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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性就业歧视问题调研报告分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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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性就业歧视问题调研报告分析1

一、**区女性就业困难的现状

“就业是民生之本”,实现就业是女性保障自身经济地位和家庭和谐的基础,随着社会经济压力的增加,家庭对女性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女性不再享有作为“家庭主妇”的单一角色,无论年龄大小、或者是受教育程度高低,绝大部分女性都愿意出来寻找工作,或者自主创业,做些小生意赖以糊口,融入社会实现自立,可是能有机会发展的只占少数。目前,女性就业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女性就业择业选择范围狭窄

调查显示,女性就业范围比较狭窄,从行业分类来看,女性就业集中度较高的还是制造行业,其次是服务行业,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区各大小企业还是偏向于男性求职者,提供给女性就业的岗位固定,可发展的机会寥寥无几。

女性就业求职中普遍遭遇用人单位岗位少、“门槛”设置高、用人单位要求苛刻等歧视性障碍,一些用人单位每逢裁员总是先拿女职工“开刀”。受年龄和技能所限,大龄女性的再就业尤显艰难,男女就业比例极不合理。目前门槛最低、需求量最大的是制造行业,对女性文化、素质要求不高,但是劳动强度大,上班时间长,工资普遍不高,尤其是服装行业,长时间的高强度工作以及不见增长的工资待遇使得女性求职者望而却步,如果不想办法突破的话,我区服装行业将大规模陷入低潮,长期处于招工困难的情况。

(二)待遇不公,不平等竞争

在职场中重男轻女现象十分突出,除了行政办公人员、礼仪公关、服务等行业比较青睐女性外,其它岗位大多数是男性主宰。尤其不公平的现象表现在男女同工不同酬的方面,在同样的岗位上男职工的工资待遇普遍比女职工高,价值评价不合理,各企业给女性职工提供的培训和再提升的机会也比较少,在向上竞争自我提高的机会面前女性依然处于不利地位。

(三)“黄金年龄”女性好就业,“剩女”无人问津

今年来,我区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招聘的大小企业中,面对女性求职者开放的企业招聘条件也没有全部放开,不少企业使用女职工只聘用处于黄金年龄的女性,要不就是“20-25岁”,一旦面临结婚生子问题,企业就以各种理由解聘;要么就是年龄在25-30岁,已经结婚成家可以稳定下来。所谓的接受教育程度越高、越容易找工作、越不易被单位解聘的真理其实并不适用。在我区数百位30岁以上的女性求职者中,通过调查可以发现越是文凭低,要求低的女性求职者越容易找到工作,其余的女性如果没有专业化的技能或者特长,越调整不了心态,不知所措,陷入困境中。

(四)女性专业技能提升困难

长期以来,由于传统观念地影响,女性享有教育和培训等机会并不公平,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更不及男性。尤其在农村,女性放弃接受教育的例子比比皆是,早早就出外打工,为家庭增加收入,知识的缺乏和女性天生的柔弱体制是她们在工作竞争中处于劣势。即使很多高校毕业女性求职者都以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为目标,根本不考虑后期的自我提升和技能培训。

二、**区女性就业困难的原因分析

(一)主观原因

1、自卑心理:一些女职工在就业中或者就业后享受不到与男职工同等的待遇,享受不到发展和提升的待遇,久而久之固步自封,自认为女性工作能力没有男性强,只能如此。理想信念单薄,出现退化倾向,在家中经济地位低,同时负担养儿育女和照顾老人的重担,对工作的要求和自身的要求都有所降低。

2、吃苦怕累心理:这种状况绝大部分发生在年轻女性求职者当中,尤其在高校毕业生中越见明显,心理不平衡,面对挫折没有能力去解决,树立不起正确的人生观念。曾经一段时间各高校女毕业生中流传这样一句话:“找个好工作,不如找个好老公”,专业知识不好好学,与其奋斗不如找个好男人嫁了,这样的心态何等荒缪。

(二)客观原因

1、经济利益关系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于经济效益是放在第一位的企业来说,男女不平等的问题便凸现出来,同时担负养儿育女和工作压力的女性求职者面临企业的刁难也无能为力。

2、法律意识的薄弱:我区女性求职者一般不会为自己没有被录用而走上诉讼道路,即使诉诸相关法律部门,一般也不会获得录用,因为用人单位可以避开性别问题,找到很多不招聘女性的理由。法律依据的不足使国家法律在保护女性权利方面显得有些薄弱。甚至在自己利益受到损害时,大部分女职工还是选择忍气吞声,怕自己因为“闹”而失去这份工作,出去后更难找到工作,对自己的家庭造成不利的影响。

三、解决**区女性就业困难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监督管理,改善女性就业者的外部环境

1、明确法律责任、完善法律机制:从现行法律看来,对女性就业权利的保障方面,法律并不完善,很多企业都钻法律的空子,有意地扭曲原意,以各种方法违反和侵犯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利益受损的女职工默默忍受,或者无法有效地追求企业的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企业的嚣张气焰,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区应进一步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化和综合,完善法律机制,明确企业在聘用女性求职者的过程中相应的法律责任,有凭有据,为女性就业权利的保障提供明确有利的法律依据。

2、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维权意识

对于企业是否合法合理用工,**区要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全面构建劳动保障监察网络体系,尤其是面对女职工利益受到侵害的事件进行重点调查,高效快捷地解决问题。同时要维护举报反映者的人身安全,不定期通过宣传和法律讲座等形式逐渐提高女职工的'法律意识,鼓励和教育广大女性敢于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调整政策,平衡企业和求职者两者利益关系

减少女职工的数量或者压低女职工的薪酬待遇,成为用人单位缓和经济压力的应对之策,那么如何合理消化女性用工的成本,使用人单位愿意在平等地条件下接受女性求职者,是我们应当尽力解决的突出问题。政策再好不落实到实处,也就一无是处,我们应该根据现实条件,调整相应的方针,对女性就业集中的行业或者聘用女性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在核定工资和福利成本方面,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优惠政策。尤其是女工数量比例最多的服装纺织行业,可以在时间压缩和工资提高方面选择其中一项,缓解用人单位和女职工之间的矛盾,**区将尽力扶助这些企业继续发展。

(二)发挥区人力资源市场功能,拓宽就业渠道

1、发挥区人力资源市场主动性,为女性求职者提供方便:我们要有效利用市人社局开发的网络系统和求职管理系统,广泛收集用工信息、实现求职、用工信息资源的有效对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为女性求职者提供免费咨询、登记、办证、推荐和职业指导等一站式服务。

2、立足社区平台,开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是促进女性就业再就业的重要途径,构建社区工作平台,扶持困难女性再就业,应该形成一种长期的援助制度,做好基础工作,实现女性职工失业就业的动态管理。社区具有大量的就业潜力,如社区保洁、保绿、保姆以及居家养老等许多正在开发的岗位,我们要深入社区,发挥各工作站的能动力,有效地利用和引导困难女性求职者就业。

(三)抓紧就业培训,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1、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理解男女平等的内涵:男女平等是指“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促使女性走出家门,寻找合适的工作,获取属于自己的经济地位。是否拥有独立的经济权已经影响到女性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甚至拥有工作已经不仅仅代表着多一份经济收入,更成为她们自信心的来源,我们要跟女性求职者互动,通过政策和宣传和职业指导培养她们形成正确的就业观念。

2、注重女性职业训培训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区目前面对女性职业技能培训的种类还比较少,需要进一步拓宽培训种类,在女职工就业再就业培训中注重质量的原则,以实用性和有效性为主。此外还要关注市场就业需求动向,力求做到供求统一。有效地组织培训。开展大规模、多形式、多门类的新知识、新技术培训,使女职工在学习与培训中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增强竞争能力,拓宽自己的就业渠道。

稳定女性就业再就业是任重而道远的艰巨工程,我们要坚信,在党和国家的关怀下,社会各界密切关注和支持下,广大女性的不断觉悟和自身能力提高下,我区女性必定会以暂新的面貌和较强的实力参与到就业发展中。

中国女性就业歧视问题调研报告分析2

**县现有行政村377个,社区6个;总人口37万人,女性人口约18万人,女性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女性劳动适龄人口占全县女性人口的%;在县城6个社区中,女性劳动适龄人口约万人。根据社区提供的数据显示,在县城6个社区中女性就业率较高的是中山社区、双碧社区,这两个社区的女性就业率占该社区女性适龄劳动人口的76%左右,其他社区如新华社区、朝阳社区、秀峰社区女性就业率相对较低,其就业率均在社区女性适龄劳动人口的50%以下。在6个社区中“想工作而找不到工作”的适龄劳动女性约有700多人,“不想工作”的适龄劳动女性约有280人,女性自己创业的不多,6个社区中只有25位女性自己创业,且创业规模较少,一般在20万元左右,层次较低。从调查的资料分析,城区女性就业有四个特点。

一、女性就业的特点

1、在业女性的职业、行业结构趋向合理。在业女性中,在党政机关工作的约占%;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约占%,在企业工作的约占%。从事服务行业工作的约占%。

2、学历及与之相关的知识、技能直接影响着女性的职业发展。调查数据显示,城区劳动适龄女性中,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约占%,有高中、中专学历的约占%,初中及以下学历的约占%。学历较高的女性大部分集中在教育、卫生部门,少数优秀的女性干部在党政机关工作,而初中以下学历的女性大多集中在餐饮、环卫、家政等社会服务性行业工作。

3、女性就业已从行政安置向市场求职应聘及自己创业等途径转变。根据调查,女性就业依靠各种关系由行政安置解决的约占%,通过市场求职参加考试应聘的约占%,20xx年至20xx年全县考录公务员18名,女性占4名,20xx—20xx年招聘中小学教师193人,女性占102人;通过自谋出路、自己创业等途径就业的约占20%。

4、就业动机更积极、更务实,就业观念、择业标准有所变化。通过对在岗女性的就业动机调查,当前在岗女性就业动机比以往更加务实。其表现:一是更看重就业所获得收入对自己及家庭生活所造成的影响。据不完全统计,“为了维持家庭和自己的生活”而工作的占在岗女性的%;为了在“经济上自立”和“获得更高收入”而工作的占%。二是更注意女性自我价值的实现,就业成为一部分文化素质相对较高,家境相对富裕的女性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据统计,希望充实自己的生活的有%;“希望生活在社会群体中”的占%。在这样务实的动机背景下城区在岗女性就业观念和择业标准相应发生了变化。前些年,大部分女性认为只有在机关工作或学校上班,才算是真正找到了工作。当前,有的部分女性尤其是年轻的有一定文化素质的女性就业观念和择业标准已发生了变化,她们不再单向认为机关、学校就是她们就业的唯一选择,她们开始关注社会各行各业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她们潜意识地开始将自己置身于人才大市场中,开始积极主动留意社会人才需要信息,开始把择业的目光投向民营企业,有一部分年轻女性更表现出择业的自信心,更看重择业的“发展前途”。

二、目前城区女性就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县女性就业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力的供求矛盾突出。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和政府优惠政策的落实,**县招商引资工作,虽然起点低,但建设发展较快。到目前为此,城区共引进项目92个,引进资金4亿万元,新型工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因而对人才的要求量就增加了。但是,对那些文化程度偏低,无工业化生产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女性而言,只有“望企兴叹”。从各社区提供的信息看,40岁左右的女性只能在家政服务、社区环保、餐饮部门等劳动岗位上工作,而这些工作岗位是非常有限的。

2、部分适龄劳动女性对工作岗位、工作待遇过分挑剔。没有以“发展的眼光”来择业,过分注重眼前的利益,往往出现“高不成,低不就”的现象。比如,有相当大一部分人,抱着“非进部门工作不可,工资不高不做”的想法,对就业、择业没有一种客观的科学的理性的态度,过分注重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及眼前的看得见的福利待遇,对自己的就业没有长远的、超前的观念,就业视野过于狭窄,造成部分女性“就业难”。

3、部分下岗女工对转岗没有理性的认识。随着国有企业的全面改革,城区下岗女工约1900人。她们中很多人对重新就业缺乏理性的认识。一是有畏难情绪,认为重新就业必须从头学习,掌握新的技能,而自己年龄较大,难以掌握,产生畏难情绪;二是摆不正心态,认为自己原来是国有企业的职工,现在要去个体企业或从事服务行业,不太体面;三是不愿再就业,认为下岗后多少有些生活费,只想在家操持家务,而不想再就业。

三、影响适龄劳动女性失业的因素

1、年龄因素。从城区失业女性看,年龄大多在40岁左右,38岁—49岁这个年龄阶段的女性失业率最高,大约占女性失业总人口的60%。原因是:处于这个年龄阶段的女性以前在企业工作,有份较舒适的工种,突然之间要改变工种,思想上转不过来且由于年龄偏大和文化基础较差,对工业化所需的知识、技能接受力差,所以,她们无法在第二产业中找到适合于她们的工作,只有选择在家做家务。

2、文化素质因素。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女性是构成失业女性的主体。37岁及其以上年龄阶段的失业女性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仅占%,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的占%,具有初中以下学历的失业女性占%。在30岁及以下的失业女性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的人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的人为初中及以下学历。文化程度偏低是构成女性失业的重要原因。此外,女性不自觉学习,不注重后续教育,不自觉主动地参加各种岗位技能培训是造成女性持续失业的主导因素。

3、女性自身角色冲突的因素。现代社会的女性因女性解放而走出家庭参与社会活动,扮演着社会和家庭的双重角色,承担家庭和社会双重责任。女性在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和经济独立的同时,也饱受了双重角色冲突之苦,尤其是已婚职业妇女在精力、时间、情感、体力等方面不堪重负,很多职业女性在面临事业和家庭矛盾时,往往难以抉择。调查显示,全社会由女性为主承担家务劳动的格局仍未改变。有85%以上的家庭做饭、洗碗、洗衣、打扫卫生等日常家务劳动主要由妻子承担。女性承担了81%的洗衣服,74%的整理房间和照料孩子,66%的购物、买菜、做饭等。女性平均每天用于家务劳动的时间达小时,比男性多小时。由此可见,它直接影响了女性的职业表现,同时也直接影响妇女的就业动机而导致失业。

4、就业取向及就业观念因素。在失业女性中,有一部分人,无论是文化程度高一点的,还是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对就业取向和就业观念都有所偏见。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总认为,只有在企业、机关、学校工作才是唯一理想的选择,总想着,找工作就是找政府工作才保险,才稳妥,一心想吃“皇粮”的就业观念过于陈旧,过于保守。在我们对各社区“想工作而找不到工作”的失业女性的问卷调查中显示:90%以上的失业女性表示想到政府机关工作,哪怕是从事清洁工之类的工作都十分乐意。就业观念的陈旧、保守导致就业取向、就业途径的单一,造成部分女性就业面窄而找不到工作。

5、怕苦怕累的思想意识因素。通过调查了解,在失业女性中,部分适龄劳动女性因怕苦、怕累、怕脏、怕工作时间长而不想工作的还大有人在。比如,秀峰社区在82个失业适龄劳动女性中就有12人不想做任何工作,双胜社区在68个失业女性中5人不想工作,新华社区在121个失业女性中有72人不想工作,双碧社区在13个失业女性中有3人不想工作;民主村在217个失业女性中有32人不想工作。据统计,适龄劳动女性由于这个因素而不想工作的人数大约占失业女性总人数的%左右。

四、对提高失业妇女就业率的几点建议

妇女就业看似经济问题,实际上是社会问题,而且是事关改革、发展与社会稳定大局的大事。如何解决好妇女就业,为有就业愿望的失业妇女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需要妇女自身及政府、社会方方面面的努力。下面就对如何解决我县妇女就业问题提出如下思考建议:

1、加强对妇女就业工作的宏观指导。实践证明,社会发展离不开妇女,妇女的进步和发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要实现妇女的发展,首要的问题就是解决好妇女就业问题。妇女就业单靠妇女自身力量显然不够,还要靠以政府为主导的各种社会力量。从宏观上规划、指导、协调和推动妇女就业工作,及时收集适合广大妇女就业的相关信息,广泛与我县投资的各类经济实体保持联系,并与之建立良好的用人互动机制,同时,建议县委、县政府加大投入,用于女性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强化政府在解决好妇女就业难问题上的主导作用。

2、引导妇女改变就业观念,拓宽就业面。引导妇女抛弃过去那种陈腐的思想观念,通过各种宣传工作,引导她们把就业视野放宽一些,教导她们择业观念要有现代意识。事实上,现代生活中,在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各行各业都蕴育着广泛的就业空间和就业领域。生活中任何“不方便”的背后,都可能存在一个市场,引发一个职业的诞生。像家政服务中的“钟点工”,可以帮助解决上班族的家务劳动以及老人照看等问题。对于高层次的职业也一样,社会上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就有值得干好的工作。所以,要及时引导妇女转变就业观念,关注市场需求和社会需求,不断拓宽就业思路和就业渠道。

3、发展和完善新型的市场就业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加强对妇女的职业指导。由于大部分妇女自身素质不高,文化程度偏低,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要引导妇女根据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变化重塑自己,提升自己;要加强与用工单位沟通,加大对妇女的推介力度;加强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以法律手段制止用工中的性别歧视,为广大妇女创造平等就业的社会环境。

4、努力提高失业妇女的就业竞争力。文化程度偏低、劳动技能单一是造成妇女就业难的主要原因。因此,提高女性的就业竞争力,首先必须加强对女性的就业培训,包括改善就业观念的培训,适应新型岗位的劳动技能培训,提高竞争能力的强化培训。其次是完善信息网络建设。20xx年6月,县妇联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了**县巾帼就业服务中心,各乡镇社区均成立了巾帼就业服务站。根据新的就业形势,进一步加大投入,增强其功能。

中国女性就业歧视问题调研报告分析3

女大学生就业既涉及到高层次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也象征着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可以说既是一个具有复合性的社会问题,又是一个具有公共性的政策问题,其独特的群体特征及发展的显性化态势,受到了社会与媒体的格外关注。近年来,各地在促进女大学生就业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完善公共政策调控,保证女大学生拥有公平而充分的就业机会,仍有很多工作需要加快去做。对此,有以下几点思考:

思考一:要以贯彻*精神为出发点,搭建平台,优化促进女大学生就业的社会环境

党的*报告强调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女性在家庭、生育等方面承担的责任应该得到社会的理解和同情,但事实上却成为就业不利因素,这些问题让女大学生自己来扛,显然是不合适的,在实现女大学生充分就业方面,政府和高校都应当有所作为,社会决不能充当旁观者。

一要强化政策完善,创造女大学生公平就业的法律环境和制度环境

推动政府在以下五个方面作出努力:一是建议政府成立专项基金,给予政策扶持和优惠待遇,对招用女大学生较多的企业给予经济补偿、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二是建议在政府购买工作岗位、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中体现社会性别意识,面向女大学生提供优惠政策和扶持,保障女大学生平等接受职业指导、创业培训的机会均等。三是对可能造成的歧视和不公平现象进行政策限制,同时培养单位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四是提高女大学生在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中的比例。五是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将女职工生育保险由单位承担改由社会统筹或政府公共财政承担,以利益导向促进企业吸纳女大学生就业。

二要强化政策落实,为女大学生就业提供法律保障

进一步加大从法律层面保障女大学生平等就业权的力度,特别要推进非公企业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消除用人中的性别歧视行为;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明确就业歧视应承担的责任。党政机关要带头模范地遵守法律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女大学生就业方面的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性别歧视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追究法律责任。

三要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优化女大学生就业社会环境

深入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引导大众媒体进行舆论引导和监督,形成支持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舆论环境;强化对就业过程中的性别平等关系的执法监督和维护,如在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设立必要的监督窗口,建立健全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制度、就业歧视举证责任倒置制度,保护和帮助女大学生获得平等的就业待遇。

四要强化跟踪服务,积极推动女大学生就业创业

通过政府、企业帮助高校建立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践基地,增加女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工作实习的机会,为女大学生提供有效的职业指导、创业咨询和就业服务;针对女大学生开展择业观、竞争力的教育培训,开设各具特色的职业规划和职业实践课程,增强就业创业能力。

思考二:要以解决阻碍女大学生就业的难题为切入点,对症下药,创造促进女大学生平等就业的机会

现实中女大学生就业难现象仍然突出,需要各方对症下药,共同攻克这一难题。

一是要针对女大学生初次签约率低现象,把好用人单位选人监督关。一项面向江苏省的调查显示,20*年毕业的女大学生中,截止4月,已经签约的占%,比男生低8个百分点。有%的女生和%的男生认为求职过程中存在用人单位歧视女生的现象。对此,建议政府人事、劳动部门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把关监管力度,确保公平公正。

二是要针对女大学生就业压力问题,把好用人单位政策落实关。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负担女性孕产期和哺乳期的工资和相应补偿费用。源于女性劳动成本较高,导致用人单位排斥女大学生。为此,需要从人性化角度加大对女职工权益的宣传保护力度,增强用人单位的责任、大局意识,拆除用人单位在用人过程的性别“围墙”。

三是要针对女大学生就业观念陈旧情况,把好女大学生择业观念转变关。调查显示,%的女生把有发展的大城市作为就业首选地;%的女生优先考虑工作稳定;%的女大学生在职业选择中优先考虑收入和福利;仅有%的女生愿意自主创业,低于男生个百分点;女生对就业政策的了解程度,低于男生个百分点。在此方面,高校应着力加强对女大学生进行“四有”、“四自”、“三创”精神教育,着力引导女大学生转变择业、就业观念,树立艰苦奋斗、自主创业的理念,从社会需要的实际和本人能力结合上创造就业机会。

四是要针对女大学生职业规划不足问题,把好课程设置关。女大学生以文科类专业过多,所学专业与社会需求不相衔接。被调查大学生中,学习工科、理科的女生占%,比男生低14个百分点,而学习人文科学和外语类的占%,比男生高个百分点。另外,高校课程设置中缺乏职业生涯规划教育,造成女大学生职业技能、素质、技巧储备不足。因此,高校对在课程设置上要突出教学与社会挂钩,理论与实践结合,以提高大学生的整体就业率。

四要以提升女大学生素质为着眼点,增强信心,拓展女大学生的就业空间

发展思良将,事业需人才。当前,全国上下都在以党的*精神为指引,凝心聚力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干群中蕴藏的积极性、创造性正在竞相迸发,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刻,迫切需要一大批各类型、各层次、各方面的人才来做支撑,这也为*市女大学生就业带来了新的更大空间。同时,各级政府越来越关注女大学生的就业,纷纷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女大学生就业的政策,并相继纳入各级政府妇女发展规划,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环境日益优化。20*年,*市高校毕业生中女大学生就业率达到%,女大学生成为了人才队伍中的重要资源。因此,作为女大学生,在择业就业的过程中,要增强信心,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提高就业竞争力,靠实力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

作为女大学生,一要确立科学的职业观。打破传统的“就业终身职业”的错误观念,培养自己的独立创业能力,降低个人的职业偏好,善于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努力发现个人的优势,明确定位自己未来从事的职业,而不是按照社会热点确立自己的职业。二要注意培养个人实力。要在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中,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使自己的心理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都得到全面发展,以增强就业中的适应力。三要增强自我就业、创业的能力。敢于在社会中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成为社会劳动队伍中激流勇进的一员。同时,要善于借助《劳动法》等法律手段,在劳动市场上保护和争取自己合法的劳动权利。四要提升个人心理素质。尤其要注意培养自信心,克服来自各种因素的干扰,尽量排除自卑畏怯、急功近利、依赖等不良情绪和心理,正确对待就业挫折,保持健康的就业心态和健康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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