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版房屋租赁合同样例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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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模板【第一篇】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____《房屋租赁合同》,双方至目前为止履行情况良好。由于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规划原因,要求终止原《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原合同租赁期计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二、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三、乙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设备、管线等自行搬出,租赁房屋退回给甲方,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违约金。
四、原合同终止后,乙方除应付租金外,同意补偿三个月的原合同租金给甲方。
五、原合同终止后,双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六、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完整的房屋租赁合同【第二篇】
出租方(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承租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于 。
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为 个月。自 20xx 年03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房屋使用用途和转租。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每月租金(人民币)为: 元,乙方每一次付 6 个月租金合计:元。下次房租应提前20 天支付。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 押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人民币)为人民币3000 元。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押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2、租赁期间,使用的水、电、气由 乙方 方支付,物业及能耗费用由 乙方 方支付,电视费用由 乙方 方支付;如物业、电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每次支付房租时应一并付清同时段的物业、能耗及电视的费用给甲方;租赁期内,如物业、能耗及电视费用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多退少补。
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要求乙方回复原状或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2)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15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七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甲方出售房屋,须在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方的过失和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3、甲方应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提前30天通知乙方)。
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2023房屋租赁的合同【第三篇】
合同双方
第1条
出租方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第2条
承租方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第3条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一切条款。
第二章出租房屋
第4条
甲方同意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赁按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的附件“出租房屋图示”所确定的房屋。。该出租房屋与扩初设计一致,其竣工后与竣工图一致,并且与本合同的条款一致。甲得到施工图就向乙方提供。
如果因为中国政府或建筑技术的要求与扩初设计的图示相比较,甲方对出租房屋的建筑和/或对最后竣工的出租房屋作了改变,只要这些变更不改变按本合同规定的出租房屋的用途,提高了相应的装修和设备,而且只要这类改变对实际的使用面积不作大的变化的话,双方同意这些更改。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继续受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的约束,而且乙方同意不应对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
出租房屋的建筑的内外装修应根据甲方和出租房屋建筑的承包商之间的施工协议的标准说明,由甲方自费设计和实施。乙方要求对附件作出的任何改变应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5条
双方希望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筑的建造将以正常的建造速度进行,以便在年月日或者由甲方在缔结中心建筑合同后个工作日内通知的其他日期竣工并交付使用。
甲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房屋的租赁应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开始生效的日子,但在开张日之前出租房屋应已由甲方从承包商手中接收过来。“开张日期”不应比年月日或前面所说的甲方通知乙方的其他日期早于或晚于个工作日。
如果“开张日期”超过年月日或上述其他所定日期工作日,甲方应向乙方补偿由于这种逾期而引起的任何合理的实际费用。
出租房屋在建筑物基本竣工时便应认为可交付使用。
在“开张日期”的天后,甲乙双方应签订一个移交议定书,确认出租房屋的正常移交,并指明哪些被发现的应由甲方负责的缺陷。
当出租房屋已适合于为本条款规定的目的而进入时,乙方在“开张日期”之前的个工作日之内为安排可移动设备或其他必要物件的安装事宜,有权进入出租房屋的任何部分,但条件是:乙方事先向甲方送交一份认可书,确认全面接受乙方认为完好并满意的出租房屋的这一部分;该认可书对乙方应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应对由他们各自的行为或疏忽或各自代理人、承包人或雇员的这类行为造成的所有损害或损失或人身伤害负完全责任。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责任
第6条甲方应负责:
按以下规定,建造并完成出租房屋的建造:建造并完成出租房屋的建筑物的结构;根据附件中规定的标准说明书,安装内外装修和设备,包括一套预制的可进入式的两种温度的冷库。安装必要的给排水、煤气、电、供暖、空调、电梯、自动扶梯、自动灭火、电讯的设施,以及闭路电视和计算机系统的空管,建筑物的管理系统和有关办公室的必要安装。这类建筑和安装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均由甲方承担。
提供乙方在安装出租房屋防盗系统时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条件是这种提供的费用只能根据乙方递交的这类开支的合法的发票支付,而且甲方这种支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乙方有权安装防盗系统,条件是这类安装不影响出租房屋的结构。
根据附件中的规定为出租房屋安装水、电、煤气、供暖和空调的设施及提供电讯设施。
维修出租房屋的供暖和空调系统,电梯,自动扶梯,火警,防火系统的机械装置。甲方承担这类维修的费用,甲方具有自己实施这类维修工作的专有权利,亦有委托信誉良好的分包商进行这类维修的权利,无论以何种方式,因为这类维修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应由甲方承担。
保持出租房屋建筑物和结构及首层的公用区域和出租房屋的地下室处于良好维修状态,允许乙方的顾客使用露天停车场。
向乙方收取租金、诚意抵押金及保证抵押金和根据本合同乙方应支付的其他费用。
保证不在建筑物内经营也不允许任何第三者经营与乙方性质相类似的商店。
根据双方同意的条件,在乙方提出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要求时提供其他帮助。
第7条乙方应负责:
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义务,包括按期向甲方缴纳诚意抵押金、保证抵押金和租金以及有关出租房屋的供热和空调的费用。同时直接向有关部门支付水、电、煤气费,如果不行,则仍应向甲方支付这类费用。
支付自己的垃圾清理费和其他有关费用以及其他中国政府可能征收的与出租房屋相关的公共服务费用。
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在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应对公众开放,允许中外宾客作为顾客进入出租房屋,采用国际先进的服务方式把出租房屋经营成为一个具备一流服务标准的购物中心。
布置安装各种可移动的设备和家具,所有由乙方购买的这类设备和家具应属于乙方所有,乙方应自费安排相应的保险。
保护出租房屋,包括建筑物和设备在良好维护和清洁的条件下正常运转,维护出租房屋的卫生条件,消除扰人的噪音,并修复由乙方的代理人、雇员、顾客、客人或供货者或承包商所造成的任何损坏。
未经与甲方建筑师商议后作出书面同意,不得在出租房屋外部的任何部分张贴、刻划或涂写任何记号,设置灯箱或刊登广告。但乙方的店名和店徽则无需征得事先的书面同意,不过他们的规格和安放位置应与出租房屋的建筑师协商。
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出租房屋或建筑物的任何部分作拆移或毁坏或损坏。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出租房屋作任何改变、增设或改进。到租赁结束时乙方应将出租房屋恢复至开张日期的原状。
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不得把任何爆炸品和易燃或有毒的物品带入或村放在出租房屋里。
不得安装任何可能产生超过有关环保法规规定限制标准的震动或噪音,或超过与此出租房屋相关的设计荷载或使出租房屋易于招致火灾或增加建筑物失火的危险,或改变此建筑物保险率的仪器、机器或设备,或安装任何其他对出租房屋有危害或影响其安全的物品。
不得使用任何负荷超过现有管线的煤气和电器用具。
不对建筑中的不属于本合同规定的出租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使用、经营、管理或出租,提出任何反对意见或干预。
在出租房屋内安排并实施防火和安全保卫措施。
如出租房屋建筑物发生火灾事故或任何其他紧急情况,或在出租房屋,或其任何固定装置和设备发现有缺陷时,立即通知甲方。
遇到甲方提出与出租房屋相关的请求,按双方同意的条件提供帮助。
第四章租赁期限、租金、押金和其他服务费用
第8条
租赁期从“开张日期”起算为年。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则租赁期限可以延长。希望延长租赁期限的任何一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延长期限的意向。
开张日期年后,一方在接到另一方提前一个月的书面通知时,双方同意对本合同的条款和执行情况以及租赁情况作出评价和讨论。但是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合同修改;没有作出这类修改时,本合同仍对双方有约束力。
第9条
出租房屋的租金总金额共为。
租金按月支付。每个日历月的租金乙方应在该月的15日付给甲方。。开张日期所在月有关部分的租金应推迟并放入下个月的租金中一并支付。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应根据租金支付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与外币的兑换率以的形式支付。根据条和条规定支付的诚意抵押金和保证抵押金的支付也以相同的方法计算和支付。
合同中的租金应按附件中规定的比率调整和增加。
另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额为个月租金的诚意抵押金,该笔抵押金按一年分期支付,第一笔于开张日期前个月时支付,以后每个月支付一笔。这笔诚意抵押金在本合同租赁期终止或解除时甲方应退还给乙方。
另外,乙方还应付给甲方总额为个月租金的保证抵押金,按年分期支付,第一笔于开张日前个月支付,以后每个月支付一笔。保证抵押金在整个租赁期保持不动,乙方不得将该押金用作月租金或作扣除。
本合同的租赁期终止或解除时保证抵押金应由甲方退还给乙方,如根据本合同乙方因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对甲方有债务时,可从中扣除实际欠款额。
所有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均由乙方直接转账付给甲方告知的甲方在北京的开户银行。
除租金、诚意抵押金和保证抵押金外,乙方根据本合同负责向甲方支付或偿还的款项或费用应以甲方作这类支付或花费时所用的相应币种支付。
甲方得知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规定或未尽到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中所规定的义务时,仍接受乙方缴纳的租金或其他付款不可认为是放弃了对这种违约追究的权利。
根据这个第9条或本合同规定所有应由乙方付给甲方的款项应如数支付,不应有任何性质的扣除。
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税务。
第10条
第条中所规定的供暖和空调费用将由甲方向乙方按成本价格收取,方式为购入价+损耗率+劳务费+其他费用。
第条中提及的每个月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在下个月的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双方同意,如果因为对任何装置或仪器进行必要的修理和维护,而影响到在第10条前提到的任何服务时或如果因为火灾、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或其他险恶条件或由于甲方无法控制的不可避免的燃料、材料、水、气、电、劳动力的短缺,或任何因乙方的任何顾客、服务员、门卫或其他服务人员的行为、失职或疏忽大意而引起的损坏或毁坏,甲方不对乙方负有任何责任;乙方亦不应追究甲方的责任。
第五章使用、转租、权利转移
第11条
除综合经营商场和批发部外,乙方不能把出租房屋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为他用,双方明确同意在租赁期间如果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出租房屋被全部或部分地作为他用,甲方有权立即提高租金或迫使乙方终止这类未经授权的使用。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这类未经授权的使用而遭受的任何损失和损害。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任何部分转让或分租给任何第三者。甲方有权作出提高租金为条件的同意的决定,提高租金;提高的数额至少为已定租金与第三者因这种转让,分租或占用,支付给乙方数额之间差额的50%,如果甲方同意这种行为,乙方应承担第三方一切行动或未采取行动的责任,无论是否为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
如果乙方违反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尽早结束并弥补这类违约,但无论怎样时间不应晚于提出要求后一个月。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让与或抵押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章日常管理
第12条通知乙方后,甲方,甲方的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雇员或承包商应有权随时进入出租房屋对其进行检查和/或改动或修理,或甲方认为对出租房屋的建筑物或设备或装置的运行和维修有必要的事情,并且在租赁期的最后6个月中允许将来的承租者进入出租房屋观看。对以上所提行为,乙方应有权派遣其雇员与甲方合作进行。
第七章合同的修改
第13条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否则无效。
第八章合同违约、终止
第14条
双方受本合同明确规定的专门条款的约束,如果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并且不能完全恰当地履行或部分地履行其按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利用挂号信通知对方已违约。除非违约方在二周内采取满意的补救措施,否则要求补救的另一方应有权对其损失和损害要求索赔。
根据本合同,应由任何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到期未付时,该方应承担从应付日至结清日全部迟误付款额1%的月息。如果这笔款项超过三个月仍未支付,则未清款额的月息应增至%。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或雇员,对乙方的财产或其他人的已委托给乙方或其雇员或代理人的财产的损坏不负责任;也不对因中心的房客或第三者造成的在中心的经营或建筑期间所引起的任何损坏或人员伤害负有责任。除非,这类的损害或人员伤害是由于甲方的过失,疏忽或其他甲方可控制的有意行为所致。
第15条双方受本合同明确规定的专门条款的约束,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风暴、洪水、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的禁止、劳资纠纷或其他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为不可预防和避免,而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受妨碍的一方如果可能的话,应在这类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8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和有关部门签署的证明及一份解释不能履行按本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全部和部分义务的说明书。
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因不能履约或延误履约而遭受的任何损害,成本增加或损失负责。声称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响的义务。通过协商,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序,决定是否修改或终止本合同。
第16条出现如下情况时,本合同可在其期满前以下列方式终止:
如果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诚意抵押金或保证抵押金,甲方除有权要求索赔外,有权终止本合同。
如果一方被申请执行或要对其采取执行破产或其他类似程序或行动时,对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合同。
如果出租房屋遭到毁坏或严重损坏以致其使用受到严重损害时,如果甲方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对其进行修理或更换,乙方可以提前两周通知甲方终止此合同。
遇到第15条中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时,合同可以按该规定终止。
双方在此同意,除第16条中规定的终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终止本合同。
第17条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在期满或终止时无需得到通知和要求并不无理拖延就把其所有物搬出出租房屋,把出租房屋交还给甲方,包括所有的固定装置和设备。这些装置和设备应和租赁开始时一样的良好,自然磨损和自然损坏除外。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由于乙方无理拖延未能按时把出租房屋的占有权交还甲方,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无理拖延而受到的一切损失、损害和费用,包括甲方因任何后继租客、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赔而受到的一切损失或损害。
第18条在中国法律允许和有关部门同意的范围内,如果任何一方认为为了双方的利益应共同经营乙方商店或为进一步合作做出安排的话,该方与另一方应就此事宜进行讨论,除非双方以书面作出,否则双方达成的任何协议无效。
第九章语言、法律和仲裁
第19条本合同由中、英文写成,两种语言具有同等效力。
第20条本合同的制定,其合法性和解释及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的约束。
第21条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出现争议或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都有权把争议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规则进行仲裁。作出的任何裁决都是终审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在仲裁过程中,除有争议的事情外,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章合同的生效
第22条如下述两项条件都得到满足,则合同应生效:
房屋租赁合同【第四篇】
出租方(甲方):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位于
的 加油站承租给乙方经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法律的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特立租赁协议。条款如下:
一、租赁名称; 加油站一座及一切有效齐全的证件和现有资产(资产以盘点清单为准)。
二、租赁年限为壹拾贰年,从正式营业之日计算。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壹拾贰年(12年)租金共计为人民币肆佰万元整,在签订合同之日,乙方付给甲方租金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剩余叁佰肆拾万租金在本加油站营业之日付清。
2、乙方在交付租金后,甲方如反悔应赔偿给乙方双倍的交付金额。甲方在土地出让时,如甲方资金不足时,乙方应及时筹备资金支持对方完善手续(支持资金按1、5%计息)。 四、1、甲方必须提供该加油站有关经营所需的各种有效证件(证照)齐全。
2、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如因证件不齐全被有关部门查处
罚款由甲方承担。如加油站不能营业,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接收加油站,要进行加油站整改和设备检修,需要一个月时间(30天)甲方应按实际情况计算租金。
4、在租赁期内加油站各种证件(证照)的年检、年审费用,电网费改收费,固定资产的调节税,每年公路开口使用费,土地有偿使用费,由甲方承担。
5、在租赁期间,加油站所产生的国税、地税、工商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6、甲方必须保证租赁期内加油站的水、电、路三通,并能正常使用,甲方必须协助乙方解决关于加油站各方面事宜。
7、在 年月日前加油站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解决清楚,与乙方无关。
8、在年月日以后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解决清楚,与甲方无关。
9、乙方在租赁期间不能把本加油站拿去做抵押贷款,出现后果由乙方负一切责任。
10、在租赁期间,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治安工作和有关部门疏通工作,确保加油站正常经营。
五、在租赁期间,如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雷击等,与乙方无关,因公路扩宽修建、改造造成本加油站不能正常营业,甲方应无偿延长相应的租赁时间。
六、在租赁期内如公路扩宽、改造,造成本加油站要退
后改建房屋、大棚要拆除,由乙方出资重建,甲方在按造价无偿顺延租赁时间(每年租金按叁拾叁万叁仟元计算)。
七、甲方必须在 年4月1日前把加油站移交给乙方改建、管理、营业,如果甲方做不到,视为违约。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要做好消防、安全生产责任。
九、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必须合法经营,不少斤缺丙,不进劣质油品,如造成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在租赁期间,如国家政策个人不能经营加油站,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经营时间退还给乙方剩余的所交纳租金(按时间计算),剩余的租金按1、5%利息计算。
十一、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一切责任。本合同视为无效合同,违约方应赔偿给对方违约金 万元,并承担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