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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先进个人材料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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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先进个人材料1

――县执法局执法大队处罚办主任王耀兵

2006年,王耀兵同志是县执法局执法中队中队长。2010年4月,王耀兵被组织上任命为执法大队处罚办主任,无论是当执法中队队长,还是在处罚办主任的岗位上,他都认真履行教育他人的光荣职责,为该局和执法大队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作出了不懈的努力,较好地履行了一个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五五”普法期间,他协助负责局里的行政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在他的辛勤努力下,全局“五五”普法工作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狠抓落实,为圆满完成“五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学习提高,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该同志十分注重自身的宪法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在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岗位上,虽然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专业知识,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在担任处罚办期间,带头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合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平时生活、学习、工作中,带头遵法,自觉维法。他坚持把普法工作作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学法、维法、遵法、护法、用法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抓好制度建设的前提下,针对县城少数商家、经营户法律知识欠缺、法制观念淡薄的现状,按照“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要求,自己结合具体案例,汇编了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讲稿余份,采取多种方式,五年来共召开群众会数十场次,有几千人受到了普法教育。为及时有效地化解城管与商家之间矛盾纠纷打下了基础,也为县执法局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赢得了社会的信誉和领导、群众的交口称赞。

二、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明晰工作思路

在处罚办主任岗位上,虽然是一个小小的执法队员,但他有独到的理解:执法队员岗位轻,责任不轻,执法队员职位小,责任不小。为此,他及时调整自我,勇于面对新挑战,适应新环境,顺利实现工作的转轨和融合。“五五”普法期间,他结合县城的实际情况,按照县委、政府、政法委和执法局的文件的精神,提出了一些切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意见,有力的推动了我局“五五”普法进程。

三、结合工作实际,法制教育狠抓不懈

城市管理的矛盾繁杂琐碎,几乎天天、时时都要面对各类大小矛盾,有时许多看似细小的事情,鸡毛蒜皮的纠纷,一旦调解不及时或处理不好,都有可能导致上访,引发矛盾激化,甚至酿成流血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担任处罚办主任以来,他始终抱着这样一个信念:“决不能叫矛盾激化,更不能让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至于一些队员与商家、队员与小贩的纠纷更是数不胜数。但每一次调解,都相当于给矛盾双方上一次法制教育课。他说,课堂教学要因人施教,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矛盾调解工作更要以法律为准绳,使得事情的解决合法、合理、合情。

四、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参与普法验收工作

2010年是“五五”普法验收之年。工作中,他注重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为我局顺利通过“五五”普法验收。一是注重普法网络的培植,扩大法制宣传教育面,逐步建立和完善普法宣传网络;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了普法宣传教育在社区的全面开展;三是抓好典型推动,促进普法向纵深发展。四是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深化完善我局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丰富普法宣传的内容和形式,提高了法制宣传的效果,为我局“五五”普法验收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法治建设先进个人材料2

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近年来,我省各级质监部门严格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源头抓质量,充分质量监管、标准化、计量、认证、检验检测等工作平台,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服务经济的有效性。

1、贯彻《产品质量法》,扎实推进质量监管工作。围绕源头抓质量,建立和完善定期检验、专项抽查、应急抽查等产品质量监督制度,加大对安全产品、节能产品、主导产业产品、大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的监督力度,开展定期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后处理工作力度,采取召开专题质量分析会、督办、复查等形式,促进整改措施落实和产品合格率的提高,如20*年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为%,比20*年提高了个百分点,省级抽查合格率%,比20*年提高了个百分点。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更加严格,改革许可证管理工作程序,启动全省眼镜验配企业、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取证工作,加强对许可工作的监督检查,发证产品的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积极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组织参与总局的“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调查测评,我省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获得分,排名居全国第二。

2、贯彻《标准化法》,深入开展标准化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化法》、《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措施,促进了我省标准化水平的提升。建立健全标准体系,组织制修订省地方标准,进一步健全了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企业标准化工作扎实开展,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取得突破,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为我省首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稳步实施,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区分别达35个和65个。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向前推进,有4家和15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分别被确定为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制定出台了《美容美发服务质量与规范》、《美发美容服务企业星级划分与评定》等省地方标准,促进了服务业的规范发展。

3、贯彻《计量法》,切实加强计量工作。根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需要,积极筹建计量标准和计量检测新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能源计量管理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改进检测手段,提高检测精度,降低能源和原辅材料消耗,使三钢、福炼、雪津啤酒、龙岩卷烟等一批重点用能企业加强了对煤、电、油、气和水消耗的控制,企业效益名列全国同行业前列。围绕节能降耗,指导帮助200家重点企业建立完善了计量检测体系,促进企业的节能降耗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积极拓展计量监管范围,加强电能表强制检定的计量授权管理,保证电能计量的准确可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计量管理和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为交通安全提供技术服务。突出抓好民生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医疗卫生单位,特别是农村、城镇、社区卫生所及私人诊所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认真开展计量加油机作弊的专项整治,有效防止了加油机作弊行为;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管理等工作,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另外,还严格执行《认证认可条例》等,认证工作不断加强。积极推动ISO14000、ISO18000、饲料产品、无公害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食品质量、绿色食品、绿色市场、有机产品、HACCP等认证工作,促进食品农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组织认证有效性检查、认证机构办事处专项检查、3C认证产品专项检查、认证咨询机构违法行为检查等各种专项监督抽查工作,提高认证有效性;严格实验室监管,组织实验室能力验证比对,启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

(二)深入推进打假整规工作,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健全辖区打假责任制,强化法技结合的打假理念,以专项整治为重点,强化打劣扶优、法技结合的理念,深入推进打假整规工作,主要是用好用好职业打假举报人、行业打假举报、企业打假举报等三个渠道的举报信息,开展信息、计量、标准、检测四种打假,深入查找案源,查处制假案件,深入推进打假整规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组织开展了农资专项打假活动。每年在“”和春耕期间,组织开展了“质量检测进乡村、服务农民到田头”农资专项打假活动和“四个下乡”(检测下乡、咨询服务下乡、受理投诉下乡、打假力量下乡)活动,福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到现场采访,社会各界反应强烈。二是组织开展旅游市场质量专项整治。以“五一”黄金周为契机,省、市、县三级联动,组织开展旅游区计量、标准、特种设备、食品为内容的“四合一”专项检查行动。三是组织开展茶叶质量专项整治。对全省茶叶企业、小作坊、初加工农户、茶庄进行全面调查、专项整治和咨询服务,并结合茶叶市场准入,引导茶叶企业规范化生产,全省有近百家企业获得QS证书。四是组织开展絮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卫生巾、一次性尿布、贴身的内衣内裤、“黑心棉”等产品,特别是以9月新生入校为契机,重点打击“黑心棉”。与此同时,还组织开展了建材、“六一”儿童食品、玩具、腐竹、化妆品、电热毯、人造板、液态奶、水泥、煤炭、含乳饮料甘氨酸、含苏丹红蛋制品等产品的专项查处和整治,督办了总局转来的案件和其他一批案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保障“两大安全”

从体制、机制、管理等基础环节入手,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己任,严把食品和特种设备两大安全关,有效防止事故和问题的发生。

1、不断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在全面落实总局"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一报告"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的基础上,根据我省情况,增加了"两册一证"的要求,形成了"11223344"的监管制度;认真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全面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巡查力度;《福建省食品质量监督与检验管理系统》和《福建省食品安全指标查询系统》开发成功并投入使用,初步实现了动态监管;制定了《风险与重点监管食品及食品用产品目录》,对加工食品实行分类监管;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

2、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得到加强。特种设备使用、检验、监察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落实,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任务,全省没有发生特种设备重大以上(一次死亡3-9人)事故,年度下达的各类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大力推行“使用单位定期检验申报制度”、“特种设备使用状态变更告知制度”和“特种设备延期检验报备制度”,促进了使用单位主动申报、检验机构按期检验和监察机构依法监管工作格局的形成。动态监管工作继续深化,在全国率先建立并实施了动态监管系统,通过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对设备超期未检实行安全监察量化考核管理,对“违规单位”实行限时重点监察,目前全国有27个省、市采用我省编制的软件开展工作,该软件获得20*年国家质检总局科技二等奖。专项整治成效明显,组织开展了矿山用桅杆起重机、电站锅炉等专项整治工作,率先组织制定了全国第一个《矿山用桅杆起重机》省地方标准,为全面开展矿山用桅杆起重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法规依据。加强了省重点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为重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完善执法监督工作,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

1、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规范抽象行政行为。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公布、备案等程序制度。起草规范性文件都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出台前充分征求法制工作部门的意见,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能的,还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规范性文件通过后,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对省局出台的《关于对全省质监系统上报的办班情况进行审查的意见》、《省锅炉维修单位监督管理规则》、《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电能表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省机动车安检机构行政许可程序》等规范性文件,法制工作部门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合法性审查,提出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2、改革责任制评价体系,增强考核的有效性。建立健全福建省质监系统行政执法和打假责任制评价体系,改革考评内容,对行政许可和办案规范性、执法打假有效性、履行政令严肃性等内容进行考评。一是自查自评。各设区市局对本单位自查和各县局的考核工作,并将20*年度本单位自查报告、20*年度各县局考核总结材料送至省局。二是组织检查。由省局组织检查组分别深入九个设区市局重点对行政许可和办案规范性、执法打假有效性、履行政令严肃性等内容进行考核评分。并随机抽调每个地市5个行政执法案卷带到省局。三是组织阅卷。对全省各设区市局抽取的案卷材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阅,综合计评各设区市局分数。四是总结通报。省局政策法规处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总,综合计评各设区市局的考核成绩,对各地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3、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省局行政复议机关配备13名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办案条件。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审点放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保证依法行政和办案质量,并通过行政复议引导、指导基层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促使下级机关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不论复议决定是撤销、撤诉还是维持,事后复议机构针对复议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向下级机关提出法律建议,建议在今后的办案中予以注意;对于错误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撤销,决不袒护,对于行政执法案件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失误,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并要求反馈纠错措施,以便引起足够的重视,以防再犯。通过采取以上几项措施,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的提高。

4、强化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全省质监系统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自觉接受质询,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及时回复代表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听取政协对质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政协委员对质监部门的民主监督。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质监部门实施的司法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各级质监部门积极出庭应诉、答辩;逐步推行质监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五)强化各项措施,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

1、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合作,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开展生动有效的质量法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一是组织媒体报道质监动态新闻。积极向媒体发送稿件,共撰写、提供质监动态新闻稿件370多篇,拟写新闻通稿60多件,省级媒体共报道我省质监系统新闻940余篇(次)。二是积极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活动、质量月、世界标准化日、"查无证食品,保两节安全"等专题宣传活动;在福建日报上开辟专版,开展创建中国名牌产品、福建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等专题宣传,召开20*年福建省“国家免检产品”授牌大会等。三是积极组织重点宣传活动。组织记者采访关于果冻标准实施的情况、开展含乳饮料中违规使用甘氨酸行为的治理情况、打击黑心棉情况、三明市品牌大会情况、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情况、计量节能降耗和加油机专项整治情况、查获"涉红"鸡蛋情况等,营造了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四是及时向新闻媒体公布质量监督抽检情况。向省内主流新闻媒体通报了总局产品抽检报告28篇(次),组织报道了我省相关产品省级监督抽查情况15篇(次),曝光部分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部分企业,切实引导了消费。

2、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一是建立健全质监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质监部门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制定了本部门工作人员中长期法律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统一实施,避免多头重复培训;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了全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将法律知识的学习列入干部在职学习和培训的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定期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此外,我局还采取多种形式,促进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通过召开行政执法案例分析会、创办《解案说法》专栏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一线执法工作的指导,提高了系统执法办案的水平和能力。二是实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按照总局和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组织全省质监系统办理行政执法证,目前,全省质监系统共有1800多名工作人员依法取得《福建省行政执法证》。另外,针对执法证件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下发《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通知》,对行政执法证件实行分级集中管理。据统计,省局现已收回、集中管理省局直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证》161本。三是强化公信力建设。全省质监系统深入开展以治理商业贿赂为主要内容的公信力建设活动。省局党组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高度重视,把加强公信力建设作为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公信力建设意见》,从行政机关、技术机构和挂靠学(协)会及中介机构三个层面提出公信力建设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促进了行风和效能建设。

3、为行政执法提供法律服务。一是组织召开全省执法机关问题研讨咨询会议。邀请省人大法工委领导现场解答执法人员关于在行政执法和预防职务犯罪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并就如何依法行政、预防职务犯罪等问题进行讲授、探讨。并与省人民检察院沟通协调,召开座谈会,就建立协调机制、有关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研讨。二是做好行政执法案件延期审批工作。认真受理、办理各设区市局行政执法案件的延期审批工作;将行政执法案件延期审批工作列入每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以督促各设区市局按时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切实增强各设区市局行政执法办案效能,促进依法办案。三是为基层单位提供执法办案法律咨询和指导等。20*年,我局共为各市、县局提供法律咨询120多起;研究答复各市、县局关于适用法律问题80余个;直接指导市县局进行案件办理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促进基层质监部门正确适用质监法律法规。

法治建设先进个人材料3

同志1981年参加工作,1989年调入市统计局,8月任法制科科长至今,

法治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同志不论在哪个统计岗位,都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特别是在法制科工作期间,更是认真钻研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广泛开展统计法律知识宣传,在统计执法上秉公执法,规范执法,敢于同统计违法行为作斗争,较好地履行了法制工作职责。连年被评为局先进工作者,并荣获全省统计系统“四五”普法先进个人和全省统计执法先进个人。

一、坚持学法

多年的统计工作实践,使同志深刻地认识到,认真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努力做好各项统计法制工作,是坚持依法统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国家的客观要求。从事统计工作近三十年来,她从来没有停止过对统计法律知识的学习。特别是担任法制科长以来,她坚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当作规范统计工作、推动统计工作的重要手段,带头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先后通学了《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法实施细则》、《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并利用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培训考试的机会,积极参加培训班,对统计专业法律法规和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共用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的学习,顺利取得了《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和《统计执法检查证》。积极参加全省组织的法制骨干培训班,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增长和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知识,为做好统计法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积极普法

同志在认真学法的同时,还把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当作重要职责,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统计法律知识。负责起草制定了《市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等法制学习、宣传文件和制度。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日各项活动,通过制作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展板和横幅,印制统计“五五”普法材料,召开法制座谈会,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统计法,掀起普法活动的高潮。主动配合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工作,一年一度的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中,《统计法基础知识》是必考课目之一,在我市每年组织的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班上,同志都要亲自备课授课,为学员讲授统计法基础知识,受到大家好评。目前,我市已累计有1644名统计人员参加了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并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敢于执法

统计执法是统计法制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维护党和国家利益、贯彻落实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维护统计法律尊严的重要手段之一。不论是统计报表的催领、催报,还是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查询,以及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同志都能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每年开展的`统计执法大检查中,同志都要负责制定检查方案,组织检查人员,办理检查许可证,并亲自参加执法检查。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坚持依法立案处理。至,市统计局直接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262起,其中本人直接参于查处的案件在50起以上。所办案件都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适用法律正确,未发生一起错案,也未发生一起统计行政复议案件和统计行政诉讼案件,并曾多次被评为全省统计系统优秀案卷,其中同志负责查办的卢氏县某学校瞒报统计资料案的案卷被评为全国统计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同志作为一名统计战线上的法制工作者,为推进依法统计工作,为维护统计法的尊严,为提高政府统计的公信力,勤奋努力,默默奉献,用近三十年的青春岁月,抒写了一名普通统计法制工作者的亮丽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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