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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创建文明城市方案【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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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创建文明城市方案【第一篇】

为切实履行好交警部门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下简称“创文”)工作中的职责,圆满完成创建任务,根据《2019年桂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桂创发〔2019〕1号)和大队《2019年桂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坚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宗指,以提升交通参与人文明交通意识为重点,以构建文明和谐交通为主线,严格落实宣传教育、文明劝导、打击整治、基础建设等各项举措,不断提升城区交通治理能力水平,全力推进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二、工作目标

力争2019年度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涉及道路交通管理测评指标不扣分或少扣分,使我县测评成绩在全省11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排名前五名。具体目标如下:

(一)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

(二)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行人、车辆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

(三)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四)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五)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无车窗扫抛物现象。

三、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2019年桂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匡方毅任组长,教导员欧阳文林任常务副组长,大队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队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大队办公室,由欧阳文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梅逢德、侯识万同志任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情况收集和材料上报等日常工作。

四、任务措施

(一)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无牌无证、不礼让斑马线,行人闯红灯、翻越隔离栏、不走斑马线,摩托车和电动自动车安装晴雨伞、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及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闯红灯、随意穿行和随意停放,车窗抛物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区主次干道车辆无乱停乱放、行人和机动车、非机动车各行其道,交通秩序规范良好。

责任大队领导:李小生

责任单位:一中队牵头,客运股、治超组、舂陵江中队、四中队、二中队等参与。

2.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对闯红灯、乱停乱放、不礼让斑马线、车窗抛物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曝光。

责任大队领导:欧阳文林

责任单位:法宣股

3.规范停车位设置管理。科学设置城市公共停车位和道路临时停车区域。

责任大队领导:欧阳文林

责任单位:科技股

(二)开展文明行为养成行动

1.发挥窗口宣传效能。利用处罚中心、车管所、大队办公楼大厅显示屏,在院内设置宣传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行业规范和文明交通常识及健康知识。

责任大队领导:欧阳文林、张俊、杜桐仁

责任单位:处罚中心、车管所、办公室

2.突出重点群体开展宣传。以机动车主特别是摩托车主、客动车主等为重点,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单、签订承诺书、电话调查等形式,大力宣传创文知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责任大队领导:欧阳文林、张俊、杜桐仁

责任单位:法宣股牵头,客运股、各中队参与。

3.强化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抓好“”国家防灾减灾日、“”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安全生产活动月等主题宣传,开展进街道、进社区、进站场、进单位、进家庭“五进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微博微信、短信平台等媒价,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深化文明交通宣传,倡导文明出行,引导驾驶人和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礼让斑马线、不车窗外抛物、不闯红灯、不随意停车。

责任大队领导:欧阳文林

责任单位:法宣股牵头,队属各单位参与。

4.深化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在城区学校和城区重点路

口“护学”,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农村中队做好农村重点学校“护学”工作

责任大队领导:欧阳文林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队属各单位参与。

(三)开展基础设施提质行动

1.建设维护好交通信号灯。健全落实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故障巡查和日常维护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故障,确保交通信号灯功能完好。同时,按照县里部署,有序推进路口电子交通警察建设、升级工作,提升交通管理科技含量。

责任大队领导:欧阳文林

责任单位:科技股

2.修复更新交通标志标线。排查交通标志标牌标线,对版面老化、字迹不清、图片脱落、损毁变形的交通标牌,模糊不清的交通标线,向县政府报告申请经费修缮,确保交通标志标牌标线设置标准、完善规范。

责任大队领导:欧阳文林

责任单位:科技股

3.排查维护遵德守礼提示牌。对城区路口信号灯灯柱、控

制箱、交通标牌的公益广告、遵德守礼牌进行排查,每个路口有醒目“遵德守礼”提示牌,确保无缺字、漏字,用字无歧义。

责任大队领导:欧阳文林

责任单位:科技股

(四)开展乡村文明创建行动

1.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创建。按照宣传部关于在仁义镇、浩塘镇、敖泉镇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的要求,组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开展文通安全宣传和文明交通劝导,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

责任大队领导:张俊、杜桐仁

责任单位:四中队(仁义镇)、舂陵江中队(浩塘镇)、三中队(敖泉镇)

2.参与农村乡镇文明示范街创建。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责,按照城乡一体化文明创建攻坚要求,协助农村乡镇(街道)建设一条300米以上的文明示范街。

责任大队领导:张俊、雷衍烂、杜桐仁、李小生

责任单位: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舂陵江中队。

(五)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1.落实城乡结合部帮扶责任。按照县创建办的要求,经同县局对接,落实对鹿峰街道东风村花马组落实创文、创卫帮扶有关措施,完善宣传栏、垃圾箱等硬件设施,帮助开展环境卫生清扫、整治乱涂写、乱张贴等问题,确保环境整洁、卫生干净,无死角死面。

责任领导:欧阳文林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法宣股、科技股、车管所、处罚中心参与

2.配合开展城区环境整治攻坚。配合县城管等部门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对乱停乱放、乱悬乱挂等行为进行整治。

(六)开展大队机关创建活动

1.深化学习教育,提高知晓率和参与率。在大队办公场地

和生活区设立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利用大队公众微信,开设道德讲坛等,传播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举措等,营造遵德守礼、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

2.强化内部管理,美化亮化办公环境。按照创建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深化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活动。加强树木、绿草栽种培植工作和日常管理,确保绿化面积和乔灌木草搭配比率达标。加强职工健康教育,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健康卫生知识全面普及、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责任领导:欧阳文林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队属各单位参与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又是创建活动关键年,任务重、压力大。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加创建活动,统筹抓好创文工作,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责任大队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督促相关部门及人员落实创建措施,抓好相关工作。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压实责任、细化措施、量化任务,凝聚创建合力。

(三)加强资料归集。队属各单位要明确专人收集资料(方案、图片、视频、数据、报告、批示、总结、报表等)报大队办公室汇总。每月底上报一次。

(四)严格考核奖惩。大队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调度,并从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绩效奖励等挂钩。对履责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一律追究纪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21创建文明城市方案【第二篇】

为扎实做好2020-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市2020-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表的通知》(岩创城办〔2020〕5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的要求,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为先导,以“文明创建”为抓手,围绕创建文明城市目标,结合全市文旅系统自身的职能和工作特性,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表》(以下简称责任表)各项测评指标,对我局所担负的职责高标准落实,对实地考察点全面巡查,特别要针对薄弱环节开展整改落实攻坚行动,做到目标、措施、进度、责任“四到位”,全力以赴,全面达标。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规划部署、宣传发动阶段(3月-4月上旬)。

(一)为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因机构改革,重新成立市文化和旅游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第一副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

(二)召开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进一步研究学习《责任表》各项指标,按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职能进行总体部署,落实分工。职能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动员大会精神,以及确定的指标任务早部署早实施。

(三)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宣传栏等做好局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深化创建活动阶段(4月中旬-7月)。

(一)分解目标责任。根据《责任表》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要求各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要将创建目标任务细化、具体化,确定具体措施、完成时间和具体责任人。

(二)严格对标创建。《责任表》内容多、要求高、覆盖面广,各职能科室、直属单位对照工作责任表立即行动、狠抓落实;查找问题、抓好整改;补缺补漏、做好台账;提早谋划、准备迎检。全面做好自查自纠、逐条逐项精准对标落实。力争测评少失分甚至不失分。确保迎测工作顺利完成。

(三)强化检查督导。为及时掌握创建活动情况,各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将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局创建办。局创建办将定期研究部署现阶段创建任务,适时开展全面督查。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巩固提升阶段(8月)。

(一)抓好巩固提高。局创建领导小组将根据《责任表》相关要求对标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检查考评达标。

(二)认真迎接检查。各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荣誉感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迎接有关部门对创城工作的随机抽查检查工作。

(三)实行通报制度。为进一步增强危机感和使命感,调动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创建热情,全力做好创建工作,我局将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进滞后的有关科室(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总负责,职能科室严格落实的制度,按照《责任表》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任务,积极有效落实各项工作。

(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各职能科室、直属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每一项任务都人管、事情有人办,要广泛开展创建宣传,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对监管企业要进行深入动员,定期监督检查推动企业创建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鼓励企业树立大局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投入到创建文明城市的行动中来,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此项工作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机关党委将对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落实。对因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材料上报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并对不利文明创建工作开展的不良行为予以通报,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进行问责。

2021创建文明城市方案【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魅力、和谐”为建设目标,以全面提高我乡人民文明素质、整体文明程度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着眼点,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我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乡域面貌明显改善,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力争2015年成为文明示范乡。

三、创建标准

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要按照以下标准开展创建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形成工作小组具体落实,能较好地履行职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二)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建设风清气正的公务员队伍;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不断规范政务行为;积极为群众排扰解难、办实事,建设服务型政府,让群众满意。

(三)打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法律援助和服务;维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加强基层民主管理。

(四)培育规范守信的商贸环境。塑造诚信政府形象,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集乡商贸监管,维护公平竞争;规范窗口行业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风尚。

(五)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发展教育事业,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文化建设和体育事业发展,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扶持社会公益事业。

(六)建设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完善乡政设施与公共交通,提供便捷、整洁、干净、有序的人居环境;发展卫生事业,健全医疗卫生和公共服务网络,加强食品卫生监管,提高公民的健康水平;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改善乡民生活质量。

(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重视城市绿化,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确保空气污染指数、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水质达标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符合考评要求。

(八)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文明社区、文明村组,打牢文明城市创建基础;积极探索创建活动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督办法,增强创建工作活力。

四、实施步骤

按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乡动员大会,制定和印发“创城”工作方案,明确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分解责任,细化指标,将创建任务落实到人头,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大力宣传“创城”的目的、意义、方法、任务和措施,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创建实施阶段。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根据考核标准和责任分工,逐项对照,全面创建。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对照整改、固强补弱。乡创城办对各部门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分析总结,着力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创建文明城市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申报迎检阶段。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程序要求,撰写申请报告积极向上申报。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巩固创建成果,推进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向广度深度发展。

五、重点工作

全乡各办公室在围绕上述任务全面开展创建的同时,今年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着力提高乡民素质,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突出“创三城、讲文明、树新风”主题。一是开展乡民学习文明礼仪知识行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型媒体的作用,以各类乡民学校、各种宣传教育阵地为依托,广泛开展礼仪知识培训,宣传普及二十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民守则和行为规范,形成知礼仪、讲礼仪、用礼仪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志愿者服务队文明劝导行动。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队伍作用,劝导不文明行为,引导乡民改陋习、讲文明、树新风,提高文明素质。三是开展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优质服务行动。以创优美环境、建优良秩序、讲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塑造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良好形象。四是开展“六进村(社区)”服务行动。采取部门联动的方式走进社区,开展科教、文体、法律、环保、卫生、生态等方面的服务,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五是开展假期关爱未成年人行动。抓住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等时机,以结对帮扶、爱心助学、文体娱乐、网吧整治、社会实践等形式,开展关爱未成年人行动,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六是开展“建设文明城市、争做文明乡民”创建行动。深入开展道德模范、文明家庭、美德少年等评选活动,树立一批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典型,引导居民争做文明乡民。

(二)着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集乡功能。围绕“三区”建设,集中启动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不断提高城市硬件建设水平,为创建文明城市打下良好基础。一是进一步加强道路建设。大力实施沿街亮化工程和场镇出口美化工程。对乡主要街路两侧人行道进行高标准硬化,并规划建设停车区域,缓解集乡交通压力。实施“脱靴”工程,消灭乡区所有泥土巷道,大力改善群众出行条件。二是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大力开展“生态建设进万家”活动,推进园林景点建设和道路绿化、社区绿化、单位绿化,不断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完善标志牌、标志线、护栏等交通设施,合理划分机动车、自行车停放场地证。

(三)着力整治环境卫生,不断改善集乡面貌。以治理脏乱差为切入点,以加强城市卫生管理为主要手段,全面开展卫生治理攻坚行动。一是继续抓好“清洁工程”。整治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实行卫生保洁全覆盖。狠抓小广告的治理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彻底清除城市“牛皮癣”。不断完善“门前三包”制度。并形成常态管理机制;二是进一步突出“专项整治”。以集贸乡场专项整治为重点,彻底解决乡场外溢、商贩占道经营、食品卫生环境不达标等突出问题。

(四)着力改善民生,不断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工作要充分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好事、实事,让广大乡民共享创建成果。一是扎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着力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社保、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让“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温暖群众。二是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落实各项政务服务制度,抓好政风行风整治,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三是大力推进平安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四是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进一步办好全民健身活动周、社区文化节、青少年读书节,组织好传统节日、重大节日的文化活动,丰富乡民文化生活。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的领导,乡党委、政府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七、保证措施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内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事业各个方面。全乡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健全机制,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要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创城”的责任感,把“创城”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实践。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创城”的紧迫感,把“创城”工作作为新阶段推动彝族乡平稳发展的重要举措。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在乡党委、乡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实行乡级领导包保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督办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创建中出现的问题。全乡上下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敢为人先、勇争一流的进取精神,攻坚克难、知难而进,努力把我乡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有针对性地补缺补差,把“创城”工作与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乡容环境整治结合起来,着力优化美化城市环境。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在创建中教育人、培育人、塑造人,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把“创城”工作与培育城市文化、塑造城市精神结合起来。要真正把创建任务要求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环节,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把“创城”工作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起来,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党委、各部门要把“创城”工作纳入我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服从统一指挥,确保政令畅通。“一把手”要负起责任,亲自把关,务求实效。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乡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全乡“一盘棋”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纪律观念,围绕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任务部署,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具体措施和有关责任人,形成上下一心、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创城”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和要求,宣传创建过程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对不文明的行为和现象予以曝光。要加强督查,严格奖惩。要加大投入,保障经费。要把创建活动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加大对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环保、城市管理等社会事业以及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等工作的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吸引民间资本的投资与融资机制,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确保重点项目经费落实。

2021创建文明城市方案【第四篇】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部署,按照《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见》(邹发〔2015〕5号)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针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创城惠民的执政和发展理念,激发全社会创建热情,拓展创建覆盖领域,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和精细化水平,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幸福指数,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2015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启动之年,工作涉及面广,头绪非常多,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牵头单位:宣传部

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好集中学习。努力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贯穿于文明创建工作的整个过程。同时,做好中国梦主题思想、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志愿服务精神、文明餐桌行动等实践活动宣传工作,依托电视、报纸、网络、户外广告、微平台等各类媒介手段,使之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通过建立示范街、示范基地、示范社区,吸引其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投入小、效果好的宣传工作模式。拓展宣传范围,在城市出入口、主要街道、广场、汽车站等醒目位置增设"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运用LED显示屏、宣传牌等多种形式进行标语宣传,广泛开展致家长的一封信、文明交通行动等主题活动,带动学生家长提升文明素质。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刊播创城工作亮点,提高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支持率,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

(二)提升市民文明素养

牵头单位:宣传部

工作要求:印发《市民文明礼仪手册》,深入开展"人人有修养,处处讲礼仪"主题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充分发挥志愿者主体作用,广泛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实践活动。推进公民道德建设,从文明乘车、文明交通、文明出行等主题活动入手,从细微之处彰显文明之风,开展文明市民典型评树活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健全"扫黄打非"长效机制,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广泛开展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教育引导活动,在车站、旅游景区等设立宣传栏,营造浓厚的文明旅游氛围。以"褒扬诚信 惩戒失信"为主题,全面开展"厚道鲁商"倡树行动,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在餐饮服务行业开展"文明餐桌"宣传活动,大力培育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尚。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实现社会正能量和主流声音的广泛传播,抑制网络不文明言行。进一步提升文明单位创建质量,强化文明单位管理,真正发挥文明单位在创城过程中的推动作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红白理事会等村级组织,扎实做好"三下乡"活动,支持农村文体活动的开展。继续抓好"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效果。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建设局

工作要求:加大投入,大力提升全县文化馆、规划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的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实现免费开放。完善老旧城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确保公共建筑和居民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标。疏通消防通道,按照相关要求增设消防栓等消防器材,保证消防设施覆盖范围。加强城市夜景亮化建设,对部分无灯路段安装路灯,确保提升城市品质。改造老旧小区内的杂乱架空线,统一做好管线入地工作,美化城市形象。推进便民服务亭、道路防护栏等设施建设工作,为群众提供便利安全的出行条件。做好城市道德广场、道德公园建设,进一步扩大绿地面积。建立志愿驿站,强化志愿服务平台建设,为市民提供便利志愿服务。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推动镇街乡村文化广场、文化大院、科普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弱势群体救助机构,重点做好流浪乞讨人群的救助管理,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四)综合整治行动

1、市容环境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城管局

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员制度,邀请热心市民、志愿者加入其中,随时将发现的问题汇总至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广场、公园、旅游景区、车站、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场所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备,功能完好。加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的治理力度,确保环境整洁。全力解决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乱象,从细节入手,确保整治效果。做好道路通行质量提升工作,对主次干道进行升级改造。大力做好建筑工地的噪声、扬尘等污染源的控制工作,确保环境整洁。全面推行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工作,开展露天烧烤集中整治行动。

2、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教育局

工作要求: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做好爱国主义教育和健康心理培养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文明行为进课堂教育活动,培养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意识。组织好清明节、六一、七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主题活动。加大"经典诵读""小手拉大手""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等活动开展力度,强化德育教育工作效果。发挥校外活动场所作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心理健康辅导等相关活动,加大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投入力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关心帮助困难家庭、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开展网吧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无网吧等娱乐场所。规范网络环境和出版市场、演出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经营秩序,落实镇街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基层文化市场协管机制,清理不良网站、有害信息,实现持续化、常态化。整治荧屏声频,严格审核把关,杜绝不良节目的播出播放。

3、社会秩序安全稳定组

牵头单位:公安局

工作要求:加强日常交通执法管理,确保人车各行其道、道路通畅、出行文明。加大对酒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违法违章停车的现象开展集中整治,确保交通文明。对信号灯进行升级改造,对重点路段采取限行措施,招募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人员,确保交通高峰期无拥堵现象。划定黄标车、大货车限行区域,加强道路通行管理。对汽车站、公交站点进行集中治理,安排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引导乘客自觉遵守秩序、主动礼让。加强巡查执法,杜绝非法营运、争抢客源等现象。

4、窗口行业提升行动

牵头单位:县府办

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文明机关创建力度,改进工作作风,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提高办事效率。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制订切实可行的便民措施,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行政窗口单位要营造浓厚文明氛围,开展微笑服务、便民服务,保持积极的精神状态,展示一流的文明窗口形象。公共服务单位要积极提升服务质量,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提高群众的满意度。结合自身特点,扎实开展各类文明服务活动,打造服务品牌。办事制度、流程、标准上墙,确保服务场所整洁美观,畅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做好意见受理和处置工作。各行业积极开展诚信服务、便民服务,建立全方位服务体系,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做好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树立服务品牌意识,结合自身行业特点,打造高水准、高质量服务队伍。以服务促文明,开展文明服务典型评树活动,发挥榜样带动作用。

5、市场秩序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食药局

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市场秩序综合治理,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经营秩序。合理划分经营区域,解决经营区域混乱无序等问题。加强食品流通企业和商场超市的食品安全执法监管,确保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出售的现象。加强集贸市场的治理力度,确保环境整洁,无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和散发小广告现象。对商场、超市、餐饮店等开展全面综合治理,年内全部实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6、"五小"行业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工商局

工作要求:依法开展对"五小"(餐饮店、食品店、药店、美容理发店、经营性娱乐场所)行业的卫生状况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实现持证经营。做好油烟、煤尘、污水等污染物的监督治理工作,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拆除违规搭建、占道经营等违法经营场所,确保整洁美观。督促、指导公共场所"五小"行业规范经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好产品质量监管力度,杜绝不合格产品的流通。整顿和规范餐饮和"五小"行业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商业欺诈行为。落实"五小"行业消防工作责任,确保消防设施功能齐全有效。

7、社区环境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县府办

工作要求: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建网格服务队伍。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发动社区组建群防群治队伍,打造平安和谐社区。全面规范物业服务管理,建立业主委员会,抓好责任落实,探索建立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住宅小区管理机制。做好社区内公益广告建设,积极开展邻里守望互助、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打造社区和谐的居住环境,友善对待外来人员。做好社区环境整治工作,生活垃圾定时清运,组织业主委员会进行日常督查,确保环境整洁。做好社区内路灯、公益广告等基础设施巡查,及时将损坏情况进行上报处理。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行动方案(7月底前)。各牵头单位根据测评体系和本方案,对照测评标准认真查摆,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集中整改阶段(8月1日-11月10日)。各牵头单位组建联合整治队伍,对照测评标准,开展全覆盖、无缝隙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1日开始并长期坚持)。各牵头单位对职责范围内所有站点实行专人包靠,把标准条件作为日常工作要求,建立全天候监控和即时维护机制,努力实现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和标准条件,切实担起工作责任,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形成有力的活动组织保障。要根据年度工作指标分解,制定方案,坚持重点工作与长效建设相促进,结合开展要求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新闻媒体要迅速跟进,做好综合整治行动的报道,确保充足的宣传篇幅和播出时段,形成对整治工作进度的及时有效关注,做好重点工作和亮点工作的典型树立,形成正面舆论强势。

(二)加大投入力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多方位、多部门的共同参与,要让创建工作取得巨大成效,必须形成完善的投入保障机制。财政部门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开展的资金支持。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多方资金筹措渠道,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更广泛的物质和资金支持。

(三)创新工作方法。扎实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将16个镇街和开发区作为一级网格,下属责任区或社区作为二级网格,明确责任领导,建立健全网格管理队伍体系,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文明城市创建的热情。建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反馈渠道,利用热线电话、网站、邮箱等多种方式,收集广大群众对于文明城市创建的意见和建议,吸引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

(四)强化督查配合。各部门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意识,发挥各自优势长处,强化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坚持守土有责,不等不靠,迅速行动;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加强责任考核,对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通报督导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表彰,进一步落实好创城任务。

2021创建文明城市方案【第五篇】

2020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创评周期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我市全面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的关键年,为进一步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促进各项创建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嘉峪关市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嘉创建指挥部发〔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全面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工作导向,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为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要工作

(一)深化理想信念铸魂行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月月谈”“送党课下基层”等经常性形势政策教育和学习交流,利用干部培训、学习论坛、干部网络学习等多种平台,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教育网络。

(二)深化创建文明单位行动。加强对单位的日常管理,努力做好示范带头作用,完善文明单位创建资料和工作台账,不断提高文明单位的创建质量,促进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重点抓好一堂、一队、一牌、一桌、一传播、“五个一”工作,用好道德讲堂,建立常态化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设立与环境相融合的遵德守礼温馨提示牌,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积极利用自身网络传播文明风尚。

(三)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在广大团员青年中积极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引导团员青年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在岗位做一个好员工,在家庭做一个好成员。在全市各级团组织中通过层层推荐、层层评选的方式让身边的善行义举、好人好事不断涌现,让典型推荐工作常态化,形成学习、崇尚、争当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浓厚氛围。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十九大精神,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领导责任体系。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任务表,明确责任部室。

(二)明确任务,确保按时完成。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工作,着力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灵魂工程和根本任务。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具体任务分解表见附件)。

(三)加大宣传,注重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共青团网站、微信、微博和青年之家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增强创建工作的影响力,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增强青少年的认同感和主动性,使创建活动成为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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