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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族宗教工作计划范例【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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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第一篇】

2021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着力推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宗教和顺,为绿色美丽、和谐稳定的剑河做出贡献。

一、维护民族团结,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2021年我们深入贯彻学习2021年2月3日至5习近平总书记到贵州视察时对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积极推动新时代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2021年,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和《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积极深入民族特色村寨、传统村落、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民族矛盾纠纷排查,做好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6次以上,及时处置民族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发展民族经济,全力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以规划引领为起点,释放政策活力

充分利用少数民族发展政策,走符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山区经济发展路子。2021年,积极找到民族资金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壮大民族特色产业发展,帮助贫困群众增收,推进民族团结。2021年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20万元以上,继续发挥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在文化传承、带动发展、促进增收方面的独特作用,推动全域范围精品内涵提升。

(二)继续实施好“双培”,激发内生潜力

借力省民宗委“双培”工作培训,继续抓好2021年我县存在汉语言障碍的村寨培训工作,力争完成1个主体存在汉语言障碍的村寨开班培训,2个广播培训班,解决偏远贫困村寨少数民族群众汉语言交流困难问题,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民族村寨自我发展内生力。

三、加强领导宗教工作问题整改,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全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增强“免疫力”,加强网络宣传阵地建设,主动抢占互联网宣传阵地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发挥县乡村三级协管员作用,坚决抵御各类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二)全面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水平

认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2019年11月1日新修订),深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点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大假僧假道规范行政执法力度;每月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次以上;举办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培训一期以上,培训人数60人(次)以上。

(三)全员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坚持好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继续深入开展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创建活动,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让信教群众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

四、其他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履行好第一责任人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终干部职工的年终绩效考评,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开展警示教育不少于4次,每月与班子开展谈心谈话1次以上,班子成员与干部谈心谈话2次以上。加强全局干部的宣传教育,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意识。同时,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切实抓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业务,给人民群众带来方便。

(二)扫黑除恶工作

继续配合抓好扫黑除恶的宣传教育,不定时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排查,确保我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三)信访维稳工作

继续配合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开展民族纠纷矛盾排查,深入对宗教界人士开展宣传教育,跟踪其思想动态,确保不出现上访事件和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

2021年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第二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全省民宗委主任会议部署,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着力加快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着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着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推进我市“一中心两枢纽”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重点工作

1、推进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

2、筹备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

积极筹备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的各项工作,推动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推动出台《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文件。

3、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调查研究。

围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城市少数民族服务与管理、宗教活动场所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宗教基础工作等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做好新常态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调研成果转化。

4、继续做好武陵山片区试点联系工作。

抓好武陵山片区联络员服务工作、信息综合报送工作、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深化工作、民族政策助推精准扶贫工作、片区规划带动扶贫开发工作、片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

5、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健康发展。

推动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对少数民族重大资金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确保重大资金项目落实到位,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力度;举办1期民族地区电商培训班;强化招商引资措施,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加强对民贸民品工作的检查与管理,做好民贸企业认定工作,扶持民贸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取得良好效益;积极申报市本级少数民族特需用品企业。

6、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繁荣发展。

筹备举办邵阳市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建立市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基地,打造一些传统的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的优势项目;指导相关县开展重大民族节庆活动和文化活动;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事业,认真做好高校招生“两种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争取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医疗补助费、群众困难补助费标准。

7、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规,督促《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邵市发〔2016〕15号)文件的落实。

指导新宁县黄金、麻林2个瑶族乡开展明年成立60周年乡庆筹备工作;充分发挥市民委委员单位的作用,推动市民委委员单位与民族乡开展对口联系工作,为民族乡多办实事、好事。

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六进”活动,着重推进民族团结创建“进校园”活动;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指导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搞好创建工作,做好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西湖社区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做好民族成份更改工作;做好散居资金的申报与项目的检查、验收、监管工作;加强清真“三食”管理。

8、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工作。

积极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争取定期研究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争取做好市民委委员单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配备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民族工作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选送一批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民族干部学院进行学习培训,重视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的人才培养工作。

9、加大民族宗教信息宣传工作力度。

开展民族宗教普法工作,大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和“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加强民族宗教信息工作队伍建设,举办全市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培训班,加大民族宗教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网络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及时应对重大网络民族宗教舆情。

10、解决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

以“去商业化”为重点,做好佛道教工作。坚决查处寺庙被承包经营、乱设功德箱的现象,防止发生新的投资、承包、经营寺观现象,冻结新建审批。以“去极端化”为重点,做好伊斯兰教工作。指导伊斯兰教界开展新“卧尔兹”巡回演讲活动,加强对清真寺及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和引导,遏制和纠正“去中国化”倾向,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以“去福音化”为重点,做好基督教工作。加强基督教人才的培养,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以纳入管理为重点,做好民间信仰工作。加强对我市民间信仰问题的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探索分类管理的方式方法,审批登记发证一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

11、规范管理宗教事务。

指导市、县爱国宗教团体健全组织建设,加强自身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宗教团体履行职能的考核,促进宗教团体建设水平上台阶。继续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探索场所管理的有效方法;继续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宗教活动场所开立单位银行帐户等专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搞好宗教活动场所基础数据库的统一核对,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的换发工作,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引导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促进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指导佛道教的讲经交流活动、伊斯兰教的解经工作、基督教的神学思想建设,把重点放到推进中国化上来,重视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12、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

进一步做好来邵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依法保障来邵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涉及来邵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各项事务;进一步细化来邵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和考核工作。

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切实维护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

13、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完善委机关各项制度,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上下班工作秩序,严格考勤,加强“四型”机关建设。

三、主要措施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增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四个”意识贯穿到民族宗教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部过程之中。

2、加大贯彻执行力度。“一打纲领不如一个行动”。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已部署,关键在于贯彻执行。因此,在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中,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执行上级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安排,推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落实。

3、突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是基础性工作。通过突出抓好民族宗教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为全面完成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夯实坚定的基础。

2021年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第三篇】

1.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1扎实推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加大向上协调对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民族资金支持民族乡、民族聚居村寨建设。用于支持全县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摆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加大对民族地区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实施好民族资金和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2抓好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扎实推进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落实好《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息烽县工作方案》《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息烽县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坚持以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载体,坚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示范创建工作。确保到2021年达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验收要求。

2.进一步维护我县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2021年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第四篇】

一、少数民族工作定期研究制度

社区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每季至少一次研究民族工作,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精神,听取工作汇报。探讨社区民族工作,研究民族工作计划方案,协调社区各方力量,商讨、解决民族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二、向少族民族代表人士通报工作制度

社区党政领导应及时向社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通报社区重要工作,同时请有关人士参与社区各界人士恳谈协商会议。认真听取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意见。

三、联系交友制度

社区要分层次与少数民族居民结对子、交朋友,统战领导小组成员做好少数民族重点对象,结对交朋友;其他社工按联片包户与少数民族群众结对子,经党保持联系、关心慰问,对其中重要对象做到四个必访,即生病住院必访,有灾难、困难必访,发生矛盾纠纷必访,有特殊情况必访。

四、帮困制度

社区要经常了解在经济上、生活上、工作学习上有困难的少数民族人员的情况,对这些人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予以适当帮助,对特别困难的对象给予特殊的帮助。

五、学习联谊制度

社区建立少数民族联谊会,定期组织活动,组织少数民族人士学习时事政治和党的方针政策,坚定信念、增进共识,重大节日组织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开展联谊活动,有计划的组织参观考察和寓教于乐活动。

2021年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第五篇】

崇左市民族宗教委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民族宗教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及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持续加大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力度,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繁荣发展,加快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进程,传承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润化于心。始终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来坚守,放在全局工作中来谋划。一是与市委统战部联合出台《崇左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任务圆满完成。二是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举行宁明县爱店镇堪爱村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挂牌仪式。三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与市委宣传部、统战部联合命名凭祥市等60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做好全国第八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申报工作,上报大新县堪圩乡明仕村和扶绥县中东镇中心小学2个单位。顺利开展申报第四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推荐上报工作。做好迎接自治区民宗委于9月中旬对我市上报的凭祥市及爱店镇等12个示范(区)单位核验。我市凭祥市公安局友谊关边境派出所在10月27日召开的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上作会议典型交流发言。四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利用短信向全市各族群众推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等民族团结进步信息万条,在《左江日报》刊登以“共浇民族团结进步之花打造三月三亮丽品牌”为题的专版宣传文章,大力宣传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取得的喜人成就。

(二)聚焦少数民族脱贫攻坚,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一是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带动作用,助力脱贫攻坚。今年全市累计获中央和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991万元(中央第一批资金6037万元、自治区本级资金1350万元,中央第二批资金604万元),共落实项目166个(含8个项目管理费),截至10月底,项目全部开工,开工率100%,竣工验收148个,完工率%,资金拨付万元,资金拨付率83%。同时,加强项目专项核查工作,履行好资金监管职责。先后7次组织核查组对各县(市、区)今年实施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督促和指导各县加快各县(市、区)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确保顺利完成今年脱贫攻坚任务。二是持续做好落实中央第二巡视组对广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本部门涉及的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仍存在不足方面3个具体问题进行剖析,对照反馈问题,认真查摆,深挖思想根源,提出整改落实的思路和措施,及时提交整改进展情况。三是扎实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创建工作。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创建工作座谈会。与市委统战部联合印发《崇左市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市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创建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及2020年全市要验收“1市3镇11村”,2021年完成验收的单位有“1园区2乡镇3社区12村”的工作任务。扎实做好示范创建达标验收准备工作。自治区民宗委11月对我市“1市3镇11村”开展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创建验收。四是深化全市民宗系统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抓系统、系统抓”工作。我委组织检查组先后7次到各县(市、区)共检查项目总数160个,检查项目资金总数7991万元,其中发现问题情况3个,发现问题情况已整改3个。五是加强对民贸民品企业跟踪服务工作。全市民贸企业享受优惠利率的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亿元,享受贴息金额万元。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如龙州君宝颜食品有限公司捐款共150万元支持疫情防控,积极发挥民贸民品服务社会作用,增强了企业社会责任感。六是稳步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管理培育工作。为5个荣获第三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3个获得广西首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举行挂牌。投入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10万元用于实施大新县硕龙镇隘江村陇鉴屯特色村寨改造提升项目。同时,做好第四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推荐及民族乡村振兴试点推荐申报工作。已向自治区民宗委推荐4个村寨作为民族乡村振兴试点,争取推荐名单能够全部列入国家民委首批试点名单。

(三)高度重视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促进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一是以“壮族三月三”为契机,做好民族文化的宣传工作,形式多样,内容广泛。首先宣传民族特色文化。以“战疫情奔小康奋进新时代”为主题,结合崇左市2020年“壮族三月三”文化旅游消费品牌线上活动,在崇左广播电视台花山TV客户端开设“壮族三月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题,播出我市山歌舞蹈、民俗活动、民族服饰等民族文化内容,以短视频、新闻、图文、滚动字幕等方式全面宣传我市壮族文化繁荣发展。其次宣传民族体育。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崇左广播电视台花山TV客户端开设“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炫活动”宣传专题,以线上民族体育健身教学课和线上民族体育项目介绍为主要内容,其中,“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炫”专栏点击量为11520人次,“线上民族体育健身教学课”点击量为6680人次;“线上民族体育项目介绍”点击量为4844人次。第三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利用微信公众号、花山TV客户端、《左江日报》等方式全文刊登《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办法》,推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普法工作。在线上举行民族政策法规知识有奖竞答。二是组织人员参加首届壮美广西民族服饰设计征集和展演活动。在民族服饰设计活动中,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各方设计人员积极参与。全市共有12名专业民族服饰设计人员报送13件民族服饰设计作品参加征集大赛。其中广西城市职业大学的张曼莉设计的《壮美锦衣》入围民族元素礼仪装设计奖、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的黄雪妹设计的壮族服饰《山谣》入围民族元素生活装设计奖。展演活动将在本年11月20日在南宁举行,我市组织24名模特参加,展演我市世居民族原生态服饰共五类,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中。三是积极筹备2020年民体杯全国珍珠球比赛。根据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通知2020年民体杯全国珍珠球比赛在我市举行,届时将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十余支球队近300人来我市参赛。我委和广西民族师范学院作为承办单位,积极做好筹备工作,目前已经基本落实好接待场所和比赛场地,正在进一步完善方案和组织人员,力争把这一重要赛事办得顺利和圆满,办成展示崇左新风采新形象的赛事。

(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做好宗教领域应对新冠疫情工作。组织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干部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教职人员、信众思想工作,在疫情期间不开展宗教活动,先后共劝退信众3000多人。宗教界为抗击疫情捐款捐物4万多元,二是组织开展2020年“宗教慈善周”活动。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自治区五大宗教团体于9月4日在宁明县峙浪乡派台村举办“2020年广西宗教界宗教慈善周活动”启动仪式,并聚焦扶贫济困捐款17万元,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崇左市宗教界参与扶贫救济捐款捐物共计万元。三是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举办农村宗教治理专项培训班,累计举办8期培训班,998人次,其中市级培训162人,各县(市、区)培训836人。通过培训提高宗教界依法治理宗教事务能力。四是做好宗教领域安全大排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新春安全大检查活动”,重点查看场所消防安全七彩、设施是否配齐,场所管理人员是否掌握防灭火常识、场所道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五是做好防渗透工作。今年上半年有两项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境外基督教渗透专项行动、依法铲除韩国“新天地教会”渗透活动专项行动。经排查,全市没有发现境外基督教渗透组织和渗透事件,没有“新天地教会”聚集事件和引发的不良影响。

(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语文政策,推进民族语文事业发展。一是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整改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反馈问题和审议意见,我市认真对照检查,及时跟进梳理,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在“认识有待提高、使用有待落实、政策有待兑现、人才有待培养、责任有待压、保障有待加强”等六大问题上认真进行整改。在“大力抓好壮文进校试点、精心推进广播电视影视壮语节目、积极开展壮汉双语法官评定、全力做好广西语言资料收集”等亮点上积极总结汇报。二是积极协助开展崇左“壮族三月三”线上活动。依托网络和新媒体平台开展,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和新媒体、户外广告、LED显示屏、公益宣传栏等平台大力宣传壮汉两文字,在街道、广场、圩市等地方悬挂、张贴壮汉宣传横额标语500余幅(条);在市行政中心大楼、市人民会堂、各机关单位场所的LED显示屏上滚动播出壮汉两种文字宣传标语;在网上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点击量1533次:在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牌匾、公章进行检查。纠正壮文错漏、书写不规范的牌匾(横幅)90多块(条),翻译公章40枚。

(六)积极落实扶贫攻坚责任制,推进定点扶贫村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落实帮扶责任,大力支持江州区罗白乡枯隆村脱贫攻坚,帮扶贫困户脱贫致富。一是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我委党组先后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人员和经费,制定帮扶计划,委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枯隆村调研指导,努力推进定点扶贫村脱贫攻坚工作。二是选派优秀干部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今年1月,我委选派邓海周同志担任罗白乡驻村工作分队长,协助江州区罗白乡党委政府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三是落实“4321”帮扶责任制。为确保枯隆村468贫困户都有帮扶联系人,我委本委15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36户。四是积极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助力脱贫攻坚的作用。投入资金万元解决村委疫情防控、扶贫工作办公经费难题。五是开展宜居乡村惠民行动。落实经费3万元支持枯隆村开展乡村风貌提升建设,落实经费1万元,组织干部职工春节期间深入枯隆村看望慰问贫困户、困难党员40人(户),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年。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截止2020年9月底,枯隆村468户贫困户(含2014、2015年退出户)1803个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枯隆村实现脱贫摘帽。

(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召开2020年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工作主业和党风廉政工作。坚持总结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抓好队伍的思想建设。狠抓民族工作队伍的建设,做好各级人员的培训,提高做好民族工作能力,2020年9月。组织办好民族宗教系统能力提升班,又将在11月23日和12月8日分别举办少数民族知名人士代表培训班和壮语播音员培训班。狠抓领导班子和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狠抓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子领导和支部学员的带头作用。四是开展相关教育活动加强党性锻炼。开展支持贫困村脱贫助学、党风廉政教育基地专题学习、党员义务植树等“固定党日+”活动以及“防控疫情、党员先行”主题活动。组织党员志愿者协助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25人次,13名干部为疫情防工作捐款1250元,组织党员志愿者献血200毫升,为帮扶联系贫困村枯隆村捐赠防控物资3000元。发放张贴疫情防控告知书、宣传单500多份。五是投入重点工作发体现先锋模范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创国家卫生城市清洁整治工作,共组织全体干部职工300人次到龙峡山公务员小区南区开展抗疫爱卫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对小区的卫生死角垃圾、违法小广告进行清理,共清理垃圾50多车,卫生死角200处,小广告500多处,清理僵尸车6量,印发创卫工作宣传单500份,有力确保我市创卫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与抵边自然村(屯)龙州县武德乡科甲村农橄屯党支部党组织结对子共同开展“党旗耀边关固定党日+”活动,共同上党课、过组织生活,推进抵边村(屯)党组织建设。

另外,民族宗教信息调研成果丰硕。全年获国家民委采用分数位居全国76个直报点第2名;获自治区民宗委采用分数位居全区第1名。完成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自查情况报告、全市民族城市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崇左市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情况调研报告等3篇调研报告。整理出版《2019年崇左市民族宗教系统调研报告汇编》,目前已完成发放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示范创建资金投入有限。资金统一筹措难度大,资金投入不足,创建工作参与度不高,民族部门“独撑”局面尚未改观,成效不够明显。

(二)示范创建缺乏综合规划设计,示范引领效果不突出。示范创建村、镇基础设施等配套建设项目没有列入兴边富民行动年度实施计划,缺乏创建规划、综合发力及当地壮族特色,群众积极性不高。

(三)传承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环境有待优化。民族语文推广和使用弱化、壮文进校难、壮语师资紧缺、壮族山歌传承后继乏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保护传承发展缺乏有效政策支持,优秀民族体育人才流失。

(四)边境地区民族关系巩固和宗教潜在威胁依然存在。崇左市边境线长,存在境外宗教教徒利用边境便道潜入潜出隐患。基层宗教工作部门人员少,信息少,工作力量薄弱,开展宗教事务管理、行政执法难度还较大。宗教防渗透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纵深拓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的培育和选点工作,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命名一个,形成以点带面的效果。加大对市本级已命名的60个示范点的打造力度,争取得到国家和自治区层面的命名。

(二)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现新的突破。加强资金项目管理指导和督查工作,脱贫攻坚结束后,考虑优先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专项用于特色村寨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和文化传承等项目保护及开发,推动脱贫攻坚任务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三)大力推进民族文化和民族体育传承发展。精心组织全市“壮族三月三”系列活动。谋划组织本年度民族传统体育赛事,开展全区民运会组织演练和运动员选拔备战。开展边境民族文化传承调研工作,调动和创造一切有利于壮汉双语教育发展的教育资源。继续探索和支持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发展机制,出台支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发展的政策及加大投入,推进全市民族体育项目发展。

(四)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加大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力度。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继续发挥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优势,加强与公安、国安、民政、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做好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举办1期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少数民族知名人士代表培训班;二是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1期全市少数民族科级干部培训班。三是全面组织民族宗教系统干部调训工作。

崇左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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