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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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合同【第一篇】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5、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6、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7、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9、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10、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11、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12、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合同【第二篇】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生产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生产产品范畴
1、生产产品品名:
2、生产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生产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生产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 加工生产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生产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生产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生产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生产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生产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生产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生产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生产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生产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生产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生产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生产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生产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生产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生产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生产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生产产品交付与验收
1、生产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生产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生产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生产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 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 万箱,月订货量 万箱的,每天不低于 万箱, 万箱以上的,每天 万箱。
第六条 其他
1、合同解除的条件
2、争议解决途径
3、合同生效时间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委托加工合同【第三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系以百货零售为主的连锁企业,乙方为具有黄金珠宝首饰生产加工资质的合法企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黄金饰品委托加工协议如下。
一、委托加工产品
发饰——头发上的饰物。如:簪 用于固定发髻的单针装饰物;钗 用于固定发髻的双针装饰物。
耳饰——耳部的饰物。如:耳环 窜挂在耳朵上的环状饰物;耳钳 用弹簧、螺丝或钩固定在耳垂上的饰物;耳坠 耳部的挂坠饰物;耳插(耳钉) 穿过耳垂孔的针状饰物。
颈饰——颈部的饰物。如:项链 颈部的链状饰物;挂坠 与项链或其他用品配套的,起挂坠作用的饰物;项圈 带在颈部的环状饰物。 手饰——手部的饰物。如:指环 戴在手指上的环状饰物;手镯 戴在手腕上的链状饰物;手链 戴在手腕上的链状饰物。
足饰——脚部的饰物。如:脚镯 戴在脚腕上的环状饰物;脚链 戴在脚腕上的链状饰物;铃镯 带有铃铛的环状饰物。
规格:详见加工清单。
数量:详见加工清单。
计量单位:克(g)。
二、产品样式及工艺要求
1、产品样式:
A、甲方提供实物样品、设计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 日内将样品、图纸交付乙方。
B、甲方将实物样品及设计图纸交付乙方(2)日内,乙方应当进行检验评估。乙方发现样品、设计图纸不符合约定或工艺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日内书面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C、乙方提供实物样品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样品及图纸交付甲方。
D、乙方将实物样品及图纸交付甲方后(2)日内,甲方应当进行检验。甲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工艺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于当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做出修改。
2、 工艺:(1)浇铸(2)镂刻(3)雕刻(4)拉丝等等。各个款式产品使用工艺应当在加工产品清单注明。
三、原料、包装物
金——K金K是量金单位,24K理论含金量为百分之百,1K含金量为1/24×100%。
黄色K金(K金) 以黄色材料为基材的本色为黄色的K金合金。 饰品材料投产前需测试含量,并应符合GB 11887的有关规定。在国家认定的交易所采购的贵金属,其含量按质保单或出库单标注的含量为依据,可不再做纯度检验。
1、 甲方提供原材料时乙方应现场检测验收,核实质量纯度后填写原料验收清单一式三份,双方分别保存。
2、 甲方提供原材料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不予接收。
3、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经检验符合合同要求,附有检验报告或其他证明质量的文件,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使用加工。
包装物由甲方提供,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包装物表面增加标注内容,不得加装、挂标识资料。
四、成品质量要求
1、金属纯度应当符合GB/T9288—20xx金合金首饰 金含量的测定 灰吹法(火试金法),GB/T11887—20xx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要求。
2、指环尺寸应当符合GB/T11888—20xx首饰指环尺寸的定义、测量和命名,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3、外观质量
基本要求
A、整体造型符合图纸(实样)要求,主题突出,立体感强。
B、图案纹样形象自然,布局合理,线条清晰。
C、表面光洁,无锉、刮、锤等加工痕迹,无砂眼、无裂痕、无夹杂、边棱尖角处应光滑,无毛刺,不扎、不刮。
D、掐丝流畅自然,填丝均匀平整。
E、浇铸件表面光洁,无砂眼,无裂痕,无明显缺陷。
F、焊接牢固,无虚焊、漏焊及明显焊疤。
G、錾刻花纹自然,整体平整,层次分明。
H、弹性配件应灵活、有力,装配件应牢固可靠。
I、表面处理色泽一致,光亮无水渍。
J、印记符合GB11887的规定,标注准确、清晰,位置适当。 附加要求常规品种应符合下述要求。
A、指环(戒指) 指环圈口圆正,活口指环搭口吻合、妥帖。固定式,尺寸按GB/T11888或合同要求。
B、耳饰 左右对称,插针类,插针长短一致,夹头稳固。钩类,钩尖略钝。
C、项坠 挂鼻部位恰当,重心合适。
D、链链身基本垂直,链颗大小均匀、活络。搭扣大小适当。当生产贵金属合金链时,建议使用弹簧搭扣。
E、手镯 镯身平直、圆整,簧口紧密、灵活、开启方便。
4、质量要求 成品质量应当符合QB/T1690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
五、商标、包装标识、运输、储存。
1、标注印记符合GB11887的规定,标注准确、清晰,位置适当。
2、产品上标注甲方的名称、地址,标注符合标准要求的名称、出厂编号,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标准编号。
3、产品使用甲方指定的商标( )图案,每件(批)产品均应有标识牌,标志内容应符合《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及国家、行业标准。
4、包装物使用软质材料包装,防止互相磨损。
5、饰品运输中应小心轻放,防止重压,碰撞,受潮和腐蚀。
6、饰品应存放在干燥,无腐蚀物(气)的环境中。
六、产品交付验收方式
1、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进行验收。
2、验收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封存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3、乙方加工成品经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加工成品交付后,甲方在()时间内发现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将产品全部送至甲方仓库,地址为 。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加工协议【第四篇】
甲方(委托加工方):
乙方(受托加工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加工的产品及数量 见附件。交货数量允许溢短订货数量的±5%。如交货数量超过订货数量的5%时,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按合同单价接收超装的货品,若甲方不接收,乙方不得擅自赠送他人或以任何价格出售,超过5%的部分双方协商处理;如交货数量短装超过5%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所缺货品,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二条、 加工产品技术、质量要求。
1、技术要求:
2、质量要求:
(1)乙加工产品应当符合 质量标准。
(2)具体质量标准:
(3)乙方按定作方质量要求,先做样品,由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
验收的依据之一。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甲方提供原材料的提供办法、数量、质量要求。
(1) 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为: ;规格为: ;数量为:质量要求为:提供时间为: 年 月 日。
(2)甲方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详见附件一。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3)甲方将原材料交付乙方当日乙方应当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确实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予以更换、补齐。
2、乙方提供原材料的提供办法、数量、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为: 规格为: 数量为: 质量为: 提供时间:年 月 日。
(2) 乙方应当将所提供的原材料于生产前交由甲方检验。甲方应在乙方通知的次日前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提供的原材料确实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予以更换、补齐。
(3)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减少价款或退货,并且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交(提)原材料等物品要求所有原材物料均须乙方自备运输工具进行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提供原材料时,乙方还需提前与甲方确定运输时间。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技术资料提供办法。
(1)技术资料及图纸由甲方提供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对 2
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2)技术资料及图纸由乙方提供,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该技术资料及图纸须经甲方签字确认,确认后方可进行加工制作,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定作物。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1、价款或酬金: 详见附件二。
A、甲、乙双方约定,合同生效之日甲方支付给乙方定金元。 B、本合同签订后先付预付款元。
C、在验收完毕后,付元
D、在后支付元
E、货到付款。
2、成品单价包括材料费、录入排版费、制版费、上版费、印工费、装订费,以及其它有关的所有费用,该价格为含税价。
3、结算依据:结算时按照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产品数量及合同附件中标明的产品单价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4、发票
甲方在付款前,乙方应按当期付款金额向甲方开具国家财税机关认可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 3
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4、双方进行产品原材料的封样,所封样品作为验收标准之一。合同生效前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生产样品,样品经定作方认可后由甲、乙双方当面进行封样。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为:年 月日。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
A、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
B、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C、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3、乙方负责运输至定作方指定地点。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包装要求。
由乙方负责包装,以加工产品不受损坏为准,详细标准为:
A、
4
B、
2、费用负担。
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定作物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乙方承诺具备生产本合同所涉产品的国家及地方规定的生产手续及相应条件。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及包装图案,不得擅自把甲方的商标、商号及包装图案使用于委托加工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也不得将其它图案、文字及商标等与上述图案、文字及商标混合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版权约定:甲方拥有与定作产品有关的全部版权、著作权等不限于以上的知识产权。 乙方完成委托加工业务后,应当认真清点所有产品数量,登记台账,并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将成品、原稿(或电子文档)、菲林片、PS版、校样等全部交还甲方,不得擅自留存,更不得用于此合同以外的其他用途。
4、双方对因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所有技术及商业秘密,在签订本合同时,履行本合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均应尊重对方在该资料中的专有权利,只为执行本合同而使用该资料,只向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属下雇员披露该资料,并只向他们披露为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资料。双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甲方(委托加工方): 乙方(受托加工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