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补充协议合同【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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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补充协议【第一篇】
关键词:结算;条款;处理方法
一、结算条款不一致的表现
在审计中经常发现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补充协议、工程签证与招投标文件中约定结算条款之间存在不一致现象,容易造成承发包双方出现一些价款结算纠纷,审计介入往往也难以处理,有时可能引发诉讼。一般招投标文件中约定结算条款是: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的签证,可以相应调整工程量。若调增或调减项目内容与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一致,则保持合同单价不变;若调增或调减项目内容与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相似,则单价可参照合同单价确定;若调增或减项目内容与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不同,其单价可参照有关定额、参照人工单价及取费和材料市场价格由业主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单价。而有的经招标项目,签订施工合同结算条款却是依据定额按实结算,有的补充协议结算条款为变更或增加项目依据定额按实结算,有的签证甚至否定了投标时的人工单价、费率,或直接签好金额多少。总之这些结算条款明显与前期招标时投标承诺的结算条款存在不一致的地方。
二、结算条款不一致的案例
某酒店装修工程,履行招投标程序后,因建设方要求部分材料需要提高档次,中标单位迟迟不愿按原招投标文件中约定的综合单价签订施工合同,建设方认为仅仅是装饰材料档次提高,施工工艺类似,人工、机械价格及取费还应参照投标单价结算,而中标单位借口方案变更施工难度增大,要求签订按实结算合同,完全推翻原投标报价中的人、材、机、管理费和利润等标准。最终,建设方因上面领导要求工期紧,妥协于中标单位签订了与投标报价完全不一致的“按实结算”合同。
三、结算条款不一致的原因
有的项目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为了达到中标目的,往往采取非正常手段,恶意竞争,投标单价偏低,甚至以低于成本价格中标,中标后寻找各种理由,或因招标图纸方案不好材料档次较低,或因图纸不完善不够深化,无法施工等为借口,说服建设单位进行变更,建设单位一旦同意变更方案后,施工中提出新的施工工艺与招标方案或工程量清单描述要求完全不一致,施工难度比招标时大很多,要求重新签订合同结算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如按实结算,增加人工单价等,推翻投标单价。
四、结算条款不一致的风险
招投标文件结算条款是公开的,对所有潜在投标人是公平公正平等的,招标后如果改变结算口径,对未中标人是不公平的,可能会引起未中标人投诉招标人。同时造成后期无法审计,打起官司可能导致多付工程款,造成国有资金损失。另外,施工单位为了签订对自己有利的结算方式,会千方百计行贿腐蚀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导致某些抵御不住诱惑的人员腐败犯罪遭受牢狱之灾。
五、结算条款不一致的处理方法及相关法律依据
对于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补充协议、工程签证与招投标文件中约定结算条款不一致,可分为几种,第一种情况是原招标范围以内项目违背招投标文件实质性结算条款;第二种情况是招标范围之外项目与招投标文件中约定结算条款不一致。
对于第一种情况,笔者建议审计人员先按招标文件审计出结果,再按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工程签证结算条款审计出结果。将两种不同审计结果进行比较,找出按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工程签证大于招投标文件审计结果的数额,发现如果不按招标文件结算条款进行结算,把多支付工程款将导致国有资金损失,甚至可能是渎职犯法这个利害关系告知建设单位,建议建设单位尽快与施工单位就合同、补充协议、工程签证与招投标文件中约定结算条款不一致问题进行商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以及《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第五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包人与中标的承包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发包人、中标的承包人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另行订立协议,造成工程价款结算纠纷的,另行订立的协议无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进行处罚。”
对于招标范围以内项目个别项目工艺变更较大,需要重新套用定额时,人、材、机单价及含量、管理费、利润、取费等应参照投标定额子目同比例口径计算。
对于第二种情况,笔者认为可以不按招投标文件中约定结算条款进行计算,因为这是招标范围之外项目,所有风险已超出原投标文件范围,中标人可以不再承担原投标文件约定风险,笔者建议如果项目涉及金额过大已达到招标要求,可以重新组织招投标进行发包,如果项目涉及金额不太大,为了减少施工期间多个施工队伍施工矛盾,也可以和原中标施工单位进行谈判,按当时施工期间现行定额和有关造价文件计算后按一定幅度让利进行结算价款。
工程补充协议合同【第二篇】
甲方(全称):(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xxx合同法》、《xxx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苏地20xx-B-23地块项目外遮阳工程(一标段)(16#17#21#楼)
工程地点:苏州高新区马运路北,滨河路东天之运花园 工程内容:外遮阳制作供货和安装
二、工期要求
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进度要求
四、质量标准及质保期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质保期: 贰年
五、合同价款
单价:252元/㎡,图纸面积为㎡
总价:(大写)柒拾壹万捌仟陆佰贰拾叁圆(小写)¥718623元整乙方组织生产前,须现场测量窗户尺寸,并向甲方出具实测尺寸清单,甲方认可后方可组织生产,此清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排产及竣工结算的依据,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苏州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补充协议合同【第三篇】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及我国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建设地:
3、工程规模、特征:
4、工程施工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须符合《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xx要求。
5、预计施工工作量:
6、完成施工工作量测量方式:
7、质量标准:
第二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1、本工程批准文件、用地(附红线范围),以及施工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工程施工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面积布置图、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第三条:合同工期
1、本工程定于于年月日竣工,总工期为 天。
2、施工有效期限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若遇设计图纸变更、工程量变化等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可顺延工期。
第四条:计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1、本工程施工约定包干价方式计费,每平方米固定价为 元,总价预计为元(大写: ) ,总价款以最终施工测量面积为准结算。
2、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预支约定总工程款 30 %的款项,计 元;地基基础工程完成强夯工作量 50 %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60 %的款项,计 元。剩余 10 %款项待工程基础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施工任务,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
3、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技术,并按合同约定的工期提交合格的施工成果。
4、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安全和保密规则,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并对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基本的工作生活条件,致使乙方停工、窝工或延误工期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窝工损失,损失金额按约定总工程款的平均日产值计算。
2、因未满足技术要求,致使施工质量不能合格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合同履行期间,若因工程停建甲方需要解除合同时,乙方尚未进行施工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工程款,乙方已开始进行施工的,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
4、发包人未按合同日期拨付工程款,每超过一日,应向乙方偿付未支付工程款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乙方未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每迟延一日,应减收工程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双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一式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持份,乙方持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补充协议合同【第四篇】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xxx民法典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九龙明珠D标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含如下内容:地下室基础承台及基础梁的开挖、桩头的破除、开挖后基坑的抽水(抽水工具由甲方提供)、基坑基槽采用人工整平、砖胎模完工后的回填整平、多余的土方由乙方用大挖机甩到地下室主道的两侧后由甲方负责外运。
工程总价: 按下室占地面积18元(此价格含不可考虑的因素,没有任何价格调差)。工 期:第2条:合同使用标准和法律
、合同使用标准:GBJ789、JGJ9494
、适用法律:xxx民法典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第3条:甲方工作
公布工地各项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进行检查、督促,监督施工质量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按照合同条款按时按量支付工程款。
如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不能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施工任务,或发生重大失误导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负责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安全设防。
对乙方违反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人员甲方有权清理出施工现场。乙方不服从甲方现场施工员的安排,不能按时、按量、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或整改内容)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完成,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对消极对待、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中途退场的,甲方有权不付任何工资费用。
第4条:乙方工作
乙方须安排一个负责人长期呆在现场协调工作,至该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测量出的桩顶标高进行破除,标高测量中乙方必须派人员配合,严禁用炮机凿除,人工破除过程中不能伤及桩钢筋,破除后的桩头必须保持平整完好。预留钢筋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所预留。破除完的的桩头由乙方用挖机吊出基坑,并掩埋在车库底板以下。
前期进场必须保证有一台大挖机和两台小挖机方可开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进度相应的增加机械人员,如进度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完成的50%结算。
乙方进场后,甲方负责提供住宿及生活水电,乙方自带破桩工具(包括空压机)。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紧密配合,确保施工进度以保证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上班必须安全帽,穿胶鞋,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各种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进度,如进度严重跟不上,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作。
第5条:工程款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地下室后浇带分成六块,每块垫层砼完成后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一次工程款,其余款项待地下室垫层全部浇筑完一周内全部付清,甲方违约的责任: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停工,甲方应承担乙方停工期间的一切损失。乙方所收的工程款不含任何税金,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据。
第6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成、工程款全部付清后合同自行终止。
第7条:合同份数:甲乙双方各执2份。
第8条:合同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用补充协议补充或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