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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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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第一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属各党支部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建立健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听取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和局属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与局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定责到岗,将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主体。

(二)建立健全全系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系统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业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研究制订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全系统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项权力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全系统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领导、组织和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洁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分管范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局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处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报告事项的核查,严查报告不实问题。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负责同志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七)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在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党组副书记: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文明创建、纪检监察、工青妇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督促分管部门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分管部门、单位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部门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部门“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和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及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谈话、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财务审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劳资人事、机关建设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工作中群众、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作风、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行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二、保障措施

(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抓好全系统和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责任,按照规定,积极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和明确的责任清单实行问责,严肃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第二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相关要求,xx各级领导干部(以下简称“一岗双责”责任人),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都应强化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为明确“一岗双责”的内容,现发布xx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一、主要责任

“一岗双责”责任人应当承担以下主要责任:

1.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各级党委班子成员和管理团队成员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对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2.其他“一岗双责”责任人对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纪检监察负责人除了在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外,还要协助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承担监督责任。

二、责任清单

“一岗双责”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日常管理职责

1.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纳入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到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的工作当中。

2.定期研究、布置、推动、检查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该项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每年组织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会议,进行责任分解,建立考核机制,压实主体责任。

4.在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组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

5.加强对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6.建立健全相关业务工作和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

7.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监督教育职责

1.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干部、员工的廉洁从业情况,发现问题苗头并及时提醒纠正。对于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及时向纪检部门通报。

2.每年与分管部门或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干部、员工进行廉政谈话。

3.对于违纪违规问题多发频发的领域,及时与有关人员约谈,剖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

4.按照公司“大监督”工作体系的要求和分工,督促、推动分管部门履行好日常监督职责,并在直接管理范围内组织开展好日常监督工作。

5.在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加强作风建设,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基层减负。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涉及到的履职待遇、费用报销标准等,进行经常性教育提醒。

6.在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和反腐败工作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带头为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讲授廉政教育课程,督促党员、干部完成规定学习任务。

(三)联系服务群众职责

1.深入基层和员工,主动发现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关心群众困难,了解群众诉求,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以上率下”职责

1.以身作则,树好标杆。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党规党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2.做好示范,以上率下。以清正廉洁、尽责担当的良好形象,带动下属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法规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组织氛围。

三、考核评价和问责

对“一岗双责”责任人履行“一岗双责”的考核评价,实行分级管理。其中,对万家管理班子成员的考核评价,以集团相关安排为准;对其他“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考核评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对相应的责任主体分别开展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考核评价结果计入对“一岗双责”责任人的年度综合考评,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一岗双责”责任人要在述责述职述廉中报告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一岗双责”导致所管理范围内违纪违规情况多发常发或者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的,启动问责机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第三篇】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第四篇】

为了贯彻中央纪律委员会、省纪律委员会和市纪律委员会相关会议精神,坚持党要管理党,严格管理党,全面执行党组全面严格管理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格管理党,全面从严格管理党,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的执行。结合市qqqq工作实际,制定《中共pppp市qqqq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如下:

一、市qqq局党组主体责任。

市qqqq局党组要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结合实际,强化责任担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具体承担42项责任。

(1)加强党组领导,精心组织部署。

1、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为重大政治任务,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切实发挥市局党组领导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和推进,切实承担市qqq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

2.局党组要切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市qqq工作整体部署,纳入机关各科、直属部门具体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检查、评价。

3.发挥局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加强责任分工,一起管理。督促机关各科、直属单位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qqq工作中的每一个重点环节,通过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分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

4.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年内至少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及时分析、研究、解决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拟于7月上旬和次。

1月上旬以书面形式向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本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同时报送个人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5.局党组要认真开展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活动并接受评议,做好市qqqq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自评,并由党组成员和其他分管领导带队,对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实行“末位约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6.局党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内监督,健全议事规则,规范权力运行,勇于责任担当,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7.局党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市纪委监委的要求,及时召开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长张魁同志作动员讲话,对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强化政治建设,提升政治能力

8.局党组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保证党对qqqq工作的绝对领导。

9.局党组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和各党支部学习,确保理论学习涵盖每个党员、每个支部,引导qqqq人员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要求落实到qqqq实践中,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10.局党组要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pppp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职业自觉,积极推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围绕市委“四个突破”决策部署,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突破pppp、后来居上”积极贡献qqqq力量。

11.局党组要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

12.局党组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以强烈责任感和担当精神,把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的要求落到实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等问题。

13.局党组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班子成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讲党课制度。

14.局党组要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组织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三)认真执行《条例》,严格选人用人

15.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建设。

16.局党组要具体掌握市局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做好干部任用基础工作。人事科要对干部提任前进行任前档案审核,并书面征求纪检组意见;对有反映有举报但不影响任用的干部,谈话时予以提醒;对违反廉洁纪律不适合任用的干部坚决予以“一票否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17.局党组要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有关规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公道正派选人用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8.局党组要严格落实选拔任用追究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行为,进一步完善与纪检组的沟通联络制度,强化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四)加强作风建设,狠抓作风转变

19.局党组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格对发生在qqqq中的群众身边“四风”问题进行常态化督查,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紧盯qqqq工作中的重要节点、重点部门、重点事、重点人,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qqqq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20.局党组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健全完善市局机关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会议培训、公款管理、差旅费报支等方面的配套规定,提高厉行节约工作实效。

21.局党组要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着力防止和解决“庸懒散”“冷硬横推”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

22.局党组要借助“12315”投诉举报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深入基层,加强与企业、群众和消费者以及扶贫点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对单位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源头治腐

23.局党组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通过建立qqqq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笼子,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使我们的干部职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24.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25.建立健全局党组和党组织学习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市qqqq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年内至少组织2次集中学习。要通过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和干部家风建设,年内至少组织1次党员干部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促进形成崇廉守法的良好风气。

26.年内组织1次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学习,促进党员干部对各项规章制度的了解、熟练运用和遵守,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一步做好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办文制度等相关制度的修订和完善。

27.教育引导驻村“第一书记”及有关扶贫干部扎扎实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细化对口帮扶措施,确保扶贫政策得到落实,确保扶贫项目运行良好,确保脱贫攻坚任务按时完成。

(六)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28.局党组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实施办法》,精准问责、严肃问责,以精准有效问责激发责任担当。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责任制追究和惩戒工作,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29.切实把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首要任务,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组坚决查处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及时听取汇报,协调解决执纪审查中的重要问题。抓好纪委监委督办事项的调查处理和反馈。

30.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经常性沟通协商。认真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建议,安排有关科室及时研究落实,对发生的案件实行“一案一整改”。

31.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不抓不管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发现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报告的科室、单位,要严肃责任追究。

32.要把“八小时外”作为监督重点,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加强线索管理和处置,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违纪案件。

(七)健全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33.局党组成员要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好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等重要工作制度。

34.规范权力运行,根据qqqq部门职权,梳理行政权力清单,优化各项工作流程,针对重点部位和环节,不断完善和健全管人、办事、用权有关制度。

35.加强法制qqqq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制度机制,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将权力运行全过程置于监管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之下,提高重大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36.根据廉政谈话的相关规定,深化廉政谈话提醒机制,规范廉政谈话的程序和内容,注重廉政谈话实效。对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患未然。

37.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增强重要决策、重要事项的透明度。继续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认真梳理现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其他行政权力等权力事项,切实做到公开透明。

38.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排查廉政和监管风险点,及时修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八)党组班子带头,树立清廉形象

39.局党组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修身养性,保持廉洁自律,做好廉洁表率。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

40.局党组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和群众路线,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41.局党组成员要强化组织观念,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支部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制度,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2.局党组成员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主动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树立用权必受监督的意识和理念。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市局党组书记对市qqqq局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组织班子成员就党组班子责任内容进行研究和分解部署,细化阶段性工作任务,确保党组班子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具体承担14项责任。

1.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中央纪委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市纪委监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结合qqqq工作实际,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

2.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听取、研究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对党组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

3.代表党组与市局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5.组织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开展经常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性党风党纪和职业道德、纪律教育,常态化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为机关党员干部讲授廉政党课1次以上、主持市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

6.对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及时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7.对局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要亲自督促,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动态及干部群众的反映,对被反映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及个人廉洁自律、“四风”方面有问题的党组成员,亲自进行谈话提醒。

8.对涉及多科室、多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尤其是其中可能出现职能交叉、工作脱节、推诿扯皮的关键节点,亲自协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确保运转顺畅、有效推进。

9.发现局党组成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及时向市委和市纪委监委报告。对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科室,亲自过问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10.模范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做好表率;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1.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市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全面准确地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监督和评议。

12.主动接受和支持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组执纪审查,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13.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定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宣传中央重大工作部署,坚定宣传中央关于政治形势的重大分析判断,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不出问题。

14.其他应当履行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第五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2018年以来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党建履责情况

(一)围绕理论学习抓党建。深入学习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升班子整体和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十九大以来,多次在党组学习会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并结合分管口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任务做真做实。切实加大党员干部作风问题整改,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深刻剖析,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改出实效。

(二)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抓参谋服务。围绕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积极做好基层调研、督查督办、资料收集等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全面的依据。今年来,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分管口工作实际,共下乡督查工作30余次,办理各类案件80余件,督办各类事项40多件次,组织召开分管口各类会议10余场次。二是抓项目推进。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立根固本、增强党性,坚持“走正道,出实绩”,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针对移民安置局重点项目做到亲自过问、亲自监管。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带动2018年度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三是抓干部管理。组织召开分管口专题会议,传达《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落实“三不用三重视”要求的意见》精神,并进行集中学习,切实把“三不用三重视”要求作为激发提升干部队伍积极性的重要抓手,着力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干部队伍。

(三)围绕作风建设抓党建。始终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抓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督促分管部门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2018年度学习计划表,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对党负责,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组织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理想信念、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等方面的新观点新思想新论断的基本内容。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观念、涵养道德品质,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督促分管部门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组织制度,对标《准则》和《条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坚持从严治党,强化落实责任。一是主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组织召开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各分管部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并安排部署2018年廉政工作任务,切实做到了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二是坚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廉政党课制度,督促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监督的基础上,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了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出问题。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工作中,在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后,立即与各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廉政目标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健康稳步推进,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党的纪律,强化廉政教育。一是督促分管部门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以“三会一课”为抓手,督促分管部门深入学习《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准则》、《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截止目前,各分管部门已分别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分工。二是督促分管部门召开党组织生活会、开展党纪党规警示教育。按照认真开展党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先后在分管部门专题会议上强调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性并以一般党员身份参加分管部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2次。同时结合分管部门实际情况,按照县纪委要求组织分管部门60多人分批次参观西宁市女子监狱廉政教育基地5场次;组织开展党纪党规宣传活动1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5块,悬挂宣传横幅5条。三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进行约谈提醒。按照年度计划和岗位特点,在3月维稳月对各分管部门负责人及寺院负责人开展廉政警示谈话活动,共组织谈话12人次,通过谈心谈话对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三)强化正风肃纪,整顿不正之风。一是抓八项规定,规范从政行为。由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分管领域内没有公车私驾、公车私用问题;没有公款进高级饭店超标准接待情况;没有出现滥发钱物现象;没有干部职工上班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现象;没有服务对象反映机关干部“不作为”问题,分管领域廉政建设做到“零”违规。二是抓专项整治,摒弃“四风”问题。坚持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省州、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对土地、矿产、民生、生态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察力度持续加大,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三是抓廉洁自律,确保廉洁从政。目前,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规划以委托青海省晨博测绘公司进行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县级初审,现呈报省厅审查;十二五土地整治项目正在资金审查阶段,已报省厅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移民安置局投资万元的隆丫滩移民安置点对外交通工程(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40%);投资万元的隆丫滩移民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5%);投资万元的隆丫滩移民安置点供水项目(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60%)。截至目前,分管领域内没有利用自己的职权办事,没有接受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深化协调机制,确保扫黑除恶取得成效。为确保扫黑除恶取得实效,公安局联合检察院、法院合力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不断利用专题新闻形式在电视台播放通告,营造斗争的浓厚氛围。结合斗争的开展,拟定标语口号,悬挂横幅,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到每个社区、每个村庄、每条街道,做到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截止目前,共张贴标语300余张、悬挂横幅20多条、设立举报箱5个,并成功破获涉黑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三、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在履行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从严治党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各分管部门要求从严不够;二是抓理论学习从深不够;三是抓组织活动还抓得不新不活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整改,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努力践行党的宗旨,做到勤廉双优。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半年,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建“一岗双责”、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各项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法,坚持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正、惩治六个方面整体推进分管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团结干事、务实求真的工作氛围。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继续加强分管部门的党建“一岗双责”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都能充分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按照省州、县委要求,深化民主评议工作,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教育分管部门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奋发有为、坚忍不拔的精神状态,切实提升分管部门工作效能,树立党和政府的形象。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严格制度执行,加强对分管部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使腐败现象在源头得到预防、在萌芽得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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