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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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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

一、强化政治担当,扎实推进“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

州委高度重视“两个责任”的落实,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切实抓好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一)统筹部署,进一步明确从严治党责任。年初召开州委、州纪委全会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明确重点工作和具体任务,层层签订《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和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工作推进会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今年以来,州委将党风廉政建设等4项主体责任和改革发展等3项重要责任整体打包,层层约谈加压,年中年底集中述职,进一步靠实各级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管党治党、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责任;州委常委会先后18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研究州四大班子及法检两院工作时对落实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州纪委先后3次召开履行监督责任推进会,就地区纪委、纪工委和州纪委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进行部署;组织召开州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1次,沟通协调有关工作11次,切实发挥协助州委组织协调反腐败的职能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评估、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等专项工作具体进行安排,并跟踪抓好任务落实。就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问题排查、原因分析和整体评估,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决策依据。

(二)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州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身作则、敢抓敢管,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带头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今年以来,州委主要负责同志集体约谈州委各常委2次,就落实“4+3”责任主体先后约谈各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3次、州级部门负责人90人次;在召开的全州性会议上,多次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明确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在州县乡领导班子换届结束后,对新当选的州四大班子和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进行廉政约谈,提出勤政廉政和履职尽责要求。州委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听取纪委工作汇报18次,听取案件查处情况汇报15次,对纪检工作提出19条具体要求,就监督压实“两个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经常部署,明确要求。

(三)强化措施,层层抓好责任落实。州委高度重视省委关于对格尔木市“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通报精神的贯彻落实,召开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整改落实10个方面的问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5条意见,州纪委及格尔木市委、市纪委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分别梳理整改5个方面、10个方面和4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成立州委巡察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巡察工作机制,分两轮对5个地区和6个部门进行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30个。格尔木、茫崖2个地区在全州先行实施了首轮县级巡察,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落实县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向州纪委全会述责述纪述廉并接受与会委员质询评议制度,1个地区党委和2个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州纪委全会进行“三述”。结合今年两次重大项目集中开复工,组织项目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进行廉政宣誓,发放廉政风险告知书、签订项目建设廉政责任书。在全州范围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抄告制度,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认真整改2015年度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组反馈的12个问题和今年5月份省纪委调研组在调研检查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情况时指出的12个问题。坚持由州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上半年对7个地区和15个州直部门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年中督导检查,督促整改问题46个。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加大日常工作和纪律审查考核分值权重,实行单独考核、单独奖惩、一票否决。

(四)从严问责,强化担责尽责。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青海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制定出台《海西州国家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从严查处州交通运输局在省外举办培训班期间有关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纪委及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今年以来,全州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责任追究6起10人。

二、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推动全州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州委带头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为落实监督责任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不断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完善《中共海西州委全体会议工作规则》《中共海西州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和《中共海西州委书记专题会工作规则》,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开展严明政治纪律督导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和离退休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规范州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地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工作,实行在岗情况每周预安排。落实“三会一课”、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制度,促进党内组织生活教育经常化规范化。

(二)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认真整改省委省政府督查组指出的突出问题,紧盯重要节点,通过明察暗访、交叉检查、聘请党风政风义务监督员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整治“四风”。今年以来,州委大督查五人小组开展实地督查6批次、126家部门单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集中检查和明察暗访67次,13名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处理,州纪委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8起14人,省纪委“曝光台”曝光8次17人,切实维护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措施的权威性、严肃性。加强约谈工作,州委主要负责同志专门约谈各地区党(工)委书记、州四大班子秘书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执行落实作风建设规定措施提出明确要求。州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就落实作风建设规定措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约谈州四大班子秘书长、州接待处负责人及州教育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20人次、约谈地区纪委书记35人次。

(三)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格按照五类方式依纪依规处置各类问题线索,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调整州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纪律审查合力。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512件(省纪委转办149件),处置问题线索307件,谈话函询73件(人),反映失实予以澄清了结29件(次);立案44件、结案48件(含上年遗留1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9人(县处级10人,乡科级23人),其中: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5人,党纪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33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人。州本级立案13件,结案19件(含上年遗留8件),给予县处级干部党纪政纪处分10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6人。开展十八大以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对53名受处分人员执行处分决定不到位问题进行整改,追缴受处分期间违规领取的工资、奖金万元。

(四)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精神,开展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全面起底农村牧区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特别是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排查,共排查各类问题线索302件,并按规定程序全部进行了处置。围绕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线索、重点地区,着力在全州范围内层层部署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10月下旬,州纪委再次会同检察、财政等单位分赴格尔木市、都兰县等5个地区及所辖乡镇和村社开展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29件,其中初核28件,函询1件,立案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初核发现违法问题线索移交检察机关1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州纪委通报曝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7起,其中扶贫领域问题6起12人。

三、强化党纪党规学习教育,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全面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践行忠诚干部担当的本色。

(一)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种意识,使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今年以来,召开州委中心组成员专题研讨会3次、理论务虚会1次;州级层面举办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轮训班5期,实现了培训工作对州级部门副县级以上干部的全覆盖;对全州各级党组织书记进行封闭式学习培训,州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授课,并深入基层联点单位及所在党支部讲党课,目前全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累计讲党课1122场次。组织开展“树立新理念,引领新常态,海西怎么办,我要怎么干”思想大解放大讨论活动,引领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各级宣传部门围绕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意识形态教育,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强化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

(二)多措并举深化党纪党规教育。制定《2016年全州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重点工作及分工实施意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内法规知识作为重要内容,分层分类抓好学习培训。组织党员干部收听收看中纪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视频报告会,征订蒙、藏文版《准则》、《条例》学习手册2000本,向全州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乡镇党委书记及纪检监察干部编印发放《学思践悟系列文章汇编》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文件汇编》1500册。举办“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知识竞赛,各地区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参与,营造了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践行党纪法规的良好氛围。在《柴达木日报》开设党风廉政建设专栏,开通海西州纪检监察网和“清风海西”微信公众平台,不定期向全州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手机廉政短信,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突出抓好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委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例,组织观看《镜鉴》、《“乡村硕鼠”启示录》等廉政警示教育片350场次,州委召开2次全州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警示各级党员干部检身正己,自律廉洁。

四、严格干部选拔任用,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海西好干部标准,树立鲜明选任用人导向,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

(一)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落实“二十字”好干部标准,结合海西实际,制定海西好干部标准,提出了“四重用四关注四不用”的选人用人导向。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制定出台《关于保护和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修订完善《海西州处级非领导干部管理办法》,为选人用人提供科学有效的制度保证。

(二)从严抓好换届各项纪律落实。严肃“九严禁”“十不准”换届纪律,深刻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拉票贿选案惨痛教训,真正让换届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换届工作实行州委常委联系市县制度,签订换届工作“三零”目标责任状,各常委多次分赴个人联系地区蹲点督导,解决问题,确保了换届工作的圆满完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深入开展集中巡回督查、现场督导,确保了州县乡换届工作风清气正。把好廉政审查意见回复关,州纪委对256名拟提任州管干部提出廉政审查意见并向组织部门进行了反馈。落实州管新提任干部廉政测试、任前集中廉政谈话制度,分别开展廉政测试和廉政谈话120人次。

(三)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制定出台《海西州市(县、行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海西州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改革要求。落实州纪委向州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12个纪检机构工作,实现对47个州直单位的派驻工作全覆盖。完成市县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调整后执纪监督机构数均达到内设机构总数的80%以上,执纪监督人员编制均达到行政编制总数的90%以上,执纪监督力量进一步强化。在州县换届工作中,州委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提任交流县处级纪检干部16人,配齐配强纪委班子队伍,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

202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

近年来,农五师八十四团党委紧紧围绕团场的中心工作,以制度建设和落实为重点,采取抓责任、领导到位,抓规范、制度到位,抓分解、任务到位,抓考核、检查到位,抓追究、处理到位的“五抓五到位”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群众满意率逐年提高,促进了团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突出分工负责,切实完善责任制领导机制

一是完善责任网络。该团党委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团、机关、连队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三级责任网络,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同时明确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一级监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的责任感不断增强。

二是责任分解到位。在责任主体上,做到“三个延伸”,即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向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延伸;分管领导向各业务部门延伸;机关向基层延伸。在责任目标上,力争做到“三个一同明确”,即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与领导干部个人责任一同明确;经济业务工作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同明确;管好下属单位的责任与管好子女、身边工作人员的责任一同明确。在责任内容上,突出行业特点,赋予新的内容。该团党委将责任按领导分管工作情况分解为9个大项53个小项,分别落实到党委成员和机关16个部门及20个基层单位。通过签订责任书的方式,把任务落实到人,形成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整体合力。

二、突出源头治理,狠抓制度落实

一是建立廉政谈话制度。谈话主要分为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回访谈话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四种类型。

二是建立廉政档案制度。廉政档案包括重大事项报告、家人婚丧嫁娶请客收礼情况、个人收入情况、离任审计情况等。

三是建立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撰写专题述职述廉报告,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接受职工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四是建立干部任免把关制度。在提拔使用干部前,组织科将拟提拔任用名单交团纪委,由纪委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洁情况进行把关,对职工群众有反映、廉洁自律存在问题的同志不提交常委会讨论。

五是建立工程项目廉政合同制度。在推行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同时,实行“双合同制”,即对工程项目在签订施工、监理合同的同时,也签“廉政合同”,使廉政监督与工程质量监督同步进行、廉政建设与工程建设同步验收。

六是建立集中米购制度。通过询价、竞价方法采购办公用具、药品、供暖用煤等。

七是推进场务、连务、政务公开落实。在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十分重视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场务、连务、政务公开办法,积极创造便于群众监督的条件。

三、突出监督检查,不断完善责任制考核机制

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到位,该团不断完善以立体交叉的监督检查方式为主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体系。一是加强党内监督。重点是检查党政领导班子廉政建设情况、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二是发挥职能管理部门的监督作用。积极运用执法监察审计调查等方式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三是深入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加大查处乱摊派的力度,治理教育乱收费现象,规范医药购销行为。四是抓好督促检查。实行每年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和一把手汇报制,以及群众评议制等制度,并定期进行督查。五是坚持检查考核制。团党委制定了比较规范的考核操作方案,采取四种考核方式,即结合民主评议进行考核;结合年终述职述廉进行廉政专项考核;结合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进行阶段工作目标考核;结合团场“三个文明”建设年终考核进行全面考核。团党委坚持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单位自查与抽查、组织考核与群众测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把考核检查贯穿于责任制实施的全过程。

四、突出惩处效应,着重完善责任制追究机制

实行责任追究,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也是衡量是否取得效果的标志。该团逐步建立完善了以告诫警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手段为主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增强责任追究效应。注重责任追究的严肃性,使责任由“软”变“硬”;把握责任追究的可操作性,使责任制由“虚”变“实”,巩固和扩大了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的成果。

202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3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1.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本人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求自己要做到真心诚意地为老师着想,为学生着想;要求自己要做到全心全意地帮助教师解决所遇到的困难,满腔热情地为全校师生服好务,;要求自己要做到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勤奋学习,熟悉和掌握好有关学校管理理念、教育理念、教育法律法规,切实转变观念,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2.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本人要求自己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对自己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明明白白做人,实实在在做事。

3.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本人要求自己要在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素质上下功夫。认真学习与教师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教育政策、方针,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依法执教。同时在学习中要摆正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坚持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注重学习效果。力求学深、学透、弄懂、弄通,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4.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本人要求自己要在教风建设上下功夫。所谓“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作为教师,要做学生、做整个社会的表率,在教育思想上不落后、在教育教学上不腐败。

二、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委实施办法以及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情况。

本人严格要求自己做到:

1、严禁遵守工作日饮酒,不接受下属、学生家长的宴请。

2、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班、按时下班。

4、不迟到、早退、空岗。

5、严格遵守上班纪律,上班期间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下棋、串岗、离岗、闲聊、干私活等庸、懒、散、乱、不作为行为出现。

6、在工作日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认真备课,按时上课,不在教室内使用通讯工具或吸烟。

7、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8、不向学生推销辅导材料等并从中获利以及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或要求学生家长办私事。主动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促进全体学生共同成长进步。

9.重视个人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讲操守,重品行,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养正派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坚持克已慎行,择善交友。加强道德修养,弘扬传统美德,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三、执行《廉政准则》情况。

本人无违反“8个禁止、52个不准”规定;无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就医出国、子女升学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无出入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无用公款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等情况。

四、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十不准”》等工作纪律。

本人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十不准”》等工作纪律,做到守时、守纪、守法。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杜绝迟到早退的现象。严格落实早上点到、下午签到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格执行上级各项决议,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五、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监督情况。

1.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学习,通过学习加深了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认识

2.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集中学习和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增强了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牢固树立起大局意识、民主意识和群众观念。

3.实行政务公开,提高决策民主化。通过多种渠道的监督,促进了工作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实施,确保了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六、今后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方面的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自己的从业行为。

2.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互监督,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3.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文化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定期汇报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4.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和权力观,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

5.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搞攀比,不贪图享受、不挥霍公款、不铺张浪费。

6.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守职业道德,决不以权谋私,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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