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起诉书正规格式 起诉书标准版【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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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人的起诉书篇【第一篇】
民事起诉状格式及写法1
(本文档含《民事诉讼法》规定、书写说明、范文和例文)
《民事诉讼法》(20xx年修订)第121条关于民事起诉状应记明事项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怎样写好民事起诉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事项:
第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按原告、被告分别列出,原告无诉讼行为能力而由法定代表人起诉,或者由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的,应在原告之后说明或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职务、工作单位和住所。
第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这部分是起诉状的主要内容。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
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关于事实与理由部分也是至关重要的,一般要求内容真实详尽,理由充分,切不可不着边际洋洋洒洒上万言却未及案件的核心要害。
第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案件事实是否存在,需要证据证明。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原告的举证责任。
因此,原告在书写起诉状时,对提出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的理由都应该提供证据证明。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其他证据,若系证人证言,须注明证人姓名和住所,以备人民法院查对证言和通知其出庭作证。
证据来源是指获取证据的地点、时间和途径。
当事人提供证据比较多时,为了便于自己在庭上举证和便于法官了解,应当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编号,比如依据证明的对象不同而分类、编号,这样有助于法官更清晰地了解你的主张。
起诉状除应证明上述法律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写明收受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和起诉的年、月、日,并由起诉人签名和盖章。
按法律规定应的事项起诉状记载如有欠缺,接受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原告进行补正。
起诉状是公民打官司时向法院递交的重要诉讼文书,因此制作起诉状是一件严肃的事,要求按起诉状的格式叙述清楚,要忠于事实真相,有根有据,合理合法,防止虚构捏造。
同时要求用毛笔或钢笔眷写,以便于人民法院审阅、整卷和归档保存。
告别人的起诉书【第二篇】
原 告:广西xx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李##,系该公司总经理
地 址:桂林市##路##号
电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
被 告:海口xx医药公司
主要负责人:王##
地址: 海口市##路##号
电话: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被 告:海口xx医药公司经营部
法人代表:
地址: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二被告支付拖欠的货款人民币xx元整及利息(利息从xxxx年xx月xx日至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
2、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
xxxx年xx月,广西xx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口办事处xxx受公司委托,与海口xx医药公司经营部签订一份销售代理合同(书证一),随后双方都很好地履行了合同,经结算尚欠广西xx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货款人民币xxxx元整。同年xx月xx日,双方又签订一份销售代理合同(书证二),合同规定:广西xx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海口xx医药公司经营部提供“xxx”(3粒×)xx盒×xx件,每盒单价为xx元,计人民币xxxx元整;“xxxx”(6粒×)300盒×10件,每盒单价为xx元,计人民币xxx元整,总计货款人民币xxxx元整,付款方式为收货后四个月内结算全部货款。以上两次代理合同,总计货款人民币xxxx元整。
合同生效后,原告按合同全面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海口xx医药公司经营部却未按合同规定,在xxxx年xx月xx日前付清全部货款,直至今日分文未付。原告曾多次派人催收货款,但海口xx医药公司经营部却以种种借口推辞,避而不见以致原告追偿未果。
原告认为,欠款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而海口xx医药公司经营部却故意拖欠货款不还,导致原告资金周转困难,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经营,造成原告的经济损失。海口xx医药公司经营部属于海口xx医药公司的直属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规定,海口xx医药公司对其直属分支机构承担连带民事责任。为此,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根据事实,判令二被告偿还货款人民币xxxx元整及利息。
海口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 人:广西xx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盖公章)
法人代表:xxx
xxxx年xx月xx日
附:1.本诉状副本2份;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1份;
3.书证复印件3份。
告别人的起诉书篇【第三篇】
公告上诉状格式
公告是指政府、团体对重大事件当众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宣告,宣布,下面我们来学习一下关于公告上诉状格式。请参考下面
公告人民法院24种公告格式 1
1、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
( ):本院受理( )诉( )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涉外均为30日),逾期将依法审理。
2、民事案件上诉状副本
( ):上诉人( )就( )字第( )号判决书提起上诉。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或涉外为30日),逾期将依法审理。
3、民事案件开庭传票(适用一审、二审、再审程序)
( ):本院受理( )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
定于公告期满后第日()时()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4、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①适用于普通程序
( ):本院受理( )诉( )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及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日()时()分在本院(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5、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②适用于普通程序(涉外)
():本院受理()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
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日()时()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6、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③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经查:你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本院依法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和开庭传票。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涉外均为30日)。
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日( )时(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7、一审民事判决书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
自公告之日起60日(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或涉外为30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 )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8、二审民事判决书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 一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9、公示催告程序除权判决书(汇票、支票、本票)
本院于( )年( )月( )日,受理了申请人( )的公示催告申请,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
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
本院于( )年( )月( )日依法作出( )催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 )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10、宣告失踪判决书
本院受理( )申请( )失踪一案,于( )年( )月( )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 )年( )月( )日依法作出( )字第( )号判决书,宣告( )失踪。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11、宣告死亡判决书
本院受理( )申请( )死亡一案,于( )年( )月( )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 )年( )月( )日依法作出( )字第( )号判决书,宣告( )死亡。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12、民事裁定书① 不予受理、管辖异议、驳回起诉
( ):本院受理( )诉( )一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 )人民法院。
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13、民事裁定书②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
( ):本院受理( )诉( )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
自公告之日起60日(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或涉外为30日),向本院申请复议。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14、申请公示催告(汇票、支票、本票)
申请人( )因( ),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
该票据记载:(票号、金额、出票人、出票行、持票人等)。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15、申请破产还债
本院根据债( )人( )的申请,已于( )年( )月( )日作出(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宣告债务人( )破产还债。
债权人应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本院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年( )月( )日( )时在本院( )召开。
望债权人准时参加。
16、中止破产还债
本院受理( )破产还债案件,破产企业与债权人会议已达成和解协议,并经本院认可。
现依法宣告中止( )破产还债程序。
上述和解协议自即日起生效。
17、终结破产还债
本院受理( )破产还债案件,经破产清算,该( )现有破产财产除支付( )后,已不足以支付( ),其它债权的清偿率为( )。
本院根据破产清算组申请,于( )年( )月( )日依法作出()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宣告终结( )的破产还债程序。
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18、申请宣告失踪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失踪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下落不明已满2年。
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 3 个月。
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
逾期仍下落不明的,本院将依法宣告( )失踪。
19、申请宣告死亡① 下落不明已满4年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于( )年( )月( )日起,下落不明已满4年。
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 1 年。
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
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20、申请宣告死亡②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已满2年
本院受理()申请宣告()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于()年()月()日起,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已满2年。
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
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
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21、申请宣告死亡③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于( )年( )月( )日起,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
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
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
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22、执行通知书(民事、刑事附带民事)
( ):本院受理( )申请执行( )字第( )号( )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23、评估报告
( ):本院受理( )执行一案,依法委托( )对( )进行评估,现已作出( )评报字( )第(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现予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 )日内,向( )申请重新评估。
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价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24、无主财产认领公告
本院受理( )申请认定( )为无主财产一案,依法对上述财产发出认领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年内,如果无人认领,本院将依法判决。
法院公告范本2
荆振文、安志峰、王兴水: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荆振文偿还贷款利息 元(计算至 11 月 20日 )及借款还清之日所产生的利息;安志峰、王兴水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邮寄费、公告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孙洪芳:本院受理的原告董传谦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你偿还借款 50000 元及利息;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你承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王兴水、王树苹、安志峰、刘兆军: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王兴水、王树苹偿还贷款本金 元、利息 元(计算至 20 12 月 21 日 )及借款还清之日所产生的利息;安志峰、刘兆军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邮寄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告别人的起诉书篇【第四篇】
原告:邱××,女,19xx年5月10日出生,汉族,住(略)。
被告:陈××,女,19xx年6月12日出生,汉族,住(略)。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元,误工费元,交通费819元,护理费元,住宿费3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55元,精神损害赔偿费1000元,合计赔偿元;
2、本案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5月5日10时许,被告与原告的媳妇严x因倒垃圾问题发生摩擦,原告与严x到被告的饲料店门口找其论理,遂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打斗。在打斗过程中,被告将原告摔倒在地,致原告头后部受伤。事后,原告的儿子小智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法医检验,原告损伤属于轻微伤。当天,原告被送往甘肃省临洮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①头枕部头皮血肿②脑震荡③右颜面、右胸和右上肢软组织损伤。后住院治疗至5月22日,共住院18天,花费医疗费元。出院时医嘱门诊随诊、休息一周。原告认为,被告肆意损伤原告身体,其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故原告特依法起诉,请判如所请!
甘肃省××人民法院
告别人的起诉书篇【第五篇】
第一上诉人:周**男1949年7月6日出生汉族
住址上海祁连山路**弄24号**01室
第二上诉人:许**女1949年8月20日出生汉族
住址上海祁连山路**弄24号**01室
被上诉人周*女1975年7月4日出生
住址上海市梅岭路**弄*号*室
被上诉人姜*男1971年2月15日出生
住址上海市梅岭路1**弄*号*室
上诉人因不服上海市**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民)重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特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诉讼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另行作出公正判决或再次发回一审法院再次重审。
2)上诉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一审判决中的“本院认为”一共三点:
1)一审法院认定,“《收条》,上诉人周**、许**收到《收条》时间是12月14日,在长达5年多的时间里,针对系争房屋的权利归属、针对《收条》上仅载有周筠签名,上诉人从没有向被告姜*、周女提出异议或主张权利,而在周女、姜*夫妻感情面临危机时刻,却以《收条》为据主张系争房屋的权利,因周女与上诉人之间存在特殊的血缘关系,故在被告姜*对《收条》内容不予认可的情况下,上诉人原告的这一证据明显不能佐证争讼事实。”
此“5年多”的事实是:上诉人在出资装修房屋且搬进居住后在与物业发生关系时才知产权人是姜*和周女。而且该房的产权证下达日是的2月1日!这些早以被()普民三(民)初字第1696号判决审理清楚的事实何以在此要被故意混淆?这5年从何算起?
而“夫妻感情面临危机时刻”一审法院的这种说法更是荒唐。本案起源于的7月,在诉讼中姜*对周女提起离婚诉讼(于5月27日姜又撤回起诉)本案法官又是凭什么事实推理出被上诉人在20的时候“夫妻感情面临危急时刻”?
本案上诉人于被上诉人之间的特殊关系是客观事实,正因为有这层血缘关系和姻亲关系才引发了这场诉讼(家庭婚姻诉讼因此为前提是一般的法律常识、无需回避)但是在本案中致力于混淆“血缘”和“法律”的正是主审法官而非上诉人。(在调解中法官多次要求被上诉人周女替上诉人放弃权力······)当事人的地位在本案中被混淆的错乱不堪。
2)一审法院认定,“关于被告姜*、周女出具的《说明书》,该《说明书》产生于4月4日姜*、周女的落款签名日。尽管现无确切的`证据证明此时段姜*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然,原告在提供《说明书》的同时,还应当提供印证《说明书》所载内容的有效证据。”
上诉人认为,上诉人提供的204月4日的《说明书》,是真实有效的证据(姜*第一个签,并且郑重的写下了日期)可以证明本案系争房屋是二上诉人出资委托二被上诉人购买的。既然一审法院认为,“无确切的证据证明此时段姜*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从最简单的法律逻辑应该推断出只要无证据证明姜*当时无行为能力,那在《说明书》签字时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审法院竞荒唐到要上诉人提供印证《说明书》所载内容的有效证据。根据《民事诉诉的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否则应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有行为能力是普遍现象,无行为能力是例外,对这种例外举证责任应该就是被上诉人。一审法院这种认定是非法地增加了上诉人的举证责任,不是在公正地裁判,而是充当了被上诉人代理人的角色!
3)一审法院认定,关于资金记帐凭证,诉讼中,原告把若干资金记帐凭证作为支撑,以证明被告用原告委托购买系争房屋的资金进入股市。由于原告提供的资金记帐凭证与被告作为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及被告作为购房贷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偿还贷款所显示的事实无法吻合。因此,这些资金记帐凭证,亦难以印证涉讼事实。
原告认为,原告在一审中不仅提供了资金记帐凭证、银行存折,还提供了被上诉人姜*的股票资金账户。上诉人的资金记帐凭证、银行存折的取款时间及金额与被上诉人姜*的股票资金账户存款时间及金额能够吻合(有资金及其流向图为证)而一审法院对上诉人提供的这二份经庭审质证过的(对上诉人非常有利的)重要证据,在判决书中只字未提,不符合正常判决书的书写贯例,是在故意隐瞒事实偏袒被上诉人。
而且被上诉人代理人在重审及重审的前一次审理中都明确表态:周女确实拿钱回来,但这是周筠的工资收入或是其父亲对其的赠与,但一审法院对这资金的来源还是置之不理。
4)一审法院认定,“签订购买系争房屋合同时的首付款仅为592 61元,其余款项由姜*、周女办理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10万元、商业贷款万元),且贷款亦从姜*名下的帐户逐笔清偿,对此事实原告应当明知。”
上诉人认为,这是一审法院做出的又一个荒唐之极的认定,二上诉人委托二被上诉人购房时自认为已经将房款都付清了,二被上诉人申请贷款又不需要上诉人签字画押,银行又不可能上门通知二上诉人,二上诉人从何渠道应当明知呢?就这么个常识性的问题,一审法院不知何故竞会出错。
二、一审法院还违反诉讼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重审案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一审程序重新进行审理,对所有的证据重新进行质证。而一审判决书中被上诉人姜*还有个法定代理人,姜*是否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在一审判决书本院查明中没有涉及,也就是说一审法院对被上诉人的主体资格并没有进行审查,而上诉人在二审时已经收到的关于姜*《司法鉴定意见书》不能作为认定本案的依据,因为按《最高院的证据规则》规定“庭审中的所有证据必须经法庭庭审质证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在本案二审与重审中双方均没有对这份证据进行过质证,本案被上诉人姜*的母亲不具有法定代理人的资格,一审法院严重地违反了法律规定程序。正因为这种程序的不公引起了本案实体审理的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