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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合同【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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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合同【第一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大学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大学 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特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综合类学校物业

座落位置: 市 路

占地面积:以学校实际面积为准

建筑面积:以学校实际面积为准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所有者和使用人,本物业的所有者和全体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项目

第四条 办公楼、教学楼、电教楼、公寓楼、餐厅的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管理。

第五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

第六条 学校内的治安管理,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大门值勤安全、校内巡逻、重点部位的值勤。

第七条 公寓楼的值班。

第八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2、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九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壹年。自 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甲乙双方若无异议,本合同可续签。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物业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物业公约并监督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安全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6、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条件,履行协助通知义务;

7、无偿为乙方提供办公用房及库房,并提供水、电等保障;

8、及时支付给乙方物业管理费;

9、尊重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侮辱歧视乙方员工;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及时完成甲方委托的管理事项,并不得妨碍甲方正常工作;

3、保守在日常工作中知晓的甲方秘密;

4、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监督,听取甲方对乙方有利改善工作的安排。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5、不擅自占用公用设施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的财产、物品以及物业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建筑物内部卫生:按照方案标准执行。

2、公共环境:按照方案标准执行。

3、公寓管理:按照方案标准执行。

4、安全护卫:按照方案标准执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三条 本物业的管理费用每年为 元(大写: )

第十四条 全年物业费按月支付,甲方每月支付物业管理费 元(大写: )

第十五条 管理服务费用标准的调整,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甲方增减服务区域、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第四章第十条的约定,致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第十一条和第五章的约定,未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应切实履行合同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合同法》进行相关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乙方进行物业管理。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无异议,则合同续约;若有异议,期满则合同解除。

第二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文共5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以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因物业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部门进行调节,协商或调节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上诉。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合同【第二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XX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_____套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

(三)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注:前款合同为合同(a)

合同(b)适用于各类公房,与合同(a)不同的是: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乙方按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标准从房屋租金中提拨修缮及管理费用给甲方,托管房屋内自用部位正常零修(人为损坏除外),上甲方负责。”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征收及管理”部分。并规定标准执行。

(1)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XX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2)租金由甲方负责征收,其中租金收入________%返回乙方用于日常管理,其余________%留作甲方用于托管理房屋室内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与管理。

合同(c)是针对各类私房(优惠和补贴出售房除外)而制定的。与合同(a)相比仅变动: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按()种方式进行:

(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托甲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管理部分增加一款“乙方上述房屋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本1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被告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和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串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费收费工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来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来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年内达到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的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______元(全国)_____元(省)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资金另定;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资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全责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房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中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 、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全责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

1.住宅区物业情况一览表(略)

2.住宅区物来年收支测算表(略)

物业管理合同【第三篇】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护工服务职责、要求,详见本协议书附件《医院护工计划书》。

二、服务期限

本合约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后如无异议则经双方协商顺延或在同等条件本公司优先,如不续约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对乙方的护工服务工作予以方便协助。

(2)提供乙方管理人员的办公场所和内线电话以便和院方进行联系和处理工作。

(3)提供值班护工所需的水、电以及适当的更衣场所和宿舍。

(4)为乙方代收每日的护工费,当天下班前与本公司计价员合算当天护工收入并存入本公司银帐号。

(5)在收费处提供位置给乙方计价员,处置室安排位置,供乙方负责向病人及家属解释、宣传签单。

(6)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在工作中的有关纠纷,但不负经济责任。

2、乙方责任:

(1)提供外勤________名护工工作。

(2)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护工服务职责、要求、标准,做到优质服务。

(3)乙方员工必须遵守职来道德,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爱护医院的财物,不做有损甲方声誉之事。

(4)每月收发护士长意见表以及病人满意度调查表,征求各方面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5)负责提供员工的工资、劳保费用以及经营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协议终止

如一方因故终止或提前解除合同应到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但双方的债务关系在清算完结前继续存在。

五、违约责任

若其中一方违约,对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追索相应之损失。

六、其他

1、本合同书经甲乙双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

2、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四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花园商住小区委托给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普通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如楼盖、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重结构部位、外墙面、走廊通道、设备用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 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如上下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系统、配电系统、供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如道路、路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地面与地下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用楼顶、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如商业网点、文体娱乐场所、幼儿园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九条 楼道、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小区公共秩序,包括24小时内的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

勤,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维护小区治安秩序。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四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 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并提请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自20xx年8月15日时起,至20xx年8

月15日时止(如到期前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聘其它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物业,则委托管理期限至选聘的物业公司正式接管之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协助乙方制订年度管理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并进行审定。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评定,

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严重失误,经甲方监管人员调查确,甲方视乙方所损失程度进行赔偿。乙方在管理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处理,并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物业的绿化种植投入使用后,将由乙方全权接管小区的园林绿化护理工作。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并已办理验收手续。如存在质量问题,属保修期限内的,甲方应无条件负责返修、更换或改造,如委托乙方维修,需支付全部费用。

6、甲方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工程图纸、档案、住户基本资料等,于物业交接的同时移交给乙方管理。

7、甲方监督乙方依法或依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小区标志牌(包括公共场所、办公场所的标志牌)和环保设施由甲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制作。小区消防设施、器材由甲方配置完善后移交给乙方管理。

9、甲方向乙方提供不小于1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管理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规劝、警告、小区公示,严重者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监督。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实现物业目标管理,为业主创造优美、

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具体要做到: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2、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定期检修、保养;

3、公共环境:环卫设备齐全、垃圾日产日清、标准化保洁;

4、绿化:花木养护良好、定期修剪、整齐美观、无损坏;

5、交通秩序:道路畅通、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及时处理堵塞现象;

6、公共秩序维护:24小时值勤、巡逻、确保小区安全。

7、急修: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及时解决;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已交付使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具体标准为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元,小高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元,商业用房每月每平方米1元,其他物业每月每平方米元(最终以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

2、乙方按物价局审批文件进行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收取额外费用(其他单位委托的代收费用除外),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如因乙方私自收取额外费用的行为所引起的业主投诉和连带责任的,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3、新入住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应从甲方告知业主的收房日期计算。

4、对于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屋,乙方不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5、小区公用设施水、电费用据实分摊,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6、每月5日至18日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缴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费、电梯维护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逾期交纳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管理费用的千分之五扣罚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时,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乙方应接受业主委员会、甲方对上述收费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公共绿地、园林小品及市政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改造、更新,如已不在保修时间范围内,由乙方提出方案,征得甲方同意,并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费用由乙方根据服务受惠范围向业主平均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提高各项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一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管理目标,管理成绩优秀,并得到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赞扬和支持,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详细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所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以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共4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物业主管部门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 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花园业主公约》

《××花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花园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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