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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用法心得体会范文(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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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用法【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局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治建设,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局公务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切实做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为我局早日实现总体目标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局公务员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三、学习内容

全局公务员要学习和把握好以下内容:一要认真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二要认真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三要认真学习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四要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五要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坚持和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

1、坚持和完善公务员学法制度。要把法制学习纳入全局公务员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公务员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在学习中,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记录、有笔记。

2、坚持和完善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每年在局举办法制讲座2次,讲座内容要结合社会形势和实际工作。要采取措施确保到课率,提高讲座效果。

3、坚持和完善公务员会前学法制度。要充分利用召开各种会议的时机,在会前根据形势和会议议题,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学法效果。

4、坚持和完善公务员法律培训制度。局党委要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把法制课作为公务员必修课程进行安排,要把法制教育纳入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

5、坚持和完善公务员和公务员自学法律制度。公务员和公务员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学以致用。每年集中学法和自学学法学时不少于40学时,要坚持撰写学法笔记,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公务员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局党组高度重视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相关责任。将公务员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列入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纳入综治工作目标考核之中。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公务员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局依法治理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把公务员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对公务员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考核。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和考试考务等日常工作。

纪检干部学法用法范文【第二篇】

关键词:新形势;纪检监察干部;提升;履职能力

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这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目标和要求,谈谈认识。

1 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职责

根据《》第四十四条和《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规定,纪检监察部门的干部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有:在党内,一是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二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三是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四是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五是保障党员的权利。在行政上讲,一是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二是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三是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四是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五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同时,为保障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纪检监察干部享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行政处分权。

2 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三大作风问题

学习作风“不正”,本本主义严重

纪检监察干部大都比较注重学习、爱好学习,但主要是从报纸、杂志、文件、会议、书本等“本本”上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不够;重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忽视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如经济知识、财务知识等;学习不深入,浅尝辄止,满足于一知半解,缺乏对理论体系和精神实质的理解掌握;学习不联系工作实际,缺乏在学中干、干中学的意识,往往照抄照搬、囫囵吞枣,不能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出现学用“两张皮”的现象;学习喜走捷径、搞实用主义,甚至断章取义,对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往往责难多于分析、等待多于实干。

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严重

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大都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文件、会议精神,但片面注重完成上级部署的任务,而从具体实际出发不够。在工作中一般号召多、具体措施少,以会议传达会议、以讲话学习讲话、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工作上“虚”;工作中蜻蜓点水、浮光掠影,不深入、不细致,工作上“浮”;热衷于赶浪头、出风头、争彩头,讲成绩添枝加叶、谈问题轻描淡写,甚至欺上瞒下、报喜藏忧,工作上“飘”;在执行纪律上,有的怕丢选票、怕丢帽子,跟群众搞“一团和气”、看领导眼色行事,工作上“软”。

领导作风“不为民”,严重

有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不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对群众的冷暖不够关心,只管执纪不管群众疾苦;有的开展工作不注重调查研究,喜欢坐在家里定盘子、关起门来想点子,闭门造车、脱离实际;有的对下级态度生硬,对上级拍马溜须,对同级态度暧昧;有的原则性不强,是非观、政绩观错位,同情和放纵坏人坏事,存在着对腐败现象的认同态度和对腐败行为的从众意识,遇事得过且过,不积极地同腐败行为作斗争;有的怕得罪人,不为百姓当家作主,对明知是错误的思想、言行见怪不怪,不批评,不劝阻,遇到难题绕道走,该开口时不开口,只栽花、不栽刺,患得患失,凡事先考虑退路,千方百计混个好人缘。

3 纪检监察干部需要提高的三大能力

预防腐败的能力

反腐倡廉,重在预防。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也发生一些变化,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还居高不下,有的甚至愈演愈烈。这也说明了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洞察能力还不强,在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早控制下的功夫还不够,教育的针对性、制度的严密性、监督的有效性还不强,导致了预防腐败的能力的降低,给违法违纪者留下了空间。

查办案件的能力

新形势下,个别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还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有的违法违纪案件的隐蔽性极强、作案手段狡诈、调查取证十分困难,要想突破案件,使违法犯罪者绳之以纪、绳之以法,就必须提高我们查办案件的能力。

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法制意识的增强、各种社会问题的交错,而纪检监察干部掌握的知识不全、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强,导致一些重访、缠访甚至诉诸法院的案件不断增多,这对于当前党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符合,也对纪检监察干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能力提出了严重挑战。

4 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的能力和素质

纪检监察干部要履好职,需要的能力很多,体现在综合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各个方面。作为基本而言,应该具备以下能力:一是要有学习的能力;二是要有归纳总结的能力;三是要有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四是要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五是要具备收集整理信息,从中发现线索的能力。当然,纪检监察干部要开展好工作,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一是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强的党性原则;二是深厚的政策法律常识水平,讲政治顾大局的工作理念;三是高超的工作艺术;四是主动参与监督的意识。

5 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的途径建议

加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

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学习作为永恒的课题,争做学习型干部。不断增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增强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以及依章依法依纪处理事情的意识;要学习和掌握经济、科技、金融、历史、法律法规、侦察学、心理学、文字写作等多方面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努力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纪检监察干部之间应多加强沟通交流,成立类似“业务讲堂”,定期不定期结合自身职责和负责工作的重点轮流讲课,探讨纪检监察业务理论,促进业务专才向业务通才转变。

加强锻炼,增强履职水平

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敏感程度高,只是学习没有实践,纪检监察干部很难处理好有时错综复杂的局面。要搭建各种跟班锻炼的平台,可以采取以干代训的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一定时间的脱岗锻炼,如:到当地纪委集中学习查办案件、信息反馈、化解矛盾等方面的技巧和经验。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了解、把握、服务大局的能力。

学法用法【第三篇】

考点1: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理解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法律的三个最为显著的特征: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我国法律的性质: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考点2:懂得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与义务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规范作用:我国法律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其突出的表现为:它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如果人们违反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或处理。法律为人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它还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保护作用:日常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是我们生活的“卫士”;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法律是国家生活的保障。法律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我们享受权益,需要法律的保护。

考点3: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的原因:①未成年人代表着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②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都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能力。③现实生活中,不尊重未成年人、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为保护未成年人设置的四道防线: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四道防线的基本内容:(1)家庭保护,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的职责和抚养的义务,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2)学校保护: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

(3)社会保护: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4)司法保护: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

考点4:了解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违法行为的含义: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的分类:(1)依据违反的法律类别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

(2)依据违反情节的轻重分为:一般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犯罪(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刑事违法行为)

犯罪:(1)含义: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三个基本特征:第一,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第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第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罚当罚性,是犯罪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后果。

(3)刑罚:①含义: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②类别:我国刑罚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A.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B.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4)认清犯罪的危害:它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都有百害而无一利。

(5)加强自我防范:我们应该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的尊严,自觉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加强修养,践行道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要从小事做起,预防违法犯罪。

身边的诱惑。(1)我们身边的诱惑:金钱的诱惑、游戏机的诱惑、黄赌毒与邪教的诱惑。

(2)辩证地看待金钱、游戏机的诱惑:对待金钱,我们一定要取之有道,通过正当途径来获得。决不能沾染法律禁止的,如“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等违法行为,更不能触犯刑法。对待电子游戏,我们要适当地、有节制地操作,但决不能沉迷于其中。

(3)不良诱惑的影响:不良诱惑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学业进步,甚至诱发犯罪;败坏社会风气,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影响社会稳定。

(4)如何战胜不良诱惑: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用科学的态度、坚强的意志、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方法,摆脱他们的干扰,避免其对自己的危害。方法如下:避开诱因法;联想后果抵制诱惑;请人帮助自己拒绝不良诱惑;婉言谢绝朋友的诱惑,提高自制力;专时专用,改正不良习惯。

考点5:学习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树立自我保护意识,能够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1)提高警惕:保持高度警惕是避免侵害的前提。

(2)用智慧保护自己:①面对不法侵害,要依靠自己的智慧迅速而准确地作出判断,要采取机智灵活的方法与其斗争。遭到意外险情时。需要冷静,要学会运用最有效的求助办法:遭遇不法分子的侵害,有能力将其制服时,当然要勇敢地同其搏斗;没有能力将其制服时,可以采取“呼救法”、“周旋法”、“恐吓法”等及时脱身。②青少年学会自我保护,不仅需要有保护自己的意识和勇气,更要有保护自己的智慧和方法。

(3)用法律保护自己:我国法律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1)维护权益的最有力的武器:法律。

(2)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的机构: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

(3)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①非诉讼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它通过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等方面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以解决问题;或者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纠纷,保障公民权益。②诉讼手段。诉讼:就是打官司,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手段,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诉讼的类别: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民告官,是解决行政纠纷的重要途径)。

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权,善于同侵权行为作斗争;当国家、集体、他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也要加以维护。违法犯罪行为都是危害社会的侵权行为,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易混易错]

1.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道德,是依靠舆论、习惯和信念的力量,力求在人们心中定出准则;而法律作为社会行为规范,与道德等比较,它具有强制性,具有三个最为显著的特征:即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法律对

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2.违法即犯罪,犯罪即违法。

①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②而依据违反情节的轻重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所以犯罪即违法的说法是正确的;违法即犯罪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它还包含情节较轻的一般违法行为。

3.在我们周围存在很多诱惑,我们必须自觉加以抵制。

这种观点不正确。在我们周围存在很多诱惑,如金钱的诱惑、游戏机的诱惑、黄赌毒与邪教的诱惑。其中金钱、游戏机的诱惑既有积极意义,又有消极影响。黄赌毒与邪教的诱惑则全是不良诱惑,对个人及社会都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们要善于分辨并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4.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异同点及联系。

5.未成年人要健康成长主要靠外部的“四个保护”就足够了。

这种观点认识不全面。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包括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这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设置了四道防线,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力武器,但这四种保护毕竟是未成年人要健康成长的外因。未成年人要想健康成长,必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这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内因。

6.社会保护与司法保护。

社会保护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它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劳动保护、自由权和精神权的保护等方面。它归根到底是要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司法保护是指国家执法机关和国家其他行政机关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一种特殊保护措施。注意,它是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犯罪的!

[跟踪训练]

一、单项选择题

2011年10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加大了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处罚力度。根据相关条款,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不仅要面临刑事处罚,还要承担经济赔偿等民事责任。据此回答1~2题。

1.上述材料表明法律(

)

A.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B.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C.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D.是依靠舆论、习惯和信念的力量

2.画线句子表明(

)

①法律具有规范作用②如果人们违反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或处理③法律也具有保护作用④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年11月2日下午,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两名未成年人盗窃的刑事案件。该院首次组成帮教团对两名被告人进行庭审帮教。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

)

A.家庭保护 B学校保护

C.社会保护 D.司法保护

4.对右边漫画分析正确的是(

)

①网吧老板的行为是违法的②该未成年人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抵制不良诱惑

③网吧老板没有做到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④未成年人应该远离网络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年7月25

,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吉林省辽源地区、延边地区部分基层法院近日对首批5起醉驾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均被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一个月及以上不等的拘役,并处1000元及以上罚金。这说明(

)

A.“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应该成为每个公民的自律行为

B.社会公共生活不可能有共同的准则

C.我国法律具有制裁违法犯罪行为的功能

D.在社会生活中,只有法律才能起作用

6.我们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否则权利就会落空。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保障是(

)

A.社会保护

B.法律保障

C.自我保护 D.物质保障

7.为抵制不良诱惑,我们应该(

)

①保持清醒的头脑②用坚强的意志来摆脱干扰③克服猎奇和盲目从众心理,提高自己的控制力

④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修养和科学素养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8.以下给青少年的自我保护建议中,可以借鉴的有(

)

①记住可以信赖的成年人的姓名、电话②学会拒绝不正当要求,坚决不与坏人、坏事同流合污

③上学、放学时应该与同学结伴而行④独自在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年10月27日11点30分,家住浙江丽水市区银苑小区230幢的季女士买菜回家时发现家里躲了3个贼,不过季女士很勇敢。依靠平时的细心和智慧,协助警察把3个贼给抓起来了。这告诉我们(

)

①遇到意外险情与伤害时,需要冷静②要学会用智慧保护自己

③任何时候都不得与歹徒勇敢地进行搏斗④青少年要学会自我保护

A.①②③④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10.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讲话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其中之一是切实维护群众土地合法权益。其实维护好这一合法权益最权威、最有效、最正规和最终的途径是(

)

A.投诉 B.申诉

C.诉讼 D.调解

年9月6日,北京平谷夏各庄镇政府对姜某夫妇的小卖部进行了强制拆除。姜某夫妇一纸讼状将镇政府告上平谷法院,要求确认镇政府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违法,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万元。这一诉讼属于(

)

A.刑事诉讼 B.行政诉讼

C.民事诉讼 D.非诉讼手段

年11月,小明在路过某照相馆时,发现自己的生活照在没有征求自己意见的前提下,挂在该馆的宣传栏内,小明前去理论,却遭到了馆主的讽刺,一气之下,小明将该照相馆告上法庭,法庭断定馆主立刻撤下照片,并赔偿小明精神费300元。这启示我们(

)

A.保持高度的警惕是避免侵害的前提

B.未成年人的权益最重要

C.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D.要用智慧保护自己

二、非选择题

13.某校九年级学生李正从小就是爸爸妈妈的乖乖崽,可是进入中学后李正迷上了电子游戏,无・心读书,经常迟到旷课,有时甚至整夜泡在网吧里,父母的苦口婆心,老师的谆谆教诲都无济于事。因为缺钱上网,他多次向小学生索要零花钱,后因与人结伙持刀抢劫致人死亡,受到刑罚处罚。

分析上面的案例,联系所学知识,思考回答下列问题:

(1)李正的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哪些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2)我们从李正的事例中应吸取哪些深刻教训?

年11月15日下午,被告人夏磊、郑树林入户抢劫,分别致两名被害人死亡并劫

取人民币10万余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南京市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两被告人夏磊、郑树林死刑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②。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知识回答:

(1)运用材料具体分析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2)请指出①②分别属于哪类刑罚。

(3)对夏磊、郑树林的处罚体现了法律的什么特征?

年n月16日上午,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教育部高度重视,袁贵仁部长立即作出部署,派出工作组前往当地调查了解情况,协助进行抢救和善后工作,同时向教育系统发出紧急通知。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一要立即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二要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检查。三要集中进行一次中小学生及其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四要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

(1)教育部为什么如此重视学生的安全?

(2)教育部的做法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哪一保护?

(3)假如你所在的学校是由汽车接送学生,你有哪些好的建议送给学校?

参考答案

12。C

13.(1)李正的不良行为有:整夜泡在网吧;无心读书,经常迟到旷课;向小学生索要零花钱。他的犯罪行为有:持刀抢劫致人死亡。

(2)①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要学会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②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守法,做到依法自律,学会依法保护自己。③要正确听取父母和老师的教育。④要结交有利于自己健康成长的朋友等等。

14.(1)①严重侵犯他人生命安全,社会影响恶劣,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①属于主刑,②属于附加刑。

(3)法院判处犯罪分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体现了法律的刑罚当罚性。

15.(1)因为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权利;青少年学生各方面不成熟,在社会生活中处于被动地位;社会环境复杂,存在各种不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因素;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2)社会保护。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范文【第四篇】

一、加深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认识

构筑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普法期间,我市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列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明确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性。即: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依法行政,必须要依法治“官”;只有抓住了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才可能真正实现从“人治”走向“法治”的思想转变、工作转变、行为转变、成效转变。而要实现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必须培养一批法律素质强、执法水平高的领导干部队伍。在形成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市依法治市办通过各种文件、会议等形式,将这种认识传达到各县市区、各级各部门,为在全市掀起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热潮,推动依法治市奠定了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各项学法用法制度

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

几年来,我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根据中组部、、司法部*2年颁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由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批转出台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案》,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五项制度”。

(一)认真落实了学习制度

(二)认真落实了考试制度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年度统一考试。各年度全市县处级、科局级领导干部参加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统一集中考试的达95%以上,并坚持了合格证登记和因公缺考补考制度。二是坚持由人大组织开展的拟任提拔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五年来共考试1489人次。三是坚持由人事部门将法律知识考试列为公务员招考和法律部门招干的主要考试内容,五年来共考试3401人次。

(三)认真落实了学用结合制度

(四)认真落实了考核制度

一是各级人大在行政领导换届时,对领导干部进行专门的法律素质考察,五年来共计1836人次。二是各级组织部门对各级领导班子配备考察、提拔任免时,均将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情况列入考察重要内容,五年来共考察15077人次。三是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对所在单位各年度的普治工作进行百分制考核验收时,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列为重要计分内容。

(五)认真落实了督查制度。

五年来,我市人大、政协3次联合组织对全市的依法治市工作进行督查评议时,均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为督查评议的首要问题,有效地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落实,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

推动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

由于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对学法用法重要性认识到位,在实施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中,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强化制度、落实保障措施入手,建立和完善了“党委重视、人大监督、政府实施,上下联动”的全方位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运行监督机制。

(一)通过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观念,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纳入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均成立了高规格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均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人大常委会和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并在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确保专人专职,人员配齐配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高规格地安排每年度的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由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亲自主持召开普法依法治市会议,对全年及单项重点普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安排部署。三是将普治工作纳入到绩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双文明等重要工作考核范畴,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建立了普法经费预算和专款专用制度。至*5年,我市专项经费已达28万元,“*”普法期间平均每年落实专项经费20多万元,实现了逐年增加的目标。

(二)通过统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识,带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开展

(三)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推进各行各业依法治理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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