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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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担保合同1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企业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企业借款合同规定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____。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企业借款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本企业借款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担保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为企业借款合同具体条款。
担保合同书2
甲 方(资金方主办人):
乙 方(担 保 银 行):
丙 方(借 款 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诚信、互利、公平的原则,就借款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担保合同》如下:
一、甲方同意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支行为 公司担保人民币 亿元整。年利率8%,即人民币 万元整,一次性综合服务费7%,即人民币 万元整。第一年总计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
甲方接到乙方《(还本付息保函)预开通知书及邀请函》,经核实无误,伍个银行工作日内,安排 先生( 商),在华人民币 亿元整,转入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甲方专用账户。
二、款到乙方三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开立 先生户名的专用账户和进账单,并在银行《还本付息保函》上签章,一并交给资金方主办人 先生,乙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负责支付本年借款利息8%,即人民币 万元整,和一次性税后综合操作费7%即人民币 万元整,交给资金方主办人 先生,否则,按动款时间,每亿元每天 元计算赔偿给甲方,本金提回,本合同终止。
三、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五年。每年 月 日前,由乙方支付利息8%,计人民币 万元整,交给资金方主办人 先生,直至借款担保合同期满为止,逾期不能足额支付利息,本金提回,本合同终止。
四、担保银行必须在 年 月 日前以资金方式一次性还清本金,出现不良资产、转款失误、企业破产、项目停工、企业兼并等,均由乙方和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五、乙方根据担保规则和本合同条款行使职权,乙方有权支配甲方专用账户的资金,甲方不得干预。出现失误由乙方负责归还本金。
六、乙方和丙方做好项目评估,办好贷款手续,按进度用款,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安全。
七、丙方按期向乙方交纳利息,到期归还本金,由乙方转付给资金方主办人 先生。
八、其他:
(一)、甲方按合同约定保证资金按时如数到位,否则,按丙方所缴纳备用金的150%赔偿给丙方。
(二)、签订本合同,丙方暂交备用金每亿元每天仟分之五共20万 元在双方共管帐户。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银行《〈还本付息保函〉预开通知书邀请函》上按时、完整、无误签章,提交甲方确认,确认无误,甲方退回备用金,否则不退。
本《借款担保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后附银行《(还本付息保函)预开通知书邀请函》,缺一无效。
本合同翻印、复印、过期无效。
甲方(资金方主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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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担保银行): 银行(公章)
行长签字: 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签字: 身份证复印件:
电话: 传真: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开户银行: 银行(公章)
总经理签字: 身份证复印件:
电话: 传真:
时间: 年 月 日
丙方: (公章)
法人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3
合同号:
担保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贷款银行(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担保。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贷款金额(大写),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本合同中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甲方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的,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
第三条担保范围:借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含罚息)、实现贷款债权的赔偿金及费用(含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借款合同展期的',展期后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为到期日。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担保贷款合同。借款合同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当事人约定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在保证期内,如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或撤销,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向甲方做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果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担保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做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执行乙方接受的新担保人。
第八条在保证期内,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在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承受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担保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担保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
2.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制度,导致乙方贷款债权失效、未按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等法律纠纷,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担保贷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当赔偿乙方实际经济损失。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资金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赔偿金及甲方未承担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担保合同4
合同编号:____
债权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或“债权人”)
保证人:_____ (以下简称“乙方”或“保证人”)
甲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 (以下简称“债务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 的'《 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经认真阅读并对主合同充分理解,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权利的实现,乙方愿意作为债务人的保证人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一条 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人民币(大写) 元;利率为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保证方式
第二条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时清偿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债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清偿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三、保证担保的范围
第三条 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四、保证期间
第四条 乙方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乙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两年。
第五条 主合同中约定主合同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甲方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第六条 乙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乙方有权决策和批准机构的决定或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八条 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第九条 乙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第十条 乙方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
第十一条 乙方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1、发生对乙方担保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股权转让、增资、减资等。;
3、通过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资产;
4、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做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5、乙方拟申请破产或被其他甲方申请破产。
6、乙方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乙方或乙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9、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乙方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10、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甲方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 主债权本金或利息到期(包括甲方宣布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乙方承诺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同意当债务人也为主债权提供物的担保的,甲方可直接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需先以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六、违约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七、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六条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八、通知与送达
第十七条 甲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EMAIL:
第十八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第是十七条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九、特别提示
第二十条 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十、合同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和生效。
第二十二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