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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违法原因剖析范例【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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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违法原因剖析【第一篇】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处祖国南大门,沿海沿边沿疆,有壮、瑶、苗等12个世居少数民族,基层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直接影响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

为进一步了解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与规律,提出预防和纠正措施,确保基层团结稳定,近期,自治区纪委对2010年以来全区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主要特点

据统计,2010年至2014年4月,全区查办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214件,占全区案件总数的%,其中涉及村干部案件1764件。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把手成为发案高危群体。违纪违法主体多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站所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基层,一些干部大权独揽,办事不民主,一人说了算,容易利用自身职务便利贪污受贿。

民生类违纪违法案件突出。各项强农惠农补贴的发放正成为村干部违纪重灾区,集中表现在危房改造、粮食补助、民政救济、扶贫资金、土地征用补偿等领域。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资金量大、监管环节多,一些地方在资金分配和发放过程中侵吞、截留、挪用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突出,严重损害农民群众利益。2010年以来,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涉及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腐败案件152件,结案104件,处分107人。

群体违纪违法呈上升趋势。前几年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多为“单兵作战”,极少出现集体参与作案现象。但近几年出现了由单独向合伙违纪发展的趋势,有的甚至发展成班子成员集体违纪。据不完全统计,全区查处的农村基层干部群体违纪违法案件,2010年为42件、2011年为53件、2012年为81件、2013年为93件。

违纪违法形式各式各样。有的利用村结算往来账的机会隐蔽作案,从账面上很难找出破绽;有的将拆迁补偿与土地补偿“浑水摸鱼”作案;有的采取收入不计账的手段直接侵吞、截留;有的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贪污集体财产;有的利用经手管理、发放使用补偿和各种下拨资金之便,直接截留。

顶风违纪屡禁不止。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广西迅速出台了贯彻落实意见,全区各级认真执行,促进了党风政风转变。但是仍有不少基层干部顶风违纪,如今年4月,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有关领导干部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在公务接待中违规上酒、饮酒,致该镇拟任副镇长的钟谢飞酒后意外死亡。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来宾市有关部门进行了查处,对违反作风纪律建设有关规定的11名责任领导进行了严肃处理。

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原因分析

宗旨意识不强。一些基层党组织抓党风廉政教育机制不完善,教育形式单一,重用轻管,导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存在“空对空”的问题,出现不少“法盲干部”、“纪盲干部”。一些村干部虽然任职多年,但平时不注意加强党性修养,拒腐防线松懈。有的认为工资待遇低、工作量大,在办事过程中收取一点“服务费”、“误工费”理所当然。

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内部监督“弱”。有的村规章制度、监督机制不健全;有的村根本没有规章制度;有的村虽然制度上墙,但形同虚设,没有很好地落实与执行,往往是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个人说了算,其他班子成员不敢提不同意见。二是民主监督“软”。目前推行村务、政务公开,对农村干部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但是有些村公开的内容有限,表面的东西多,群众最关注的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内容很少,一些村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不高,使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手段难以到位。有的群众认为只有乡镇干部、村干部帮忙才可以拿到补贴指标,不敢监督。

部分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中只重视布置任务、下达指标,不重视监督落实措施,更没有检查、指导、监督基层开展工作。尤其当前强农惠农资金较多,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漏洞较多,只重视结果,忽视中间环节,监管措施缺失。一些案件中,相关资金拨付的上级单位只将资金拨付到村或者由村干部领取后就不管不问,对资金的发放和去向缺少必要的监管。

纪检监察力量比较薄弱。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较多较杂,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纪检监察员基本上都是兼职,对业务不熟悉,难以发挥作用;乡(镇)纪委履职时受到地方党委很大制约,有的乡(镇)对群众反映的村干部问题不仅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反而护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同时,乡(镇)纪委书记在本乡开展工作也存在较大畏难情绪,以致惩治不严。

预防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对策建议

强化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督促基层党组织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好选用干部关,将那些公正廉明、吃苦耐劳、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的人选出来用好。对那些不顾大局、作风霸道、私欲膨胀、以权谋私的党员干部,如经批评教育仍不悔改,坚决清理出班子。

强化基层干部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政策理论学习教育,是遏制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一条基础性措施。要针对基层干部的文化层次和工作实际,灵活采取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教育形式,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法制、党纪政纪条规和道德教育。要充分发挥各级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经常性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

强化村务公开工作。加快推进村级规范化建设,制定统一标准,对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间隔、检查考评方法、责任追究等作出详细规定。建立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及民主理财小组等,村务公开的内容由村监会审查后公布,同时制定出台村干部离任审计、村务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手段、形式,推进“阳光村务建设”。

强化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完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民主议事、政务公开、款项拨付、项目实施跟踪督办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同时,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关键部门、关键环节的监管。

强化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增强基层办案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增强对涉农违纪违法行为的威慑,彻底打消少数基层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同时,注重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方,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违纪违法原因剖析【第二篇】

根据我局党委关于深入剖析张红梅违纪违法案件,对其暴露出来的问题以及其中反映的问题为镜,我按照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分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确定了整改措施,现汇报如下:

一、自身存在的出问题

(一)党性修养方面还需提高。

党性是共产党的根本,在理论修养方面往往事务性工作较多而造成政治理论学习的主动性不强,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真正深入思想、联系实际的学习不够,满足于浅尝辄止。在作风修养方面,工作作风不够踏实,有时有些浮躁,工作的主动性不强,有时为搞好团结,讲一团和气,对分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管理不够严,惩治力度还不到位。

(二)求真务实的精神还需锤炼。

工作有部署,但跟踪落实不足。比如对存在的问题缺少具体措施的跟踪,推动工作的方法单一。有时对待工作,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特别是任务多、压力大的时候更是如此,存在着应付以求过关的想法,影响了工作效果,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三)群众意识方面还需加强。

虽然会下到乡镇调研,但主动性不强、不够深入,工作不够细化,听取群众意见时,只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未能切实关心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在工作上对基层情况的了解大多靠听汇报和检查,不够全面系统,没有从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角度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四)意识形态方面还需加强。

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紧迫性认识不足,抓中心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还不够彻底。

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指导,舆论引导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究其原因,还是对意识形态的概念研究不深,对问题的本质琢磨不透彻。

二、通过反思,我认为存在问题源于以下几方面:

(一)政治理论学习有所放松。

忽视了意识形态建设,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突出位置,不仅自己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也没有将意识形态建设落实到位,没有时刻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衡量检查言行、审视思想和改进工作。存在对理论学习不深、不透,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的现象,认为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抓工作,从而导致自己在思想上放松了学习。

(二)党性修养有所放松。

不能正确处理党性修养和做好工作的关系,松了党性修养的锤炼和提高,放松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导致享乐主义的发生。自我要求不高,满足于现状,不求做的好,只求过得去,遇到应急重点工作“临时抱佛腿”,不能紧跟时代发展需要。市场监管工作的应急性工作任务不少,可具体工作中,我只是按着部里要求落实,降低了自我要求。

(三)服务宗旨有所放松。

作风不扎实,表现为关心群众不够,深入基层群众不够,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思想意识较弱,日常工作过程中,事务性工作挤占了很多时间,到群众中了解情况、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的时间相对减少,面对不断涌现出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往往是根据汇报做出决策,凭经验办事。

三、整改措施

通过认真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我做了深刻反思,为了解存在的自身问题:

(一)高度认识理论学习的要性。

不断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紧迫感,将理论学习定位在“学理论、议大事、转观念、出思路、促发展”上,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不断增强学习效果。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

(二)强化党性修养。

自觉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模范遵纪守法,克已奉公,认真履职,起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切维护人民的利益。

(三)坚持发扬求真务实、艰苦的良好作风。

坚决防止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业和奢靡之风在我身上发生。致力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解决难题,坚持立说立行,做到执行上“没有任何借口”、操作上“少说多做看结果”,做到矛盾面前不回避,困难面前不退缩,责任面前不推诿;坚持一抓到底,以不畏艰难、敢挑重担的勇气和自强不息、知难而进的气概,投入到局党组安排的工作中去。

(四)廉洁自律。

做到勤政廉政,严格执行上级要求,进一步增强民主意识和民主作风,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积极进取、民主团结的工作环境,树立一个具有“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公仆形象。

违纪违法原因剖析【第三篇】

近年来,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频发多发趋势,对此,眉县纪委积极探索当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腐败的特点、规律,严格履行教育、监督、惩处职能,严肃查处了一批涉案金额大、危害程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违法违纪人员,教育了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优化了干事创业环境。近三年,全县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8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6人,挽回经济损失1403万元。

近年来腐败案件的表现形式及特点

(一)从案件类别来看民生类问题较多。在近三年查办的86个案件中,涉及民生类的案件共67件,占案件总量的%。主要表现在一些承担民生工程的部门以及部分村组干部贪污、侵吞、挪用各种惠农资金、土地补偿款、扶贫救灾款、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款、拆迁安置款等专项资金。

(二)从人员类别来看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近年来,因国家政策和项目建设不断向农村倾斜,村组干部贪污受贿等经济违法犯罪问题也在逐年上升,主要表现在民生工程、土地征迁赔偿、财务管理、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方面贪污受贿、挥霍浪费、虚报冒领等。2011年涉及村组干部的案件总量的33%,2012年占案件总量的40%;2013年占案件总量的50%。

(三)从案件性质来看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类问题较为突出。在近三年查处的86件案件中,涉及到贪污贿赂及失职渎职问题的案件各占16起,占案件总数的%,位居第一。这些案件中不仅有领导干部也有村组干部,涉案金额多则几十万,少则几千元。如某单位原副局长张某在协调工程项目征地建设过程中受贿万元;某中心原主任李某,在任职短短3个月时间内,收受贿赂达万元,贪污公款万元。

(四)从作案手段来说逐渐隐蔽多样。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表现形式主要有: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国家种类补偿资金、惠民资金;合伙作案、公款私存或转借他人以获取利息,或借给亲友使用;财务管理混乱,吃喝挥霍,随意开支等。如某村四名村干部合伙,将西宝高铁征地补偿款、地面附着物赔偿款、灌溉渠赔偿款等共计万余元,采取虚报冒领方式予以私分。

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多发的原因分析

(一)少数干部个人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漠。从近三年立案查处的领导干部来看,大多数干部文化程度及综合素质较低,浅薄的文化素养造成了这些基层领导干部平时疏于政策理论的学习,忽视了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纪律意识及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有些干部在被查处后还不认为自己已经触犯了党纪国法。

(二)个别人私欲膨胀,思想道德滑坡。一方面,个人私欲膨胀,宗旨意识淡化。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权力观,谋利之心膨胀,放任之心膨胀,贪腐之心膨胀,将本来用以为国家干事业为人民谋福利的领导职权当作谋求私利、捞取钱财、寻求退路的手段。另一方面,思想道德滑坡,挡不住诱惑。在市场经济下,受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面对金钱、物质的诱惑,个别干部不能自持,最终把手伸向了集体或掌管的专项资金。

(三)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一是教育缺失。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监管不到位。由于“一把手”领导权力过于集中,上级监督太远,不能经常;同级监督太软,心存顾虑,所以监督表现得尤为失之于软。特别是有些农村干部,书记、主任一肩担,集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于一身,家长制作风更为严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流于形式。三是村组账务混乱。农村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落实不到位,对资金运作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在实际执行上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有一些村会计形同虚设,通常就是个记账员,村里一切开支均由村支书或主任掌握;还有些组上甚至没有会计也没有账目,组长一人说了算。四是村务、财务公开不到位。推行的村务、财务公开流于形式,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征地补偿、民生资金、财务收支等问题,不公开或有选择地公开,避重就轻。

对策建议

(一)加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个人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每年通过思想纪律作风整顿、眉坞大讲堂、干部法制培训等形式,在全县开展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的群众观念、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扶眉战役烈士陵园红色教育基地、张载祠官德教育基地、县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杨文洲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利用身边一些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有计划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寓教于案。三是狠抓农村基层干部教育。针对基层干部文化层次和工作实际,采取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教育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思想政治和廉政教育,有效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二)强化监督,将权力置于监督之中。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管。经常对各级各部门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在干事的同时不出事。二是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管。从农村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推行民主评议干部活动,健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强化“民主理财”、“民主议事”,把村级各项事务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对重大事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政府投资项目、扶贫救灾资金、强农惠农等民生领域各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廉洁规范运行。四是加强对工作之外的监管。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管,延伸监督触角,通过鼓励群众举报、开展明察暗访等,对利用公款吃喝宴请、借婚丧嫁娶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三)加大惩处,增强案件震慑力。一是加大问责问效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省纪委领导干部警示训诫防线及眉县《机关效能问责办法》等制度规定,综合运用组织处理、警示训诫、行政问责等措施,对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严格问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二是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破坏环境、影响发展和阻碍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失职渎职案件,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中的权钱交易、贪污贿赂和以权谋私案件,特别是严查少数镇村组干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利用宗族势力欺压群众、截留挪用扶贫救灾等专项物资和侵占集体财产等行为。通过严查重治,提高震慑力,惩前毖后、警示育人。

(四)完善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各项制度建设,加大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制度执行有力、刚性十足。二是规范权力运作机制。对主要部门、重点权力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轮岗交流,对过度集中的权力进行分解,制定相互制约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建立健全办公、招待等费用定项限额管理制度,严把财会人员任职关,强化对财务的监督审计力度,杜绝一切违规资金运作。四是加强党务、政务、村务和财务四公开。严格执行党务、政务、村务以及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间隔,制定检查考评、责任追究等操作办法,创新公开的手段、形式,不断增强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违纪违法原因剖析【第四篇】

近年来,随着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都市区的叠加建设,中牟县迎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但这也成了诱使农村干部违纪违法的一大因素,导致农村基层“苍蝇式”腐败案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主要表现在以权谋私、作风粗暴、挥霍浪费、优亲厚友、派系纷争。究其原因,一是高速发展下的心理失衡;二是特权思想下的心态畸形;三是奢靡之风下的观念扭曲;四是监管不力下的权力滥用;五是惩处不严下的心理侥幸。所有这些,都导致了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数量居高不下。

要想解决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严把入口。通过组织程序和民主选举程序,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廉洁奉公、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为他们提供想干事的机会、能干事的平台、干成事的位子,为减少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奠定基础。

加强教育。一是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农村法纪法规等纳入基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内容,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意识。二是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案件通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让不想腐、不敢腐观念入脑入心,不断提高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能力。三是积极探索廉政教育新载体,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扩大廉政文化示范点覆盖面。

健全制度。一是在民主决策方面,规范完善“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推动农村基层决策民主化、制度化。二是在民主监督方面,深化农村基层“三务”公开,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创新村务公开模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群众民主权利。三是在基层社会管理方面,建立村组干部绩效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村组干部评优评先、提拔使用、工资报酬等挂钩,不断增强了村组干部工作的主动性。

强化监督。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同时,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勤廉“双述双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等活动。

严查重处。紧盯农村基层“苍蝇式”腐败案件不放松,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同时,针对案件中所暴露问题和薄弱环节,协同发案单位查找漏洞,建章立制,达到“查处一起案件,解决一批问题,健全一批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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