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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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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在甲、乙双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房屋面积为________;第_____层,共____层;出租包含附属建筑物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1、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只限乙方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如做集体宿舍等) , 不得利用租房从事非法活动,承租方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3、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4、乙方如有违约,甲方即刻收回房屋,所收租金不退。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2、在租赁期内,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求退租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与甲方协商一致,房租按实际使用月数计算,并按违约责任赔偿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

3、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第四条 租金

1、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

2、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乙方按 结算(月/季度/年),以___________形式支付租金给甲方(现金/转帐/其它)。 转帐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按先付后用原则交付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3、每次交租形式:

□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日内。

□下次付租金时间应在已付租金到期前______日支付(提前_____天支付)。

4、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终止协议。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1、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保证正常的水电供应,如出现漏水、墙面自然脱落、水电无法正常供应等对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响的情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_______天之内予以解决。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房屋的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设施的损失与维修费用,乙方应全权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与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4、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可以对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租赁期满,恢复房屋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或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5、乙方应做好防火、防水、防盗与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在乙方租赁房屋期间如果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供暖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在房屋租赁期间,由乙方承担支付的费用: 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 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 元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验房无误后退还押金,乙方应如期交还房屋。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 个月内通知甲方,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签定协议时收取 __________元抵押金,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与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2、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等改变房屋用途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______月。

3、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 ______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或按以下标准交付违约金。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租金外,还应按拖欠天数支付违约金,每天违约金的标准为:拖欠租金的________%

2)乙方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的,应支付_____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3)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外,还应该支付_____元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与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与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与法律责任及损失。

第十四条 已方归还房屋转让交接时,乙方都必须按协议缴清所有应付款项,应完好归还租房协议与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与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见附件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____________度;

(2)电表现为:____________度;

(3)煤气表现为:________________度。

(三)附加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可作为本合同附件,附随合同之后。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按下列条件居间出售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或购房合同号码);土地使用证编号:_________该房屋的附属设施见附件。

二、房屋租金

甲方确定该房屋的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此价格不包括房屋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暖气、煤气等相关费用)。

三、委托期限

1、甲已双方约定本合同期限为叁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合同到期后7日内,如甲方不办理终止手续,视为甲方同意自到期之日起合同以叁个月为周期自动顺延,本俣同继续有效。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应出示房屋的权属证明和房主身份证,有代理人的应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由乙方留存复印件;法人产的房屋应提供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2、甲方应保证提供的各种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出租房屋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

3、甲方须保证此房屋权属无纠纷,可以出租。

4、在租赁期间所发生之税费,甲方应按国家规定自行交纳。

5、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将所委托的房屋自行出租或经他人介绍出租。

6、在委托期内及期满一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及任何价格不通过乙方而将房屋出租给乙方所曾介绍过的客户。

1、委托期间,乙方应积极透过市场流通渠道尽快寻找承租人,早日完成甲方委托之交易。

2、乙方应认真主动去完成委托业务,做好信息发布、带客户看房、如实推荐房屋等工作,积极与承购方和甲方购通,并协调相关事宜。

3、委托房屋达成买卖意向时,乙方应负责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并就房屋出售转让的相关政策法规提供咨询。

五、服务佣金

1、住宅(或商住两用公寓):租期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服务佣金为半个月的租金,租期在一年至两年的(含两年),服务佣金为半个月租金的倍;租期在两年以上的,服务佣金为月租的倍。

2、底商、商铺:租期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服务佣金为一个月的租金,租期在一年至两年的(含两年),服务佣金为半个月租金的倍;租期在两年以上的,服务佣金为月租的倍。

3、服务佣金的支付时间:于甲方与乙方介绍之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租金以房屋租赁合同的实际价格为准。

4、经乙方介绍示能成交之客户,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5、委托期限内,甲方无论通过何种途径直接或间接与乙方介绍过的客户(或其代理人、亲属、朋友、同事等)私下成交,均视为乙方居间成交,甲方仍应按本款约定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佣金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佣金。

6、委托期间内,甲方自行撮合成交或通过他人介绍成交,甲方仍须按本款约定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佣金。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先与乙方介绍的客户成交。

7、本协议期满6个月内,甲方无论通过何种途径直接或间接与乙方介绍过的客户(或其代理人、亲属、朋友、同事等)私下成交,甲方仍应按本条第1款约定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佣金。

8、甲方通过乙方介绍承租方(或其代理人、亲属、朋友、同事等)达成书面租赁合同的,之后由于甲方责任造成交易无法进行的,甲方仍应按本条款约定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佣金。

六、赔偿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2、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应向甲方退还所收取的佣金与代办费。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赔偿。

3、甲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佣金的,应按每日万分之二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协议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纠纷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3

出租方(甲方):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承租方(乙方):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 ,房屋(间)编码为 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出租面积共计 平方米, 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

第二条 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计 元)。

第三条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四条 乙方应于: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

□每半年第 个月 日前;

□每年第 个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20xx年,超出部分无效。

第六条 租赁房屋用途: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 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本合同登记(备案)机关备案。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条件:

1、 2、 3、 □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种,并在所选项□内打“√”)

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 2、 3、

第十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 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 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 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所

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并及告知甲方。

第十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上述三款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给予甲方回复,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屋;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1、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2、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3、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4、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上述四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但第3、4项不能同时选取;在相应□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 天( 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 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依据上述情形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一经合法送达,甲方有权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1、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2、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3、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但第2、3项不能同时选取;在相应□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屋 天( 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租赁房屋的安全性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要求提前解除(终止)合同的。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一经合法送达,乙方有权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 日内迁离并返还租赁房屋,并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或依合同约定收回租赁房屋,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相当于双倍租金的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重新登记(备案)。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甲方提供的出租房屋应符合安全使用的标准和条件,

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出租房屋的建筑、消防设备、燃气设施、电力设施、出入口和通道等应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出租房屋,并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须在变更协议成立后十日内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备案)。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内打“√”)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通信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 乙方送达地址: 如上述地址未约定的,以双方当事人签署合同的通信地址作为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合同登记机关执 份,有关部门执 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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