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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物业承包合同(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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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承包合同【第一篇】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合作的精神,甲方将东方圣景花园的物业管理承包给乙方,并达成以下协议。具体细则如下:

一、对于20_年5月1日之前的工作与账目交接如下:

1、20_年5月1日之前业主所欠甲方费用为22万元;20_年5 月1日至20_年4月30日乙方应上交甲方管理费为20万元,甲方共计应收42万元,扣除截止到20_年8月27日甲方已收费用元及需抵充业主费用6万元,截止到20_年4月30日甲方应收费用为:420_0-(+60000)元=元。

2、乙方所欠元费用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全额付给甲方,此项费用乙方支付后乙方与甲方关于20_年5月1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业主欠费、物业抵充费用)及20_年5月1日至20_年4月30日甲方管理费20万元全部结清,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争议。

3、甲乙双方同意该接管工作自20_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乙方自即日起接替甲方在东方圣景花园的物业管理工作,并可沿用甲方名称至20_年12月31日。

二、承包期限及管理费:

1、乙方的承包期为四年,自20_年5月1日至20_年4月30日。

2、每年的管理费为10万元。20_年5月1日至20_年4月30日的管理费第一条已经约定。20_年5月1日至20_年4月30日的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东方圣景花园物业管理中心公章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使用至20_年12月31日。20_年1月1日起,乙方启用乙方自行注册的公司与公章。公司变更不影响甲乙双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由自然人许志国全权负责。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对东方圣景花园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正式的移交,移交事项包括执业文件、原有设备、设施、原有物品及小区内树木、花卉绿化等,甲乙双方派出代表,在有关移交清单及现状图上签字确认。

3、甲方不再参与乙方任何的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事项,全权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接管东方圣景花园物业管理后,由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用人自主招聘,风险自担。

2、自20_年5月1日起,东方圣景花园物业管理事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对即日起所产生的一切物业管理债权债务及法律规定内的物业管理工作承担一切责任。

3、自20_年5月1日起,东方圣景花园物业管理中心员工的劳资、人事关系(包括员工的薪金、福利待遇及劳资纠纷等)均由乙方全权

4、乙方须按有关规定及时为业主服务到位并收取物业服务及管理费、车位费等,按时交纳电费,发放工资。若因服务不到位造成业主投诉、上访等事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5、 开发商遗留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房屋质量问题归乙方负责,不再 向甲方报销任何费用。

6、合同到期乙方将接收物业时的现状交予甲方,包括办公室所有物品(易损及正常办公用品等除外)、室外接受时期现状树木、绿化(后附现状统计表)。截止合同到期日交接物品及现状树木、绿化若有遗失、损坏或增加由甲乙双方对账作价处理,物业超收业主费用及业主欠费由财务对账处理,多退少补。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补偿守约方五万元整,并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及市中法院。

七、原杜家庆与王殿生与20_年4月26日签订的物业管理承包合同作废。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与第三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电 话:

乙 方:

电 话:

第 三 方:

电 话:

物业公司承包合同【第二篇】

发包人: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本项目是完全由本承包合同的乙方与房地产公司洽谈而取得,今从本承包合同的甲方中承包。双方根据《合同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项目的物业管理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所涉及的双方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项目地址、名称: 。

二、承包期限: 。

三、承包金交纳总额为下述方式中的一种:

1、乙方每月管理费总收入(不包括代收代缴)的 4 %作为承包金。

第一、二年承包金按75%收取,第三年起承包金不打折。承包金按季度付,每季度初的10号前付清承包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不得干涉乙方的一切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约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甲方在乙方连续三次愈期__日内未交纳承包金,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要以书面方式送达乙方。

3、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乙方提供相关洽谈、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4、甲方应于本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定之日起一个月内为乙方办理当地有关的工商、税务、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等手续,及乙方经营管理所需之票据和印章等必要条件。

5、甲方应当支持乙方行使正常经营管理权利,协助乙方搞好与各方协调工作。

6、其他: 。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乙方有全权自主经营管理本项目的权利,即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经营管理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等。

3、乙方对本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负有全面责任。

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管理,照章纳税,履行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5、依约向甲方交纳承包金。

6、其他: 。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非法干预、企图霸占本项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相应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合同期内的一切损失。

2、乙方未能按期交纳承包金,除由乙方按合同规定的相应承包金赔偿外,延期支付的部分还要承担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其他: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本项目转包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内,发生不可抗力和非乙方原因的其他所有不利于经营的任何事件,乙方免责。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物业承包合同【第三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双方根据《合同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投资经营的某某物业公司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所涉及的双方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包金交纳总额为下述方式中的一种:

1、 固定数额,每年 万元;

2、 逐年递增,第一年 万元,第二年 万元,第三年 万元,…。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 %。

二、 承包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三、 乙方承包金交纳时间为下述方式:

1、 每年上打株交纳,半年一给,第一次____月交____元;第二次____月交____元;

2、 每年上打株交纳,一年一给,在___月交____元。

四、债权债务处理:承包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承包期内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管理好物业公司资产,监督乙方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

2、 甲方在乙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____时间内完不成上交承包金,或严重违法经营,或____的情况出现时,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要以书面方式送达乙方,并立即生效。

3、 甲方应当支持乙方行使正常经营管理权利,协助乙方搞好与各方协调工作。

4、 甲方应当将所承包企业的一切帐目、资产和资料交给乙方。

5、 其他:_________。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的经营者____是企业在承包期内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负有全面责任。

2、 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乙方有权建立以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

3、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

4、 乙方应无条件将所承包企业的一切帐目、资产和资料在承包期满后完整无缺的返还甲方。否则除乙方正常交纳承包金外,还要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方式如下:帐目丢失,赔偿2万元;资料丢失,赔偿5万元;资产损坏,赔偿修复损失。

5、 其他: 。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长承包期限。

2、 乙方完不成上交承包金指标,除由乙方按合同规定赔偿外,延期支付的还要承担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 其他: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包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纳当年剩余承包金。乙方还应当承担违约金 万元。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乙方在承包期间内,发生不可抗力和其他所有不利于经营的任何事件(甲方违约除外),乙方无权主张减少承包金,盈亏均与甲方无关。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某某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承包物业承包合同【第四篇】

甲方 (发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担保方): 先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签约背景:

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 设立的 公司,甲方于 年 月 日取得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计投资( ) 号《关于同意建设“a”商品房项目的批复》;于 年月 日取得 市规划局( )规选址第 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从而取得 “a”商品房项目的开发经营权。

为了有利于该项目尽快开发建设,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开发的有关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条款,以共同执行。

一、定义

除本合同中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义:

1、项目:指 “a”商品房项目。

2、本合同双方或三方或各方:指签署本合同之承发包双方或加上担保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或经对方许可的约定原因承接其债权债务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3、日: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均指日历日。

4、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 山

2、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平方米

3、容积率为

4、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内(不含地下室)

5、土地用途:商品房综合开发,包括商业及住宅(别墅)。

6、项目尚未缴交土地价款与配套费。

三、承包经营权

1、甲方将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

乙方对项目的承包采取由乙方按承包金包干、超额留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方式进行。

乙方承包经营后取得利润高于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享有;项目承包经营利润低于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

2、承包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开发经营完成止。

前款所称的“开发经营完成”是指项目完成销售并收回全部销售款项或虽未完成销售但税务机关已经对项目经营情况进行会算,房产交付完毕、办妥产权登记所需的手续、物业管理移交完毕,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时间。

3、在承包期间,由乙方负责项目的策划、报批、设计、招标、施工、售楼等全部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工作,乙方还有权以项目对外融资。

甲方不得干涉影响乙方对项目的正常经营开发活动。

四、乙方之承包金和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本项目承包金为 亿元(大写: 亿元)。

但是,如果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股权转让得以进行,则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承包金等额转化为股权转让款,且乙方另外增加支付 万元,即股权转让款总额为 亿元(大写:千万元)。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再要求乙方向其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双方初步估定项目土地价款为 万元、配套费为 万元,共计 万元(大写:万元),由甲方承担并由乙方以甲方名义按有关单位要求的时间从承包金(或股权转让款)中扣付。

若应缴纳的配套费超过 万元,则超出 万元至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由甲方承担,本合同继续履行;若应缴纳的土地价款超过万元,则超出部分也由甲方承担,本合同继续履行。

该些款项由乙方垫付后,从应付甲方的前期承包金(或股权转让款)中先行全额扣减。

若应缴纳的配套费超过 万元,则乙方享有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权利。

若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则超出 万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若项目存在尚未支付完毕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及其相应的滞纳金、罚金等,则仍应由甲方继续负责承担。

3、上述土地价款、配套费的发票和乙方承包期间的全部支出发票一并供乙方作入项目经营开发的成本帐。

若上述土地价款、配套费总额超过 万元,则由甲方承担的超过万元部分所对应产生的因多交土地价款与配套费而少交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部分由乙方补偿给甲方。

4、除上述土地价款、配套费 万元(大写: 千万元)外,剩余承包金 万元(若是股权转让款,则为 万元),从乙方取得项目销售许可证之日(最迟不超过 年 月日)起按每月支付万元的标准在个月内付清 万元,余额在项目开发完毕进行会算后15日内付清。

乙方支付的承包金付至甲方名下的银行帐户,由甲方自行处理。

5、本项目的营业税由乙方承担,甲方因获取承包金(或丙方因获取股权转让款)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由甲方(或丙方)承担。

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应由甲方负责承担的费用、事项外,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与该项目有关的以下费用、事项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销售、经营等一切事项;

(2)负责承担项目所需的一切开发、建设、经营等资金和税收(但不包括甲方因获取承包金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乙方承包经营后取得高于承包金部分的利润由乙方享有,并按以下方式支付:

五、双方保证及责任

(一)甲方保证及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不存在任何违反税收、工商管理等法律、法规而需承担或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甲方同时保证该项目真实、合法、有效和独立完整,该项目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潜在风险;保证没有任何第三方对该项目提出权益主张;

2、保证不干扰乙方对项目的正常经营开发活动,而且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对项目的经营开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售房、按揭手续工作等),应乙方的要求,在需要甲方出具证明、报告或使用甲方印鉴时,须及时(两日内)且无条件提供给乙方。

3、甲方于本合同签定后,除非乙方违约,不得以任何方式对项目的整体或者任何部分或者涉及项目的任何权利进行处分,亦不得与乙方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签定与本合同相同或者类似的任何合同性文件。

4、保证截止至本合同签订时不存在,而且将来未经乙方同意也不会发生将该项目为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债务提供抵押或其他任何可能损害乙方权益的行为或事实。

5、保证截止至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和乙方丙方不存在任何已发生或潜在的其他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的行为对本合同的签署、履行构成法律障碍的情形。

6、保证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合同性文件或其他债权债务。

7、保证甲方的其他经营不致影响乙方对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并不会损害乙方权益。

8、甲方签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甲方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权程序。

(二)乙方保证及责任:

1、保证按合同规定投入项目全部开发建设资金并承担项目赢盈亏及风险。

2、保证在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活动过程中不会作出任何损害甲方商业信誉或损害甲方其他经营活动的行为。

3、项目在承包经营期间或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受,除此之外的甲方债权债务概由甲方承受。

4、乙方签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乙方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权程序。

六、特别约定

1、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对甲方的财务进行审计,以示承包前后的区别。

2、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开始对项目批文及印鉴(包括甲方营业执照、文件档案、验资报告、财务凭证、项目批文等资料的原件及甲方现有全部印鉴)进行共管,届时,甲、乙双方可对旧的印鉴共同销毁或作记号,以示承包前后的区别,并签署相应的备忘录。

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在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开元支行开设基本金帐户,作为乙方承包经营项目的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专用账户交由乙方管理及使用,该帐户中的资金全部归属乙方所有。

为了便于甲方的监督,乙方同意由双方各持一枚银行预留印鉴共同监管该专户,但甲方应当配合乙方为项目的开发建设而利用或者使用该专户的一切行为。

4、甲方董事会现有 名董事,甲方同意: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由乙方指派人员出任其中的 名董事,并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申办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若因有关政策规定而暂时无法变更的,则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经过公证的甲方现任董事出具的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乙方指定的人员代为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甲方《章程》等文件规定的董事职权。

授权委托期限与本合同承包期相同。

5、甲方同意,在项目土地权证取得后将办公场所迁移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七、股权转让或项目转让

1、甲方、丙方同意并保证,在甲方公司股权符合转让条件后的任何时机,乙方有权要求将甲方股权转让登记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甲方、丙方届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或者拒绝,且乙方无须就股权转让再向甲方、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款项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款项或者费用。

股权转让所需的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甲方、丙方应为乙方提供政策允许的减税方便。

2、甲方、丙方同意并保证,在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后的任何时机,乙方有权要求将项目过户登记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过户所需的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甲方、丙方应为乙方提供政策允许的减税方便。

届时,各方可就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款项支付问题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合同各条款的规定,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或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否则即构成违约。

违约一方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含可得利益的损失)。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纠正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按规定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含可得利益损失)。

3、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因甲方原因致使项目被查封、冻结、拍卖;甲方在项目上设定抵押权或其他第三方权益等),影响乙方对项目的开发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丙方退还乙方投入本项目的全部资金并按不低于50%的回报率补偿乙方经济损失。

4、上述三款规定的守约方的经济损失难以确定的,应按其在签订本合同时所预见的在合同正常履行下守约方所能获得的全部利益为准。

九、免责条款

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免除其违约责任:

1、战争、不可抗力因素;

2、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免责情形。

十、合同担保

丙方同意对甲方基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全部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十三一、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各方当事人均有权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依申请时该会现行仲裁规则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十四二、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有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有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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