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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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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第一篇】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基层纪委(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措施。中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这是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

一、基层纪委(纪检组)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

1.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

2.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

3.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二)“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

1.“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标准在5年内进行了3次调整,但有的部门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门领导干部把原来的超标办公室隔开,投资购买一些办公用品,在门头上挂个“班子会议室”或者“接待室”之类的牌子来应付检查。办公用房清理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在实施过程中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2.“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3.“不想”的自律环境没有形成。基层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从近几年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同时,“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的思想意识仍然存在,这些都为根治“四风”带来负面影响。

(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层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认为有些工作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基层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

(四)监督不到位。有些基层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些基层纪检干部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五)自身建设弱。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且部分基层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如有的乡镇纪委班子不健全,虽然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有的由于没有适当的人选,纪委班子难于配齐。另外,虽然有编制,但单位上没有适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人,年轻的要么不是党员或其它条件不符,符合条件的不是年龄偏大就是其它要求达不到,导致纪委班子出现人员编制空位问题,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2.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作风飘浮,律已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正之风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王歧山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报告中把纪委的工作职责简要表述为“监督、执纪、问责”6个字,这也是各级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本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基层纪委没有理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三、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四)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两个为主”、同级监督、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等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运行规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探索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方案,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建议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专职专责,“人、财、物”上收县纪委管理。

(五)持续改进作风要成新常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十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六)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七)监督机制、体制、制度要健全。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的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部门机构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王歧山书记“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第二篇】

_年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在市司法局和县纪委、监察局的指导下,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作用,结合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将纪检监察工作贴近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起到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如下:

主要工作

(一)、以学习为重点,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

我们按照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的要求,把对广大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与反腐倡廉教育结合起来,把创建"学习型"文明机关活动与反腐倡廉教育结合起来。局党委统一部署,统一安排,齐抓共管,整合教育资源,形成合力,认真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推进了机关廉政文化建设。一是以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为重点,组织了《党章》专题学习,并组织开展讨论,每个党员干部都撰写了心得体会。二是在全局深入学习胡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和省纪委第九次会议精神,以及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起到了示范和表率作用,中心组制订了学习计划,分专题组织了集中学习,全局党员和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做好了学习笔记,每人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四是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其他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全局干警、职工收看了党章学习辅导等多部电教片;通过开展学习,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廉政勤政意识,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我局认真贯彻中政委、上级司法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要求,及时发动、狠抓培训,强化整改,按照市局的要求对过去的工作进行了"回头看"。突出"四个着力",一是着力于思想发动。深入分析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查找司法干警中执法思想、执法理念存在的不足,深化对开展法治理念教育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抓好动员部署。二是着力于正面教育。坚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组织干警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在深刻理解、真切内化的基础上,引导和自律执法办案行为。三是着力于丰富形式,开展"八学"。即:1、传达精神,集中学。组织全局干警集中学习中政委编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学习材料》等教材。每名干警写学习笔记一万字。2、专题讲座,领着学。首先由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专题辅导,分别就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五项内容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职业道德,开展六个专题讲座。3、讨论提高,分散学。以支部和股室为单位,针对集中学习之后提出的"学理念,如何做"等讨论课题,进行深入讨论,共同分析研究,共同提高,达到教育目的。4、深入研究,自己学2020年最新纪检监察工作总结范文2020年最新纪检监察工作总结范文。5、正反典型,对比学。6、丰富多彩,考中学。通过考试考核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学习效果。7、勇于实践,干中学。及时将学习社会主义理念成果转化为干好司法行政工作动力,应用到司法行政工作之中。8、强化理解,反复学。并采取举办学习培训、演讲比赛、考试考核、建立学习档案等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形式。四是着力于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推进培训计划,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成立了领导组织,落实领导责任,形成分工负责、协调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督查制度,推动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引导广大司法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通过分析评议,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找准了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思想根源,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司法,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三)、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去年的基础上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一是制定下发《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号、7号文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显现党委反腐倡廉的工作方针和决心。二是与局班子成员签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与局属支部、股(室)、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随时对承诺、责任目标考核内容跟踪检查督导。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三是加大了各司法所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充分发挥司法所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县各系统、社会各届聘请社会监督员13名,形成强有力的外部监督网络。形成了哪里有司法行政,哪里就有行政督察的横到边、纵到底的内部监督网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四)、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工作,确保队伍建设能力大幅度提高。自今年2月11日全县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干部作风整顿的具体安排和要求,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切实制定工作方案。工作中认真研读了规定的必读篇目和自学内容,撰写了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通过学习提高,虚心听取意见,认真回顾过去的工作,总结反思工作中的缺点、失误和教训,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克服缺点,修正错误,把每一位党委成员的思想迅速统一到省、市、县委的要求上来,保证了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认真学习,局党委班子成员坚持率先垂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习动员,征求意见,查摆问题,等活动的基础上,并先后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社会知名人士,广泛征求意见,共收集到班子中存在的问题12条,征对这些问题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采取自己找、群众提、领导点、大家评的方法,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整改提出了六条具体措施加以落实。一是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学习理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能力。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意识,高度重视政治理论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的学习,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胡锦涛以"八荣八耻"为标志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明确司法行政工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建设这一中心服务的指导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开拓性地搞好工作。二是要增强公仆意识,认真改进工作作风。每一位党政班子成员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要切实加强班子建设,做勤政廉政的带头人。班子成员要严于律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全局干警监督,畅通民主渠道,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四是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要深入司法行政工作一线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杜绝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实字当头,与时俱进,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2020年最新纪检监察工作总结范文工作总结。五是要以身作则,团结实干。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好"集体领导、民主管理、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的工作原则,团结实干,开拓创新,共谋发展。六是要坚持边查边改,虚心接受批评。虚心接受社会各界和全局干警对党政班子提出的忠恳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方法,扎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五)、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月活动"。为了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学习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开展好"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的主题教育活动

按照纪委的安排部署,今年七月,在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月活动"。这次"廉洁从政教育月"活动,局党委统筹安排,合理布置,切实做到了四个有机结合:一是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学习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有机结合;二是与"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有机结合,领导干部为联系的贫困村和贫困户送去了物质和现金;三是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有机结合,切实抓好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改制工作;四是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学习"十佳干警"先进典型有机结合,向本局干警罗以刚同志学习。通过活动的开展,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风党纪教育,切实增强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廉洁从政意识,真正做到廉洁从政,勤政为民。通过该活动的开展,切实转变了领导的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本次共下访解决信访件五件,深受干部群众的好评。

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第三篇】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第四篇】

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总的发展形势是良好的,但基层纪检监察面临的要求更加严格、领域不断地扩展、任务更加繁重、标准要求更高的变化,使我们必须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缺陷。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自身工作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局限性,主要突出表现在乡镇纪委书记抱有自己的工作被“边缘化”的心态。大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集中于自己的专职,不去管纪检监察以外的事情,片面地认为基层的纪检监察工作是和党委政府中心的工作不牵连的,所以情绪上出现失落,认为自己被“边缘化。”因此,为了避免影响自己的绩效,个别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待工作产生松懈麻痹的想法,且习惯用老方法、旧观念、老套路来解决各样的问题,对反腐败在各个阶段呈现的各个问题认识不够充分,不擅长研究新的问题、缺少创新精神、对自身的工作认识在思想上存在缺陷,加上在对于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上单面认为只要增加人数就够了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缺乏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忧患意识,不能够把反腐败现象放在社会经济环境下,放在党建设大局工作中,以为严抓纪检监察工作会影响本地区中心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

(二)领导体制上的不适应。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工作难以得到有效地发挥,尽管中央纪委书记多次明确授权给地方监督检察,但是对于同级党委的监督和对同级党委副职的初核等问题,在实际的工作上还是难以实施。其次是对派驻机构管理的体制没有明确的区分,派驻机构说是双重的领导制,但是因人事管理在部门,且各样的事情都要依赖于人事部门,因而在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当部门工作和纪检监察业务发生冲突时,就会发生倾向于重部门工作而轻纪检监察业务的现象,尤其在办案过程中容易受到部门因素左右和影响。最后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导致专职不专现象严重,多数乡镇纪委与党委的办事机构和各个组织存在复杂的关系,工作关系不明确,难以集中精力解决各种问题。

(三)工作机制上的不适应。科学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科学工作方法尚未形成,且缺乏有效的实施,一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片面的认为自己所做的工作只是“管人”,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习惯用旧方法、旧观念,没有认真地研究工作方法,不注重工作策略,没有真正地以人为本。对于干部存在问题,没有采取任何的措施,且没有真诚和他们交流,帮助他们发现存在的问题,只是简单地处理所犯的错误。

二、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观念创新是创新工作的前提条件,要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创造性,首先就要从创新思维方面入手,把正确的思想观念运用于纪检监察工作中,要努力做好“三个转变”,敢于创新,突破墨守成规的思想,针对反腐败现象勇于研究创新,提高工作质量。首先是从微观管理为主向宏观调控为主转变,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越是繁重繁忙,越要防止抓住具体的事物状况,要考虑各样事项,从长远和全面来考虑问题,为了提高纪检监察水平就要加强全局性的观念。二是由封闭式管理转向开放式管理,要保证纪检监察工作思想统一、工作的协调性、保证内部整体性,从而延伸到经济、政治、社会各个方面。既要保证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保密性,也要充分发动群众参加各样的纪检监察工作,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参透性,应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借助各方面的力量来抓好党风廉建设。三是由粗放式管理向现代式管理转变,既要努力掌握现代式的管理方式,又要讲究效率,以现代新科技手段来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提高。

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第五篇】

今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在区纪委、区监察局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狠抓“三强三促”党建主题活动及“...x”宣教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的有关精神,严格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进取推进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下头就我局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如下:

一、理清思路,确定目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

年初,局党委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健全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网络体系。结合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资料逐项分解,与科室签订了目标职责书,明确职责,落实到各分管领导、职责部门,实行一级抓一级,年终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评先进行挂钩,增强了各科室和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性,从而构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职责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机制,为促进物质礼貌、精神礼貌、政治礼貌的建设的健康协调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和坚实的基础。

二、提高认识,增强职责,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廉洁自律

局领导始终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不准”规定。一是定期组织对党员干部异常是领导干部进行教育,充分认识从严治党和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要求,突出抓好了党员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增强公仆意识,切实树立起团结务实干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形象和勤政廉洁,反腐倡廉的良好形象。继续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多作贡献;二是继续做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督促、检查情景,做好反腐抓源头工作,坚持制度落实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格领导干部住房标准,禁止用公款配置通信工具,抓好“五一”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三是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职责制,局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对每位班子成员进行了明确的职责分工,做到责权统一,坚持在平时工作中,对分管科室进行督察;四是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认真落实《十二个不许》、《六条禁令》等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中层正职做出了廉洁自律承诺;五是实行公开办事承诺。把工作职责、资料、程序、时限等

向社会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理解社会监督;六是严格财务手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继续认真实行“一支笔”签字制,严把政策关,杜绝工作中出现违纪审批、把关失控现象的发生。

三、周密布置,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

按照区纪委的工作要求,我们在全局深入开展了各项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把各项工作融入到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月中去。二是在全局深入开展“...x”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并把这一活动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深入辖区调查研究,帮忙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办理优惠证,切实为群众办事实、办好事。三是创新管理体制,增强机关、窗口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意识,在抓好学习教育的同时,坚持用制度规范各项工作,窗口部门对外办理的事项、程序、服务承诺、办理渠道公开上墙,制作告知单,深化“阳光工程”,实施“一站式”服务,理解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始终把“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的落脚点放在执政为民上。

四、规范办事程序,坚持依法行政

1、公开办事程序,简化办事环节。各部门利用明白卡、小册子、互联网、板报、公告等形式,将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的政策依据、办事程序、需备材料、办理时限等向社会公开。同时,对一些比较繁琐的办事程序,在规定允许范围内,能简化的要尽量简化,以方便服务对象,提高办事效率。

2、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实行承诺服务。

(1)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及时受理,贴合立案条件的立案,在规定时效内开庭,按期结案。

(2)其他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按照“随到随办”的原则,确因材料不齐或确需必须程序的,必须在规定工作日内提来源理意见,并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3、在执法工作中,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态度和气,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杜绝随意执法、粗暴执法、以言代法、以罚代管等问题;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和以工作之便向执法对象“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

4、认真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局党委进行安排布置,宣传发动,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开展了自查自纠,并深入基层摸底调查,宣传发动,掌握了解情景,加快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尽了最大的努力,做了很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的看到了工作中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具体表此刻:工作上满足于正常化,缺乏开拓创新精神,特色工作不明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要发扬成绩,克服缺点,进一步理清思路,改善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努力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开创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第六篇】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第七篇】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第八篇】

20_年,我在区委、区政府和办事处领导的正确领下,在办事处纪工委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支持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个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努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在积极参加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机关集体学习的同时,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坚持自学,认真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积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纪委工作的各个方面。二是系统学习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同时,重点学习了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以及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提高遵纪守法观念和自律意识,始终做到警钟长鸣。三是深入扎实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学习,牢固树立了勤政为民的意识,经常深入工作一线和社区、企业等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对各项工作重点,做到了有调研、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并虚心向广大干部和老同志请教,认真听取他们对自己工作的意-1-

见建议,为自己能够开拓性开展工作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和实践基础。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作为一名办事处纪检书记,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本人是办事处纪检办、党政办、经济办、重点项目办等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了确保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得到落实,今年着重在以下三方面切实抓好分管部门政治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部门整体人员的政治思想和廉政勤政意识。

一是注重加强政府学习。先后组织全体干部较为全面系统地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融会贯通其体系、精髓、科学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使党员干部能站在兴党兴国兴地方和保社会稳定、促经济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切实加强政策法纪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市纪委和我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心中筑起牢固的防线,清醒地认识到日常工作、生活中的“高压线”,有效地避免了干部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三是抓好以个案分析为重点的警示教育。在加强理论和政策法规学习的同时,认真开展以个案成因、危害分析为重点的警示教育。以典型腐败个案人物为反面教材,组织干部共同分析腐败人物之所以堕落的根源和给党、人民带来的危害,

从而确保干部按“三个代表”的要求改造自己的“三观”世界,进一步提高干部克己奉公、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情况,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走过场,真正落到实处。

四、工作实绩方面

任职以来,我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展好各项工作,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分派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认真做好的日常业务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全办10个社区配备了纪检委员,同时,选聘了一批群众公认度高、廉政监督能力强的居民代表为社区廉政监督员,进一步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2、完善制度建设。今年先后出台了《三资管理制度制度》、《社区零招待制度》等制度,并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落实,采取“以会代训”、上党课等方式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和学习,使他们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制度,执行规定。

3、加强“进农户问党风”活动的开展,深入了解民情民意,重点了解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和资落实情况。农村基层干部作风情况等,通过深入群众调查了解,摸清当前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纳吸收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4、认真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学习活动。并制定了办事处学习计划及有关学习制度。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和自我剖析材料。

5、创新财务管理体制。在“居财民理办监管”的基础上,

不断探索财务管理有效方法,成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搞好代理服务。

6、推广“4+2”工作法,规范三公开工作,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

7、解决突出问题。重点检查了群众关心的农业补贴发放、计划生育收费、独生子女费发放等热点难点问题。

8、20_年组织并选举了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所辖10个社区居务监督工作运行正常,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六进”工作,主要开展了廉政文化进社区,特别是建农村社区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对社区干部及群众的教育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防范和减少农村干部违犯有关规定、改善干群关系将起一定的积极作用。

五、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汇报

作为纪委书记,必须具备很强的廉洁自律意识,必须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为此,我自觉遵守和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带头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认真贯彻“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真功,求实效。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艰苦创业,勤俭节约,严于律己,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处处注意发挥带头作用,使

自己经得起组织的考验和群众的监督。我始终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恪守执政为民、廉洁勤政的思想道德防线,工作和生活中做到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用自己的切身行动影响和带动了办事处班子成员和其他同志,共同营造了团结和睦,奋发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律意识。在工作和生活中,我自觉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省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12条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同一切歪风邪气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切实做到“四自”、“四慎”,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诱惑,抗得住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不良习气的侵蚀。对照省委提出的廉洁从政12条规定,一年来,我坚持做到了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切实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没有公车私用现象;没有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情况;在配偶、子女从业、就学方面严格要求,没有利用职权为亲属、朋友谋利的行为;自觉抵制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活动,没有接受过影响执行公务活动的宴请;没有在企业兼职、领取报酬或奖金的行为;没有参加过出国(出境)活动;严格执行禁酒令,没有参与过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坚持参加机关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年内未操办过婚丧喜庆事宜。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教育和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从不利

用职务上的权利,为他们谋取任何利益,无假公济私、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脱离群众的现象和问题。对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自己的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没有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坚决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全年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纵观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在新的一年里我将继续发扬成绩、改正不足,按照市委、区委的要求,以旺盛的斗志,务实的作风,更加完善具体的措施,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与时俱进,奋力开拓,努力把分管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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