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场地租赁合同范本汇总4篇
【导言】此例“广场场地租赁合同范本汇总4篇”的文书资料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分享整理,以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广场协议【第一篇】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的宣传活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就乙方参与的宣传活动提出建议、意见。
(2)甲方应按照约定对乙方提供服务进行配合,向乙方提供与产品或服务有关的资料、信息等。乙方为提供产品或服务而需要甲方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数据、素材、图纸、软件、场地、人员等在内的配合的,甲方应根据乙方需求及时提供。
(3)在乙方如约参与宣传活动的前提下,甲方应按约定时间支付费用。如甲方未及时按约定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中的未履行部分,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和双方有可能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4)甲方提供宣传活动现场的所有事项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为乙方艺人提供独立化妆间,休息用品,餐饮安排等,宣传活动现场安排事项甲方需事先与乙方充分沟通。
(5)甲方保证乙方艺人在宣传活动范围内不需作可能危害该乙方艺人生命、人身安全之动作也不需要做出任何暴力、暴露(穿着露肩上衣、短裤不视为暴露)、裸体、淫猥或不道德的演出及色情之演出。乙方艺人如被要求做此等演出,则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而不须为此付任何法律责任,乙方无需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任何费用,亦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款项。
(6)甲方保证甲方已经取得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甲方产品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产品的生产、原料、包装、运输等各方面)不存在任何瑕疵。如因甲方资质、或产品质量问题、或甲方或产品其他任何问题导致乙方或乙方艺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均由甲方自行全部承担(如乙方或乙方艺人根据相关要求先行承担的,甲方应立即予以全额补偿)。如因上述事项给乙方艺人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的,甲方应负责消除影响并公开赔礼道歉。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证明甲方取得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和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的证明文件,并将相应复印件作为附件在签署本合同之时交付乙方留存。
(7)甲方保证不会将含有乙方艺人形象进行任何超出本合同约定范围和期限的使用。包括甲方不得超范围使用可体现乙方艺人形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艺人的肖像、姓名、声音及乙方艺人的一切内容。
(8)甲方负责办理宣传活动所需全部合法手续,并承担宣传活动所需全部费用,如因甲方原因:未办理宣传活动有关报批手续、与他人产生纠纷、宣传活动不到位等原因而致的后果,甲方仍然应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项并负责承担由此给乙方及乙方艺人造成的所有损失。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约如期履行,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方案。
(9)对于乙方就本合同的执行向甲方发出的各项申请、确认文件、电子邮件等,甲方应当在24小时内回复确认意见,逾期未回复任何意见的,视为甲方认可乙方发出的文件、电子邮件内容,乙方照此执行后,相应后果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权利义务
(1)对甲方提出的要求中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改;在甲方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提供相关服务。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及要求完成各项义务,及时、充分地与甲方沟通,以正确理解甲方要求并按约定执行。
(3)乙方保证乙方艺人将尽其能力,在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宣传活动。甲乙双方在此确认,乙方有权对该宣传活动的创意、乙方艺人的形象设计等提出意见及建议,制作公司、摄影师的选择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创意、乙方艺人形象设计若有异议双方协商确定,但乙方享有最终决定权。
(4)如果由于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乙方艺人无法按照双方约定出席活动,乙方艺人将在这些不可抗力因素排除之后在甲方的合理安排下尽快出席活动。在此种情况下,乙方同意积极配合甲方另行安排的活动时间而不增加报酬,但由此产生的乙方艺人及乙方随行人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餐饮、住宿、交通及签证等)由甲方承担。
(5)乙方保证乙方艺人将以最佳专业技能和精神状态、充分的合作意愿和敬业的工作态度,配合甲方及其团队工作人员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内容。
关于广场协议书如何写【第二篇】
辛亥革命以后,天安门广场对外开放。由于其处于城市中心,便成为了群众集会、演说游行的地方。1920xx年爆发的“五四”运动、1935年的“一二九”学生运动、1947年的“反饥饿、反内战”等,都发生在天安门广场。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并亲自升起了新中国的第一面五星红旗,首都30万群众参加了这一隆重的开国大典。
在天安门广场的最北面是一条贯穿北京东西的大街——长安街;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在广场北沿;人民英雄纪念碑耸立在广场中央;纪念堂位于纪念碑南侧,原大明门、大清门、中华门的所在地;正阳门城楼和箭楼是广场最南端的建筑;人民大会堂坐落在广场西侧;中国国家博物馆坐落在广场东侧。
首先我给大家介绍一下长安街。明清时期的长安街分两段,东长安街是从长安左门到东单牌楼;西长安街是从长安右门到西单牌楼,全长约10里,俗称“10里长街”。1966年长安街进行改造,成为了一条横贯北京城东西的交通要道。今日的长安街东起通州区,西至石景山区,平均宽度70米,最宽处100米。全长92华里,号称“百里长街”。
经过长安街,就到了广场北侧。我们首先看到的是国旗和旗杆。国旗的设计者是曾联松先生。1991年,我国颁布了《国旗法》。为适应新的升、降国旗仪式的要求,对原旗杆基座和旗杆进行了改造。改建后的旗杆基座面积为36平方米,四周环绕汉白玉栏杆,周围有2米宽的台阶通道。基座外环铺2米多宽的赭红色花岗岩,最外层为5米宽的绿化带。绿化带的外的护栏由56个金色铜制隔离墩组成,象征56个民族团结在国旗下。新旗杆由无缝钢管制作,高米,分4节组装,重达7吨,经过了特殊处理,可以20xx年不生锈。
另外,《国旗法》规定,升旗仪式分为节日升旗和平日升旗两种。逢国家重要庆典或每月1日,举行节日升、降旗仪式。届时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国旗护卫队官兵36人和军乐队队员60人,组成仪仗队,由军乐队现场演奏国歌。平日升旗仪式只有36名国旗护卫队官兵执行仪仗任务,仪式进行时播放国歌录音。国旗升降时间依据每天日出和日落时间来确定,整个过程为2分零7秒。
人民英雄纪念碑位于广场中央。1949年9月30日,中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决议,在天安门广场竖立人民英雄纪念碑。当天下午,毛泽东主席率全体政协委员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了隆重的奠基仪式。一年多后,确定以梁思成的设计方案为主,并征求多方意见形成今日之造型。1952年动工兴建,1958年5月1日举行了揭幕仪式。
我们今天看到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建在两层月台之上,通高38米,碑顶采用盝顶规制,碑芯重达60多吨,碑身由413块花岗岩垒砌而成,整体建筑使用花岗岩和汉白玉万多块。碑身正面是由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的“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八个大字。背面碑文由毛泽东主席撰文,总理亲笔书写,碑文内容是:“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三十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碑身下面是小碑座,小碑座南北方向各雕刻3个花圈,东西各一个,四面共有8个花圈,花圈由牡丹、荷花、百合、菊花组成。小碑座下面的大碑座四周镶嵌着10幅汉白玉浮雕,内容按历史顺序依次为:“虎门销烟”、“金田起义”、“武昌起义”、“五四运动”、“五卅运动”、“南昌起义”、“抗日战争”、“胜利渡江。”在“胜利渡江”的两旁另有两块装饰性浮雕,内容为“支援前线”和“欢迎人民解放军”。全部浮雕共有180个任务,概括了我过100多年的革命史。人民英雄纪念碑是新中国的第一座大型纪念性建筑物。
纪念堂位于纪念碑南侧,门额上悬挂有题写的“纪念堂”金字匾额。纪念堂的全部工程仅用了6个月的时间,于1977年9月9日毛泽东主席逝世周年时正式对外开放。纪念堂的一楼分为3个部分,北大厅是举行纪念活动的地方。北大厅中央是汉白玉坐像,坐像后面是一幅巨型绒绣祖国山河图。瞻仰厅中央是水晶棺,水晶棺放在黑色的花岗岩棺床上,水晶棺内安放着遗体,遗体上覆盖着中国共产党党旗。南大厅北面的墙壁上刻有诗词《满江红 和郭沫若同志》。纪念堂北门和南门外各有两组人物群雕,四组雕塑中共有62个人物,是由来自全国18个省的100多名雕塑家共同完成的。
广场西侧是人民大会堂,它是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周年而建的。1958年破土动工,1959年国庆前完工,是五十年代十大建筑之一。人民大会堂平面呈“山”字形,中央最高处米,是天安门广场中最高的建筑,它的建筑面积超过了故宫的建筑面积。大会堂四周共有廊柱134根,其中东侧正门有廊柱12根,每根高度25米,直径2米。均用天然大理石镶砌。门额上国徽直径4米,重达2吨。人民大会堂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南部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区;中部是万人大礼堂,可容纳一万人举行会议;北部是宴会厅,可容纳五千人的宴会和一万人的酒会,是我国最大的宴会厅。
广场东侧是中国国家博物馆。20xx年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馆名由题写,是五十年代十大建筑之一。国家博物馆的南半部是中国历史博物馆,里面的基本陈列是“中国通史”,时间从170万年前的元谋人开始,一直到清王朝灭亡;北半部是中国革命博物馆,里面收藏的是自1840年战争以来的近代和现代文物。其中珍品有:林则徐虎门销烟的奏折、清宣统皇帝的退位诏书、开国大典时升起的第一面五星红旗等。
广场租赁合同 《广场协议》【第三篇】
出租方:电话:
承租方:电话: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经营管理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之事宜进行了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的房屋位于武汉汉口某广场 号商铺,建筑面积 ㎡租赁给乙方 使用,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转租,乙方自行解决铺位装修及相关设施的配备安装,费用自理。二、租赁期限
1.房屋租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起租时间: 年 月 日,免租 天,乙方在此期间自行投资装修,保证在该日之前完成装修并开张营业。乙方的装修装饰方案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卫生等标准,乙方的装修方案需要报甲方及物业公司并书面认可。
2.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及房屋租赁市场的变动而适当调整。
3.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及支付
1.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租金采用预付形式,先付后用,按半年支付一次租金,即人民币 元,第一次租金应于签署本租赁合同当天支付,下一次的租金在上一次末月的20日至该月终交纳。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2.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当天,乙方应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应依据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或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以及违约金。
3.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交纳租金的收据。
4.所有与本合同有关之各项赋税,一概将根据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或乙方依法各自承担及支付。
四、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电话费和维修费
1.出租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电话费以及公共分担等因乙方经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应与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并向物业公司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2.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备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五、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逾期交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按拖欠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计算。如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水电供应、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无条件撤离本大楼。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在不影响房租结构的前提下,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3.合同履行期间,对乙方的设施及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维护修缮的义务。
4.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施、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负责承担。
5.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交给甲方。乙方擅自更改房屋结构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乙方已投入的装修部分及不能拆除的固定设备设施,无偿交付甲方并归甲方所有。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若以及搬出租赁房屋,如有滞留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谅解下,均是为放弃,甲方可任凭处理;若乙方逾期不搬迁,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在房屋中的设施和物品。
7.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 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店铺名称或者做其他经营使用,否则乙方无条件撤离本大楼,所有费用均不予退还。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合法经营。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商铺作任何形式的抵押,乙方与第三方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乙方违反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甲方的职责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
2、改房屋及所属设施的一般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由甲方负责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甲方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的安全和管理负责。
4、甲方保证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期间内的合法经营。
八、违约条款
1、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年租金1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拖欠房屋租金或其他费用累计15天以上的。
2、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及其他相关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支付滞纳金。逾期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逾期一日,甲方按月租金的10%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30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乙方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终止后,乙方应在5日内交换该房屋。若乙方逾期拒不搬迁腾退的,则甲方有权封闭大门和商铺,自行处置乙方在房屋中的设施和物品,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还应按实际逾期天数,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500元。
5、在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应按合同总租金的10%向守约访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守约访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九、不可抗力条款
租赁期间,若因自然灾害或政府政策干预等不可抗力因素√山草香★√导致甲方无法出租或乙方不能使用租赁房屋的,需立即书面通知对付。经对方确认后,本合同自然终止。如遇火车站广场改造将道路封堵的,乙方仍须按时如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经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合同如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知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同意提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出租方承租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广场协议【第四篇】
乙方为甲方提供品牌宣传服务。品牌宣传方式为乙方的签约艺人 (艺名为 )(以下简称“乙方艺人”)现场参加甲方的品牌宣传活动,对甲方的 品牌及甲方 产品进行宣传。
宣传服务内容
(1)宣传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发布会、市场活动、与甲方员工或经销商见面会等与甲方品牌及产品宣传有关的活动。
(2)乙方艺人共计参加 场现场公关活动,每场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且应在一天以内完成。具体见本合同附件一:《乙方艺人工作内容明细》。
(3)乙方艺人参与现场公关活动的工作时间从艺人到达工作现场开始起算,包括化妆、用餐等所需参与之全部工作时间,实际参与活动时间不足约定工作时间的按照一天计算。
(4)乙方艺人参与现场公关活动的日期、地点、创意方案、活动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造型)等应征得乙方同意,由甲方提前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乙方,并按乙方书面确认内容予以执行。
(5)乙方艺人于履行本合同所列之各项服务时,所需之专业化妆师、发型师、造型师、指定保全等人员均由乙方指定,聘任前述所有人员之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所涉费用需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但乙方享有最终决定权。
(6)每次出席活动,乙方如对工作条件有变更意见的,应至少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交新的要求详表,甲方应当依据乙方新的工作条件要求作接待准备、执行及费用支付,乙方未提出新的要求的,甲方应提供的工作条件以乙方的约定为准。
(7)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所列各项要求为乙方艺人及乙方随行人员购买相关保险,保险受益人由乙方艺人指定。乙方需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甲方收到信息后在首次活动前三(3)日向乙方提供保单正本或复印件作存档之用。乙方艺人及乙方随行人员出席活动期内出现人身意外伤害包括伤亡事故,甲方应先行垫付全部医疗、交通、误工、看护、特殊膳食等费用。待明确责任后,再由甲方向直接责任者追偿,并尽快促使保险公司支付所有合理之医药开支及其他附带合理费用。
服务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