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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谈话【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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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谈话【第一篇】

谈话时光:20XX年XX月XX日

谈话人:王局长

谈话对象:李副局长、杨副局长、张副局长

记录人:唐主任

谈话内容:

一、依次听了3位谈话对象关于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决议、决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个人廉洁自律的情景报告

二、王局长对3位同志提出三点明确要求:

一是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近几年来虽然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反腐败的形势严峻复杂,反腐败工作依然艰巨繁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就我县情景看,个别单位或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规定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反映时有发生;就我单位的情景来看,虽然没有出现违纪违法案例,但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局在有关监管方面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不敢担责等方面提出了议见提议;部分服务对象对我单位的办事效率、服务态度也提出意见提议。期望各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信中央从严治党、铁腕反腐的坚强态度和决心,坚持不懈打好攻坚战、持久战,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二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根据党风廉政职责制要求,班子成员发挥“一岗双责”作用,协助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确保守土有责,对党负责。班子成要对单位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主要领导与单位班子成员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每年与分管股所室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成员,要切实做到把主体职责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以身作则,切实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意识,模范带头廉洁自律,自觉做到廉政勤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三要带头廉洁自律,自觉理解群众监督。一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州、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规定、文件,异常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关论述、中央八项规定等,真真吃透其精神并将其贯穿于个人的工作和生活中;二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权力关制度的笼子里,不是说让你不干事,而是要依法办事,依程序办事,对所办事情必须要负法律职责,所办事情必须要经得起时光检验,经得起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时该牢记权力是人民所赋予的,手中的权力不是个人的,我们所有的工作都是为了人民、为了国家,绝对不能把权力作为个人的私有物,想怎样用就怎样用,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三是要慎交友,因交友不慎而落马的官员不在少数,工作生活中总有些居心不良之人想与你交朋友,套近乎,他们看中的不是你的人而是你手中的权,必须要擦亮眼睛,多与正直之人、讲诚信之人交往,不与居心不良之人交往,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应酬,要把精力放在推进工作和学习上;四是要慎独,习近平总书记在提到共产党员的修养时异常强调了慎独,要求党员干部都要努力做到“慎独”,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都不做亏心事、不做昧良心的事,有人无人一个样,八小时之内和之外一个样,自觉理解社会各界监督,严于律己。

三、谈话对象分别作表态发言

三位同志表示,今后必须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认真抓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单位各项工作向前发展,为建设“美丽富饶新盈江”作出进取贡献。

廉政谈话【第二篇】

被谈话人

职务

工作单位

谈话人

记录人

地点

时间20**年7月26日

谈话内容:

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文件精神要求,今天和你进行廉政谈话,我们要从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深刻查摆问题,剖析自我,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以达到查问题、促工作、改作风的目标,以促进林业工作的更好发展。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结合本部门实际推进工作情况?

我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实际工作中,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扎实推进自己所负责局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积极落实上级和职责要求,强化宗旨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为促进林业发展积极工作。

2、对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县委“十项规定”和林业局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党的提出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县委制定了“十项规定”,林业局也对廉政建设防范机制做出了规定。我认真学习了这些规定,并和自身具体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改变自身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学习作风,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忠实履行好作为党员、干部的工作职责。

廉政谈话【第三篇】

杨xx:根据州纪委要求,为了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分别开展对二级班子的廉政谈话二次。这天我就廉洁从政问题找你谈话。你作为一名班子成员在实际工作中,就应比其他同志更有体会和感受。我认为你在实际工作中,要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以全局的态度和认识协助抓好廉洁从政建设。

一是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规定,切实谋划好我单位廉政建设的谋篇布局。年初要认真对照上年度的考核意见反馈,认真加以整改。

二是要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做法,制定年度廉政工作计划。

三是要督查各县(市)管理部认真抓好廉政建设工作,力求做精做细,抓出成效、抓出亮点,绝对不能拖廉政建设考核的后腿。

第二,以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好廉洁从政工作。

一是要量化廉政建设的职责目标。要结合各科室、各县市管理部的工作职能,分门别类制定科室、管理部的廉政职责目标,切实做到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要不断查缺补漏,关注易发生腐败行为的岗位,制定和完善我单位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切实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2017年廉政谈心谈话记录资料2017年廉政谈心谈话记录资料。

三是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十八大以来,中央打出一系列反腐“组合拳”,反腐力度前所未有。从“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到整治“四风”,从制止“舌尖上的浪费”、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公款印制购买贺年卡、严禁公款购买年货节礼、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具体问题治理到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范性制度,作为一名班子成员,负责公务接待的办公室主任,必须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把好接待关口,不越雷池,不碰“红线”,在行动上切实作出表率。

四是要自觉理解监督。在平常的工作和生活中,要注意别人的一些善意提醒,并及时反省自己,加以改正。

五是要用心报告重大事项。今年6月份以来,州纪委出台了德宏州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明确科级干部办理婚丧喜庆务必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所以今后若家里由涉及这方面的事情,务必如实报告。

六是要加强廉政学习教育。常言道:要给别人一碗水,自己务必有一桶水。在廉政学习教育方面,我们务必建立常态化的机制,切实抓起来。

第三,以更加宽阔的心胸对待工作。

大家在一齐共事,就是一种缘分。作为一名班子成员,必须要有宽容之心,宽容对待工作,宽容对待同事。宽容是一种品性,也是一种潜力。因此,要围绕总体工作的全面发展,带头营造工作中相互支持,互相理解、互相监督、互树形象、互相沟通的良好氛围。

廉政谈话【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素养,预防和降低廉政风险,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关于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廉政谈话是指谈话人与特定对象通过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情况,及时提醒警示,督促整改问题,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廉政谈话分为工作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

第二条 谈话分工

(一)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工作谈话。

(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其分管部门党政负责人的廉政工作谈话。

(三)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与特定个人或集体间的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

第三条 谈话内容

(一)工作谈话,即谈话人根据工作需要与谈话对象进行的日常性廉政谈话。谈话重点围绕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如何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如何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内容。

(二)提醒谈话,即谈话人针对谈话对象或对其分管范围内,在党风党纪、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的提醒性谈话。提醒谈话要在认真客观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性,并对今后的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

(三)诫勉谈话,即谈话人针对信访投诉、群众举报和执纪审查所反映的,涉及谈话对象自身或班子以及所在部门存在的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一般性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与谈话对象进行的诫勉性谈话。诫勉谈话要严肃认真地帮助其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警诫和劝勉,督促其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第四条 谈话程序

(一)廉政工作谈话,由学院党委办公室依据全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提出谈话建议,呈报党委书记审批后予以实施。

学院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的谈话原则上一年一次,采用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

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其分管部门党政负责人的谈话,一年至少一次,谈话时间和方式由谈话人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需要确定。

谈话安排及记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

(二)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由学院纪委办公室依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提出谈话建议,报纪委书记审批,必要时报党委书记审批。谈话安排确定后,由纪委办公室负责发送谈话通知,并如实作好谈话记录。

第五条 谈话要求

(一)廉政谈话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教育在先、注重预防的原则。

(二)参与诫勉谈话的相关人员要注意保密纪律,保护检举人、反映人,不得向谈话对象泄露任何不应告知的信息。

(三)进行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时,谈话人应认真倾听谈话对象的解释、说明和意见,并向谈话对象指出其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和建议。谈话对象应正确对待组织谈话,实事求是地回答或说明问题。

(四)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要针对谈话人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在7日内写出内容具体的书面《整改承诺书》,经本人签字后报学院纪委办公室备案。

(五)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就谈话对象的整改事项、整改进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回访。谈话对象应主动向谈话人汇报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

第六条 本规定由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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