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施工合同(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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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工程施工合同1
发包方: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xx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丙三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君悦学府项目二期14、15楼桩基工程
工程地点:宿州市金海三路和迎宾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装、包安全、包验收通过的一揽子承包方式承揽本工程。
工程承包范围:14、15楼桩基图纸范围内的桩基工程施工的全部工序。
第二条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所发开工通知为准。工程工期为45天日历天数。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文件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测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工程桩的合格率为100%,如质量达不到合格,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材料供应
乙方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进场的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代表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支付材料款的依据。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混凝土构件的强度报告及其汇总表和有关材料的检测报告等一切有关材料的证明资料,同时应按工程所在地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量及单价
1)、本项目工程量约:8310米(本工程总根数为277跟,桩长暂按30米)。
2)、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PHC),采用徐州管桩,用锤击法或静压法施工,PHC—500(125)AB—C80:综合单价按194元/米;此综合单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辅助费、机械设备费、检测费用、截桩费,小型机具,配件费用、临时设施费、缺陷修复费、送桩费、物质的运输、装修、堆放,领用、保管、二次搬运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赶工措施费、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费、水电费、损耗、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配合费用、风险费用等与桩基工程施工相关的一切费用。
3)、本项目桩基工程的综合单价不含桩基检测费用,桩基检测费用为10万元(小写:100000元),计入竣工结算。
2、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款支付,桩基成功后施工完毕后,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50%,工程桩静载、动力测试合格,资料齐全,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竣工结算完成后甲方付至结算价的95%,余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15日内付余下工程款(不计利息)。
3)、工程款支付时,优先用君悦学府一套商品房作为工程款抵扣给乙方。
第六条竣工验收及工程资料
1)、打桩完毕后,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及建设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基坑开挖后3个日历天内,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资料给甲方。
2)、竣工资料乙方自行负责,按本工程所在地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本工程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的整理要求和分数要求(不得少于三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第七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应在施工前确保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并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探报告等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应在施工前提供图纸一份,并组织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3)、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4)、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协调处理好施工现场周边的群众关系,解决施工现场周围群众阻挠施工问题。
5)、甲方提前7日通知乙方进场
2、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且如若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的爆桩或桩身破碎,由此造成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服从甲方、监理单位的管理,时刻注意本机组人员的安全,在PHC管桩运输过程中及到施工现场后的卸桩期间和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机械、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安排。按甲方要求的人员、设备、进场日期进场,每延期一天罚款20xx元,并视工程情况有权清退出场。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转,从人员到设备合理组织,不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
4)、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人员及委派人员的检查,把好质量关。乙方加工的管桩送到施工现场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这批管桩的出场合格证、混凝土构件的强度报告及其汇总表和有关材料的检测报告等一切有关材料的证明资料,同时应按工程所在地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5)、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工程损失等一切费用。未经报验的工程质量及工程量不予任何。
6)、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每天上报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施工进度。
7)、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接受各方监督,预防环境破坏,不断改善施工环境。
8)、桩基检测中,若存在不合格桩,乙方需补桩处理及承担相应的费用。因乙方原因桩在施工中出现超送现象,导致基础变深或其他基础处理费用,根据设计院处理意见及设计变更单,由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出具处理意见,以签证形式通知,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由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经济签证处理。
9)、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后,应当无条件3天内退场并及时清理场地内的垃圾及临设施,保持工程现场清洁,不得影响甲方下一步施工。否则乙方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桩基中间验收
1)、工程覆盖前,如桩焊接质量、桩入土前的实际位移、桩垂直度等,乙方自行检验后立即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参加验收,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甲方代表和监理实行旁站跟踪施工监督管理。
2)、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施工,在施工压桩过程中若出现桩身断裂及补桩,乙方必须在桩基未离开桩位前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并保持现场状态,因乙方机械设备原因或工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断桩偏桩及爆桩,乙方则承担该爆桩的桩费(如桩偏位超出规范范围需变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七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验收合格工程造价的80%结算,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2)、工期延误或出现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
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停止施工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逾期开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均应当向甲方承担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逾期达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均自甲方或使用人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第十条其他条款
1)、本工程发生的所有经济签证须在发生之日起3天内报送完毕,逾期报送的经济签证均视为无效签证。
2)、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____年__月__日
打桩合同2
甲方 :
乙方: 上述甲乙双方,因甲方委托乙方在桐乡经济开发区洋紫荆油墨丙类厂房、丙类仓库工程进行桩基础施工,为了保证质量,明确责任,经双方协商,特立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洋紫荆油墨丙类厂房、丙类仓库
二、工程地点:桐乡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1930号
三、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四、工程数量及工程造价:根据施工图要求采用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C-AB400(75)-10,10,9b,桩长29米,共412根桩。
五、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
六、工程质量:施工质量按施工图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施工,甲方派员驻工地与乙方共同进行进行质量管理。经技术有关部门监定如由乙方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工期(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因特殊情况例外。(2)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或非承包方原因(如工程变更、停电、停水等),工期顺延。
八、甲方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安装好落火箱及落火箱内所有设备,要求达到 50 千瓦,并无偿提供场地堆放材料及临时设施的使用。场地平整包括旧房屋基础挖除等工作。如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等情况,由甲方负责清理完毕。如施工场地遇到新增土面积水较多,
九、在打桩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时,乙方应将施工图及有关施工技术资料提交甲方二份。
十、安全生产: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工伤事故或机械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付款办法:协议签订生效后付30%即 万元,完成工程量的50%付30%即 万元。完成工程量的100%在桩机退场前付30%即 万元。其余10%在桩基工程竣工一个月一次性付清。
十二、违约责任(1)如遇土建施工单位采用机械挖土、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承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任何一方违约按国家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三、(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到工程款结清后,自行废止。(2)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其他:其他工程量如有增减按实结算。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打桩合同3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友好、互利的原则,
一、工程承包方式及单价:
1、甲方将桩机工程按___________方式承包给乙方。
2、本打桩工程按_________元/米计价,另加进场费_____元,不含任何税收,公司税点按10%另行计算付款。
二、付款方式:
机械设备进场后,甲方预付工程______________元整给乙方,打桩工程完工后全部付清。
三、计量方式:
计量方式以自然地面至桩底计量。
四、工程工期:
设备进场后施工中,工程变更、群众阻拦、遇到旧基础、大型石块、洞穴、雷雨、大雾和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等不可预测原因工期顺延。
五、甲方应付的责任:
1、施工前,甲方提供桩基础平面图一套。地质资料成果报告一份。负责提供该建筑物的定位控制点,因甲方提供定位控制点不准确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进度给予监督。对乙方放线纪录、完成工作量、打桩纪录、桩位偏移尺寸纪录及时进行审核、签证。
3、施工前,男方应提供施工现场地下隐蔽工程资料,如水、电、暖、煤气管道、通讯电缆、地下管线等若甲方没有提供地下隐蔽工程资料,在打桩过程中造成全部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且工期顺延。
4、甲方负责协调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关系,如因手续问题中途停工,甲方负责乙方工人的生活费及工资并工期顺延。
5、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旧基础、洞穴、地下管线、电缆、煤气管道、通讯电缆、回填建筑垃圾及大型石块,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负担其费用。
六、乙方责任:
乙方保证按图纸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七、附则:
以上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不得违约。如果因图纸等原因工程施工发生变更,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并付清价款时自行废止。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
签订时间:
签字: 年 月日
某桩基工程合同4
九洲名苑一标段桩基工程合同
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桩基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九洲名苑项目一标段桩基工程
2、工程地点:九洲名苑
3、承包内容:本标段预制管桩基础的管桩供应和施工。(含桩的材料采购、运输、施工中的送桩、设计标高范围锯桩接桩工作,预制桩的损耗、打桩机进出场费、移机、安拆费、安全防护费、检测费、桩中间分项资料包括竣工资料及验收事宜等。)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计量与计价:
⑴、合同包干单价: PHC-AB400型桩每米元(包含适用型桩尖费)。以上单价包括完成桩基、护基、护壁桩分部工程及采取特殊施工措施费所需的桩机进出场费、安拆费、挖引孔费用、施工场地的排降水费用、临时用水、用电、清运费用及各种损耗等一切费用。双方按以上单价按实结算,其中60%为管桩的产品价款由乙方提供四川省增值税普通发票;40%部分为施工价款由乙方提供建筑业发票。
⑵、计量:桩工程量计量为每根桩的桩底算至开挖后的地面另加一米进行计算(即送桩长度、桩尖长度不再另计),超自然地面标高一米以外均按一计
算。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做好施工场地“三通一平”(水、电、道路及场地平整,甲方提供的三相电源到工地)。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有关施工技术资料,办好开工一切手续(即地质勘探和建筑物标高及坐标控制点)各一份,并对乙方放样复核。
3、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乙方收施工图后开工前三天内。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负责打桩点位的放线及定位,保证达到施工规范要求的精度,出现超出《施工验收规范》的偏差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按国家的相关安全规范操作执行。
3、成品保护要求:桩检测结果未出来之间由乙方负责成品的保护。
4、不得损坏地下管线设计,如因甲方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有误,造成乙方施工时损坏地下设施,由甲方承担责任。
5、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按甲方现场具体要求执行。
6、负责施工用水、电材料及搭接并负责安装水表、电表、按表计量,按量付费。
7、乙方于进场前须提供《打桩工程施工方案》,以及乙方资质、机械、人员等相关资料,编制详细的工期计划和工期保障措施报甲方审批,工期提前或延误按元/天奖惩。
8、乙方现场管桩施打时须听从监理及甲方合理指挥及安排,根据以往桩施打入土情况合理控制下一步的配桩及送桩长度。若因乙方不按照地勘资料配桩造成的材料浪费由乙方负责。
十、进度计划
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正式开工前七天内。
2、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收到进度计划后三天内。
十一、工期延误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甲方原因、设计变更可顺延工期,但工期顺延的费用损失如工人窝工、机停滞等五天内由乙方承担(但乙方需在可顺延工期事件发生后3天内报甲方审批,否则其工程不予顺延,因工程量变化引起的费用可按实调整。超过五天后由乙方于两日内提供申请,监理及甲方核实后可按实增补乙方的窝工损失)。除上述原因外,其他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延误工期。因乙方枢机或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视为乙方违约;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延期5天,乙方须编制详尽工期补救措施(如增加人员、桩机、增加每天上班时间),以有效办法措施补救工期;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延期10天,乙方仍未采取有效措施补救工期,甲方视情况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延误工期达10天以上的,甲方与延误工期等12日向乙方发退场通知,乙方须于甲方发退场通知次日起两日内无条件将乙方设备、人员等全部退出施工现场;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并由乙方赔偿因延误工期、甲方另请打桩施工单位进场所引起的机械进退场费、因工程量变化单价增加等一切费用和损失。
十二、验收和重新检验
乙方施工的桩基经检验合格后交与甲方,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桩基施工超出《施工验收规范》的偏位或因桩基施工造成基础处理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含补桩、承台加大、挖填土方、关模、返工费、重新检测费等)。
十三、工程质量的核实确认
1、在施工过程中,桩实际进尺深度必须当天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和监理的桩基施工录上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2、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乙方在本工程桩基施工完成20天内。
十四、桩基分项中间验收与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
(1)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检测合格后10天内。
(2)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施工完毕检测合格后七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叁套。
2、工程结算
(1)结算方式:单价费用包干。
(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时间:桩基合格后20天内。
(3)甲方核算结算报告的时间:收到乙方提交结算报告之日起20天内,随后同乙方核对工程造价,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最终结算价款。
十五、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进度款的申报与支付
1、当乙方施工完成合同总桩位数的50%时,乙方按已完成桩工程量乘相应合同单价的60%申请进度款,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主管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签字盖章后交预算总审核(时间3个工作日内),并于审核完成之日起5日内支付该项进度款(乙方须提供等额工程发票)。
2、当乙方施工完成合同每幢范围内总桩位数时,即全部完成,乙方按已
完成桩工程量乘相应合同单价的80%申请进度款(须扣除前期已支付进度款),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主管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签字盖章后交预算部审核(时间为7个工作日),并于审核完成之日起10日内支付该项进度款(乙方须提供等额工程发票)。
(二)结算
1、乙方应在自桩基检测合格后二十天内向甲方提交所完工程的结算书二份(包括:桩基工程开工指令及完工包告、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单、工作联系单及有关发文或通知、工程量计算书、结算书等),该报告须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主管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签字盖章后交预算部备案。如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全部资料,甲方有权拒绝审核结算;甲方在收到完整的结算书及竣工图后二十天内提出审核意见书,随后同乙方核对工程造价,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最终结算价款。对有异议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2、如果中途因质量问题未经批准、未办理退场手续自行退场。其所完成的工程款项由甲方扣除借支款,剩余部分作为赔偿甲方的损失费用处理。
3、结算办理完后并给验收合格,甲方于日内支付结算款至95%,预留5%作为质保金。从桩基分项验收合格之日起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发生,甲方于日内无息支付质保金。
十七、乙方特别承诺
1、乙方充分了解本工程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资料、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文明施工措施、大型机械进出场、冬季雨季等气候条件、装卸限制、扰民及民扰等其他任何足以影响工程的情况。
2、乙方承诺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打桩机进场一台,否则愿意承担违约
责任。
十八、争议
争议解决程序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违约责任
1、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外部债务纠纷(如拖欠工人工资、拖欠材料商材料款等)影响甲方声誉时,甲方可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处理乙方合同内的工程款,并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二十、安全施工
施工单位必须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承包价格中含安全文明施工、保险等措施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及机械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二十一、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工程款付清后合同自然终止。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打桩工程合同5
甲方 :
乙方:
上述甲乙双方,因甲方委托乙方在桐乡经济开发区洋紫荆油墨丙类厂房、丙类仓库工程进行桩基础施工,为了保证质量,明确责任,经双方协商,特立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洋紫荆油墨丙类厂房、丙类仓库
二、工程地点:桐乡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1930号
三、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四、工程数量及工程造价:根据施工图要求采用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C-AB400(75)-10,10,9b,桩长29米,共412根桩。
五、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
六、工程质量:施工质量按施工图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施工,甲方派员驻工地与乙方共同进行进行质量管理。经技术有关部门监定如由乙方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工期(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因特殊情况例外。(2)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或非承包方原因(如工程变更、停电、停水等),工期顺延。
八、甲方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安装好落火箱及落火箱内所有设备,要求达到 50 千瓦,并无偿提供场地堆放材料及临时设施的使用。场地平整包括旧房屋基础挖除等工作。如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等情况,由甲方负责清理完毕。如施工场地遇到新增土面积水较多,
九、在打桩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时,乙方应将施工图及有关施工技术资料提交甲方二份。
十、安全生产: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工伤事故或机械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付款办法:协议签订生效后付30%即 万元,完成工程量的50%付30%即 万元。完成工程量的100%在桩机退场前付30%即 万元。其余10%在桩基工程竣工一个月一次性付清。
十二、违约责任
(1)如遇土建施工单位采用机械挖土、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承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任何一方违约按国家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到工程款结清后,自行废止。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其他:其他工程量如有增减按实结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签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