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履约保证金合同 2023年履约保证金实用规定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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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货物合同履约保证金【第一篇】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申请并经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甲方委托商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设备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05号]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标的及合同价格
2、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交货地点:
3、供货清单
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采购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
4、付款方式与条件
货物交货付款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 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的货物价款。(若乙方有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
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的正式发票。
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分期支付货款的,余下的货款应于(时间)支付。
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7、验收
(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验收可细分为到货时的外在质量的验收,投产前的质量验收,大型设备可能还存在更多的验收步骤和验收方式,采购人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规定。
8、质量保证
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9、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
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0、违约责任
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 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 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违约终止合同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2、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 (甲方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其他约定
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漳州市芗城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漳州市商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备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履约保证金协议书【第二篇】
本保证金作为(投标人名称)(承包人)就项目(招标编号: )所签定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大写)。
1、承包人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可能作出的并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或修补发包人认为有缺陷的货物或建筑物(以下简称“违约”),只要发包人确定,无论承包人有何反对,发包人将从上述金额中扣除。
2、履约保证金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无论从任何人以何种理由提出扣减现在或未来的税费、费用或扣款,均不能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履约保证金构成承包人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直接义务;
4、承包人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签署书面合格报告后的三十(30)日内,其余额退回给承包人,不计利息。
5、履约保证金应为银行支票、汇票或现金。
6、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终止。
投标人名称(承包人):
公章:
银行账号:(包括开户行地址、电话等)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2023年履约保证金合同 2023年履约保证金最新规定【第三篇】
一、乙方自愿按规定数额预交保证金,作为参加甲方组织的网上投标的信誉保证,无特殊原因有效期内不予退还。
二、乙方预交保证金后,有效期内参加甲方组织的网上政府采购投标时,不再另交投标保证金,中标后不再另交履约保证金。
三、甲方提供采购公告信息的网上查询、网上报价、网上撤标、网上下载标书、网上自助发布企业、商品及价格信息等功能。
四、乙方对用户名及登录密码、标书下载密码的保密负有全部责任,因密码被盗用引起的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五、乙方如发生《__________________》或者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甲方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六、供应商应交付的保证金数额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情况作相应调整。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退出网上采购或被取消会员资≤≥格时止。有效期满,预交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负责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履约保证金协议书【第四篇】
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本保证金作为 河南泰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就 平舆县阳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施工 项目(招标编号:20xx-gc-g-026)所签定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中标金额的10% 。
1、承包人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签署书面合格报告后的三十(30)日内,其余额退回给承包人,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应为转账或现金。
3、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终止。
4、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假如更换未经批准,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更换项目经理扣除10000元违约金。更换技术负责人扣除5000元违约金。
投标人名称(承包人): (单位公章)
银行账号: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签 字 )
年 月 日
采购货物合同履约保证金【第五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 购计划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 供货一览表
序号货物名称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配置数量
①单位单价
②单项合价
③=①×②金额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2、合同合计金额包含本次采购货物、货物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装卸、现场安装调试检验(含安装所需辅材)、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如谈判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响应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应符合货物说明书所列之标准并具备相应之功能,满足乙方在竞标/应答文件中作出的质量承诺和甲方对项目的总体功能要求,若上述标准之间出现差异,须遵循最严格的标准执行。如果合同涉及的采购设备属于进口设备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
第三条权利保证
1、乙方应保证甲方基于本合同的履行取得并使用标的货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且货物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否则,甲方有权解除/部分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款约定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如有),或在交付合同标的货物的同时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或自用于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用途。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第四条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如有),或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符合实际运输需要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等有关技术资料。
2、货物的运输方式:不限。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本合同交付货物不接受损耗,由乙方自行为其货物运输办理相关保险。
4、乙方须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接货准备。否则,因通知不及时造成初步验收延迟并由此导致逾期交付的,乙方须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及地点: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符合合同约定的标的货物运送至桂林旅游学院雁山校区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初步验收合格。
2、乙方提供不符合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有关技术资料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附随材料补齐前视为货物未完成初步验收及交付,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须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清单交付前视为货物未完成初步验收及交付,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须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及时组织到货初步验收及安装调试后的最终验收:
到货初步验收:标的货物送达指定位置后,甲、乙双方应及时进行初步验收,即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货物外观、包装、数量、附随文件等表面状况进行核对查验。如甲方在初步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表面问题或不符合同规定,应当场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更换或补齐至合格产品,若因此造成货物逾期交付的,乙方须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初步验收合格,应由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标的货物通过初步验收并不排除乙方因货物不符合同约定或因质量问题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调试后最终验收:在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申请甲方共同进行最终验收,乙方申请验收期限届满后逾期超过七个工作日甲方不组织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最终验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并以此作为最终验收凭证。
验收时乙方应当与甲方共同在场,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最终验收无法进行的,视为最终验收不合格,若因此造成货物逾期交付的,乙方须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验收费用已涵盖于合同价款中由乙方承担,甲方垫付部分可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抵减相应金额。
6、甲方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7、甲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8、最终验收前,乙方须自行负责标的货物的保管;最终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共同签署移交凭证,乙方正式将安装调试合格后的标的货物交付甲方使用,标的货物于移交完成后的损毁灭失风险(除质保相关约定部分外)转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安装、调试和培训
1、安装、调试工期:日,自甲方通知安装、调试开工的日期起算。
2、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安装、调试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3、安装、调试期间,乙方除须完成标的货物的安装、调试使之符合最终验收要求外,还负责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货物使用、操作、维护等相关培训,保证甲方人员掌握合同标的货物的性能、设置,能独立实现对货物的正确使用、操作,能够对货物进行一般的维护。
4、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负责对施工场地噪音、环保的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施工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监督人员的管理。
5、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按需要设置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发生若造成乙方施工人员、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6、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管线及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不得破坏非工作必要外的现有设施、装修,如有破坏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7、安装、调试及培训费用已涵盖于合同价款中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售后服务、保修期
1、除了本合同已有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如各约定/规定存在冲突,以质保要求较高者为准。
2、货物保修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且双方共同签署移交凭证之日起,按乙方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且不少于采购要求的时限计算免费保修期限。免费保修期内,乙方须提供全免费的技术支持、软件升级、上门维修和保养服务,对于非甲方人为原因损坏(不包括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的,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包括差旅费、邮寄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配件费等);对于由于甲方人为损坏、不可抗力原因(如雷击、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以及免费保修期结束后的维修,只能收取维修所需配件物料的成本费用。接到故障通知后,乙方的技术工程师须于3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须立即免费提供不低于所投产品配置的备用货物供甲方正常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另行购买同等货物以供正常使用,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免费保修期外提供终身免费技术支持服务。
3、标的货物免费保修期内,若经维修或更换零部件1次仍达不到技术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甲方可自主选择按以下办法处理:
(1)货物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即全部/部分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就退货货物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同时应承担因合同全部/部分解除所产生的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检验费等。
4、保修期满后,乙方负责对所供货物进行终身维护,并承诺只收取维修所需配件物料的成本费用。
5、免费保修期满后,系统维护和升级每年服务费不超过相应部分投标报价的5%;
6、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付款方式
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2、付款方式:在交货验收合格、培训指导完成及设备正常使用后,成交供应商在3日内开具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100%的合同金额(无息)。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总额 5 %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账户:单位名称:桂林旅游学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桂林分分钟支行,账户:
2、标的货物验收合格且移交甲方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化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不存在质保争议的情况下,甲方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质量保证金(无息)。
3、本合同签订后,质保期限届满前,若乙方出现任何违约行为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自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中直接扣减相应数额。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剩余数额不足初始数额的50%,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及时补足,每逾期一日,应按未补足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标的货物/安装、调试工期延误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未如约交付/未如约安装、调试完成货物相应的合同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部分解除本合同,乙方须返还甲方已支付货款,并按解除部分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或面临该等风险的,除须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部分解除本合同,乙方须返还甲方已支付货款,并按解除部分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除须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维修费外,还须按照本合同合计金额 1 %/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标的货物在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限期内采取无偿修复、补偿损失、减少价款或更换标的货物的方式进行整改,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同时,甲方有权解除/部分解除本合同,乙方须返还甲方已支付货款,按解除部分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此外,若因标的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5、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若出现任何违约情形,且经甲方催告限期内未予整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部分解除本合同,乙方须返还甲方已支付货款,并按解除部分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6、若因乙方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自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和/或应付货款中予以直接扣减,不足另补。
7、若任一方出现违约情形,除须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相对方造成的律师费等合理费用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三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且依约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或遇变更,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应确保本合同项下预留通讯信息真实有效,如遇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负面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1、谈判文件;
2、乙方提供的竞标(或应答)文件;
3、售后服务承诺;
4、成交通知书。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甲方(章)
年月日乙方(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字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年月日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