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各村在生态建设方面的工作举措范例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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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各村在生态建设方面的工作举措1
根据峨办发[2014]41号《**县2014年生态县建设工作意见》和《2014年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我局按照具体分解内容认真落实。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改善交通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道路硬化率方面
(一)环城北路:(环城北路既是城市道路建设,也是峨大线路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起于**收费站向东跨猊江,顺江往南接双小路,全长公里,路基宽32米,主车道米(双向四车道),非机动车道各3米,隔离带各米,左边人行道3米,右边人行道米,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浇筑。设计概算投资3525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万元,直接工程费万元。该项目于xx年年9月启动建设,预计09年底完工。
(二)工业园区路网建设:主要包括回龙路、石邑路、舍郎路、天大路、玻璃厂路。建设里程公里,预计总投资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万元,直接工程费万元。
——回龙路:起于昆峨线k125,跨玉元高速路经文碧、回龙村,止于玉林泉酒业公司新扩建区,全长,路基宽7~米,路面宽~9米,水泥路面,预计总投资2429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万元,工程费万元,该项目现已完成路面铺筑公里,预计k0+500~k4+720段在12月底完工,k0+000~k0+500段(含跨玉元路76米大桥)在09年4月底完工。
——石邑路:全长公里,路基宽20米,路面宽12米,水泥路面,预计总投资820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万元,工程费万元,该项目现已完成路面铺筑200米,工程预计在年底完工。
——舍郎路(路基工程):全长公里,米桥梁一座,路基宽12m,预计总投资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160万元,工程费万元,自开工以来完成投资万元,该项目预计在09年11月底完工。
——天大路:全长公里,路基宽8米,路面宽7米,水泥路面,总投资万元,已于2014年10月完成竣工验收。
——玻璃厂路:全长公里,路基宽8米,路面宽7米,水泥路面,总投资万元,已于2014年10月完成竣工验收。
(三)甸多路(xx年追加通达工程):起于甸中镇甸头,经大、小烟厂至西就,止于大龙潭乡多依树,属县道,全长20公里,水泥路面,预计总投资810万元。该项目于xx年年8月开工,至2014年8月全线竣工。
(四)大攀路:起于大龙潭乡绿溪经班得、迭所村委会,止于河口,全长公里,设计路基宽度米,路面宽度6米,预计总投资1495万元,该项目已列入交通部08~09年国债资金建设通畅工程计划,已完成招标工作,施工单位于10月份进场复测,预计09年10月完工。
07~09年省交通厅下达我县通达建设项目27个,涉及8个乡镇27个村委会,建设总里程公里,其中水泥路面公里,沥青路面公里,水泥预制块弹石路面公里,人工弹石路面公里,砂石路面75公里,预计总投资万元,现已完成公里,占总里程的30%,在建公里,占总里程的17%,除小街~宝泉路、水湾哨路外要求在09年6月底前完工。
其中:河西路(河外~西就)全长公里,于2014年4月开工建设。
以上路网建设工程包括35个项目,总里程为公里,建设投资规模达余万元。
二、老213线141至151段油路大修于4月28日完工,投资430万元。
三、争取岔河至甸中经夕阳国防战备路建设项目方面
根据云交战办(xx)23号《关于作好国防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需要进行改造的岔河至甸中段公路属于军兵种机动道路,由于现有道路大部分路段路面破损严重,道路通行条件较差,道路抗灾能力弱,缺少必要的桥涵和防护工程,不能适应战区的快速机动和快速反应,需要进行改建达到四级公路标准。该改建项目起于甸中镇s213线k91+000处,止于岔河乡s213线k119+600处。我局于xx年年委托国家林业局**勘测设计院完成了该段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路面改造工程全长公里,公路等级四级,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米、车道宽6米,估算总投资2805万元。资金来源:除国家和省按有关标准安排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玉溪市和**县承担。玉溪市发改委玉发重点(xx年)505号向省发改委上报了“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市环保部门于2014年7月25日(玉环评准[2014]78号),通过了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四、抓紧县城中心客运站规划建设工作方面
新建**县城中心客运站是我县客运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县客运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客观要求。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和《**县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安排,我局于xx年年12月正式开始着手**县城中心客运站的筹建工作,并于xx年年12月开始与玉溪交通运输集团领导进行反复沟通、协商,于2014年1月正式确定由玉溪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作为新建**县城中心客运站的业主单位(建设主体)。县交通局负责争取中央、省、市对新建二级客运站的补助政策的落实。写出了《关于新建**县城区二级客运站项目建设工程可行性报告的请示》,上报市交通局、市交通局于2014年2月下旬批复同意新建**城西二级客运站,占地亩,工程投资控制在1120万元,建设工期一年,要求落实好建设资金的筹措,及时开展建设前期的准备工作,该项目计划在明年初开工建设。
五、养护工作方面
县地方段直接管养十条公里县乡公路,其中:水泥路面4公里,弹石路面24公里,沥青路面公里,砂石路面138公里。由地方段采取内外结合,人机结合的养护办法,全面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采取定里程,定人员,定经费,定养护指标的办法,与沿线村社人员签订养护合同24人,配合地方人员和机械做好县乡公路的养护工作,水毁塌坍方基本清除,路面冲毁正全面进行恢复阶段。基本实现了路肩整洁,路面平整,排水畅通,晴雨通车。到第三季度末,累计县乡公路养护质量综合值72,其中,重点路达,一般路70,年均好路率%,其中,重点路%,一般路%,通车率100%。检查指导的公里乡村公路,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按照“民工建勤,民办公助”的方针,本着“自修、自用、自养”的原则进行养护管理,由地方段与各乡镇交通管理所签订责任书,各乡镇交通站又分别与下属村委会按照定线路、定里程、定人员、定指标、定经费的办法签订了乡村公路养护责任合同。乡村公路三季度累计养护质量综合值57,平均好路率%,通车率95%。2014年,在雨季来临之前,认真总结了几年来公路水毁发生的主要原因和防治措施,做好早安排,早动手,早准备,抓好整治,对公路、涵洞、水沟等排水系统雨季前组织养护工进行全面清理疏通,对桥梁、挡墙进行定期排查,做好排险加固,认真做好汛期公路巡查工作,及时组织养护工保通。所以今年汛期县乡公路基本没有出现较大的车阻路断严重影响行车情况,保证了农村商品流通渠道的畅通。
六、安全生产
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统一领导、归口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调整充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生产一线的安全责任人,将安全生产责任书签到科(股)室、班组和个人,形成层层签订,安全指标实现级级落实分解,责任到人。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各项措施,对安全工作,运力组织作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好“春运”、“五一”、“六月安全月”、“十月黄金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三是在道路运输方面,始终把客运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为全力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秩序,制定了《**县交通局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方案》,严格按照“三关一监督”的要求,保障全县客运工作安全、正常运行,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严格检查了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新世纪贸易运输有限公司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人员资质,车辆技术状况等,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路建设难以封闭施工,工业园区道路建设与园区工业厂房建设同时进行,在施工中,交通部门既要铺路,又要保证工业建设道路畅通,增大了施工难度,加之工业建设大型超重车辆多,致使石邑路路基多次返工,增大了工程投入,影响了工程进度;二是个别乡镇对农村通达工程重视不够,项目启动慢;三是公路建设资金缺口大,致使在建项目进度慢,其他项目难以启动;四是农村通达工程路面较窄,从长远来看,难以满足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五是缺少工程技术人员,按照《云南省交通厅公路建设规范》规定,每个项目必须配备2~3名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但交通局编制少,虽然我们借用、骋请了几名技术人员,还是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经常是一个人监管几个项目,所以也会出现对施工企业监督、检查不力,技术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六是公路养护部门专业化养护水平低,创新能力弱,市场化意识薄弱,推进市场化管理养护进展缓慢,养护质量难于全面提升,领导和群众对此有普遍的期望和要求。如不引起重视、加强管理,迅速提升养护质量,则也可能导致体改工作“反弹”。
近几年各村在生态建设方面的工作举措2
区政府:
为贯彻落实全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调度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我镇生态文明乡村建设进度,5月7日,张峰书记在全镇干部工作会议上对此次会议内容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并对我镇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生态文明乡村建设以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生产生活质量为最终目标,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推进我区城镇化进程的有效途径。每名干部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把生态乡村建设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不等不靠,不畏困难,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大力实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到建设工地和群众中去,主动出击,力争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加快推进我镇生态乡村建设工作。二是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高工程质量。群众利益无小事,生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和社会稳定。我镇每名
工作人员都时刻树立精品意识,满怀打造精品工程、亮点工程的信心和勇气,做到建成一户,让群众满意一户,让领导放心一户,真正让群众感到生态乡村建设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是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工程。
三是解放思想,全力推进旧村拆迁和新村建设工作。目前涉及到我镇的张庄新型社区、吴油坊新型社区建设工作已全面启动,新型社区建设过程中,幼儿园、卫生室、商业门市、自助银行、公路公交、“四通”、“五化”等一系列配套设施同时建设,建成后,可以有效解决上学、就医、就业等一系列难题,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大改善。广大干部深入到群众中去,大力宣传,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起到了强大的舆论向导作用。在旧村拆迁和新村建设过程中,村委会干部积极发动亲朋好友等身边的人,提前拆迁和建设,不给群众留有任何后顾之忧,并对提前拆迁的群众给与一定得物质奖励。我们会抓住当前施工有利机遇,加大建设、拆迁力度,做到建成一批,搬迁一批,拆迁一批,再启动一批,形成生态文明乡村建设良性循环。
四是加大旧村改造,着力抓好居住社区化、产业园区化建设。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发动一切力量对旧村进行彻底改造,形成适宜居住,水通、电通、路通、网络通、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及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俱全的城市社
区化居住条件。对在旧村改造中腾出的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对土地进行整合,通过招商引资积极引进一批留得注发展好、效益高的战略性新型产业,解决一批群众就业问题,使广大群众不出家门就能有效增加收入。
五是加强管理,形成长效机制。生态文明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巩固生态文明村创建成果更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我们会抓住重点,注重实效;完善制度,建立村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扩大建设成果。做到环卫硬件设施完善,环卫、保洁队伍健全,职责明确,管理到位。坚持长效机制管理,综合治理环境卫生,消灭卫生死角,加强居民卫生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船已起航,就应向既定目标奋力前行。我们坚信,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镇全体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下,我镇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工作定会更好、更快稳步推进,定会按时、保证保量完成任务目标,交一份优秀的答卷。
近几年各村在生态建设方面的工作举措3
摘要:实现美丽中国梦,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当前我国农村的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依然面临着治理力度不够、生态意识不强等诸多挑战,要实现广大农村的生态宜居,必须通过多元共治、完善制度建设等加强农村的生态环境治理,让老百姓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关键词:农村;生态环境;治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华大地的颜值和气质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深入人心。我国在“十四五”新发展阶段明确提出了要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其中,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治理,让农村老百姓更好地享受生态宜居环境意义重大。
一、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意义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需要。[1]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满足人民对生态需求的重要举措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根本的改变,老百姓的需求也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从以前对温饱的物质需求转向了对环境的生态需求。然而,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的生态环境也出现了问题,比如,环境资源的破坏、环境污染的涌现等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农村广大民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就是从源头着手,实现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保障美丽乡村的建设、为老百姓创造安全和幸福的宜居环境。
(二)是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措施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重视农业,夯实农业这个基础,历来是固本安民之要。”[2]作为农业大国,农业的发展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2020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的农村人口超过国家总人口的三分之一。要实现农村的繁荣发展、农民的安居乐业,必须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而要实现农业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必须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3]生产力和环境二者是辩证的统一体,发展生产力有助于推动环境保护,保护环境有利于生产力发展。
(三)是推动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
2018年颁布施行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4]这充分明确了农村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乡村振兴的内涵丰富,实现乡村振兴所涉及的范畴广,而农村的生态环境治理是其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实现农村生态环境的良好改善,更能有效推动乡村振興战略的实施。
二、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困境
我国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起步比较晚,虽然近年来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但与城市的生态环境治理相比,依然存在明显的差距,当前在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进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困境。
(一)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面临的污染困境
1.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治理难度大
近几年来,国家投入大量财力、精力加大对农村的生活污水进行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生活污水处理依然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难点。根据2019年住建部颁布的相关数据显示,在全国所有的行政村中,能够对生活污水实行有效处理的行政村仅为40%多,也就是说只有不到一半的农村拥有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既需要技术的保障,又需要资金的支持,因此,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难度比较大。
2.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率偏低
根据“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治理模式,我国四分之三以上行政村的垃圾基本能实现有效处理,农村的生活垃圾处理力度不断加大,但是在治理过程中,生态化效应比较低,整体治理率不高,而且存在弊端。首先,地方财政负担重。对于一些偏远地区而言,由于垃圾运输的距离远、成本大,需要区域内的财政给予大力支持;其次,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在运转过程中,一旦没有做好防渗措施,就很容易在对垃圾进行压缩处理过程中造成渗透水对地下水的污染;最后,加大城镇垃圾处理厂工作压力。大量的农村生活垃圾进城,会对区域内的城镇垃圾处理厂形成饱负荷的工作压力,不利于区域内生态环境治理的稳步推进。
3.农村工业污染治理难度偏大
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发展,许多企业不断转移到农村地区,而一些小的乡镇企业由于处理工业废弃物的能力偏弱,导致生产中的各类污水、废气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到周边,造成周边环境的污染。当前农村的工业污染成为农村生态环境污染中的主要因素之一,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的原有生态环境,而且还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社会治安问题。
(二)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面临的多元困境
1.政府之外的群团组织参与性不高
我国现有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模式还是采取以政府为主导,实行从上至下的治理模式。在这种治理模式下,旧有的“官本位”理念,让政府之外的群团组织认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这是政府的责任,只要没有涉及自身利益,就不会主动参与治理过程。但是,在生态治理过程中,一方面,政府并不能起绝对包揽的作用,缺乏非政府群体的参与,要真正解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就显得困难重重;另一方面,因为在农村生态治理过程中,基层政府往往更多的是采用行政命令的强制行为保障治理工作的推进,这极易造成非政府群团组织是因强迫而被动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不利于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
2.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的信息不对称
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往往因为沟通机制的不够完善,使参与治理的各主体间信息不对称,难以进行有效的信息交流。这种信息不对称,一是造成信息的“孤岛”现象,使治理的资源显得更加有限,也使政府在颁布治理政策时,缺乏其他群体的意见参与,政策的科学性和全面性受到限制;二是不利于多元主体治理大格局的形成,导致各主体之间各自为主以及相互不信任。政府之外群体不认可政府的治理政策,各部门间配合治理的积极性也不足,影响科学治理格局的确立。
3.各种利益协同机制不完善
生态环境是公共产品的一部分,因而对于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和收益的界定较难确认。在治理过程中各主体所付出的成本与所取得的收益不一定能成正比,而各主体作为理性的经济人,都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由于利益协同机制不完善,导致各主体参与的内生动力不够,在治理过程中各主体不断比较治理的成本与获得收益,一旦出现成本大于收益,就会退出治理,不愿继续参与。而以最少成本获得最大收益的利益诉求,会造成各主体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推诿、扯皮。
4.生态理念宣传教育不到位,生态意识淡薄
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由于生态理念宣传教育不到位,各类非政府群体对于生态环境治理重视不够,生态意识缺乏,容易在治理过程中形成旁观者心态,只有在切身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非政府群体才会愿意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面临的法制困境
1.缺乏全面的法律体系
“由于生态法治建设的过程具有复杂性与渐进性,因此决定了相当数量的生态法律都带有探索性质和应急性质。”[5]尽管十八大之后党中央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基本上形成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法制保障,但是这些法律法规更多的是以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为主,而对于全面针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还不够完善。在现有的相关法律中,涉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也比较零散,没有形成系统有效的法律保障,从而导致监管作用不能有效发挥。
2.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6]。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政府理应发挥积极的主导作用,加大各类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在实际的推进过程中,往往因为政府有关部门不积极作为,所以执法效果不够显著,尤其是一些基层政府依然把GDP作为唯一的目标,降低了对生态环境治理的力度。
(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面临的文化困境
1.农村生态文化的氛围比较淡薄
当前党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涉及到农村生产生活发展的各个方面,其中关于农村的生态文化建设是农民群体都应该参与的。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农民既是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执行者也是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的受益者,作为主要主体,更要把建设美丽乡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参与,发挥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农村生态文化氛围比较淡薄,导致农民生态文化意识不强。由于一直以来受到各种小农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上生态科学知识的教育普及不够,使得追求短期经济利益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甚至一些地区还依然在走以自然资源换取经济效益的老路。为了发展经济破坏了当地的自然环境,比如,部分农民由于缺乏生态文化和生态科学意识,缺乏生态环境治理自觉,为了追求农作物的增产增收,过量使用各种化肥、农药,超过了环境的承载能力,造成土壤资源的污染和破坏。
2.农村生态文化的人才比较缺乏
随着乡村振兴政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参与到农村发展建设的队伍中来,但是在农村生态文化建设方面,专业人才依然比较缺乏。特别是现有农村生态文化建设的人员普遍都是以本地人员为主,大部分不具备专业的技能,导致生态文化工作难以有效推进。一方面,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及一些专业的科学知识得不到有效地普及;另一方面,由于缺乏专业的人才队伍,导致具有当地特色的生态资源不能得到全面地挖掘和推广,特色优势不能全面发挥。
3.农村生态文化建设的设施比较滞后
虽然当前很多乡村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过程中村容村貌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但是,还有很多地区因为缺乏资金,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的问题,还未建成相应的文化活动场所,基础设施不健全,设备比较老化。一是农村的生態文化场所不足,不能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有效的文化产品,农民的娱乐方式依然比较单一;二是很多乡村的宣传栏依然还是以宣传各类经济政策为主,而提升生态文化的渠道不够广,不利于提升农民的生态文化素质。
三、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农村工业化进程的快速发展
农村工业化进程推动了农业的科技化以及现代化,也促进了城乡之间的各项互惠与互助,为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是,快速发展的农村工业化,引发了一系列农村资源的破坏与污染问题,比如,一些地方政府过渡追求经济利益,在唯GDP的作用下,一味招商引资,对农村地区的水资源和土壤资源都造成较严重的破坏,也让一些污染较重的企业开始不断向农村地区迁移。一旦农村的生态环境遭到污染,最终危害的一定是食物链顶端的人自身,进而对整个社会的现代化造成损害。我们要实现的现代化不仅仅是经济的发展或者是社会的进步,更应该是生态化的现代化。在农村工业化的进程中,要坚持可持续发展。
(二)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粗放化
在我国许多农村地区,农业发展方式还是以粗放化和小农经济为主,一是农业生产通过农药、化肥来增产依旧是主要方式;二是一些主要依赖消耗资源的传统行业需要进行产业生态化的升级,一些传统的农业、手工业因为没有形成科学的生产发展模式,依然在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这些粗放型的、资源消耗型的产业及发展方式将制约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推进。
(三)农村生态建设的资金投入不够
健全的农村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既有利于促进农村地区的社会发展,同时又能推动形成农村地区良好环境保护氛围的形成,而资金投入明显不足则成为制约农村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的因素之一。在现有投入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中,带动经济发展的大项目所占的资金比例往往是多数,而针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及保护的资金所占比例却很少,甚至没有。大部分地区农村生态建设的资金都比较缺乏,不利于长效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进程。
(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制度不全面
首先,现有生态环境治理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一是专门针对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法规比较缺乏;二是对政府应该如何有效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没有形成科学的生态环境治理评价与考核机制。即使有部分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颁发相关的规章,但这些对于落实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还不能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其次,现行农村组织机构没有专门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部门。在基层部门既没有明确农村生态环境管理的负责领导,也没有专门的管理队伍,生态管理人员大多是临时抽调的兼职人员。农村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往往分散在多个部门,由于没有形成明确的隶属关系,所以,对于相关政策的落实、制度的执行都极为被动,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较难有效开展。
最后,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的监管机制不健全。在一些地区还存在经济建设明显重于生态建设的问题,农民关于生态治理的诉求得不到很好的路径保障,基层组织与群众之间存在沟通屏障,政府的生态行为缺乏有效的民众监管。
四、有效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对策
在新的发展时期,要实现美丽中国宏伟目标、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的现代化发展,必须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而要形成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现代化治理体系,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高效治理能力,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推进。
(一)发挥党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的领导作用
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必须加强党的领导,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提供根本的组织保障。
1.加强规划建设
为了全面实现“十四五”时期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规划蓝图,必须制定农村生态发展的评估方案、实施细则,加强治理规划建设,包括对相关领域、时间点、目标任务等都要作出具体的规划和要求,从而确保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有序推进。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要积极发挥基础党组织的作用,推动以党建促生态环境治理,形成“党建+”的模式;二是要把治理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纳入村规民约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教育,提高农村民众的环保意识,内化于心,形成上下一心、内外一体的共建共治模式。
(二)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系统型治理体系
创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要从生态环境的治理主体、治理部门以及治理空间着手,运用整体生态治理方式、构建多元主体的治理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治理模式。
1.运用整体生态治理方式,实现治理主体共赢
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农民都是不可或缺的治理主体,要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就需要各主体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积极发挥应有作用,达到协同共治的目的。在治理中,政府要通过政策对企业进行规范,通过制度对农民和社会组织进行规范,促进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各项措施的有效推进,发挥行政促效率的作用;企业要通过合理规划内部环境、创新技术、节能减排,提供高效、安全、环保的产品,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积极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农民和社会组织要通过行动积极参与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在治理过程中发挥参与者、监督者的作用。只有四个治理主体形成一致的目标,才能实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民生活幸福三者的共赢。
2.整合部门功能,积极发挥能动作用
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要运用整体的观念整合各个治理部门,打破各自为主、各管一方的现象,整合部门功能。一是在治理过程中,无论是水利、环保还是农业其他部门都要转变理念,实现大数据平台的云共享,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治理责任,在绩效考核、评估中明确标准;二是农村基层组织要明确职责,积极发挥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能动作用。
3.运用生态学进行治理,不同区域采用不同的治理方式
在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过程中要打破原有碎片化的治理模式,运用生态学对治理空间进行整合,不断提高农村生态环境的空间利用率。要把農村生态环境按照职能进行有效划分为居住区、生产区以及保护区等,在不同的区域采用不同的治理方式:在居住区主要针对生活污水以及生活垃圾进行治理,避免污染向其他区域的扩散;在生产区主要针对水污染以及土壤污染,根据生产作物的不同进行有效的治理;在保护区主要针对生态系统的价值进行全面评估、重点保护,尤其对于从城镇转移到农村的企业更要严格控制区域,绝不能设置在生活区。各区域治理的重点不同,采用的方式也各异,严格避免各区域出现交叉污染,防止污染风险加剧。
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系统型治理体系是在“十四五”时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生态环境治理主体多元参与、治理部门功能整合、治理空间科学划分并有效治理。在治理过程中,既强调区别又重视协同,最终实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各项事业的统筹发展。
(三)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法治途径
法律手段是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顺利开展的强制性、基础性保障,要实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法治化,必须从立法和执法两个方面协调推动。
1.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立法体系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要解决好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就必须要建章立制。可以说,在环境立法中的“城市中心主义”[7]是造成农村生态环境立法不足的一大原因,由此也形成了农村生态环境法律需求和供给失衡的现状。
一是没有系统地制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门法律或者制度,在立法层面明显存在缺失;二是既有涉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原则性多、操作性少。新《环境保护法》《农业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规定中更多的采用的是原则性规定,对农村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并无实际操作性标准,无法全面覆盖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各个方面。要适应新发展阶段的新局面,必须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立法建设,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立法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基本蓝本,进一步整合修订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单行法,明确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各方面具体内容:对农村生活环境的不同污染制定不同的治理条款,对农村的不同发展区域制定各异的保护条款,确保单行法既结构合理、制度统一,又覆盖各个生态环境部门。另外,各地区还应该从各地的实际出发,根据当地的生态环境治理现状,制定适合当地发展的法规与制度,从而形成更全面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2.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执法能力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需要执法来实现,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执法能力是实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的重要途径。
首先,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执法力量。可以在乡镇一级增设基层环境保护工作站,对区域内的环境保护进行各类监督执法;增强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定期举办执法能力培训班,完善执法人员的职业晋升机制;明确生态环保的考评机制,在有效执法的过程中,加强自身的执法能力建设。
其次,完善各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要形成以环保部门为主,其他各部门协同配合的模式,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执法成效;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机构体系的建设,加强与各基层自治组织的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最后,提高执法科技水平。要通过不断增加科学技术的投入,运用新科技、新技术在生态环境的执法监督中实现执法方式的现代化。比如,构建生态环境执法的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科学执法,充分发挥现代科学技术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监测和监控作用。
(四)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的文化建設
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必须加强文化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态文化素养。
1.加强生态环境文化的宣传教育
通过大力宣传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性,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态环保意识;定期开展各类农民环保培训,通过多种方式让民众更全面了解自然发展规律,深刻了解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同等重要性,形成爱护环境、保护资源的良好习惯,树立生态环境保护的道德理念。
2.加快生态环境文化事业的人才队伍建设
要鼓励更多的人才、乡贤回到农村,推动生态环境文化事业的发展,不断挖掘本地的传统生态文化风俗,以文创、多媒体的形式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生态文化品牌,推动当地生态文化事业的纵深发展。通过建设农村生态环境文化事业,丰富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并且通过生态环境文化事业的发展促进生态产业化,让乡村焕发新的活力和生机。
3.加强生态环境文化的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要对农村生态环境文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实行财政倾斜,加大相关的财政投入比例,同时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农村生态环境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要不断提升农村文化服务的服务水平,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生态文化服务的相关需求,尤其是要完善乡村文化活动中心、各种新媒体平台等相关的配套设施,让生态环境文化理念在日常的文化活动中不断入脑入心。
五、结语
党的十八大以后,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十四五”规划又为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农村的生态环境治理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关系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实现。当前,我国农村的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但也面临诸多困境,要进一步推动农村的生态环境治理,必须结合新时期的发展实际,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推动农村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让更多的乡愁萦绕心中,让更美的村貌展现眼前,让广大的老百姓享受更好的生态福祉,享有更美好的农村人居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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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峻,王立彬.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作重要讲话李克强汪洋讲话张高丽栗战书王沪宁赵乐际韩正出席会议[N].人民日报,2017-12-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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