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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范文集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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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1

根据上级文件的学习要求,莲城中心学校分别于20xx年10月28日和20xx年7月13日两次学习“1号检察建议”,并通过各班班主任、全校师生大会等多种方式对师生进行防性侵教育。当下社会,性侵案件时有发生,对儿童的心理和身体造成严重的伤害。如何保护儿童,预防儿童受到侵害,经过多次的学习,我对防止小学生性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现在谈谈我的学习心得:

1、认识小学生性侵害

为防止小学生被性侵,要对小学生开展教育活动,让其知晓什么是性侵害,对其能够有正确的认识。清楚的告诉孩子,身体哪些私密部位是不能碰的。如果遇到在隐秘地方触碰私密部位、带着看一些绝情视频、 让孩子触碰其隐私部位向孩子展示棋私密部位等行为的皆属于性侵害事件。从而让孩子们能够自我界定什么行为属于性侵害,应该及时作出正确的行为保护自己。

2、让小学生知道潜在的性侵害群体

小学生比较纯真,从小教育告诉他们对于陌生人都要做好防范。实际上大多数侵害者都是看上去不像坏人的熟悉的人。好多小学生往往对他们缺乏警觉意识从而发生悲剧。

3、如何预防性侵害的发生

为了避免悲剧的发生,在日常的生活中,教会孩子们如何保护好自己显得尤为重要。孩子们应该做到:

1时刻结伴而行,不到四周没有人的地方去。

2不接受陌生人或者他人给的饮料和食品。

3出门前一定告诉父母返回的时间,同行的伙伴是谁,联系方式等信息。

4当遇到不舒服或者不当的身体接触要勇敢大声的喊”不”。

5遇到情况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及时联系110或者父母。

4、遇到性侵害应该怎么做

我们平时要加强对孩子的培训,让他们知道在遇到性侵害时候如何做出正确的行为,避免再次受到伤害。

1遇到性侵害时,及时告知父母,无论是谁都不替他保守秘密。

2及时报警,不能让其逍遥法外。

3学校和家庭加强防范,保护好孩子。

5、家庭与学校共同防范。

在日常生活中,家庭和学校要紧密合作,注意观察孩子的情绪、行为等。遇到问题要及时了解孩子的情况,做孩子的朋友,疏导并了解原因。

教师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2

近日,读苏霍姆林斯基的《给教师的建议》,因为没有比较充足的时间,随意性很强,已历时半月余,仍未通览一遍。边读边思考,边读边联系教育教学实际,写点感想的文字。其实,写作读后感必须领会作品的精髓,断章取义是大忌。但为了不让瞬时的体会消逝,就暂且记录下来,以备后用。

《给教师的建议11》的主旨是“怎样使检查家庭作业成为学生有效的脑力劳动”,在谈及怎样有效完成课堂作业的检查时,大师向我们介绍了经验,推荐了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使用草稿本。这种方法可以“把检查知识变成知识的积极运用”,教师可以“密切注视学习困难学生的学习情况,考虑到他们的个人能力和特点”。

课堂作业可以这样检查,那么课外作业又该如何处理呢?联系实际,课外作业的检查大抵有这么几种方式:

一是班主任“大包大揽型”。每天,班主任老师都会采取抽查或者普查的方式,把全班学生的作业检查一遍。这些班主任的敬业精神着实让人佩服,实际的管理效果和社会效应也非常好。以作业检查为抓手,学生每天疲于应对班主任的检查,减少了违纪事件的发生;作业不敢马虎,学习成绩自然就好;班主任管得严,家长放心,三全其美。

二是科任教师“亲力亲为型”。负责任的科任教师知道课外作业的重要性,即使耽搁一些正常的课堂教学时间,也要把学生作业认真检查,以查缺补漏、督促后进。这种方式也值得推崇,不过耗时耗力,效率存在问题。

三是班干部“分工协作型”。在教师的指导下,构筑作业检查网络:班长—学习委员——科代表——学习小组组长——组员,分工协作,无缝对接。各科作业情况经班干部汇总,反馈于科任教师,对作业检查中的棘手问题,则反映到班主任处。这种方法现在应该是学生课外作业检查的主流。

四是“捆绑家长型”。也有不少教师采取此方法,家庭作业的检查有家长负责。孩子作业经家长检查后,签字确认。此种方法对教师而言,高效、便捷,且有理论依据。这样有利于家校联合,有利于家长对孩子在校学习情况的了解。

当然,以上四种方法,均有利有弊。究竟在教育教学中,采取哪种方法最有效,这还要根据校情、学情而定。笔者认为,以上方法都存在一种通病,那就是没能充分尊重课外作业的主体——学生,没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没能充分信任每个孩子。

这个问题,深究起来,还是有些说头的。这就涉及到教师布置作业的目的何在?课外作业实际上既是对学习目标达成度的检测,也是对学习结果的巩固;既是对学生能力的训练,更是一种深化、一种提高;既是对情感的熏陶、态度的端正,又是对价值观的重塑。而这些都离不开完成作业者的积极参与,否则,就会事倍功半。

基于此,何不充分尊重教育的主体呢?那就把作业检查权还给孩子吧。督促、指导孩子检查好自己的作业,长期坚持下去,让检查作业成为孩子的自觉行为,成为一种习惯,应该大有裨益。

当然,这种理念的科学性毋庸置疑。实际操作,还需要我们教育人不断探索。

教师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3

2020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20)1号,简称一号检察建议)。作为一名教师,我感觉非常及时,十分重要。

下面,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浅谈自己的一些认识和体会。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这份1号检察建议通报了一起强奸、猥亵儿童案件,并指出,幼儿园和中小学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反映出一些地方学生保护和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具体措施。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充分认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预防性侵未成年学生、儿童违法犯罪意识,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教育部门、学校和幼儿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地落实。

二要准确把握要求,领会精神实质。 1号检察建议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缺位等问题。我们必须深入学习领会,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

教师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4

“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半年多来,各地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迅速行动起来,从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到严把教师入口关,再到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检校联手共同筑起一道坚固的校园性侵防火墙。

20xx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首份检察建议书。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的一份建议。

收到“一号检察建议”后,教育部高度重视,迅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一步加强预防性侵安全教育、教职员工队伍管理、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防性侵协同机制构建、学校安全督导检查等工作。

“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半年多来,各地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检校联手共同筑起一道坚固的校园性侵防火墙。

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筑牢第一道防线

说起三年前办理的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江西省新余市检察院未检处处长夏添至今仍觉得如鲠在喉。那是一起小学副校长猥亵儿童案,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一年有期徒刑。检察机关认为量刑太轻,提出抗诉后二审法院改判三年有期徒刑。“大家都觉得这个案子办得成功,但其实是有遗憾的。”夏添说,检察机关指控了两起犯罪事实,但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否定了其中一起,因为被猥亵的孩子没有立即报案,到案发时已经过去一年多,被害人的陈述无法得到更多证据印证,“如果这孩子当时知道怎么保护自己,很可能不被猥亵或者在被性侵害后立即报警,罪犯也会第一时间受到惩罚。”

“孩子缺乏预防性侵害的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上家长监护不到位,导致案件发现难、取证难。”夏添说, “加强孩子和家长的防护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校园性侵的第一道防线。”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性侵害学生案件中吸取教训,把预防性侵害教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在教育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中,“深入开展预防性侵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安排部署。在各地贯彻落实过程中,全国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近2000名检察长发挥了重要作用,检察机关成为学校首选的合作对象。

“我们特别欢迎检察官到学校给孩子们上课,他们的身份让学生们很信任,又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法治课深入浅出很受学生欢迎。”江西省萍乡市八一小学校长袁小萍说,市检察院定期组织“法治进校园”活动,内容不仅包括如何防性侵,还包括如何保留证据和报案等。

除了送法进校园,各地检察机关还按学生兴趣特点,开展了各式各样的探索和创新。“坏人都是什么样,你可不要凭想象,熟人生人均可能,要提防!隐私部位很重要,内衣内裤都遮牢,若有他人想碰触,大哭叫!”这是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检察院与教体、广电等单位共同编制的手语操中的一句,三句半的表达形式朗朗上口、易于背诵,效果很好。

把好教师入口关,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女生宿舍独立管理、宿舍楼内外各个方向都装有摄像头、每晚都有女老师在宿舍楼值班、严禁男性老师和家长进入女生宿舍……河北省行唐县行唐一中围绕女生宿舍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并严格照章办事。“我们一直高度重视包括预防性侵在内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在制度建设上严格要求执行到位,在硬件设备配置上也是不遗余力。”校长李志说。

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制度不完善或者制度执行不到位是造成校园性侵案件的重要原因之一。对此“一号检察建议”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部采纳了这一建议,明确提出要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落实日常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规范管理,严格管理女生宿舍。

“预防校园性侵的发生,关键还是要从源头入手,完善教师准入制度,把好入口关。”在采访中,不少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都提出,有必要推行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学校、培训机构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今年2月,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与花都区教育局共同签署《合作“从事教育行业人员入职查询”协议书》,由花都区检察院整合本辖区内性侵、拐卖、拐骗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资料,建设“未成年被害人已决案件查询系统”;区教育局指导花都区属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情况给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进行“一键查询”,对相关人员的品德、心理进行前置考察,判断其是否适合教育行业岗位工作,将有性侵前科或不适合在未成年人聚集区域工作的人“挡在墙外”。

这一做法与最高检的改革方向不谋而合——最高检今年初制定下发的《20xx—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

“司法实践表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存在重犯率高、熟人作案等常见特点。因此,如何避免有性侵违法犯罪前科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就显得十分重要。”最高检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表示,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行业点多、面广,要保障法律规定的从业禁止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还需要实现强制入职审查的制度化、常态化。

借助专业力量,拓展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检察机关开展的“法治进校园”活动得到了绝大多数学校和学生的认可。

检察官在法律上是专业的,但在教育上还需专业力量的帮助,尤其是防性侵教育。2016年,江西省新余市未保委、教育局、团市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为了明天——女童保护’行动的通知”,在全市招募女童保护志愿者讲师,夏添和10名办案经验丰富、具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经历的女检察官报名参加,最终,有8人通过考核。

20xx年2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对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安抚、疏导和心理治疗;要引导社会组织尤其是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搭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有关方面积极参与的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支持体系;要主动运用相关公益项目和利用公共志愿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其资源丰富、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优势,进一步拓展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在最高检的带动下,各地检察机关积极联手社会各界,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全方位的救助。浙江、上海、河南等地检察机关推动建立被害人需求转介机制,根据被害人需要,通过工作平台及时连接社工、医疗、心理干预、教育、就业等有关社会资源介入。

20xx年,湖北省检察院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要求教育、医疗、救助、福利等机构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性侵害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本部门主管行政机关报告备案,由主管行政机关向同级人民检察院通报情况。“强制报告制度是侵害发生后的一种补救,保护未成年人,我们还需要走在前面。”湖北省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负责人夏红说。

教师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5

这是在20xx年发生的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例,在校教师强奸、猥亵三年级女学生的案件,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性侵学生案件虽少,然而一旦发生,不仅严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给被害学生带来终身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也严重败坏了教师和学校的良好形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保护未成年人,我们必须要走在前面。作为一名普通的教师,我想我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一、加强自身师德教育,切实抓好思想建设,教师队伍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决定因素。要办好教育,要稳步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建设和造就一支师德优、业务精、作风正、能够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提高自身素质,防患于未然。

二、学校应发挥教育的主导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

1.国旗下讲话,向学生宣讲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学生如何预防方法及发生校园欺凌的紧急应对。

2.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深入开展讨论、分析“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

3.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加强宣传和教育。

4.通过“家校沟通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和家校联系。

5.专题讲座,邀请派出所、司法所、法院或法律顾问来校开展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6.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三、净化青少年儿童成长空间,对可能影响其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因素如网络媒体中对青少年健康人格形成带来阻碍的消极内容,要及时发现和排除,避免其行为偏离社会规范,提高儿童的辨别是非和反抗能力。

四、及时处理,教育惩戒。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学校保卫处应及时调查处置并报区教育主管部门。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学校或受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总之,只有从自我做起,才能逐渐减少并彻底消除侵犯学生性权益犯罪案件,才能让祖国的花朵真正露出灿烂的笑脸、无忧无虑地享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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