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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纪检组责任清单集聚(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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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纪检组责任清单【第一篇】

为推进驻在单位党组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九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再监督”职责定位,强化督促驻在单位党组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让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地生根。

一是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单位及时传达学习领会五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特别是市委书记鲍常勇同志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曹新博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精神,并充分利用参加和列席局党组会议、日常监督检查、走访座谈等时机,及时传达上级纪委和市纪委各项会议精神,纪检监察组组长切实加强与驻在单位党组书记个别交流、沟通协商,紧紧抓住“关键少数”,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责任,督促驻在单位党组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真正做到责任上肩、落实落细。

二是督促推动主体责任清单全覆盖,层层传导压力。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单位从局党组、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党组班子成员三个方面,制定了2022年度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领导干部人人知责、带头担责,把责任清单转化为实际行动;同时,督促局党组制定了2022年度年党风廉政建风险防控清单,严格督促驻在单位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三是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形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合力。纪检监察组会同驻在单位党组联合制定了《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九纪检监察组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定期沟通协调制度》,综合分析研判驻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现状和廉政风险防控等情况,规范理顺了与驻在单位的关系,建立了定期沟通会商机制、联席会议机制、重要会议列席机制、重要情况通报机制、工作报送机制、监督检查机制等八项工作机制,形成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合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派驻纪检组责任清单【第二篇】

今天召开驻省商务厅纪检组综合监督单位联席会议,一方面是为了了解有关情况,落实省纪委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综合监督各项工作;另一方面,也是想让大家一起相互交流、取长补短,更好地推进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刚才,省商务厅、省旅游局、省供销社、省贸促会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分别介绍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信访稳定、纪检队伍建设以及落实派驻监督制度机制等方面的情况。从大家刚才的发言和纪检组平时调研掌握的情况看,今年上半年各综合监督单位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部署要求,站位全局,因地制宜,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商务、旅游、供销合作、贸易促进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许多指标稳步增长,成绩可圈可点,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可以说,今年以来,各单位工作都很繁忙,各项任务都非常繁重,但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都能够高度重视,并通过各种方式大力推进,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大家加班加点,辛苦付出,无私奉献,任劳任怨!在此,我代表驻省商务厅纪检组向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感谢!下面,就前段时间工作开展情况、省纪委近期重要工作安排,以及下一步重点工作,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一)注重全面从严,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以来,各监督单位紧紧围绕迎接和服务党的十九大这条主线,提升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注重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省商务厅突出狠抓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充满活力的干事创业环境。召开党建工作会议,下发《中共河南省商务厅党组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积极探索党风廉政教育新形式新载体,举办厅党组中心组依法行政专题讲座,组织全厅处级干部到河南廉政文化馆和新郑监狱集中进行警示教育。在重大节日期间和重大招商活动中,及时提出廉洁从政要求,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十个严禁”。结合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集中时间开展“三转变一完善一务实”(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发展方式、转变干部作风,完善工作机制,务实求真为民)专题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焦锦淼同志以《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扎实推进“三转变一完善一务实”活动》为主题,为党员干部上党课。扎实的干部作风为商务改革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省商务厅主导或参与的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境外经贸产业园区建设等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省委、省政府嘉奖。

省旅游局努力做到“五个到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重视到位。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机关党委牵头抓、各党支部书记分头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度到位。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政府采购和招标管理、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梳理排查930个廉政风险点、形成473条防控措施。三是协同到位。树立“大党建”工作理念,形成“组织共建、党员共管、难事共办”工作合力。四是责任到位。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公布书记、班子成员各项责任,各党支部书记向局党组递交责任状,解决落实主体责任层层递减问题。五是督查到位。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优化考评指标,改进考核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建设巡查,加强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抓早抓小,动辄则纠,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省供销社注重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机制建设。制定了《完善省社反腐倡廉制度的若干规定(暂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机制暂行办法》等制度,着力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采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与工作业务管理相结合、重点检查与普遍检查相结合、集中整改与日常纠偏相结合的方式,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突出抓好教育预防。注重关口前移,严格落实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做到凡提拔必谈话。坚持做到“年有教育周、月有警示片、节日有提醒、网站有专栏”。在省社机关设立廉政书屋,在办公楼走廊、会议室等公共区域悬挂廉政书画或警句,定期发布廉政信息或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到河南廉政文化教育馆、豫中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大别山干部学院进行党性教育培训。努力提升纪检干部队伍素质。依托省纪检监察宣教基地、愚公移山干部学院、大别山干部学院举办供销社纪检干部业务培训,提升纪检干部监督执纪工作的能力。加强对机关纪委的指导,新提名了专职机关纪委书记,新调整了3名机关纪委委员,新增设了9个直属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充实了管党治党力量。

省贸促会从深入开展风险点排查入手,夯实支部责任。贸促会机关有8个党支部,分别在三个地方办公,人员比较分散。为充分发挥支部作用,贸促会把廉政风险点排查作为工作重点,建立了支部书记负总责、纪检委员具体抓、党员干部全员参与的排查机制,夯实支部责任,前移监督关口,积极推动主体责任从会党委向各部室、支部延伸。从日常监督入手,强化从严治党。平时紧盯出国团组招投标、大额经费支出等关键环节,坚持纪律监督全覆盖,及时开展跟进监督,不留死角。以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为抓手,狠抓劳动纪律专项督查工作,严格规范工作纪律和秩序。

(二)加强沟通协作,扎实做好综合派驻监督工作 省纪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组成立四个月来,按照省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及时进驻进展顺利。一是进驻之初兵分两路开展工作。3月27日,新的驻省商务厅纪检组全体同志按照要求及时就位,当时正值第十一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召开在即。纪检组一边做好对投洽会的监督,一边做好与综合监督的几家单位原纪检组工作交接,一周时间两项工作全部顺利完成。二是迅速召开纪检组与监督单位见面会。组织四家单位分别召开见面会,传达任正晓书记在省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介绍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都非常讲政治,一致表示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纪委的要求上来,以实际行动真诚欢迎、全力支持纪检组开展工作。三是夯实派驻监督思想基础。纪检组成立伊始,就对自身提出了“讲政治、对党忠诚,讲担当、认真履职,讲学习、提升素质,讲纪律、树好形象”四点要求,并向综合监督单位公开承诺,表示监督者率先接受驻在部门监督。同时,对共同搞好派驻监督提出了“思想上高度统

一、工作上密切协作、方式上共同探索”三点意见,为做好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思想基础。

2.积极探索履行职责。一是加强沟通了解。纪检组进驻后,各综合监督单位迅速提供了人员编制、制度机制、近年来工作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分别确定了联系工作的主管领导和联络员,初步建立起沟通机制。二是学习先进,借鉴经验。参加中央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召开的部分省市纪检组长座谈会并进行发言交流,学习兄弟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三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下发2017年纪检工作要点,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各综合监督单位都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扎实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四是创新监督方式,完善制度机制。纪检组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派驻监督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了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通报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以及党风廉政专项巡察机制等6项机制,积极探索实践派驻监督的有效途径;印发《关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通知》,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综合监督单位走访调研,了解各单位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工作等具体情况。五是严守执纪规则,持续正风肃纪。及时向综合监督单位传达全国及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及我省实施办法,完善纪检组信访举报工作流程。持续狠杀“四风”,在五

一、端午期间下发廉洁过节通知,并进行明察暗访。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结合省纪委要求和驻在部门实际,提出要切实增强廉政意识、切实防控廉政风险、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并根据新的形势和纪律要求,提出“十个严禁”。

3.加强学习提升素质。一是边学习边考试边教育。纪检组认真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三次进行闭卷考试,反复研读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加强警示教育,四次组织全体人员专题学习讨论中共中央、省纪委纪检干部典型案例通报,提出“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对照检查,严格践行要求、忠诚履行职责,完善内控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等要求并积极实践。二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改选成立新的驻省商务厅纪检组党支部,坚持正常组织生活,开展“三转变一完善一务实”专题教育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努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三是抓严抓紧抓实队伍建设。对纪检组同志合理分工,梳理统计综合监督单位专兼职纪检干部,积极推动配齐配强人员。结合实际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提出“六个一”(记一本专题学习笔记、写1专题心得体会、接受一次专题知识培训、进行一次专题交流研讨、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举办一次专题知识测试)自选动作,在全省活动系列报道中开篇报道。创办《清风商务》,目前已印发5期。及时向省纪委报送信息,新的纪检组成立后,在省纪委网站刊发信息8篇,在商务部纪检组网站刊发信息3篇。改进纪检组网站栏目,及时更新内容。(目前商务厅网站正在改版,规范固定后纪检组将和各监督单位实现快捷链接,更好地服务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分析存在问题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派驻监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不一,普遍存在着责任压力逐级递减的问题,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党员干部普遍开展了日常教育,但真正发现苗头性问题时却又有顾虑、不愿管,仍然存在好人主义现象。

2.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够深入细致。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要求7月底之前完成,有的单位已经基本完成,有的单位工作进度还需要加快。多数同志比较重视,但也有个别同志认识不够到位,认为没有行政审批权,就没有廉政风险点;有的不深入细致分析,防控措施简单笼统,大而化之,轻描淡写应付了事。3.十九大前的信访稳定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有的单位比较重视,积极主动排查不稳定因素,做好预案防控;有的重视还不够,没有主动深入去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

4.专兼职纪检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各单位目前专兼职纪检干部的配备还不够到位,有的单位好一些,有的弱一些,总起来普遍都需要加强。

5.综合监督的制度机制需要落到实处。刚才黄彩丽同志就驻省商务厅纪检组《关于建立派驻监督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落实过程中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要求进行了说明,希望大家在工作中进一步按照文件要求,把握时间节点,经常沟通情况,及时报送材料,共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更好落实。

二、主动作为,深入贯彻省纪委各项工作部署

今年二季度以来,省纪委相继召开一系列会议、下发文件,就信访稳定、脱贫攻坚、以案促改、作风建设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其中大多数文件直接发到省直各单位党组。对省纪委的工作安排,纪检组都通过印发文件、召开会议、调研座谈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向各综合监督单位进行了传达。有些工作对党组的要求更多一些,主要是通过主体责任来承担落实;对派驻纪检组要求必须履行监督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以严明的监督执纪问责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在今天的会议上,对这几项重点工作,我再重申一下省纪委的要求,以便各单位结合实际,更好地贯彻落实。

(一)强化责任担当,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政治社会环境

现在已是7月底,党的十九大下半年就要召开,保持社会稳定营造良好氛围十分重要,任务也十分繁重。我们必须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高度关注意识形态领域新动向,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为迎接党的十九召开创造良好政治社会环境。各单位要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树立正确舆论导向,为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对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等行为,纪检组将按照上级要求严肃查处,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要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省纪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赴京上访办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要求务必做好十九大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我省是人口大省、信访举报大省、也是赴京上访、非正常上访问题突出大省,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信访举报情况分析研判,深入排查可能在十九大期间进京上访的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随时掌握情况,加强教育疏导,防止引发越级进京上访。要坚决禁止对待上访群众态度生硬、方法简单粗暴,防止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影响。要按照已经制定的工作方案,加强单位系统之间以及与省纪委、省信访局等其他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情况,做好稳控工作。领导班子要分包解决上访积案,及时合理妥善解决问题,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有异常情况,要快速反应、果断行动、妥善处置,确保十九大期间没有来自我们这些单位的干扰和影响。

(二)提高政治意识,全力保障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脱贫攻坚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的重大战役,是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省委明确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小康不落一人”的目标,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扶贫攻坚推进会,反复强调脱贫工作讲的是政治,干的是民生,体现的是大局,反映的是党性,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是重要使命,是政治责任。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用足用好政策资源,用心用情用力扶贫。7月3日,中央纪委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王岐山书记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纪委也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了全省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干部作风问题专项督查方案和发挥职能作用精准监督执纪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召开服务保障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任正晓书记对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调重点查处三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是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二是数字脱贫、面子工程,突击脱贫、报表满天飞等形式主义问题;三是因为不担当不作为导致项目进展迟缓、资金长期趴在账上难以发挥作用、工作力度不大等官僚主义问题。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甚至推诿扯皮、不负责的,将严肃追责问责。我们要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的要求,努力做到“扶贫工作务实、扶贫过程扎实、扶贫结果真实”,使脱贫成效让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的考验,确保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

(三)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推进以案促改工作

多年来,我们看到从中央到地方,查了不少案件,处理了不少人,但依然存在屡查屡犯现象,有的地方甚至是前腐后继。究其原因,就是过去存在重查不重改的问题。以案促改就是在案件查办后,通过深入剖析发案原因,研究案发规律,找准和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执纪审查后续文章,力求从根本上解决查而不止、纠而复发、履治履犯的现象。5月11日省纪委召开了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下发了《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指导意见》,任正晓书记在会上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单位要抓好落实,着力在案发原因剖析、重点领域防控、关键环节预防上下功夫。要突出案例剖析。围绕典型案例分析案发根源、研究风险点、找出发案规律,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找准症结,制定对策。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便于纪检部门及时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关注建设规划、招标投标、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重要环节以及其他有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资金分配权等关键岗位,人、财、物等关键环节,要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编制修订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时公示。加强对处长、科长、具体经手人等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制约,解决“中梗阻”问题。要抓住关键环节。统筹抓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事前抓教育预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事中抓惩治警示,提高违纪行为的查处率,发挥执纪审查的震慑作用;事后抓建章立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权力滥用。通过以案促教、以教促改、以改促建,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为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纪检组也专门下发了开展标本兼治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希望各单位结合实际落实好。

(四)深化作风建设,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决胜全民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不仅需要科学的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发展举措,更加需要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反映,影响着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和从政行为。要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政治生态好,人心就顺、正气就足;政治生态不好,就会人心涣散,弊病丛生。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要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省纪委今年以来多次下发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等通报,以示警戒。我们要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密切关注“四风”新形式、新变种,既要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保持韧劲、耐心和恒心,持续加压发力,巩固已有成果,也要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做口号等突出问题。省纪委近期下发了《全省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回头看”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把“回头看”工作作为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抓好贯彻落实。纪检组今天也发了通知,并将按照省纪委要求加强“回头看”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巩固扩大反腐败斗争成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第

一、第二种形态上多下功夫,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步步严防,层层设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不断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团结协作,共同做好综合派驻监督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对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没有离开责任的权利,党和人民赋予权力的同时,更是压上了责任,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担当就得有多大。任正晓书记在今年7月7日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也特别指出,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党内问责问的是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必须严肃问责。对我们而言,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目标是一致的,只有更好地沟通配合,团结协作,才能共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责任要更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但责任的具体落实还是要由部门来承办、由具体人来完成。咱们4个单位中,有的党组织已经出台了责任清单,有的还没有出台。希望没有出台的尽快出台,已经出台的要抓好落实。纪检组、机关纪委要照单对责,以不落实之事问责不落实之人,不能把责任清单当摆设。清单完成后,怎么在实际工作中落实,由哪个部门、哪些人具体执行?要明确,这样才能把责任落到实处。派驻纪检组负监督责任,各单位机关纪委也承担着监督责任,这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各单位要明确各自处室的责任,各司其责,不能有等、靠、拖的思想。各单位“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领域的责任人,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负责人也要本着对本处室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亲自抓、亲自管,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总之,各单位都要按照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流程,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协同要更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是党组(党委)和纪检组的共同目标。希望各单位给同志们讲清楚,进一步统一思想。纪检组也要提高思想认识,激浊扬清,奖优惩劣,树正气,刹歪风,服务工作发展大局。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同时,更加注重保护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的工作失误者,按照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严肃查处和教育保护相结合,既“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又“栽新树”“育大树”“护森林”,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也希望各单位对派驻纪检组安排的工作继续给予理解、支持,共同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做好派驻监督工作创造更好的环境。

(三)沟通要更顺畅。提高监督的协同性,增强监督效果,必须加强沟通。我们驻在商务厅,与贸促会一个楼上办公,见面多些,与旅游局、供销社有一定距离,尽管每周都去,但去的还是少些,好在现在网络通讯发达,不涉密的材料能及时传送,及时交换意见。对领导班子及成员部署、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可以通过会商沟通、列席会议、书面报告等方式与纪检组加强沟通联络。在做出重要人事变动、举办重大活动、决策重大项目时,要及时与纪检组联系、说明。信息报送方面,要将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活动、典型经验、调研成果等情况及时报送纪检组。我们将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择优在网站和《清风商务》上选登,并向省纪委和中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推荐报送。

(四)防控要更严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在各单位情况不一,已完成的再反复排查一下,拾遗补缺,没有完成的要抓紧完成。要结合以案促改工作,深入查找漏洞,建立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笼子,进一步形成科学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特别是人、财、物关键环节,要注意结合深化改革,从制度机制上寻求治本之策。要加强党务、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压缩权力滥用的空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扎实、细致、切实,不走过场。我们将在大家报送资料的基础上,推动形成各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也作为了解各单位业务情况、加强监督工作的参考。下一步,我们还将采取座谈走访、问卷调查、谈话谈心等方式,继续深入了解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五)队伍要更健全。按照党章规定和中央有关要求,设立党委的,一般要设立纪委。各综合监督单位要加强纪检组织建设,配全机构,配齐人员,选好配强专兼职纪检干部,该配纪委书记的配纪委书记,该配纪检委员的配纪检委员。纪检部门要聚焦职能定位,突出监督执纪问责,承担起该承担的责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和纪律审查的职能作用。要加强纪检干部的监督管理,扎实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和自我监督,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为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上半年的工作成绩卓有成效,下半年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纪委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继续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派驻纪检组责任清单【第三篇】

近日,蒙城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工委)紧盯“四风”问题,针对72个所驻单位和34个协管单位,制定了一份涵盖8大方面23条的责任清单,规范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工委)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的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三十条规定落实情况督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督查,开展廉政教育情况的督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督查,信件办理,加强自身建设等八大方面,制定工作措施。清单制定后纪检组明确具办人,确定序时进度,根据清单任务建立健全“年初建账、天天对账、月月查账、年终结账”的工作统筹推进制度。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工委)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纪律规矩的严肃性,层层传递压力,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派驻纪检组责任清单【第四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为强化细化实化临夏州纪委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责,制定如下履行职责清单。

一、自觉落实“五个协同”

“五个协同”是中央纪委对派驻机构改革和派驻工作的最新要求。州纪委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组要按照“五个协同”要求,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加强沟通衔接,增强工作合力,推动派驻监督向“最后一公里”延伸,进一步彰显“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1.与州纪委监委机关的协同。派驻机构是州纪委监委工作的延伸,要落实“三为主”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重要情况、履职情况要向州纪委监委报告,自觉主动接受州纪委监委的领导指导。州纪委监委机关要加强联系,提供支持。

2.与驻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的协同。进一步明确并理顺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在认真落实“三转”要求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协调、督促,推动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与巡察机构的协同。体现在巡察全过程,巡察前及时提供情况,巡察后认真核查问题线索,督促整改落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4.与驻在部门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的协同。协助驻在部门单位党组织或机关党委(纪委)理顺工作职能,加强业务指导交流,共同分析研判,防范化解廉洁风险,形成监督合力。

5.与县乡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健全完善案件办理协作配合机制,破解联合开展调查、协助采取措施等难题,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协同县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有关领域专项监督检查。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党组(党委)在党内监督中担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党委)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聚焦主责主业,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

1.督促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监督内容: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认真研究谋划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量化要求:每年1次。

2.督促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

监督内容: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总书记各类重要讲话,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的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规范权力运行和党务政务公开。督促被监督单位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扶贫民生领域、扫黑除恶等专项任务,确保中央部署要求和省委、州委工作安排落到实处。

量化要求: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年至少1次,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年至少2次。

3.督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监督内容:督促被监督单位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督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制度。

量化要求: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年至少1次,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年至少2次。

4.督促强化作风建设

监督内容:督促被监督单位紧盯“四风”问题加强作风建设,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及“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党员干部休假期间,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申报制度,对申办婚丧喜庆事宜从严把关,推行党员干部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申报全覆盖。

量化要求:常态化开展,节假日强化监督检查。

5.督促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监督内容:建立日常沟通提醒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经常主动与被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交流,及时通报中央和省委、州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全年及阶段性工作重点和打算,反馈日常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听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督促被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掌握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思想、作风、生活等情况,强化日常监督责任。重要事项的沟通交流和提醒谈话要有提纲或记录。

量化要求: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季度至少1次,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至少1次。

6.督促履行“一岗双责”

监督内容: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约谈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工作机制。根据日常监督情况,结合巡视巡察、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审计监督、专项督查、年度考核等工作,及时约谈通报属于其分管或工作范围内的突出问题,督促履行“一岗双责”。督促被监督单位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约谈提醒,传递责任、传导压力。

量化要求:常态化开展,与班子成员每年至少2次,与科级干部每年至少1次。

7.督促整改落实

监督内容:结合巡视巡察、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审计监督、专项督查、工作考核等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账,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不断改进工作。注重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直接或委托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或机关党委(纪委)约谈相关党员领导干部。

量化要求:结合实际常态化开展;有时限要求的整改任务应当在期限内完成。

8.督促开展廉政教育

监督内容:推动被监督单位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典型案例问题的通报,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定期组织廉政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推荐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量化要求:每年至少1次。

9.督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监督内容:督促被监督单位遇到重要情况或普遍性问题时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制定整改方案,推动整改落实,解决突出问题。要求被监督对象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就本年度或上年度群众反映、组织约谈、函询谈话的问题作出说明,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自觉接受监督。

量化要求:每年至少1次

10.督促执行各项制度规定

监督内容:加强对被监督单位贯彻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监督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党内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按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利、开展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用严明纪律维护制度权威。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因职务变动需要调整工作分工的,督促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报州委的同时,抄报州纪委监委。

量化要求:结合实际常态化开展。

三、严格落实监督责任

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健全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和归口管理单位、直属单位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关键少数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纪律等情况和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重要情况及时向州纪委监委报告,重大事项必须向州纪委监委请示。

1.突出监督检查重点

监督内容:监督检查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班子议事规则情况;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科学公正选人用人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情况;依法行使职权、廉洁从政和严以用权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送书面建议,督促整改,并适时在被监督单位范围内通报。

量化要求:常态化开展。

2.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

监督内容: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安排部署重要工作会议、民主生活会等有关会议,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有关建议。会议可由组长参加,也可委派副组长或指定专人参加。

量化要求:常态化开展。

3.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监督内容: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专题研究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了解掌握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建议,不断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定期研究纪检监察工作,听取被监督单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成绩,交流经验,查摆问题,抓好推动落实。

量化要求:每半年1次。

4.聚焦重点任务抓好落实

监督内容:每年年初,按照州委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州纪委全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被监督单位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印发被监督单位,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监督检查结果,并向州纪委监委报备。

量化要求:印发文件;每半年书面报告1次。

5.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监督内容:重点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早发现、早处置,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州纪委监委和本派驻纪检监察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谈话函询的监督对象,认真开展回访谈心工作,帮助其正确认识所犯错误,卸下思想包袱,并说明有关情况,做好教育监督。每年确定一定比例开展谈心回访,并做好回访记录。

量化要求:对需要进行谈话或按规定应当回访谈心的,做到方式恰当、程序合规、应谈必谈。

6.加强个人事项监督

监督内容:根据工作需要,经州纪委监委批准,查阅和调取被监督单位有关领导干部及其管理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强化对重点对象的监督。

量化要求:每年至少1次。

7.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监督内容:严把被监督单位干部选拔任用、“两代表一委员”推选、评先选优等廉政审查关,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政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量化要求:按要求如实回复党风廉政审查意见。

8.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监督内容: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甘办字〔2017〕60号)和州纪委监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建立被监督单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

量化要求:被监督单位科级干部全覆盖。

9.定期研判政治生态

监督内容:建立主动监督检查机制,对州纪委监委统一部署的专项检查或专项监督,结合被监督单位特点,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加强调查研究,结合被监督单位实际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体化,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重点对照“七个有之”开展监督检查,净化党内政洽生态。定期分析研判被监督单位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重点岗位,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据准、工作实。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情况每年向州纪委监委书面报告,重大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量化要求:每年1次。

四、初核、审查调查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查阅或者复制被监督单位有关文件、会议记录、财务账目等资料;可以通过谈话询问向综合监督单位管理的干部了解情况,要求其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有权采用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规定的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的其他措施。

1.经州纪委监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州管干部的问题线索。

2.根据州纪委监委安排,参与审查调查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州管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

3.初步核实反映被监督单位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的问题线索,负责审查调查上述人员违纪违法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审查调查科级以下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

4.审查调查被监督单位管理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立案前应当通报被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经州纪委监委批准,也可以立案后再予以通报。

5.根据审查调查核实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相关处理或向相关部门提出审查调查处理建议。

6.协调指导被监督单位做好向相关部门报送涉案人员处理建议。

五、受理检举控告申诉

派驻纪检监察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邮箱,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并按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1.收到反映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州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及时报送州纪委监委。

2.对反映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线索,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种方式进行处置。

3.受理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及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交由批准处分的党委或纪委监委承办。

六、提出问责建议

派驻纪检监察组发现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应根据情况向州纪委监委或被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向被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建议的应同时抄报州纪委监委。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被监督单位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1.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或州管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向州纪委监委提出问责建议。

2.对被监督单位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向被监督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3.对被监督单位机关及直属单位内设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向被监督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4.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等情况的,开展“一案双查”,在查处违纪违法人员的同时,查清相关领导的责任,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问责建议。

七、配合开展巡察工作

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主动配合州委巡察工作,积极对被监督单位开展巡察,形成监督合力。

1.协助州委巡察组做好对被监督单位的巡察工作,按要求提供日常监督等有关情况。

2.督促被监督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相关建议。

3.优先核查巡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并按要求及时回复。

4.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实际情况对被监督单位开展巡察,对情节简单、线索清楚、短时间内可以查结的违纪违法问题,可就地直接进行核查处理。

八、根据授权依法行使监察权

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州监委授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对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

九、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自身建设

严格派驻组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健全工作制度,推进规范管理。

1.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州纪委常委会领导的意见》,牢牢把握“围绕中心监督执纪,聚焦主业提供保障,为党委分忧,为政府助力”的工作定位,大力发扬“学实严专细快”的工作作风,严格落实“日清周进月结”推进制度,不断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

2.加强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模范遵守党纪法规,自觉培养良好道德情操,廉洁自律,接受监督,增强本领,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3.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加强与州纪委监委联系室部的协调联系,每季度沟通一次工作情况,每年底向州纪委监委报告年度工作情况,接受州纪委监委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每年底向州纪委监委提交述职述廉报告,县级干部参加州委对州纪委监委州管干部的考核,科级及以下干部参加州纪委监委考核。

4.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及时向州纪委监委报告,根据要求进行核实,提出处理建议。

5.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州纪委监委报告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报送查处案件、信访线索处置情况,提交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州管干部的问责建议

十、承办州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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