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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劳动合同(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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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书(劳动局1

编号:

甲方(单位):

乙方(劳动者):

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 方:

名 称:

住 所:

乙 方:

姓 名:             性 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

紧急联系人:            电 话:

一、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

采用本合同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在向乙方说明理由后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违反诚实守信原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联系方式、家庭地址、身份证明、入职登记表中提供的信息及其它由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等)存在虚假、隐瞒情况;

2、乙方的技术及能力不符合甲方招聘时对岗位职责的要求;

3、乙方不能达到用工单位对所担任岗位的要求或未通过甲方的“转正考核”;

4、乙方入职前患有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或其它影响工作的疾病但在入职时未声明的;

5、乙方入职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经历而在入职时未声明的;

6、乙方入职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入职时未声明的;

7、向甲方隐瞒可能影响甲方决定是否对其进行录用的其他事实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履行完毕与原用人单位的竞业限制协议等情况);

8、甲方认为乙方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一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职位的工作,工作地点为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在职时的工作表现、甲方的经营状况及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具体见甲方提供的《岗位说明书》与公司管理制度。

第三条 乙方应按前款所指向的工作内容的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并以此为依据,接受甲方的绩效考评。

第四条 双方约定:经考评后,因乙方未能达到考核标准的,视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甲方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五条 乙方在接到甲方符合约定条件的岗位变更通知后,应当按通知书所规定的日期到新的岗位工作。如果乙方拒绝或不能按时到岗的,视为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办公地点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现时国家标准工时制度。

第八条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等有薪假期及甲方规定的各类假期。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按月领取薪酬,甲方每月  日发薪。如遇法定休息、节假日顺延。

第十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月工资为     元/月。转正之后,销售人员实行考核工资制,底薪:     元/月+提成;行政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制     元/月。

第十一条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岗位调整,甲方可对乙方工资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三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六、劳动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满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 他

第十六条  (一)本合同依法设立,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执行。

(二)本合同条款没有说明的均按国家及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若合同期内国家有新规定的,按国家新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的则按甲方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劳动局劳动合同2

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甲方)确定招用劳动者(乙方)后,需签订本合同明确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乙方口头同意录用而不愿签订本合同的,甲方应作不同意招用处理;乙方同意签订合同而甲方招用30日以上不签订本合同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范本《东莞市最新劳动合同》。

三、本合同必须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乙方亲自签名或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四、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五、工时制度分为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三种。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六、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七、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八、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等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书(劳动局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性质: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月)。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不得招录用未满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八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甲方支付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条实行计时或岗位工资的,每月标准工资为元。实行计件工资的,每月底薪为元,计件单价为元或完成工作额的%提成。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5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加点工资为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十三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第十五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劳动合同书(劳动局4

劳动合同书

编号: ______

甲方 (单位):

乙方 (个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 月___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终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试用期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任务。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七条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第八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九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六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款和第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 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七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款、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原劳动部制发的《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七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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