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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合同(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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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甲方股东合议决定,将位于厂房、机械设备、乙方作独立自主经营生产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订立此合同,以资遵守。合同条款如下:

一、租赁物位置、数量与范围

甲方将位于厂房(见厂房租赁合同)、机械设备、工具(见机械设备及工具清单)以及使用场地(具体位置及范围见附件平面图)和通道(三通一平方案)整体出租给乙方作独立自主经营生产使用。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一年,农历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甲方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将符合生产经营条件内的

租赁物及机关证书等文件交付乙方使用。

三、押金、租金及结付方式

1、押金: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交甲方承包押金万元(不计利息),合同到期时,如机械设备完好,能继续正常生产,则押金一次性退还。如合同到期时,机械设备不能正常生产,则由乙方负责维修好,否则按实际情况扣减押金。

2、租金:乙方向甲方每月一次性交租金万元。

3、结付方式:租金结付方式是每月一号交足租金才能允许本月生产。

4、租赁期间的电费、水费、维修费、上交环保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依法生产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甲方将出租给乙方的机械设备及大小型工具造出清单,一式二份,双方在清单上签字确认有效,双方各执一份。租赁期满后,乙方据清单租赁物如数交还给甲方并保证每台设备正常运转。

3、甲方所有固定资产和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乙方只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4、在租赁期间乙方负责租赁特维修,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在租赁期内乙方拥有独立自主经营、生产、销售的权利。

6、在租赁期内乙方拥有厂房、机械设备、场地及三通一平的使用权。

7、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按时交纳租金等的义务。

8、在租赁期满后对遗失登记在册物件,乙方有赔偿的义务。

9、在租赁期内,乙方因生产等添加的。物品归乙方所有,但是不可拆除部分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对原机械设备的所有权。

2、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3、甲方有处理周边矛盾纠纷的义务,因遗留问题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生产、停产七天以上,甲方按违约条款赔偿给乙方。

4、甲方有保护和维护乙方正常经营的义务。

5、租赁设备遗失,甲方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五、债权债务界定

租赁前与租赁物有关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租赁期内因租赁物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万元整(上级部门或本地人不予以生产,可以终止合同)。

2、在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未按清单如数还清各种工具,乙方应赔偿损失工具给甲方。

七、特别约定

1、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机械设备和厂房损坏或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地人不予以生产)造成停业停产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再付押金。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机械设备自然性腐坏,乙方不负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装载机的租用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机械情况

共租赁乙方两台机械:

1、带司机的型号为520的装载机一台;

2、皮卡车一辆。

第二条:机械工作范围。

该租赁机械仅用于_____整个项目工程的建设中,具体使用范围及内容办法如下:

1、装载机,根据甲方施工需要,在甲方施工场地范围内或甲方认可的需要使用装载机的施工项目内容中使用机械;

2、皮卡车,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在有司机的情况下使用或者甲方工作人员认可的个人或者几个人可以在有司机的情况下使用;

3、在甲方不认可的施工项目中使用任何机械甲方有权扣去相关费用,按时计费250元/小时;

4、当装载机司机没有装载机任务情况下,甲方人员有权差遣装载机司机驾驶皮卡车外出执行任务。

第三条计费标准

两个机械组合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共为元整(该费用包括司机工资);甲方使用皮卡车外出时,过路费用及停车费用均有甲方承担,乙方使用时甲方概不负责任何费用。

第四条机械燃油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两个机械燃油费用均为甲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按月结,每月25日结算挂账,一周内支付。

第六条维护养护责任

一切机械养护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不包括皮卡车交通事故)。

第七条双方责任

1.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机械损毁和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机械工作时由于乙方机械司机操作过失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如若甲方人员操作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2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 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5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整)。

第6条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 租金支付地点: ;

第8条 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

第10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 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 承担。

第12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 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

第17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协议书《厂房租赁补充协议》。

第20条 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21条 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23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4条 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 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七部分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6条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7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8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条 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30条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31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32条 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33条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八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34条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35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36条 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37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第38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九部分 通知

第39条 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部分 争议解决

第40条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一部分 合同生效

第41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42条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治安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各项手续。如果甲方在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30天内,仍然没有办理上述手续,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部分 违约责任

第43条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44条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部分 索赔

第45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费用、乙方的来回搬迁费用、乙方已经支付和虽未支付但将要产生的装修费用、乙方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设备安装费用(如: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安装费、电器安装费用、电线电表安装费、中央空调通道安装费、煤气管道安装费、网络安装费、暖气安装费等)。

第46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第47条 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同第45条含义)甲方不予以补偿。

第48条 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6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49条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6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

第50条 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四部分 附则

第51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53条 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甲方签字:(出租人)

住址: ;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时间:

乙方签字:(承租人)

住址: ;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厂房租赁合同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的厂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厂房的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园区 号楼 (以下简称“该厂房”) 层。该厂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租赁厂房生产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仅限于从事 的产品生产、储藏。

第三条 费用标准、支付方式和限期

(一)租赁时限

(1)合同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免租期为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满后,按双方约定价格执行)。

(二)租金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一年一缴,乙方应在开始计算租金之日起提前30日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2)因租赁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三)支付方式

(1)合同保证金:乙方需向甲方交付保证金共 万元(大写: ),并于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租赁期满且双方不再续租时,租赁期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合同期满后的10日内将该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2)租赁保证金:为保障乙方租金、水、电等相关费用的正常缴纳,需向甲方交纳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总额的保证金共 万元(大写: ),并于免租期届满前30日交付给甲方。

(3)乙方未在约定时间交付保证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所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租赁厂房内的设备设施。

2、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有权在乙方租赁期间对涉及安全生产的部分进行检查。

4、甲方有义务保证按照约定提供乙方正常生产所需的水、电供应。

5、甲方应协助乙方协调周边关系,确保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管理要求,认真履行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保证该厂房及设施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和安全状态。

2、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厂房结构和功能用途,并确保设施设备完好,保持正常运行,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或按甲方要求修复。

4、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厂房进行使用。如需改变

5、乙方承担承租范围内所产生的水、电费用。

6、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两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要求。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8、租赁期满,乙方归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确保再次有效利用,并结清所有帐务后,甲方方可退还乙方厂房租赁保证金。

9、乙方承诺:乙方正式开工生产前,在市县注册独立的法人机构具体运作。

10、乙方须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完成环评、消防等相关前臵审批手续,方可开工投产。

1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借或者转租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无法执行本合同;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乙方经甲方同意的正常装修、装饰除外);

4、乙方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之约定条款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年租金总额的50﹪进行赔偿。

第八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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