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文档 > 合同范本 >

产品寄售合同实用5篇

网友发表时间 1187333

【导言】此例“产品寄售合同实用5篇”的文书资料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分享整理,以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产品寄售合同1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寄售合同2

供货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寄卖______________,协议内容如下:

甲方寄卖物品金额为____________。寄卖物品清单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寄卖的物品必须保证其物品的合法性及真实性,其物品如属于非法所得物品,甲方必须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因隐瞒寄卖物品存在共有、争议、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或涉及案件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寄卖合同项下寄卖金额 %的违约金。

三、寄卖物品售出后,甲方按寄卖物品成交价的百分之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通报寄卖物品的销售信息,反映当地的市场情况和消费者意见,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同意低于双方寄卖金额成交的物品时,佣金按双方签订的寄卖金额全额支付。

五、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有效期为_____,从__年__月__日起到___年_月__日止。如果一方需要延长协议,必须在满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因乙方门面到期、经营不善或转让,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如甲方终止寄卖物品时,须向乙方支付 保管费,本合同终止。

六、凡执行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法院,按其仲裁程序暂行规定则进行仲裁。以法院的裁决是终局的,并约束双方。

其他条款:

(1)如有任何客户坚持要与甲方直接交易,甲方有权直接成交。在后一情况下,甲方应送给乙方销货确认书副本一份,并按该笔交易额的百分之_为乙方保留佣金。

(2)、甲方必须保证寄卖物品的合法性,如不合法,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由甲方完全负责。

本协议共写成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备注: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而造成甲方寄卖物品受到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

补充条款:

1. 身份证复印件

2. 发票或收据复印件

甲方(供货人):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寄售合同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就甲方现有二手车交由乙方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销车辆的基本信息

车辆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识别代号:__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使用性质:□ 非营运 、□ 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代理费支付时间、方式

(一)、代理费金额:乙方按车辆实际成交价的________%收取代理费,当代理费用低于500元时,按500元收取。在车辆没有成交、因甲方或车辆本身原因造成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等情况下,代理费的计算标准为车辆代销价的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

(二)、支付代理费的时间和方式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车款的同时收取代理费,代理费从代收车款中扣除。

第三条 车辆售价及甲方收取车款的时间和方式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车辆代销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若车辆销售价格需要调低,须经甲方同意并且签字确认。甲方签字确认时,可以要求乙方出示《二手车销售合同》,以证实乙方没有赚取销售差价。

(二)、车辆成交后甲方收取销售车款的时间:

在车管部门出具《行驶证待办凭证》后的4~5个工作日。

(三)甲方收款方式: 转帐。

第四条 代销期限

代销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五条 车辆证件交接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购置附加费( )、原始购车发票( )、________年票( )、保险( )、车匙________条( )、其他________。

第六条 双方事先约定事项

合同期内,试车里程不超过________公里,车辆有10升以上的燃油。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所提交的证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完全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不能过户或转籍,甲方无条件接受第三方(买方)退回的车辆,并向乙方支付双倍代理费和因此发生的过户费用;因车辆本身原因造成车辆不能过户或转籍,甲方无条件接受第三方(买方)退回的车辆,并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和因此发生的过户费用。

(三)、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提取、自行或委托他人出售该车辆,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全额代理费和因此实际发生的费用。

(四)、车辆在交接之前的所有交通事故责任、违章罚款、债务等由甲方承担,若车辆销售成功,甲方承担的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五)、甲方到场办理,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其他证件:____________。

(六)、甲方承担车辆过户税费(凭发票实报实销)。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若合同期内车辆未能售出,已经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二)、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交给的车辆、各种证件、文件和资料。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合同期内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期内需要解除合同,须经双方一致同意。否则,单方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期满后,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办理相关车辆交接手续。经双方协商需要续签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天办理续签手续。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须向对方双倍支付代理费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发生合同争议时,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盖章):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迎宾花园1号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寄售合同4

1.有关当事人:

供货人: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2.商品及数量:

甲方委任乙方为某商品的独家销售代理人。乙方保证在协议期间销售上述商品不少于(某某数量或金额)。

3.地区:以某地区为限。

4.订单的确认:

协议商品的有关数量、价格和装船期,应在逐笔交易中确认,其细节详见甲方销货确认书。

5.付款:

在订单确认后,乙方应于有关销货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百分之百金额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并于开证后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装运。

6.佣金:

甲方于收妥货款后,按每批货物发票价值的百分之______向乙方汇付佣金。

7.市场情况报告:

乙方有义务每三个月向甲方寄送一次详细的报告,反映当地的市场情况和消费者意见。乙方还应随时将其他供货人所报同样商品的样品,连同其价格、销售情况、广告资料等寄给甲方参考。

8.广告宣传费用:

乙方应负担协议期在上述地区的一切广告宣传费用。所有用作广告宣传的草稿和绘图必须送交甲方取得事前同意。

9.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有关双方签字后保持有效_____年,从某日期起到某日期止。如果一方需要延长协议,必须在满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0.仲裁:

凡执行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程序暂行规定则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并约束双方。

11.其他条款:

(1)甲方不应向上述地区的其他客户供应协议商品。如有任何直接询盘均要转介乙方。但是,如有任何客户坚持要与甲方直接交易,甲方有权直接成交。在后一情况下,甲方应送给乙方销货确认书副本一份,并按该笔交易发票净值的百分之_____为乙方保留佣金。

(2)如果乙方未能在_____月内向甲方寄送至少某某数量或金额的订单,则甲方不再受本协议的约束。

(3)对于双方政府间的交易,甲方有权按其政府授权直接成交而不受本协议的约束。乙方不应干涉这种直接交易,也不应对此提出索赔或佣金的要求。

(4)其他条款应以双方签订的正式销货确认书为准。 本协议共写成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两份。

甲方(供货人):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

代表: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签字

寄售合同5

甲方(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委托方/物主):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的个人闲置物品放到甲方店铺及网络平台寄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乙方所寄售的东西见附件。

2.甲方提供服务内容为:物品到店--物主定价--登记签字---展示销售---结款。

3.服务费标准

售价10元内寄售物品每件收取1元服务费。售价10元到50元的物品按每10%收取服务费。售价50元到100元的物品每件收取6元服务费。售价100元以上物品服务费面议补充说明。

4.乙方所寄售的物品展示期为 (最长不超过2个月;自物品交付给甲方之日起算),物品展示期满没有售出时乙方应及时收回,如果乙方在一个月内不回收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或者抛弃。

5.甲方将物品一经售出,应当立即通知乙方,并且在物品售出的第四天把货款交给乙方。在物品售出的三天内为顾客保障期,如果顾客买去三天内不满意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全额退货。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不承担鉴定物品真伪、材质、价格、性能等责任。

2.物主若需在寄卖期内取回所寄卖之物品,需提前1天向店方预约。

3.物主逾期未取回货物的,甲方视为同意此合同继续销售或按本合同约定处理。

4.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时,有权从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自己寄售的物品合法来源以及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负责。

2.乙方改变商品价格时应当书面告知或短信通知甲方。

四、违约责任

1.保管时间内出现遗失或坏损,店方按物主定价的70%赔付,不可抗因素除外。

2.展示期限内,乙方取回寄售物品,应当向甲方缴纳服务费(按正常售出的服务费的 %,否则甲方有权留置该物品。

五、补充约定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收件人确认已经收到 交来的上述物品。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收件人签收: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50 1187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