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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工作总结范文村民宗工作总结范文【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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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工作总结村民宗工作总结【第一篇】

盘江镇XX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民族宗教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镇的民族宗教工作按照“团结、教育、疏导、缓解”的方法,与有民族个宗教场所的村委会层层签定目标责任制,正确处理好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为总结经验,找出差距,现将我镇XX年的民族宗教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全镇宗教活动场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镇共有宗教活动场所12处,办理房产证书的有8所,参加法人登记的12所。其中,伊斯兰教3所,基督教2所,佛教7所,规范管理制度5所。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镇党委、政府始终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全镇的一项重要工作,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全镇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4次,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民族村的团结、稳定和发展。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少数民族村的民族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三、层层建立责任制,把民族宗教工作与干部的奖惩直接挂钩

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与少数民族村委会和有宗教场所的10个村委会制定了管理联系制度,切实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确保民族宗教场所的活动依法、有序开展。巩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并把宗教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

四、充分利用党校、党课等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镇党委每年利用党校培训、党课等形式在党员干部中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2次以上,宣传教育面达90%以上,并在中小学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受教育面达85%以上。认真开展民族团结月、民族团结周、民族团结日宣传活动和民族团结示范村、组评比活动。按季度召开少数民族代表座谈会,结合全镇文明示范村建设一并纳入评比考核奖惩。

五、正确处理好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确保民族村的团结、稳定和发展

对民族村、组发生的突出事件,镇党委、政府领导亲自指挥,按照“团结、教育、疏导、缓解”的方法,及时依法处置,把矛盾和民族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不上交矛盾。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把全镇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和发生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处理措施报送上级有关部门,便于上级有关部门掌握情况,正确决策。

六、加强宗教场所管理,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的积极性

镇党委、政府始终重视对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的教育和引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物的管理,尊重信仰自由,做好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工作,引导他们依法开展各种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宗教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按时做好被批准登记的12所宗教活动场所的年检工作。

总之,我镇XX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知道下,全镇民族团结、稳定和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总结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同时,积极学习借鉴兄弟乡镇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弥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全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全镇的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宗教工作总结村民宗工作总结【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对**区清真食品的管理,尊重食用清真食品民族的饮食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经济利益,区民宗委汇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全区的清真食品管理工作进行了联合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小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总体由区民宗委牵头,会同区人大、政协、政府办、工商局、行政执法局、卫生监督所共七个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由民宗委全面负责六个相关单位和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时间从20xx年4月20日开始到4月22日结束,共三天时间。共检查了**行政区域内的172家清真食品营业网点。检查期间,每天早晨出发前确定检查路线和检查的片区,下午最后一个小时在民宗委收集汇总当日的检查情况。

虽然在实际工作中点多、面广、线长,但通过三天的联合检查,总体检查结果较好,没有发现重大的清真食品违法案件和食品安全隐患。检查组每个检查人员都能做到依法检查,依法执行。每个营业网点的负责人都能对联合检查工作给予积极主动的配合。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联合检查,也发现了一些客观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客观上因为餐饮点经营法人、服务员等人员流动量太大,造成了人员与餐饮点关系不明确、管理不规范、清真餐饮点与非清真餐饮点分不清楚等问题。

二是一些新开张的清真食品餐饮网点、加工网点、特别是个别的连锁店没有及时依法申请和办理“清真”标志牌。

三是一些已办理“清真”标志牌的餐饮网点、加工网点对“清真”标志牌的悬挂和摆放不规范。有的放在加工操作间、有的挂在后堂、有的甚至没有悬挂而放在其它角落中,都没有按照《****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11条的规定将“清真”标志牌悬挂在显著位置。

四是个别清真餐饮点的卫生较差。

五是人大政协监督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个别清真餐饮点招牌上的语言文字使用有错误,与实际内容不相符。

三、整改做法:

一是对每个已办理了“清真”标志牌的的餐饮点负责人提出了要求,只要是法人更换的餐饮点,必须及时通知区民宗委将变更情况备案。做到明确实际经营人或者法人,不能出现实际经营人与执照中法人不相符的问题。只有依法申请和办理了“清真”标志牌之后才能在招牌上标著“清真”字样。

二是对新开张的餐饮点和连锁店进行了登记,并明确指出:只要是办理了营业执照的餐饮点都必须依法办理“清真”标志牌,不能出现两个餐饮点使用一个“清真”标志牌的现象。

三是对每个已办理“清真”标志牌的餐饮点明确了标志牌的悬挂位置和要求,必须依照《****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11条的规定悬挂在显著位置。

四是在联合检查中发现营业执照已超过使用期限、卫生不合格等有问题的餐饮点,由卫生监督所和行政执法局等相关单位指出整改要求和时限。

五是由人大和政协监督人员指出了在清真餐饮点招牌上有错误的汉语或维语等具体语言文字。要求餐饮点负责人按照正确的文字进行标著或书写。

宗教工作总结村民宗工作总结【第三篇】

20xx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和处室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在宗教界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按照省民宗厅的工作部署,今年我们在宗教界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制定了《20xx年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实施方案》、充实了市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xx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考核评分标准》,开展了“爱国爱教,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从我做起”有奖征文活动和“和谐寺观教堂从我做起”演讲比赛活动,在迁安市召开了创建工作推进会。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宗教场所在财务、消防、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管理,提高了场所环境建设。在11月份,组织开展了考评验收,全市15处宗教场所被评为“xx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单位”,20处场所被评为“xx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达标单位”。

二、满足信教群众宗教生活需要,依法审批宗教活动场所。

认真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从满足信教群众宗教生活需要出发,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国宗局2号令)规定,严格履行法律程序,依法审批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4处,审核寺观教堂3处。

三、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

一是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xx省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取缔非法私设聚会活动点8处,制止非法宗教活动5次,保持了我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二是完成了对全市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工作。今年5月依据《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国宗局3号令)、《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国宗局4号令)的规定,我们对全市五大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共295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备案工作中,我们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维护宗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三是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试点工作。我们认真组织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学习领会今年3月1日实施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宗教场所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试点工作,为明年工作的全面推广积累经验。

四、认真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按照上级《关于妥善解决xx省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主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就xx市全面落实《实施意见》进行认真沟通,结合xx市宗教界的实际,就相关政策的把握进行了详细探讨。今年10月以5家单位联合发文的方式,向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单位下发《关于转发冀民宗字【20xx】104号〈关于妥善解决xx省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10月13日,组织召开全市民宗工作部门和宗教团体秘书长以上人员专题会议,专题传达《实施意见》精神,对相关政策进行讲解,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在具体落实工作中及时给予政策指导,妥善解决我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宗教工作总结村民宗工作总结【第四篇】

今年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的指导下,乡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体,牢固树立“少数民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以“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为核心,以实施“宣传教育、基础组织、平安创建、基础建设、民生改善、产业发展”六大工程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宗教工作,为推动我乡民族宗教工作稳定好转打下夯实的基础。现将2021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乡共有6个行政村,**个村民小组,共**户**人,居住着景颇、傣、汉、僳僳等民族。下设**个党总支,**个农村党支部,**个机关党支部,**个青年人才党支部,共有**名党员。辖区登记在内的宗教场所**处,以堂带点的活动场所**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确保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少数民族群众与汉族群众、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风俗习惯、信仰等方面的差异,构成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多元化。**乡在实际工作中充分认识到民族问题将会直接影响我乡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4月13日**乡召开民族宗教领导小组会议,经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民族宗教工作兼职干部,同时以村为单位,结合**乡实际,按照“党政齐动手,各尽其责,共同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原则,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多形式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乡党委、政府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示范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一是利用周一学习例会(2月10日、4月13日、8月20日和11月6日)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分管和从事民族工作干部开展系统的民族政策理论培训;二是充分利用橱窗、街道宣传和村组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2月、4月、8月和12月共组织宣传4次,受教育群众700人次。主要宣传党在发展民族关系中“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宣传依法治国和建设法制中国的理念,为我乡创建平安**、构建和谐**营造优良的氛围。

(三)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排查,强化宗教事务的管理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三个决不允许”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排查,谨防境外宗教势力渗透,每月协同各村网格员到宗教场所检查,检查传教知识、消防安全等,一切都是按照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没有民族宗教矛盾纠纷;二是完善了宗教场所的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全乡范围内的宗教场所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全乡登记在内的26处宗教场所,经排查取缔后**乡现剩24处宗教场所(取缔**茅草寨教堂和仗刀景颇教堂),其中:佛教场所5处(银河村汉传佛教1处、相帕村南传佛教3处、**村南传佛教1处),基督教场所19处(璋刀村5个、鲁洛村6个、宝石村4个、**村2个、银河村2个)。**乡信教群众2341人,其中汉传佛教15人,南传佛教409人,基督教1917人。

三、存在的不足及问题

(一)基层网格难建立。近年来,中央落实县、乡、村三级工作管理网格,建立“一网两单”切实解决基层宗教无人管、不愿管、不敢管的现象,但工作责任制仍难以建立,一是乡镇民宗干部没有法律法规赋予权力,无法依法管理;二是村级干部在宗教法律法规方面培训少,没有把宗教管理工作纳入村干部考核范围,存在“三不管”现象。

(二)行政执法难实行。虽然国家出台了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为基层宗教活动健康有序的开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现行的宗教法规还有很多空白点,加之没有具体执法人员,不少宗教问题存在无法可依,特别是宗教活动场所的取缔和建立,向上级汇报杳无音信,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难以开展。

(三)工作合力难形成。由于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信教群众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宗教执行需要民宗、统战、公安、国土、综治等部门齐抓共管。基层宗教部门孤军作战,一些问题联合执法解决的事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导致宗教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乡宗教工作以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以解决民族矛盾为切入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消除民族歧视和伤害民族感情的现象,维护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

(一)加强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强化宗教工作责任制。当前,要采取有力措施,为基层宗教网格员培训创造必要的经费,制定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村干部考核范围,健全网络,强化责任,形成上下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加强宗教法制建设,强化宗教执法工作。要完善宗教的法律法规,根据宗教工作实际调整、充实政策法规内容,增强法律法规的可依法性。同时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对不在党的政策范围内开展的宗教活动,各级部门敢于追究,敢于执法,使宗教执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三)抓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为了宗教活动顺利开展,一是要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宗教学识修养,使他们顾大局、懂政策、讲法律;二是要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工作。宣传形势发展变化,不断完善教内规章制度,促进宗教内部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减少和避免民族宗教矛盾和纠纷。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继续加强民族宗教管理,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构建平安**和谐**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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