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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内部监督检查报告范例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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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内部监督检查报告1

xx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监督执纪挺在最前沿,紧紧围绕“13741”工作思路(即紧扣贯彻落实“四个一”工作制度这条主线,强化重要岗位、重点领域、重大资金三项监督,积极探索实践日常监督“七种方式”,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努力营造党员干部知敬畏、守规矩、明底线、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常态化日常监督检查手段和做法,推动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向纵深开展。下面,我将我县日常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章立制规范,进一步夯实监督基础

xx县纪委监委坚持建规章、立制度、抓基础,着力推进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健全各项制度。先后制定了《xx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监察工作试行办法》、被监督单位定期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县纪委监委定期报告制度,明晰了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权利义务、明确了监督内容和方式,为正确履职提供具体指导和制度遵循。

二是规范工作台账。建立起10类日常监督工作台帐,进一步完善了监督监察对象廉洁档案,实现了“一人一档”,基本摸清被监督单位和人员的基本情况。全县监督监察对象共xx人,其中监督对象x人,监察对象x人。

三是建立联系机制。建立监督检查室联系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形成全方位对接、联动监督工作制度,实现同步、同向推进“一体化”监督模式。2月份以来,指导被监督单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会议,督促各单位明确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及联络员,扎实开展“贴身”监督,有效增强了派驻机构的权威。

四是强化压力传导。为有效破解派驻机构“零执纪”的问题,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注重成效,对发现的“零执纪”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面对面的谈话,拧拧“螺丝”、紧紧发条,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压力传导力度,夯实监督责任。积极探索监督“触角”向村级延伸的有效途径,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监督信息员和村级红白理事会三支队伍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围绕“谁来监督、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监督成效”三个问题,积极开展监督,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村级“末梢”,实现了监督的“全覆盖”。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开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情况汇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

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变为中央的明确要求,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和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更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不仅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要落实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立党、组织建党、人才兴党等管党治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各级党委要坚持总揽全局、协调促进;坚持全面治理、从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坚持标本兼治、改革创新,从以下八个方面落实好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之责。思想建党是从严治党之首位,也是主体责任之首位。要以党性教育为核心、道德建设为基础,加强正面引导,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实际实效,着力正本清源、引正纠偏,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特别要解决好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问题,这在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筑牢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政治思想根基。

二是从严监督执纪之责。严明纪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抓手,党委要当纪律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始终立足于“全面”,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和党员的全面覆盖;始终以政治纪律为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始终坚持挺纪在前,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准确把握、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把纪律打造为管党治党的标尺。

三是推进制度建设之责。制度建设是从严治党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一柔一刚,同向发力,全面从严治党必将取得新成效。坚持依规治党,以党内制度规矩为党组织和党员提供行为规范,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治理依据和评价标准。认真执行,严格遵守现行党内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标准、延伸管理链条、落实管理责任,通过加强问责,加强监督查处,解决党内制度规矩约束力不强、贯彻不实、执行不力的问题。注重解决制度体系不完善、不健全、不配套的问题,把党的工作和活动严格置于制度的规范之中。

四是匡正选人用人之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委主体责任主要是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五是净化政治生态之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要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激浊扬清,正本清源,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高线”,夯实廉洁从政思想基础。注重建设“三清政治”,破“潜规则”、立“明规矩”,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深入挖掘传统文化中的廉洁资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上级党组织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开展“两学一做”,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

六是做好示范带头之责。

一把手的自觉担当决定着主体责任落实的成效,只有一把手把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尽心、尽情、尽力。各级一把手要当好表率,处处以身作则,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在其位谋其政,在加强管党治党上常研究、常部署,不让自己的“责任田”成为“撂荒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但“自廉”,还要确保“他廉”、“群廉”,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勇于担责,对那些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敢于较真碰硬的同志,要主动为他们撑腰壮胆;对那些肩膀不够硬,担不起这份责任的,该谈话的要谈话,该调整的要调整。真正保护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维护党的执政根基。

七是层层传导压力之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没有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主动参与和共同努力,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就不可能落实。要向基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把纪律建设固化到基层,把纪律审查延伸到基层,把作风建设拓展到基层。从加强教育培训、健全组织生活、做好党员工作等方面推进党员队伍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农村、社区,把每个基层党组织都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压力传导不递减。

八是严格责任追究之责。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是用好追责机制。要把责任追究作为第一要务、首要措施,以常态化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新颁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那些党的领导作用不发挥、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现象、巡视整改不力等问题,抓住典型严肃追责。进一步完善问责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式,以严肃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开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县区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是我们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我们必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时刻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主动履责、积极负责、敢于担责,切实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

一是牵头抓总,全面落实。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对全县党建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定期分析研判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系统掌握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状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全面与抽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政策和要求在本县得到不折不扣执二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班子成员,督促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县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当“老好人”,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督促整改,发现严重问题,及时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采取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纠正其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定期不定期检查其在重大决策部署、民主集中制、党内监督、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责成纪委和有关部门从严从重立案查处;认真贯彻执行党章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严肃党内生活,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特别是要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带头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带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接受党章党规党纪的约束;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要求班子成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班子成员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常委会集体决定,尤其是在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坚持最后一个发言;带头学习和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要求家人、亲朋好友以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各种歪风邪气的侵蚀;自觉净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不义之财不受、不洁之地不去、不诤之友不交,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切实维护好自身形象。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我们必须时刻牢记习总书记的谆谆教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以更加清醒的政治自觉、更加有力的务实举措,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当好“一线总指挥”,当好政治上的明白人、群众的贴心人、发展的开路人和班子的带头人。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开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情况汇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高度,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主要内容和关键举措,明确回答了全面从严治党由谁抓、抓什么、怎么抓等重大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始终坚持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本地区本单位落细落必须担负的重要政治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化对党的建设规律和治国理政规律的认识,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管党治党责任在党委,关键靠担当。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首次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更是认识的深化;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来说,落实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又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必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忧患意识,坚定“四个足够自信”,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做到认识足够清醒、思想足够自信、行为足够坚定、措施足够有力,自觉做中央满意、党员认同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书记。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重要保障作用,切实增强从严管党治党自觉性。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为人民服务是永恒的、没有止境的,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的意识,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和“铁面包公”的浩然正气,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壁上观、当“甩手掌柜”现象发生。必须深刻领会“全面”“从严”的丰富内涵,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在严格要求上,贯穿到日常监督管坚定执行和捍卫党规党纪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标准,“治”要有依据。党的纪律就是党员行为的基本标准、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严明纪律作为总抓手,当好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确保全体党员上下同心、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始终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

始终立足“全面”这个基础,做到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全部党员的全面覆盖。

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露头即查、即发即查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寸土不让、一步不松,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从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管人,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委职责的重要方面,还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举措。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德”作为第一标准,把“廉”作为基本条件,把“绩”作为重要依据,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及时调整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着力打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

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必须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潜规陋习,“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坚持思想建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时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战友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加强建章立制,针对发生的腐败案件,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压缩腐败和不正之风生存空间,铲除滋生土壤,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形成良好从政制度环境。强化文化引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红色文化教育,深入挖掘湖湘文化中的廉洁内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当好“关键少数”.

纪委内部监督检查报告2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与生俱来的职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源头活水”。xx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监委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守正创新,全面推进委机关纪律和监察监督、乡镇和村级延伸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立体式监督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回头看”等方式,构建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改进巡察反馈、移交机制;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严格开展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办结销号,及时跟进问效,督促被巡察单位节点推进,按期有质量抓好整改。现将监督检查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纪律挺在前,监督全覆盖

(一)严实深细并举,扎实开展委机关纪律和监察监督工作

1、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开展调研xx次,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亮点、疏漏,及时收集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建议,并及时总结提炼,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制定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三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对“四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两次一条龙排队检查,督促各单位填写承诺书xxx余份,填写记录表xx余份,制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xxx余份;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开展严肃追责,特别是就环保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谈话提醒和诫勉谈话xx余人次;就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十乡镇书记、乡镇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计xxx余人进行集体约谈;对落实市委巡察组工作安排不力的三名乡镇书记进行集体约谈;立案查处xxx、xxx、xxx、xxx等单位“两个责任”不力问题案件x件x人,涉及各单位“一把手”x人。

2、强化日常监督。一是摸清监督对象和监察对象底数。对全县所有监督对象和监察对象进行重新摸底统计,并全部建立廉政档案。经统计,我县监督对象共计xx人,监察对象共计xx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共计xx人。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掌握“树木”与“森林”的情况。坚持固本清源,以正确思想引领意识形态航向。坚持聚焦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职能定位,坚持在践行“两个维护”中谋划和推动工作,始终保持责任上肩、靠前指挥的工作态势,牢牢把握反腐倡廉“话语权”,扎实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落实。

一是抓责任落实,把好政治方向。县纪委常委会先后2次研究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传达学习了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坚持抵制错误言论,着力强化“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深刻意义,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着力增进对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和情感认同,始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

二是抓学习导向,廓清思想认识。机关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坚持把意识形态学习纳入机关学习计划当中,建立政治理论每周一学、党纪条规每月一讲、专题党课每季一课“三个一”常态化学习教育制度,通过集体学习、辅导报告、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党代会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学深悟透意识形态“四个事关”重要意义,引导机关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今年以来,共组织集体学习32次、专题辅导4次、研讨交流4次,撰写各类心得体会文章108篇。

三是抓教育引领,消除反腐杂音。针对党员干部存在“过头论”等反腐败思想误区,不断强化纪律教育、形势教育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为契机,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的通知》,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原原本本地学习《条例》,并在会宁纪检监察网、“会宁清风”微信公众平台开通“学条例谈体会”栏目,展示心得,交流体会,共分10期选登30篇党员干部优秀体会文章,廉政谈话重点岗位人员116名,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形势判断上来,有力回应了当前有关反腐败的各种“杂音怪论”,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四是抓宣传造势,抢占主流阵地。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做法和成效,今年以来,在《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甘肃日报、甘肃纪检监察网、白银日报、白银廉政网等国家、省市县各级媒体刊载新闻稿件550多篇,其中省市级媒体刊发130余篇,有力宣传凝聚了正风反腐的强大正能量。同时,积极加强舆论阵地建设,依托会宁廉政教育短信平台、会宁纪检监察网、“会宁清风”微信公众平台、“会宁廉政”微博和会宁县纪委头条号等宣传载体,打造“五位一体”党风廉政宣传平台,公开通报曝光违纪违法典型问题83起124人,形成了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强大声势,增强了群众对反腐倡廉的信心,营造了从严从紧的浓厚氛围。

五是抓党风民风,营造良好风尚。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去年,我们举办了“弘扬会师精神·树立廉洁家风”主题系列实践活动,采访录播“祖厉家风”专题视频23期,评选出“会宁最具影响力的优良家风”故事10个,举办“线上线下”专题活动展,约5万余名党员干部群众参观展览,活动被评为“2017年会宁县十大新闻”之一,并荣获“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今年,我们继续巩固深化“弘扬会师精神·树立廉洁家风”主题活动成果,举办“抓党风·带民风·促清风”主题系-4-列实践活动,深入挖掘群众身边的良好家规家训和优秀家风故事,共征集家风主题文章252篇,评选出“会宁好家风”故事10个,形成了以党风带民风促清风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跟踪问效,以监督检查推动意识形态落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作用,通过政治巡察、日常督查等方式着力推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不折不扣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一是把意识形态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强化政治巡察功能,坚持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纳入县委巡察重要内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核心,紧扣“六大纪律”标尺,对照“七个有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管党治党不力以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精准发力,采取“望闻问切”巡察方式和“1345”工作法,扎实开展巡察,认真查找政治偏差。今年4月,成立2个巡察组,对2个乡镇开展“政治体检”,共发现各类问题37条,其中,移送核实类27条,移交整改类10条,目前相关问题和线索正在办理中。

二是把意识形态纳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内容。

。紧盯“关键少数”,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年初,组织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各乡镇、各部门督导检查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在检查过程中,紧盯乡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及时提出批评、督促进行整改。

三是把意识形态纳入《准则》《条例》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在开展《准则》《条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中,坚决查处和纠正在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同时,在监督检查《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时,把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

四是把意识形态纳入网络舆情防控重要内容。依托县网信办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强化涉纪涉腐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及时掌控和引导舆情走向。今年以来,共搜集涉纪涉腐网络舆情55条,转办领导批示11件,目前全部办理完结。同时针对纪检监察系统内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3件持续上访、越级上访的信访件进行了重点督办、化解,切实消除可能引发舆论炒作风险点。

(三)坚持从严执纪,以严明纪律保障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严查严处严问责,着力把意识形态领域的纪律和规矩真正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

一是与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相结合。把意识形态纳入-6-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纪审查范围,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等公开场所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持续释放从严查处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县纪委查处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党员干部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是与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相结合。把意识形态作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的重要内容,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党风室、案管室、审理室“四室联审”,精准把握每名拟提拔对象政治、廉洁状况,对信访反映单位组织及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正在调查的党员干部如实向有关部门出具廉政意见,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表彰”,今年以来,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573人次,37名党员干部被终止提拔或评优选先。

三是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结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评范畴,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检查、同考核,与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等部门组成联合考核组开展检查考核。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等重大问题,或履行主体责任不全面、不到位、不得力的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在意识形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当下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以及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新时代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尖锐性、复杂性认识不足,认为那是宣传部门的事,认识上存在狭隘和局限。

二是学习教育缺乏常态化机制还不够健全,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有欠缺,干部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足,存在满足心理、应付心理,学习效果还不够明显。

三是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方法、形式、途径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宣传的效果还需加强,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提升。

四是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将自己混同于普通百姓,面对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一些不良风气,不愿意主动亮明党员身份,不抵制、不斗争,认为只要自己不附和、不转发就行了。

今后,我们将以此次专项巡视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责任担当,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总体工作当中,再加力度、再上措施,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整改。

一是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上下功夫。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主要领导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处置。

二是在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上下功夫。创新理论学习方式,推进意识形态领域学习常态化,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思考、带头贯彻,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是在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上下功夫。

。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过程,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肃查处“两面派”“两面人”。

四是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上下功夫。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对于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推动《准则》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和实际行动。

五是在着力提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水平上下功夫。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打造会宁纪检监察网和“会宁清风”微信公众平台两大宣传主阵地,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和培训力度,举办好“抓党风·带民风·促清风”主题系列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是在加大意识形态监督检查上下功夫。把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作为县委巡察、审查调查、日常督查的重点内容,突出政治态度和政治方向,整体把握全县意识形态状况,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组织和参加封建迷信、传播负面言论等行为,通过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鲜明的意识形态导向,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纪委内部监督检查报告3

根据《关于开展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2021年度综合监督检查的方案》要求,纪委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对照检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重点事项落实情况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2020年以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制定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党发〔2021〕15号),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推进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加强理论武装。2020年9月至2021年10月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及时学习贯彻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25次;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3次。

2.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情况。在党史学习教育大背景下,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紧紧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总要求,秉持以职工群众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聚焦主责主业以及三个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实际行动展现国有企业在新时代的使命与担当。纪委协助党委积极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6月16日-18日,党委组织部联合纪检室等部门对11家所属单位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对存在的“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工作描述不清楚、党史专题学习交流开展次数不足等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督促各单位立行立改。纪委积极督促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等历史遗留问题,切实把职工群众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3.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国资委党委关于中央企业开展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部署,为更好完成好“回头看”工作任务,9月8日纪委书记主持召开了监督工作委员会会议,部署此项工作。党委制定了《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头看”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党发〔2021〕53号),纪委积极督促专项整治工作,向所属单位下发了《纪委关于转发的通知》,党委积极开展自查工作,9月22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整治财务会计信息虚假问题专项自查整改的报告》(集团发〔2021〕80号)并上报。

4.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坚决落实改革三年行动方案部署推进会议精神,3月10日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关于公司三年改革行动实施计划事项,印发了《有限责任公司改革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0-2022年)》(公司发经营〔2021〕10号),建立工作台账,(现已完成%,预计年底完成70%以上),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二)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情况

1.领导人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党委书记、局长同志,副书记同志等局领导均能以领导和一般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

2.其他党组织生活情况。为了更好地做好职工群众是思想政治工作,根据有关要求,领导人员积极落实讲党课要求。自2020年9月至今,领导班子成员以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等内容为主题,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共开展讲党课13次。通过深入学习,端正了职工群众是思想认识,改进了工作作风,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党委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党委研究,2021年2月6日召开了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上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了做了题为《守正创新抓党建精心谋划促发展持续推动党建工作与经营工作深度融合》的工作报告,纪委书记同志发表了题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大监督格局为我局经济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的重要讲话。会上与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和所属单位主要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份。5月7日,印发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7月13日,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主持召开了第6次党委会,会议听取了党委202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报告,研究审议纪委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台账。积极推进“三不”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党委关于开展以案促改、促进“三不”一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四)决策机制运行情况

党委坚决把好政治方向、改革方向和发展方向,使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坚持议大事、抓重点,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坚决贯彻执行总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研究制定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总经理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运行正常。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党委不断健全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修改完善了《本部工作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所属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了《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总部差旅费管理办法》,转发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等,坚决按制度执行。2020年9月至今,不存在购买酒水情况;公车使用规范;领导人员津补贴发放合规;差旅费报销规范,不存在超标准乘坐、超标准住宿、超额领取交通补贴伙食补贴等行为。

(六)加强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工作情况

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纪委坚决贯彻落实《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各项会议中,主要领导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2021年局党委巡察办联合风控、财务、经营等部门参与联合监督。7月27日至8月20日对所属13家单位进行违规挂靠专项巡察。8月31日至9月30日对所属13家单位开展了“靠企吃企”专项巡察。集中开展了化公为私、影子公司、影子股东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查摆问题、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树牢纪律意识,不断转变了工作作风,强化了实干精神,规范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

(七)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1.未收到反馈的问题。

年7月23日至8月27日,开展了违规挂靠专项巡视。9月27日下发了《第一专项巡视组关于对公司开展违规挂靠专项巡视的反馈意见》。党委按照检查范围要求,对违规挂靠问题深挖细查,对参股股权进行全面自查评估;对重点行业企业,检查范围延伸拓展到项目;对“零报告”所属单位,逐一检查核实;对历史遗留问题攻坚克难,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解决,确保违规挂靠综合整治按照总局党委整体工作部署按时完成。目前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

(八)选人用人情况

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招聘程序,严格把握选人用人标准,真正把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2020年9月至今社招调入三级单位班子成员的有3人,新进事业身份的有2人,任用手续齐全,程序合规。

(九)落实纪委施工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要求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施工项目廉洁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防范施工项目领域可能发生的设租寻租、利益输送、化公为私等不廉洁行为,纪委强化制度建设,开展专项整治、专项巡察,积极做好“防”“控”工作。一是转发了纪委《施工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对施工项目开展“蹲点式”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项目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三项制度,要求各单位纪委协助各单位党组织组织班子成员、项目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各类施工项目廉洁风险管理水平;二是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纪委施工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等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对施工项目廉洁风险进行排查,组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关键人员签订廉洁承诺书各222份,开展廉洁谈话222人次;三是转发纪委《监督提示函》,要求各单位纪委配合所在单位经营、财务、风险防控等部门对函件中的7项内容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共同加强项目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四是印发了《关于开展施工项目廉洁风险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对各单位较大和业务转型的施工项目开展了监督检查,强化施工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十)“靠企吃企”问题整治情况

党委巡察组于2021年8月31日至9月30日对所属13家单位开展了“靠企吃企”专项巡察。通过此次专项巡察,未发现存在各类“靠企吃企”问题。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四个,已建立问题整治监督工作台账。

(十一)案件管理和信访举报线索登记和处置情况

纪委坚持有案必查,执纪从严,抓好巡察、审计追责工作,保持了高压态势,形成了有力震慑。今年来,纪委收到信访举报共计00件,自收00件,转办00件,其中重复件2件。纪委对问题线索谈话函询了结00件,初步核实了结00件,正在处理00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00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00人次,其中谈话提醒00人次,提醒谈话00人次,诫勉谈话00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00人次,行政降级1人次,行政记大过1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2人次,留党察看1人次,过失性辞退1人次。坚持挺纪在前,注重抓早抓小,早提醒、早防范,深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利用惩治“极少数”,达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2020年9月至今,未收到反映违规挂靠、影子股东影子公司、股权代持等“靠企吃企”问题线索。

(十二)驻京办清理“回头看”工作情况

2019年深入开展驻京办事机构专项清理工作,积极行动,印发了《关于转发禁止设立驻京驻外(地)办事处的通知》(发〔2019〕88号)。2021年10月13日,纪委召开第12次纪委书记办公会,会上对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中央企业驻京办事机构专项清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进行了深入学习。10月13日,纪检室对所属单位是否设立驻京驻外(地)办事机构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机关本部及所属13家单位均未设立驻京驻外(地)办事机构。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目前在上述几方面工作落实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个别党委会没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要求。

(二)纪检机构未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清单及落实台账。只是跟进监督机关及各单位办实事开展情况。

三、整改措施

(一)党委将围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单位实际不折不扣抓好“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常态化、实效化,真正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实现闭环管理。纪委将进一步做实政治监督,加强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党委(总支、支部)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的“第一议题”,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管理实践、解决突出问题。

(二)强化廉洁教育。持续开展廉洁文化氛围营造活动,在办公区、施工项目做宣传展板融入廉洁元素,让廉洁氛围无处不在,营造了“人人崇廉,项目倡廉”的从业氛围。在日常工作和重要时间节点发送提醒通知,提醒职工爱岗敬业,崇廉拒腐,通过微信群、QQ群、网站平台等数字媒体中发布廉洁教育文章,让廉洁文化在潜移默化中悄然入心,不断提升员工廉洁从业意识。不断加强警示教育,加强用“身边人”和“身边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营造良好廉洁氛围。

(三)严格贯彻执行《纪委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暂行)》要求,严格落实对三级单位“一把手”谈话制度,加强对三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

(四)充分发挥监督工作委员会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强化日常监督。重点关注选人用人、关键领域和重要岗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不断严密制度体系、改进工作作风。

(五)持续深入开展靠企吃企问题专项整治,将靠企吃企问题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强化制度建设,有效防范施工项目违规违纪问题。

(六)加强对巡视巡察、专项整治、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切实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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