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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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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第一篇】

校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必须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的理念,全面落实下列责任。

(一)组织领导责任

1.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2.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上级党委、纪委(以下简称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学校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制定具体措施,不断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建设发展相融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3.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总结部署,明确校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按计划推动落实。

4.每学期听取一次校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给予指导,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二)教育监督责任

1.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党风党纪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2.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促使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职工廉洁从业。

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借鉴我国优秀的传统廉政文化,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课堂内外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4.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

5.督促中层单位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源头防腐责任

1.优化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

2.完善责任体系,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3.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校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务会议事规则,完善会议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4.落实学校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5.构建以学校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建立权力清单,厘清各职能部门、岗位的职责与权力边界,形成权力目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6.推进阳光治校工作,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7.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针对可能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四)选人用人责任

1.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兰州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 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把好资格关、程序关、廉政关。

2.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考察干部,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

3.强化校党委、分管校领导、党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中的责任,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选任作风好的干部。

4.贯彻《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制度、倒查机制,落实“一报告两评议”,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坚决打击拉票贿选行为。

5.坚持选拔任用干部听取纪委意见的制度,了解有关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听取对其使用的建议。

(五)正风肃纪责任

1.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校党委七条意见精神,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不断改进党风校风、教风学风,严肃查处庸懒散托、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2.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规政策,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歪风。

3.坚决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以及违规兼职、兼职取酬、出入私人会所等行为。

4.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注重日常动态监管,加强督促检查,纠正观望等待、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严防纠而复生现象,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5.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评价,着力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六)示范表率责任

1.校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执行党的纪律,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率先垂范,带动各级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规政策,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做廉洁从政、勤政务实的表率。

3.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4.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要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坚决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督促分管、联系单位的党员、干部清正廉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七)支持保障责任

1.加强对校纪委监察处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举措,支持校纪委监察处内设机构改革,保证其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为有效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证。

3.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支持校纪委监察处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4.支持校纪委监察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惩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规范一方工作、完善一套制度,有效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5.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养、使用、交流力度;落实有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政策待遇,为其履职尽责做好坚强后盾。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第二篇】

为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促使镇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担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力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依据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xx省纪委推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方案》和《中共xx县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镇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镇党委领导班子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镇党委、镇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xx镇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责任落到实处。

2.镇党委会议每季度至少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安排部署,明确班子成员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同时,研究专项工作时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3.每年1月份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县、镇纪委的监督。

4.每年至少听取2次各党支部和镇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反腐败重点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5.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6.按照县委巡视、巡察及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重要问题线索核查,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时完成并报结。

7.每年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或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由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8.每年听取1次镇政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镇党委各委员按照职责分工,每年至少听取1次分管单位党支部和包抓村(社区)党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9.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县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问责办法(试行)》、《汉中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及《xx镇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切实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10.建立和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通报曝光制度。每年至少通报曝光2次违法违纪典型案件,重大问题随时通报曝光。

11.完善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制度,镇党委班子成员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要把执行党规党纪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作风建设督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镇纪委组织开展检查,特别是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

12.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每季度组织1次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党校培训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

13.认真组织学习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并带头执行。每季度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强化看齐意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14.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谈话函询、约谈提醒、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手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15.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专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进行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确保党的集中统一,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

16.在全镇倡导崇尚廉洁的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

1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18.健全干部监督机制,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微腐败”成为“大祸害”。

19.认真学习贯彻各级党委“三项机制”和《实施细则》,在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的基础上,有效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0.加强对执行换届纪律情况检查,加强对换届风气监督,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1.镇党委领导班子要根据巡视巡察监督、信访举报等渠道反映的问题,甄选约谈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约谈,每年不少于2人次。

22.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化解信访问题等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研究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

23.加强和改进民生监督工作,大力支持镇纪委严肃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24.认真落实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每年对公开内容至少更新1次。建立完善党内全方位监督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25.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加强对村(社区)、驻镇单位“一把手”的监督,每年到联系村(社区)、分管单位检查不少于2次。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26.支持和配合上级巡察机构开展工作,委员会议集体研究上级巡察反馈意见,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和情况报告。

27.支持镇纪委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镇纪委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每年专题研究讨论镇纪委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

28.每季度听取1次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纪律审查等情况汇报,领导和支持镇纪委严肃查处各类腐败案件,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为镇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29.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增强突破大案要案的合力。每年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

30.依法依规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31.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镇党委宣传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

32.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

33.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从政道德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每年开展1至2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活动。

34.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35.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制度。

36.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县纪委留存和市纪委备案。

37.镇党委、镇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二、镇党委书记XXX主体责任清单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镇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月至少主持召开1次镇党委反腐倡廉专题学习会。

2.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听取和掌握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案件查处情况,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检查工作不少于2次,亲自带队检查不少于1次。

3.每季度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按要求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和请示,第一时间进行签批,提出督促办理意见。

4.每年1月份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上一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5.认真传达县委、县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全镇实际,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职责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落实情况亲自过问,每年不少于2次。

6.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落实。

7.重视和支持镇纪委按照党章和“三转”要求履行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开展纪律审查、纠正“四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等职责,每年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不少于1次,帮助排除办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对执纪执法机关查办大案要案的请示汇报按次研究,作出决定。

8.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分析全镇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方面的整体状况每年不少于1次。

9.研究制定镇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班子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更新责任清单内容,推动审议通过。

10.每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不少于2次,对履责不力的予以约谈督促,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

11.加强日常教育,对班子成员开展常态化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镇党委班子成员坚持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每个月不少于1次。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12.加强对镇党委领导班子的管理和监督,每年开展单独谈话不少于1次,了解掌握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及班子成员廉政勤政等情况。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及时提醒谈话督促整改;发现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及时督促调查核实,并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

1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4.督促指导镇纪委通报曝光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典型问题,每年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通报曝光不少于2次。

15.每年按比例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不少于1次,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组织述职点评和评议,提出履责要求。

16.自觉廉洁从政,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17.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实施意见,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8.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9.树立良好家风,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为广大党员干部当好标杆、做好示范。

三、镇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镇党委委员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镇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镇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镇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政府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抓好镇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每月至少主持召开1次镇政府反腐倡廉专题学习会。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程,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加强政府自身作风建设,坚持不懈解决“四风”问题,推动全镇政府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镇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领导和支持查处政府系统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强化源头治理,每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检查工作不少于2次,亲自带队检查不少于1次。

5.督促班子成员、驻镇单位和村(社区)主要领导廉洁从政,加强对分管范围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与镇政府班子成员、分管的驻镇单位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

6.当好廉政表率,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度规定,带头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7.加强对政府单位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认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活动不少于1次。

8.每年向镇党委报告1次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9.对分管单位的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二)镇党委副书记

协助李xx同志抓好党的建设工作,负责镇党委日常工作。分管党政办、宣传办。联系邮政所,包抓梁家庵村。

1.协助镇党委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与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

2.认真贯彻执行镇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一岗双责”,将分管工作与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融合,督促、指导分管单位和包抓村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具体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每年带队开展党风廉政检查不少于2次。

3.每年向镇党委至少报告1次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大问题和事项及时报告。

4.对包抓村、分管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加强对分管单位及其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苗头性问题的诫勉提醒、及时纠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点评约谈,做到不遮掩、不护短。与分管的驻镇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

5.针对巡察、镇纪委、审计部门发现的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落实。每年亲自处理群众信访及巡察、纪检、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少于1件。

6.严格依法依纪依规办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7.加强扶贫领域项目资金及政策执行的监管,抓好征地拆迁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和惠民、社保等民生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每年亲自带队抽查检查不少于2次。

8.对分管领域内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活动不少于1次。

9.对分管单位、宝抓村的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0.每年按时向镇党委、镇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三)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负责镇人大工作,联系土管所,包抓xx村。

l.认真贯彻执行镇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一岗双责”,将分管工作与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融合,督促、指导分管单位和联系村(社区)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具体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每年带队开展党风廉政检查不少于2次。

2.每年向镇党委至少报告1次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大问题和事项及时报告。

3.对联系村(社区)、分管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加强对分管单位及其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苗头性问题的诫勉提醒、及时纠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点评约谈,做到不遮掩、不护短。与分管的驻镇单位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

4.针对巡察、镇纪委、审计部门发现的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落实。每年亲自处理群众信访及巡察、纪检、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少于1件。

5.严格依法依纪依规办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6.对分管领域内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活动不少于1次。

7.对分管单位、分管领域的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8.每年按时向镇党委、镇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四)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工作。分管党廉建设、行政效能、作风建设、科技(企业)、市场监管、质检,主抓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档案管理。联系食药所,包抓郑家营村。

1.协助镇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按照镇党委、纪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全镇反腐倡廉任务分工,负责督促全镇各级、各部门落实责任制的日常督查和考核。每年亲自带队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不少于4次。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镇纪委推动工作的重大疑难问题,积极探索解决方式,并向镇党委汇报。每年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调研不少于2次。

3.强化纪律审查工作,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以“零容忍”态度查办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案件,并督促各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亲自过问案件查处情况,每季度听取案件查办工作汇报不少于1次。

4.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党纪党规教育,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学习会议,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镇纪委办党员干部加强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

5.积极推动镇纪委工作,厘清责任,聚焦主业,全力推动镇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6.强化作风建设督查检查,弛而不息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每年带队开展检查不少于2次。

7.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调整工作的监督,严把党员干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

8.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加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活动不少于1次。

9.加强对镇纪委委员的监督教育管理,每年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10.对分管单位、分管领域的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1.加强自身管理,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度规定,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良好形象,起好带头模范作用。

12.每年按时向镇党委、县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积极配合镇党委和县纪委开展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确保镇纪委工作和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五)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镇政府专项工作。

l.协助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镇政府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与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

2.认真贯彻执行镇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一岗双责”,将分管工作与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融合,督促、指导分管单位和联系村(社区)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具体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每年带队开展党风廉政检查不少于2次。

3.每年向镇党委至少报告1次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大问题和事项及时报告。

4.对联系村(社区)、分管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加强对分管单位及其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苗头性问题的诫勉提醒、及时纠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点评约谈,做到不遮掩、不护短。与分管的驻镇单位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

5.针对巡察、镇纪委、审计部门发现的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落实。每年亲自处理群众信访及巡察、纪检、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少于1件。

6.严格依法依纪依规办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7.对分管领域内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活动不少于1次。

8.对分管单位、分管领域的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9.每年按时向镇党委、镇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六)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xx

负责镇人武部工作。

l.认真贯彻执行镇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一岗双责”,将分管工作与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融合,督促、指导分管单位和联系村(社区)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具体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每年带队开展党风廉政检查不少于2次。

2.每年向镇党委至少报告1次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大问题和事项及时报告。

3.对联系村(社区)、分管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加强对分管单位及其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苗头性问题的诫勉提醒、及时纠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点评约谈,做到不遮掩、不护短。与分管的驻镇单位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

4.针对巡察、镇纪委、审计部门发现的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落实。每年亲自处理群众信访及巡察、纪检、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少于1件。

5.严格依法依纪依规办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6.对分管领域内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活动不少于1次。

7.对分管单位、分管领域的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8.每年按时向镇党委、镇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七)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协抓党建、组织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经济办、环保办,联系中心校,包抓建安村。

1.认真贯彻执行镇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一岗双责”,将分管工作与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融合,督促、指导分管单位和联系村(社区)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具体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每年带队开展党风廉政检查不少于2次。

2.每年向镇党委至少报告1次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大问题和事项及时报告。

3.对联系村(社区)、分管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加强对分管单位及其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苗头性问题的诫勉提醒、及时纠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点评约谈,做到不遮掩、不护短。与分管的驻镇单位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

4.针对巡察、镇纪委、审计部门发现的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落实。每年亲自处理群众信访及巡察、纪检、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少于1件。

5.严格依法依纪依规办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6.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完善领导班子和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7.对分管领域内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活动不少于1次。

8.对分管单位、分管领域的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9.每年按时向镇党委、镇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第三篇】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而党委班子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对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责任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二)及时听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三)把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和台账管理六项制度。

(四)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由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六)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委组织支部书记、部门党委组织下属单位支部书记每年召开1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七)每年年初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八)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责任。

(九)继续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维护党委班子团结,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十二)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党委会议事规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把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十五)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十六)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树新风、扬正气的活动,倡导崇尚廉洁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增强文化自信。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十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十八)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十九)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二十)学习贯彻省、市委和县委“三项机制”,着力解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等问题,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领导和支持纪委执纪履责

(二十一)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对重要案件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亲自督办,继续加大经费、装备投入和对纪检监察干部锻炼、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领导和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工作,为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三)领导和推进本乡镇、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

(二十四)支持纪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纪委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五)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二十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十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二十八)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二十九)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县纪委备案。

(三十)县委和县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第四篇】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修订完善本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各级党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发展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促检查,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 处。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定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作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检验。对党中央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上级党委部署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

2、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内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关系管理制度、按期足额交纳党费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坚持加强组织领导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集团党的建设和经营工作的总体布局,同研究部署,同组织实施,同检查考核。

4、通过召开党委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党 风廉政建设形式和工作现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

5、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定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抓好任务分解,明确工作目标,推动责任落实。

6、开展党员廉政建设专项考核,运用考核结果,督促下一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7、加强问责工作,支持纪委履行职责,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三)坚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8、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为推动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

9、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导向,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教育延伸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

10、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把住宣传思想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四)坚持以好干部的标准选人用人

11、从严选人用人。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干部队伍作出的新部署,严把政治首关,用好标准、好作风、好方法、好机制,选对党忠诚之人,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2、从严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干部考察方式和工作程序,强化廉政把关作用,提任干部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未出具廉政鉴定意见的拟提人选不得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防止带病提拔。

(五)坚持作风建设高标准毫不动摇

13、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对“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零容忍”,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挖细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住五一、国庆、中秋、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节前重申纪律要求、节中开展明察暗访、节后核实问题线索,严查严处顶风违纪问题。

14、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全面落 实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 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15、广泛开展廉洁文化示范项目活动,加强集团公司廉洁文 化建设,规范各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行为,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廉政提醒。

16、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 策程序,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形成集体决策、民主决策、 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

(五)坚持强化权力监督绝不放松

17、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经营管理、 资金管理、材料采购、招投标、技术分包、劳务分包、设备 租赁等重点领域岗位职权的监督管理。

18、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纪律监察体系,加强纪检委员 岗位设置,细化监督职责,做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19、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落实党 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报备制度。

20、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 注重运用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等方式,对党员干部 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运用 好“四种形态”。

21、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研究解 决纪检监察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纪委履职尽 责当好坚强后盾。

(五)坚持从严要求发挥表率作用

22、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党纪 国法和廉洁从业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好民主生活 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管好自己和亲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二、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清单

冯弥,党委书记、董事长,主持集团公司党委全面工作,是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1、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

2、组织领导并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向被检查单位提出要求,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对重要案件亲自过问、督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落实“一岗双责”,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4、做好干部选拔任用,把选用干部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5、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初围绕个人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等内容,撰写述职述廉材料,在上级考核时进行报告。

6、认真组织中心组学习,带头讲廉政党课,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的教育监督。

7、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为广大党员干部当好标杆、做好示范。

8、其他应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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