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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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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买卖合同书样本【第一篇】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销售红砖,乙方在建筑施工中需使用红砖,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就有关事谊达成如下协议,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一、质量技术要求标准:

甲方给乙方供的红砖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且质量符合监部门的质量标准。

二、供应数量及价格:

根据乙方生产用量计划,由甲方按时供应,计划总供量为万块/年,以后再根据需方的需用情况而定。单价为元/块(包括运费及装卸费在内),乙方不在承担任何费用,甲方的总价款按实际供应量计算。

三、验收方式:

乙方根据生产用量及时通知甲方供货,每个工地有指定人员验收,并有权检查红砖质量,发现不合格或经质监站化验不合格产品时,有权要求退货,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每供够10万块红砖结算一次,甲方支付乙方的红砖款,不足或超额部分年底付清。

五、违约责任:

甲方必须按乙方的计划,保质保量将红砖供到乙方指定场地,若供应不及时给乙方生产进度造成影响和损失时,损失由甲方承担。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甲方供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途中双方均不能提出停供或停用的要求,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给对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六、合同未尽事谊,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给对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甲方):

负责人签字:

需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

通用版买卖合同【第二篇】

甲方(出卖人):乙方(买受人):依照《民法典》及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旧货基本情况旧货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大写)

二、价款总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整。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所有价款。

三、质量要求因双方交易货品为旧货,故双方签订协议时乙方已经对该货品的使用年限、损耗程度、零部件状况等质量现状有充分的了解并表示认同,乙方在购买该货品后,负责该货品的维修以及使用过程中的维护,因该货品质量问题所导致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交付方式、时间及地点:该货品目前所在位置为: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自行前往货品所在地提货。乙方负责自行拆卸该货品。

五、责任承担

1、乙方人员在拆卸货品过程中受到损害或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完成拆卸工作,如拆卸过程中对甲方财物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拆卸过程中造成货品损毁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旧货所有权自本协议签订后即转移,旧货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所有权转移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七、权利保证因时间久远,甲方不提供该货品的相关权利证明手续及证书。甲方保证签订本协议时对该货品享有合法的产权,保证该货品不属于赃物物品。甲方保证签订本协议时该货品上不存在第三人的权利。

八、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他约定事项: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买卖合同【第三篇】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供方:

需方:

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1. 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 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等详如附表:

规格

质量

数量

单价

总值

其他

2. 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

检验时间:

检验地点:

检验方式:

3. 产品价格规定

单价:

总价:

本条款的总价款包含了产品和产品附属物价款,还包含了所需的税金、运输费、保管费、保险费以及供方应计取的其他费用,除非合同另有约定,需方无需再支付其他价款。

当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供、需双方均有权提出调整合同金额并重新洽谈合同。调整后的价格以《价格确认函》的方式确认。

4. 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

(1)供方所交付的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的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应保证货物在完好状态下运送至目的地。

(2)供方对包装箱内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还需注明“备件”和“工具”字样。

(3)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合同号,目的站/码头,收货人,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箱号/件号,毛重/净重(公斤),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4)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

(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6)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如下内容:合同号,收货人,目的地,唛头标记,毛重/净重(公斤),箱号/件号,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两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名称和页数。

(7)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导致货物损害或丢失的,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供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需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供方天内到达现场调查。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需方协助供方及时处理,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充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5. 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

交货时间:供方应于需方付款后 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

交货费用:由 方承担

6. 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

付款时间:

付款方式:

7. 补充条款。

8. 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还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的违约金。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对于供方少交货物的,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供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如果供方多交货物的,需方可以接受,如其接受的,照数交付货款,若其不接受的,应及时通知供方取回货物。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 的违约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 违约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 的违约金。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的违约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 违约金。

⑤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 的违约金。

⑥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违约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 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 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9、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解决争议:

( )可向 法院提出诉讼;

(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10、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双方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

需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户:           

买卖合同书【第四篇】

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取。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出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招待仲裁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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