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集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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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1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使中心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促进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对本人自身的党风廉政状况负全部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2、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廉洁奉公,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党员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重视自身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党员形象,对本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5、及时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
6、在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经常关心身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助,促使其改正。
三、党风廉政建设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单位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正确履行超限治理和运输市场整治职责,公正执法、秉公办事,不乱收费、乱罚款,不吃、拿、卡、要。
4、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或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亲属无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影响力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5、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6、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7、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8、工作时间不上网炒股、打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9、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按时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四、责任考核
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对党员廉政进行小结自查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评定、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1、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员、干部是自身党风廉政情况的直接责任人。
2、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按照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2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新时期我国对于党风廉政建设越来越重视,而党风廉政建设同时也是党内进行自我完善及发展的需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实施能够有效地促进我国当下的社会风气。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的指导下,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为主线,以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为重点,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提升了干部队伍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务求实效,进一步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现将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今年以来,我镇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年度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计划,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有关领导讲话和上级文件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与镇直单位签定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上下合力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把目标责任书的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评先挂钩,增强了各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机制。
二、加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今年以来,我镇始终把加强学习,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放在首位,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环节,突出抓好了党员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增强公仆意识,树立起勤政廉洁,反腐倡廉的良好形象。制定了《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小组学习计划》,狠抓学习“三结合”。一是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由党员领导分别集中领学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挤出空余时间抓紧自学,促进全员学习质量。二是文字学习与事迹讲座相结合。积极参与全县的讲座交流等活动,在局内部传达学习精神。局支部组织学习以“先进典型引路、争做优秀干部”为主题的学习课题。通过这样立体的学习深化了学习内容,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动力,激发了学习积极性。三是定期开展廉政约谈。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基层,与各科室负责人、干部职工进行面对面的约谈,倾听基层声音,掌握思想动态,加强廉政教育。在全局形成学廉、倡廉、履廉的氛围。
三、践行群众路线,转作风,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为践行群众路线,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我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委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一)完善和健全各项制度,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请假、考勤、签到等日常工作制度,规定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加强单位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及配备的制度。实行办公室统一派车制,提高用车效率,公务车辆定点存放、保养维修,杜绝公车私驾等违规行为;规定各项公务接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杜绝铺张浪费,按程序上报备要客来访报告单。
二是进一步深化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始终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教育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严格控制单位公务接待、出差、用车等公用经费支出,管理使用好项目经费,健全完善财、物管理制度,强化厉行节约,全面推进廉政建设,把思想和精力用在为民服务上,践行群众路线,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
四是严格财务手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把政策关,杜绝了工作中出现违纪审批、把关失控现象的发生。截至目前无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二)纠建并举,狠抓行风建设。
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狠抓党风廉政纠风责任制,与镇属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纠风目标责任书,做到了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扎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树立建设系统良好形象;积极听取群众对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了规范服务专项治理、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专项行动的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了工作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加强督查,促进工作成效
(一)加强局领导班子的监督。
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定期召开班子会议,全局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点项目实施、干部任免及调配等集体决策,都做到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纪检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加强对效能工作的监督检查。
把效能考核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及干部年终考核紧密结合,将效能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个人工作绩效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一是加强作风纪律督查。按照“在岗、在位、在状态”的要求,由局办公室不定期对各科室人员的在岗情况、业务办理情况、日常的规范执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了各种不良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2名工作人员给予告诫处分,提高工作效能。二是加强重点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督查通报制,全面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加强执法监督,严格依法行政。
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推动城乡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重要措施,并切实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依法加强规划管理、房地产管理、建筑市场管理,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管理。依法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城市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
(四)深入推进党务公开,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今年我局主动围绕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理过程予以公开,在“一书两证”办理、干部提拔任用等方面的内容予以全面公开。重点在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廉洁自律情况责任落实,党员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反馈情况,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加强了党务公开。同时纪检组加强对“三公经费公开”、会员卡清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五、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对县委书记、县长信箱转办及人大、政协转办的提案等信访案件,由局领导亲自阅批,依法受理,对于群众上访事件及时调查落实,认真给予答复,确保了办理质量。截至目前,接受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投诉件、矛盾排查件共计100余件(次);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2件,群众满意率达100%,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努力排除了各类维稳隐患。全年无重大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3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区纪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结合区经济发展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承担领导、组织、推动、落实的重要职责,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年初召开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
2、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全局目标管理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3、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廉政责任分解。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体系。
4、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全面了解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査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每半年向区纪委专题报告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8、尊崇党章,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9、完善和落实每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制度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10、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每半年分析形势,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
11、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坚定政治立场。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央、省、市、区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12、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每年开展2次警示教育,通过因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学习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干部任职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公示、报批等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规范。
1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不勤”等问题。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16、严格执行拟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抓好新任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7、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庋化建设。组织开展新《章程》的学习,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的意识。
18、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年内按期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19、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
20、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推进党务公开。
(六)加强作风建设
2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委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完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考勤等作风建设等相关制度,把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推进局机关反对“四风”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同志进行廉政约谈,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回潮。
23、加强对局党组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定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和通报,杜绝在项目审批、综合考核、园区建设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以严明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刹住公款请吃、公款娱乐、公款送礼、奢侈浪费及“慵懒散”等不正之风。
25、继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局党组要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内部通报。
(七)加强纪律建设
26、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更加严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27、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工作,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明确风险等级,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八)加强制度建设
28、每半年召开一次局党组会,总结半年或全年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任务,并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29、党自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30、年底前局党组向区委、区纪委书面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向局党组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1、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述德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述廉述德工作。
32、健全完善党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工作机制,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决策规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水平。
34、建立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通报制度,对单位或个人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在一定的范围内及时通报。
(九)深化政治巡察
35、持续巩固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不断深化整改落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36、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市委反馈相关意见整改,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有效整改落实。
37、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问究。
二、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
党组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日常重要工作议程,主持召开党组会,分析研究、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批办督办。
2、研究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3、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自觉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4、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
5、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每半年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风险点排查等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6、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其他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7、加强对局机关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进行廉政谈话,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8、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局机关支部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年内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9、持续抓好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举反三整改问题。
10、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作风建设工作,对全局重大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及时提醒,每半年听取作风建设情况汇报1次。
11、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对疑难信访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采取现场办公现场督办等方式协调解决。
12、认真接待重要的来信来访,落实群众来信阅批制度,对重点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13、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科加强民主决策,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千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15、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领头雁”。
16、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作风建设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形象。
17、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18、加强督促指导,对一些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实行点题汇报。不定期开展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领导班子正职廉情约谈,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提醒告诫和监督约束。
19、年底向区委、区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三、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局党组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协助党组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半年向局党组报告1次分管范围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3、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全年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工作。
4、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组织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廉政文化建设,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提醒谈话不少于2次,对分管科室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对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
5、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6、组织分管科室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廉政警示等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7、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分管科室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中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和制定的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
8、积极参加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密切联系群众,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不少于4次;主动接待涉及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对举报、诉求及时批办、跟踪督办。
10、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客观公正研究决策“三重大”事项,涉及分管事项规范抓好落实。
11、组织分管科室认真抓好巡视巡察相关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问题。
12、持续加强分管科室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督促推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13、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表率。
14、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的形象。
15、年底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