。 备注:

承包金

承包金为平价部分 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议价部分 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承包金总额为元(¥)

第五条承包金的支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人民币 元,余

额元于承包经营物交付前即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否则甲方取消给乙方的所有优惠,承包金的总额按人民币 元收取。乙方延期支付应付款项如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

取消该承包经营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已交付之定金,乙方无权异议;如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其他: 。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得租金、电费及因本租赁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完好无损的承包经营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七日内,甲方将向乙方退还承包保证金。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拖欠承包金总额的万分之五。

第六条承包经营物的转让

在承包经营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承包经营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尽力使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擅自将其承包的标的物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立即收回该承经营物,并不予退还乙方已交付之承包金及定金,乙方无权异议。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七日内乙方仍占有仓库不予退出,则仓库内货物视作乙方放弃,甲方任意处置。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享有承包经营物附属射死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承包经营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承包经营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日常检查监督权。

乙方在承包期间对承包经营物及附属设施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保管之责,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应爱护承包经营物,因依法使用不当造成承包经营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十日后乙方仍不予维修,甲方可自行维修,所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本仓储中心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承包经营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房屋内消防设施用作其他用途。

承包经营物内确因维修等事物须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完成。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承包经营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合理时间内检查承包经营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予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甲方负责承包经营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承包经营物内乙方自有的财产及其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罚分包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承包经营期满之日前或提前终止之日前将承包经营物打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承包经营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承包经营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使用承包经营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常德市法规及甲方有关承包经营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应向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付。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在承包经营期内如乙方须对承包经营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且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共用部门及其他相邻用户造成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正。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承包经营物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承包经营物的转包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承包经营物的部分面积转包,但转包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包户收取承包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包而改变。

如发生转包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包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包期限;

2、转包承包经营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包协议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于转包户的转包合同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包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包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

方终止本合同时,转包合约同时终止,转包户无条件迁离承包经营物。乙

方应将转包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包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甲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包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6、乙方因为转包行为的转包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承包经营期内,若遇乙方欠交承包金或物业管理费(如有)超过一个月,甲方在通知乙方缴纳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全额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承包经营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单不限于乙方及转包户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若遇乙方欠交承包金或物业管理费(如有)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包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承包经营物内的财务(包括受转包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甲方将申请排名留置财务拥有抵偿应支付的因承包经营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若因政府有关承包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二款执行。

若因规划变更须拆迁仓库,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无条件搬迁,乙方不得因此提出补偿,合同同时终止。

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起发生和后果不

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衣服,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该向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正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包协议的,乙方应于承包合同终止之日或其经营期限届满之日迁离承包经营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承包经营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承包金,如乙方不接受支付双倍承包金,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承包经营物,并强行将承包经营场地内的物品搬离承包经营物,且不负任何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若乙方需在承包经营物建筑物的本体上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

若乙方须在承包经营物建筑物的本体上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常德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

甲方做为发包人,甲方作为承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出发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的电话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即本合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发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常德分行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手气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发包方(甲方):常德武陵农资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

承包方(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 日

承包协议书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烟草专卖局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塑钢门窗工程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材料及技术要求

1、型材使用海螺80系列白色型材,窗衬钢使用,门衬钢使用优质型材,玻璃使用5105中空玻璃,配件使用优质配件,毛条、胶条、密封胶均采用优质产品。

2、海螺型材必须是国标,若出现假冒产品,乙方无条件退场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塑钢窗标准制作、安装。

4、窗框与墙体之间使用发泡剂填充。

四、工期

甲方书面通知进场并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日内大框安装完成,窗扇安装在甲方书面通知后日内安装完毕,不得影响甲方其他工程进度。

五、质保期及服务承诺

工程质量保修壹年,竣工验收三个月内免费维修,一年后维修只收材料费不收人工费。

六、价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价以现场实际测量数据计算。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总工程款的30%;框安装完毕再付35%;工程完工后再付35%。

七、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生效后,单方面解除或实际上不履行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按每㎡工程造价的%支付违约金。

2、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出现不合格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承担经济损失,并支付等额违约金。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___年___月__日

承包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了更好地服务师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健康、整洁的生活环境,特将学校超市承包给乙方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超市场地。

二、 在超市承包期间,甲方每月定期对乙方经营摊点进行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如发生卫生及安全问题将责令乙方及时整改并按规定处罚,严重的将取消乙方承包资格,如发生食品中毒,乙方负全责(包括法律责任)。

三、 乙方只能向学生提供百货、学习用具物品,不能有加工食品出售给学生,更不能出售烟酒给学生,发现一次取消乙方承包资格。

四、 甲方本着解决本校教师家属工作问题,谁承包谁经营,不允许转给校外人员或与校外人员合伙经营,一经发现取消乙方承包资格。

五、 乙方按原来承包商向甲方缴纳电费缴纳(按月算)。

六、 乙方向甲方承包超市_壹_年,即从 20xx 年 3 月 1 日至 20xx 年3 月 1日 。每年向甲方缴纳承包金大写人民币肆万捌仟圆(48000元),押金 1000 元。

七、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自觉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自觉履行合同义务和承担各种责任。

八、 若相关部门要求办理和完善有关经营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概不负责。

九、 超市开发时间必须是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上课时间不允许开发,还要遵守学校作息时间的相关规定。

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各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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