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范例(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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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第一篇】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结合XX党支部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准确把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紧紧围绕党建工作“内涵质量提升年”主题,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建统领、先进带领、文化引领新优势,为开创XX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明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基本原则。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定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带头维护核心对党忠诚,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接受党内监督,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发挥好“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做到“四个服从”“五个过硬”,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二、重点工作
(一)从严抓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
坚决维护核心对党忠诚。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政令畅通。
严肃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要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党组织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要严格执行党章党规,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工作安排,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要定期分析研究,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工作安排部署;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推动制度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二)从严抓思想建设。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
深化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严格落实上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全面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认真对照检查,切实抓好整改;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权,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认真抓好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强化互联网思想理论引导,批驳错误思潮,巩固和发展主流意识形态,对发现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不力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问责,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
强化日常理论学习。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推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政治理论水平;着力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定期开展日常学习、专题研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领会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等权威读本,联系实际组织学习党史、新中国史和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突出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三观”,与上级党组织要求保持一致、与企业核心利益保持一致;突出爱国、爱党、爱企、爱岗重点,深入实施理论惠民工程,推进党的理论知识普及入车间、到班组,引导党员干部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定政治理想信念。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首要任务,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红色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三)从严抓纪律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围绕“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四个方面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防“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督促党员干部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在行动上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组织原则、不服从组织安排,以及搞非组织活动等问题。
严明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始终坚持一切出于公心、一切为了事业、一切按规矩办事,把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作为党员干部行为底线,深化教育倡廉、读书思廉、阵地传廉、警示促廉、典型导廉、活动兴廉、环境育廉、家庭助廉“八廉”工程,督促党员干部克己自律、严守底线,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违反各项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从严抓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教育、从严监督,把严的要求、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始终。
突出加强班子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严肃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强化执行抓在手上,全面打造“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招数、作风上过得硬”的坚强领导集体。
突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立足实际,注重在业务骨干、基层一线及青年员工中发展党员,把骨干发展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从严抓好党员日常管理,坚持积分量化、过“政治生日”、创先争优、包片抓点等工作,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完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机制,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
突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全员岗位培训,按照相应层级和岗位能力与素质的要求,有针对性、有计划、分阶段实施相关专业培训,促进员工素质提升和岗位成才;推进技能职务岗位建设,构建人才发展多通道体系,实现人才成长从“双通道”到“三通道”的转变,保证各类人才干事有舞台、成长有通道、发展有空间。
(五)从严抓基层基础。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聚力深化“三基”建设,在打牢基础、补齐短板上下功夫,推进党建质量再上新台阶。
推进“标准化+”党建品牌创建。巩固完善“三型九化”党建工作体系,要立足本单位专业特点,提炼创建内涵深、叫得响,措施硬、硕果实的党建突破项目;实行党员干部包片抓点制度,班子成员要联系1-2个车间、科室创建党建示范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身边无事故”、“党员突击队”等创新创优创建活动,真正将党建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果。
加强过硬党支部建设。对照“领导班子过硬、党员队伍过硬、党内生活过硬、基础保障过硬、发挥堡垒作用过硬、党建品牌过硬”标准要求,对标对表进行自查自检,对查出的问题,逐条制定改进措施、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党支部持续过硬。
(六)从严抓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作为永恒主题,坚持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驰而不息纠“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深挖细查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重点关注公款吃喝、旅游、违规发放薪酬、滥发福利和津贴补贴等行为,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把纠治“四风”抓深抓实;定期对各部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进行抽查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抓住典型,严肃处理。
完善机制严考核。强化重点工作督察督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慵、懒、散、浮、拖”整治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慢落实、选择性落实、象征性落实的部门和个人,公开通报曝光,严肃追究问责。抓住惩戒问责这个关键,倒逼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七)从严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会议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格“两个责任”,推动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再提升,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压实“两个责任”,增强管控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签订落实责任书,通过约谈、述职述责、检查考核等措施,传导压力,压紧压实,形成上下贯通、逐级负责的责任链条,加大问责力度,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强化执纪监督,增强防控力。加大监督力度,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物资采购、资金回收、工程建设、劳动用工、薪酬分配、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加大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力度。
筑牢思想防线,增强预控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党纪,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深化廉洁从业教育,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以反面典型案例为教材,开展集中性和经常性教育,防微杜渐、警钟常鸣,弘扬清风正气,形成崇尚廉洁的浓厚氛围。
三、责任内容
(一)党支部班子责任清单
1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上级党委有关要求,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和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3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决策等事项。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5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
6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7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至少安排12次专题学习。
8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持之以恒反对“四风”。
9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二)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
1带头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
2每年主持召开专门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会议不少于两次,做到重要工作靠前指挥、具体主抓。
3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管理监督,每年与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分别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压实主体责任。
4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
5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
6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时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8带头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9主动接受和支持纪检组织的监督,支持纪检组织对发生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纪律审查,对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和纪检组织沟通,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
10每年向上级党委报告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支部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分管范围内落实管党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之中,对分管范围内的管党治党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年对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廉政谈话。
3督促指导分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等具体措施,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
4加强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及时约谈,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党委报告。
5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7主动接受纪检组织的监督,支持纪检组织对分管部门发生的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按程序报告。
8每年向党委述责述廉,报告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保障机制
(一)严格报告述职程序。党支部每年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支部班子成员结合年度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方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二)完善检查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党建工作经常性督查考核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党建考核结果与业绩、薪酬挂钩,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依据,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督导检查、述责述廉和述职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党支部必须认真抓好整改。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党的建设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严肃问责,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第二篇】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纪委X届X次全会、市纪委X届X次全会和县纪委X届第X次全会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巩固X系统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X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重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加强政治引领,抓好政治建设这项根本性建设
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着力解决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和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等问题。一是提升政治领导力。把切实践行“两个维护”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始终做到从政治上把大局、看问题,从政治上谋划、推动工作,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监督检查,严查“七个有之”问题。同时要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培养一支政治坚定、学识精湛、乐于奉献的领导集体,不断提升党组织领导班子政治领导力和干事创业的能力。二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坚决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强化规矩意识,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绝不越级越权,自行其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县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召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强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制定会议方案,主持研究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把关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对没有针对问题、脱离实际,没有触及思想的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要求重新修改。同时严格执行局党委委员列席指导下级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发现下级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主题不符合要求,搞形式、走过场,当场提出明确意见,必要时报告党委主要负责人,直接确定下级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责令重新召开。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作风,营造民主讨论的党内生活氛围,凡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贯彻执行,增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发挥好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充分调动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集中全党智慧,保证党的决策正确和有效实施。
(二)强化思想引领,抓好思想建设这项基础性建设
思想不牢,地动山摇,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是党建之源,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着力解决学习主动性不足、学习不深入、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形式单一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把牢思想的“总开关”。一是完善机制学。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每年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并适时进行调整,每年集中学习和外出参观学习不少于12次,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重点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对×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坚持领导领学,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谈体会、带头做辅导报告、带头讲党课,解决好党员干部职工思想上的困惑。二是创新方式学。通过开展讲座、召开交流会、重温入党誓言、学习英模事迹、党的知识考试、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增强交流,互相学习,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带头问题学。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围绕事关×事业发展的重点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从问题入手,将思考问题贯穿于学习过程的始终,在学习中善于发现问题、勇于面对问题、乐于研究问题、着力解决问题。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分析研判排查各领域风险隐患,尤其在敏感时间节点,及时开展思想教育,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党员同志、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通过“学习强国”“传习苑”等平台和载体开展学习交流,各党支部加强对“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的督促力度,增强学习活跃度,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学习领会习惯。
(三)树立大抓基层导向,抓好组织建设这项重点工作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战斗力,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弱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扛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党建主责、主业和主角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聚焦落实抓机制,健全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着力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切实增强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筑牢战斗堡垒。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为工作遵循,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从“宽、松、散”走向“严、紧、实”;同时严把党员入口关,提高党员进入“门槛”。认真执行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原则,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做到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增强党的战斗力。三是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口”。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机关事业单位中层股级干部管理办法》相关原则、基本条件和程序选拔使用干部,同时实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在同一职位任职满×周年的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交流,在同一职位任职满×周年的必须进行轮岗交流。特殊岗位或因工作需要暂不宜轮岗交流的需书面向组织人社部门报备。
(四)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抓好作风和纪律建设这项关键性工作
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着力解决工作作风自由散漫、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四风”隐形变异、日常监督执纪标准低的问题。一是强化学习教育。以学习教育为抓手加强作风和纪律教育,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的重点学习内容之一,严节点,严日常,增强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思想觉悟,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切实杜绝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二是驰而不息整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严禁公费购酒、公费旅游。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顿。继续开展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整顿,解决机关工作“不够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使党员干部带头转作风、纠“四风”。四是落实党内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相关规定,领导干部及时向组织报送个人有关事项的变动情况。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解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防控措施不完善和监督执纪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全局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亲自”;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真抓严管,强化对分管范围、分管单位廉洁从政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置,不回避不包庇,坚持压力传导,筑牢责任链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完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局党风廉政制度》和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继续开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作风整顿,对照“五不五要”工作要求,及时查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针对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健全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做到真管严管,确保管党治党真正抓到底、严到位。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将反腐倡廉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培养、提拔、管理、使用各个环节,树牢“底线”意识,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反腐倡廉专题知识竞赛、讲座等,增强学习活动的感染力、冲击力。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开展以案释纪,以案施教,重点案例点名通报,达到处理一人一事、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四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
局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党委副书记×同志兼任,日常工作由×、×两位同志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建立与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
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强化履职尽责,根据责任清单,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至少每半年向领导小组汇报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
注重日常动态监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目标奖励等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党支部,机关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第三篇】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县第X次党代会和X届县委X次、X次全会精神,推进县直机关在贯彻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走在前、作表率,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结合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主题,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机关党建“五项机制”为抓手,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1.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责任,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要及时传达,带头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在县直机关落到实处。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主动请示报告。县直机关工委要加强对各部门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2.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强化会前指导、会中监督、会后整改。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抓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建立定期、随机参加县直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区纪委、县委组织部要参加指导部门党组民主生活会,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确保会议质量。建立健全组织生活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各部门机关党组织要定期检查本部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要向县委报告。
3.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必须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重要议题预告、重要决策咨询等制度,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发扬民主,善于集中集体智慧,严格按程序和规矩办事,班子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维护班子团结。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公开条例(试行)》各项规定。
4.发展积极健康的机关党内政治文化。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不断强化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和政治担当。注重利用“七一”、国庆节、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党日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活动,以良好的机关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突出思想建设基础性作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5.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龙头作用,着力提升中心组学习质量,以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动党支部学习经常化、党员学习常态化。县直机关工委要通过专题调研、专项督导等形式,加强对各县直机关党组织开展学习情况的检查指导。充分利用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道德讲堂等学习近平台,全方位对党员干部进行学习教育。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突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突出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6.持续抓好远大理想和共同理想教育。深化理想信念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传承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和愚公移山精神,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7.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引领,围绕“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党员推荐评选、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党的建设有机融合。持续开展“法律进机关”,引导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模范。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积极引领社会风尚。
8.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建立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制度。县直机关工委要注重分析研判县直机关党员干部思想状况,每年向县委作出专题报告。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帮助机关党员干部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着力提升机关党组织组织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过硬
9.强化机关基层党组织职能。以提升机关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政治领导,努力把县直机关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10.加强机关基层党支部建设。深入开展“支部建设提升年”活动。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县直机关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推进机关党支部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在全区机关党组织中选树一批标杆示范党支部,完善组织生活纪实制度,全面推进支部主题党日,推动党员积分管理、党员先锋标兵、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等,落实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1.选优配强机关党务干部。加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党组织书记一般由部门党组书记或分管人事工作的党组成员担任。健全机关党组织负责人提名人选沟通制度,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拟任人选,应事先与县直机关工委沟通。专职党务干部应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2%以上,机关工作人员较少的单位,专职党务干部不少于1人。强化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建立专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健全党务干部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办法,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务干部的身份责任感、事业认同感、职业荣誉感和组织归属感。
12.加强党员发展和管理。严格发展党员标准,认真落实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制度,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注重培养专业化能力、专业化精神,突出“五个过硬”,增强“八大本领”。健全完善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探索“互联网+党建”模式,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党员教育管理优化创新。
四、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3.驰而不息整治“四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落实落地,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一些部门存在的“文山会海”等问题,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完善和落实作风建设督查机制,着力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中梗阻”等突出问题,促进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各部门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的情况,要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14.强化宗旨意识。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落实机关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推遂机关党组织与社区、“两新”等基层党组织建立联系点,持续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推动机关党员与生活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结成对子、志愿帮扶。
15.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和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有关要求,带头调研、经常调研,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推动调查研究蔚然成风。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撰写1~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建立完善民意调查制度,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各种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大力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作风导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对地方,更好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五、强化机关党的纪律建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16.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以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深化纪律教育,增强纪律刚性约束,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违纪的党员干部,严肃依纪处理。
17.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成后、治病救人方针,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经常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着力整治和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件,始终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
18.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明确机关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的监督责任,建立责任清单,积极推进落实。建立健全机关党组织书记、纪检组长任前党风廉政谈话制度、“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年度报告制度、纪检组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督促检查制度,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考核、问责、追责办法,对未严格履行“两个责任”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调整或党纪处分。
六、把制度建设融入管党治党全过程,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19.自觉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坚持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党员言行的基本标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日常言行上。加强对遵守党章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党章意识不强、违反党章规定、不落实党员责任履行党员义务的,及时提醒、坚决纠正。
20.深化机关党建制度改革创新。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对中央《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实施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贯彻落实。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制度机制,形成系统完备的机关党建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严肃性。
21.标准化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机制。以统筹考核、述职评议、“两个责任”落实、党务干部队伍优化、精神文明创建创新“五项机制”为抓手,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县直机关工委每年对“五项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纳入年度党建目标考核内容,督查考核情况专题向县委报告。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2.健全县直机关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加强对县直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指导,县委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县直机关工委全面工作汇报.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县直部门要建立定期召开党建专题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党建工作重大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本部门贯彻落实。
23.加强对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县直机关工委要抓好宏观谋划、牵头抓总、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加强顶层设计,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意见。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对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向县委反映有关情况。建立与部门党组沟通联系制度,主动听取部门党组的意见建议,积极搭建交流互动平台,共同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机关党组要加强对所在部门机关党建的直接领导。党组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机关组织专题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党组书记要带头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组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要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原则,设置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党务与业务干部交流等,并将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机关党组织要主动谋划和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协助单位党组抓好党的建设,重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中心任务完成。机关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支部和每名党员。
24.加强督查考评问责。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督查考核制度,县委把县直单位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县直机关工委配合县委党建办、县委组织部每年对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党组特别是党组书记履行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健全完善机关党建述职评议机制,每年开展1次机关党建述职评议,机关党员向所属党支部述职、党组织书记向县直机关工委述职、机关党组和县直机关工委向县委述职,并接受考评。县直机关工委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机关党建述职等情况,对各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评议,对实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第四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四条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
(三)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第五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六条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二)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定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六)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八)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本地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领导、支持和监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和下级地方党委、党的基层组织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
(十一)加强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
(十二)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七条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二)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
(四)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做好人才工作;
(六)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八)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九)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支持配合党的机关工委对本单位(本系统)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党的机关工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防止出现“灯下黑”;
(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十一)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八条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第九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应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
党的机关工委作为党委派出机关,应当统一组织、规划、部署本级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机关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第三章责任落实
第十条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第十一条党委(党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应当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
第十二条党委(党组)每年年初应当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第十三条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调查研究应当注重听取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第十四条党委(党组)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地区本单位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本地区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党委(党组)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第十六条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第十七条党委(党组)应当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十八条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增强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监督追责
第十九条地方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上一级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地方党委常委会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向全会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组(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第二十条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
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应当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新闻媒体等的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第二十一条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
考核结果在本地区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
(三)本地区本单位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
(四)本地区本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五)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