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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风险岗位制度【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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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风险岗位制度【第一篇】

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医院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措施应力求为满足病人的需要,保证医疗工作以最佳和技术状态为病人服务。

2质量管理以控制预防为主的思想。

3系统管理的思想。

4标准化管理的思想。

5科学性与实用性统一的思想。

6对新招聘来院人员进行严格的岗位教育,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教育。

3.开展全院性质教育。每季度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在院周会上通报医疗质量检查情况,表扬质量好的科室和人员,批评差的科室及个人。各科要传达到每位职工。

4.各科要定期组织学习规章、职责及各种操作规程和专业基础知识。

5.对质量观念弱者要进行强化教育。

二、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

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办事机构在院(分级)办公室。科室质量控制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1.医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

1根据医疗、护理、总务、财务等实际情况及上级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质量标准。

2研究提高质量的方法和控制手段。

3对各科室、各部门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随时对各种质量进行分析,定期向院长汇报。

2.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制度:

1根据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质量标准,每月统计本科室完成情况,上报医院分级管理办公室。

2随时对本科室的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3收集对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4收集对质量控制手段以提高质量方法意见和建议,并与医院(分级管理)院办公室联系。

三、医院(护理、医技)质量管理方案

1.全院实行在院长、业务副院长领导下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建立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建立医疗护理质量小组,对医疗护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由业务职能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具体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2.科室应根据医院分级管理的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结合岗位职责,把质量目标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抓质量,讲质量,把质量挂面了落到实处。

3.各级各类专业人员,尤其是各级干部,要把提高医疗质量作为管理工作的核心,作为医疗临床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切实抓好医疗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检查,达到质量管理的优化目标。

4.开展全员性质量教育,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5.医院根据分级管理要求,制订医疗质量主要标准与指标及考核评价办法,下发科室执行。

6.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教学、科研、病案、控制院内感染等项的质量。

7.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院医疗护理质量委员会会议,按照标准与指标,对各科室医疗质量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研究改进措施。

8.每季度由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组织一次全院医疗质量检查评比,并将主要结果向院领导汇报。

9.每季度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将全院医疗情况通过院周会等方式反馈科室,通报全院。对医疗质量好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扬鼓励,差者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提出改进和强化质量管理要求。

四、医疗质量主要标准与指标

1.医疗质量主要标准

1诊断质量标准

正确性:确诊要符合诊断要点,病史、体征、实验室及特殊检查具有的特性,拟诊要基本符合诊断要点。诊断性治疗有效。

全面性:主病,并发症,伴发症应依次列出;诊断疾病名称以国际疾病分类法为准。

及时性:对急、危、重病应力争在24小时内确诊;疑难复杂病症应及时组织科内会诊,需其他科室会诊要及时和书面记录,必要时可组织全院会诊或及时转入上级医院。

2疗效评判标准

治愈:病人症状消失,器官功能恢复正常,外伤创口愈合。

好转:病人症状减轻,器官功能较首认明显好转。

3护理质量标准

按照xx省印发的《医院护理质量标准与常用护理技术操作规程》、《xx省及县级以上医院护理管理规范》和《xx省预防院内感染的规定》的标准评定。

4技术操作规程

按照国家卫生部,xx省卫生厅颁发的有关技术操作常规与规程,以及高等医学院校教科书和我院编印的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5病历书写标准

按照xx省卫生厅印发的《病历书写规范》及我院病历书写制度执行。

6工作质量标准

各项工作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健全,并能认真执行。患者、本院职工对医疗服务的满意程度在要求的指标以上。

2.全院医疗质量主要指标

1诊断质量指标

五、医疗质量教育方案

1.坚持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

2.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健全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3.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4.医院要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参加质量管理活动,对新进人员上岗前教育要包括质量教育。

5.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6.医院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病历及控制院内感染。各级管理人员要把提高医疗质量作为管理工作的核心。后勤部门要为医疗第一线服务。

7.质量的检查结果与评价、奖惩相结合,并纳入医院评审。

六、医疗质量监督、检查、评价方案

1.院科两级质量管理小组对院科医护、医技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由院办、医务科组织具体实施。

2.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一次;科室、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小组每月一次,由科主任和护士长监督实施。

3.医疗护理、医技质量监督、检查、治疗、评价按医疗质量标准与指标执行。

4.医疗质量检查每月一次,由院长及业务副院长在院周会上向科主任反馈。

5.认真评价医疗质量

1评价标准:按医疗质量标准,包括诊断质量标准、疗效评判标准、护理标准、技术操作规程、病历书写标准。

2评价方法:采用病例评价与统计指标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病例评价主要由科室进行,由科主任、护士长掌握。

A.病例评价要按病历质控标准进行,主要评价内容包括:诊断是否正确、全面、及时;治疗是否正确、及时、彻底;疗效是治愈、好转、未愈等。有无并发症,院内感染,医疗缺陷等。

B.医技科评价内容包括:整体工作质量和每个病人报告是否及时、准确。

C.统计指标评价包括:诊断质量指标、治疗质量指标、工作效率与质量指标、医院感染控制等医疗质量指标。

D.药剂科要对制剂生产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评价,保证制剂产品符合质量要求,特别是灭菌制剂料,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霉变、污染、破损、无标签制剂发出,对所购进药品也应认真进行质检,不购进“无三证”霉变、污染、过期等物品。

E.临床检验科要开展室内质控与空间质控,有条件者争取参加市区质控评价活动。

重点风险岗位制度【第二篇】

1、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组织和制度,建立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规范传染病报告管理。需建立的制度有:传染病报告制度、传染病管理制度、疫源地处理制度、疫情自查制度、疫情奖惩制度。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相关知识培训。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调查。

2、传染病监测病例遵循属地管理原则,不同属地病例均以县(区)为单位按照现住址进行统计上报。

3、流动人员中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传染病报告、处理由诊治地负责,并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其疫情登记、统计由户口所在地负责。

4、院内防疫人员收到临床医生报告的传染病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并做好传染病报告卡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卡片及时核对。

5、未及时报告的传染病报告卡应随时补报,按初次报告进行报告和录入。对发现已报告病例诊断变更、死亡或填卡错误时,责任报告人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按规定完成网络订正*作。

6、责任报告单位的网络直报人员在网络直报或上报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前,需先对本单位填报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

7、直报人员按月将报至《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传染病卡片导出后保存,保存期限三年,传染病相关登记表保存期限相同。

8、定期对本院各科室疫情登记报告进行核实、检查、指导。

9、网络直报人员或系统管理人员不得向社会和无关人员泄露疫情信息,注意系统安全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单位规章制度,不得参加任何非法组织和发布任何反动言论;严守单位机密,不得对外散布、传播本系统内部信息;不得有诋毁、、破坏本系统声誉的行为;注意用户帐户密码安全,防止密码泄露,若发现泄露,应立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0、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重点风险岗位制度【第三篇】

第一条为全面、真实、准确地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廉政风险信息收集的范围和对象是:区教育体育局机关、区属学校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教体局领导班子成员、区属学校负责人。

第三条 廉政风险信息收集的措施和方法是:

(一)区属各学校分别确定一名相对固定的廉政风险信息员,及时收集整理廉政风险信息并报送区教育体育局防控办。

(二)防控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廉政风险信息日常收集工作,不断扩宽收集渠道。

1、通过信访举报投诉收集信息。

2、通过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纠风治乱、信访调查以及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等工作中,收集信息。

3、通过日常工作检查收集信息。

4、通过开展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活动收集信息。

5、通过问卷调查、访问服务对象等方式收集信息。

6、通过公众网络设立的投诉、咨询、建议等部门信箱收集信息。

7、通过其他方式收集信息。

第四条 信息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每月对本单位潜在的`主要风险点进行分析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填写上报区教体局防控办。

第五条 教体局防控办在开展廉政风险收集工作中,要认真遵守实事求是、有效预防、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两人以上同行制度,确保风险收集工作的公正性。

第六条 本制度有xx区教育体育局防控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重点风险岗位制度【第四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资金对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第二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第四条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执行董事、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业务部。

第五条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

执行董事职责:1审议批准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基本制度,决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听取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报告;2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股权投资项目;3决定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4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风险控制委员会,其职责包括:1组织拟订公司的风险管理基本制度;2对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应当提交执行董事审批的股权投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3监督和评估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执行董事负责。

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对单笔投资额不超过基金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不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30%】的股权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作出决策。

风险控制部是公司内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独立于业务部开展风险控制、合规检查、监督评价等工作;在出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送相关专项报告。

业务部职责:具体负责项目开发、执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业务部负责人作为股权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风险控制执行工作,并负有及时报告、反馈项目投资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风险问题的职责。

第六条为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公司设立独立于项目组的后台管理部门。

综合管理部负责股权投资项目的文档管理、印章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筹备,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的管理等。

财务部负责股权投资业务的财务核算和资金划拨,为股权投资项目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第三章风险控制流程

第七条风险管理的业务流程由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风险报告五个步骤组成,是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及防范措施的重要基础。

第八条风险识别指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内部及外部风险的来源进行辨别。

第九条风险评估是对风险的严重程度及发生概率进行科学合理的量化分析。

第十条风险分析主要对风险的驱动因素进行归因分析,并评估其影响,提出避险建议和措施。

第十一条风险控制是对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制定风险防范和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风险报告是指业务部、风险控制部根据职责范围和报告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的与风险评估分析相关的报告。

第四章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十三条股权投资业务面临政策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合规性风险等多种风险。

公司运营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种风险进行必要的识别、评估及分析,履行相关的风险控制职责。

第十四条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项目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并且会影响项目公司的估值和退出方案的实施,从而转化为投资失败风险。项目公司所属行业的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税收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投资前后技术、市场、产品、客户发生不利变化,并导致项目公司偏离投资方案、估值整体下降,造成投资项目无法退出或亏损退出。

第十五条合规性风险

项目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对法律法规等理解有误、故意违反则将出现合规风险。

第十六条法律风险

与被投资方、合作方、项目管理人之间的合同协议存在缺失导致出现不利于我方的诉讼。

第十七条操作风险

股权投资业务包括投资项目的选择(即项目开发、初步审查、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项目实施)、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项目退出等业务环节,在上述每个环节均存在操作风险。主要可以归纳为决策失误、投资失控、员工内部欺诈、被投资方和合作方的外部欺诈、尽职调查存在缺失、资金划拨差错、项目公司经营管理不善、项目跟踪缺失、项目公司报告不畅等风险,其中,决策失误、投资失控是重大风险。

第十八条市场风险

由于股权投资业务从项目投资到投资退出往往要经历宏观经济、项目所属行业、产品市场、证券市场等的波动,导致项目公司估值、项目退出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从而造成退出方案无法实施或投资目标无法实现的风险。

第五章风险控制

第十九条公司对股权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和重点分析,并检查、控制投资业务的合规性风险。

第二十条公司通过以下手段对合规风险进行事前和事中控制:

(一)为保证股权投资业务合法、合规,制定、审查相关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二)制订、审阅股权投资业务的相关合同、协议,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三)监督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执行;

(四)确保股权投资业务投资决策服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十一条公司通过以下手段对投资项目进行事后控制。

(一)制定股权投资业务的合规检查制度;

(二)对股权投资业务运作和内部管理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并向公司通报;

(三)检查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资产管理业务遵守公司内部制度。

第二十二条市场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体现在投资立项环节上。

第二十三条公司制订项目立项标准。立项标准应该参照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关于投资范围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应当根据立项标准和投资范围,对备选企业进行筛选形成项目池。项目人员应当在广泛收集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材料的基础上,对入选项目池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和风险收益分析。符合立项条件的,根据公司规定申请立项审批。

第二十五条风险控制部应当对公司签定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进行审核,防范法律风险。

第二十六条在项目运作过程中,风险控制部提供法律方面的专业支持。必要时,可申请引入外部中介机构提供法律服务,防范法律风险。

第二十七条公司制定专门的项目管理和投资决策制度,明确项目投资的业务流程和具体要求。

第二十八条为维护基金的权益,项目投资的范围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资金拆借、贷款、抵押融资或者对外担保等用途;

(二)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三)单笔投资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总额的【30%】,如果突破【30%】,需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

(四)单一投资股权不得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30%】,如果突破【30%】,需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

(五)不得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司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

(六)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第二十九条尽职调查的风险控制

1公司建立尽职调查制度,规范尽职调查的工作内容。项目组在尽职调查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记录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形成相关报告。

2项目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拟投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3项目组应当对尽职调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负责。

4项目组认为必要时,可申请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参与或独立进行调查工作。

第三十条投资决策的风险控制

1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投资或退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独立发表审核意见;

2投资决策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委派专人或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驻现场进行独立的尽职调查,提交独立的调查报告;

3股权投资业务的项目投资和项目退出必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项目,应当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并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提交股东审议。

第三十一条项目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对已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机制。

1项目组负责项目投资后的跟踪管理,具体包括:定期实地回访项目公司;定期收集项目公司财务资料、行业发展情况、企业财务状况;定期对项目公司进行重新估值;定期对原定退出方案的可行性进行重新评估等。

2项目组负责每月或每季度完成一次对投资项目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编制《项目管理报告》,并向主管领导提交该报告。

第三十二条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对投资项目重大风险事项的处置进行决策。项目组在跟踪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公司的经营情况重大变化、重大法律纠纷、权益发生变动、或者财务指标恶化、亏损等重大事项的,项目组应当及时报告。

第三十三条公司建立项目退出审批机制,对项目退出进行决策。当项目达到预期投资目标或出现重大紧急事项需要退出时,项目组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退出方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股权投资项目,应当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

退出方案未通过审议的,项目组应当研究并重新设计退出方案,直至项目实现退出。

第三十四条对财务与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配备专职的财务核算人员。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使用资金、单独开立银行账户。

第三十五条对人员管理的风险控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当专职。

第三十六条公司建立专门的内部控制机制,对公司风险进行隔离,防范利益冲突,规范关联交易。

第六章风险控制报告

第三十七条风险控制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性报告两类。

第三十八条风险控制部门定期对公司业务运作、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风险评估与评价,在每年度4月底前向公司领导上报年度风险控制报告,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十九条公司发生或可能重大事项的,风险控制部接到报告后,根据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规定向公司领导报送临时性报告。

第四十条风险控制报告中应明确风险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应对或补救措施等内容。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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