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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民主集中制教育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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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民主集中制教育1

同志们:

根据民主集中制专题教育的有关安排,结合我自身经历和个人体会,今天和大家一起探讨交流一下基层党组织如何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

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急剧爆发并持续蔓延,波及之广、危害之大、影响之深远,已经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最严重的全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面对疫情,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习总书记亲自指挥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众志成城、共克时艰、风雨同舟,经过“抗疫”鏖战,全国疫情形势已从高位运行期进入到中、低位运行期,我国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取得了重大战略成果。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是坐镇中央、统领四方的中枢大脑,是力挽狂澜、扶危济世的中流砥柱。在这场政治大考、生死考验当中,相对于西方个别国家疫情管控不力、治理能力羸弱,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体制优势和制度优势体现得淋漓尽致。在这些“优势”当中,我认为民主集中制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最大限度保持了执政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大限度汇聚广大人民的智慧力量。

习总书记深刻指出,坚持民主集中制,是保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法宝”之一。只有坚持用好这一“重要法宝”,才能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永葆党的肌体的生机与活力,确保党的事业兴旺发达。下面,围绕民主集中制这个课题,今天我和大家一起探讨交流,主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剥丝抽茧”——学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程序方法

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1927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明确:“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第一次把民主集中制写入《党章》。之后历次修改《党章》,都对这个原则作了强调和完善。90多年来,我们党不断丰富和发展民主集中制,现在它不仅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而且运用于国家政权建设,推广到整个社会政治生活,成为我们党始终保持统一、团结、活力,我们国家始终保持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那么,如何理解、把握、贯彻民主集中制呢?

(一)确定议题要在“及时正确”上尽心尽职。正确确定议题,是各级党组织议事决策的前提。如果议题不正确,议事决策就会偏离方向、失去意义。确定议题看起来简单,实际上有很多需要注意的环节。一是要弄清职责。有的同志觉得,党的会议就应该由书记来确定议题。是不是这样呢?“党委会的议题由书记、副书记研究确定,确定议题应当事先征求意见。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这就明确地告诉我们,党委会的议题由书记、副书记共同研究,互相通气、商量确定。实际工作中,党委书记负责党委日常工作,对讨论决定什么问题,什么时候开会,要主动考虑和提出意见,与副书记商量,必要时征求其他委员的意见。副书记和其他委员也可以向书记提出议题的建议。无论是书记提出的建议,还是副书记和其他委员提出的建议,都要按照确定议题的职权来确定。二是要掌握时间。各级党组织研究决定问题的内容、时间,通常根据三种情况来定。其一,上级的要求;

其二,例行会议;

其三,本单位建设和遂行任务遇到的重大问题。党委书记要依据这些情况,及时提出召开会议的时间和议题,防止误事漏事。三是要把握原则。确定议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和上级精神,这是个大前提;

必须符合党组织议事决策的职权、职责范畴,搞清楚哪些是党的会议讨论决定的事,哪些是行政会议研究的事,这就是按责议事决策;

必须符合本单位建设的实际,开会目的是为了研究工作、推动建设,议题一定要切合实际,解决问题,这就是有的放矢。四是要讲究方法。确定议题要注意效果,比如:议题要具体,讨论研究问题才能抓住中心和重点,避免大而空,不着边际;

计划要合理,党委研究决定问题,要善于提前思考,统筹安排,不能说开会就开会;

内容要相对集中,讨论研究的问题能合并的合并,该重点突出的要突出,防止零碎散乱。

(二)会前准备要在“全面充分”上精耕细作。充分做好会前各项准备,是保证各级党组织议事决策质量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之所以规定“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防止因准备不充分,出现议不透或议而不决等问题。从实践看,议事决策顺不顺利、成不成功,很大程度取决于会前准备是否全面充分。会前要做哪些准备呢?我感到,主要是做好三个方面的准备:一是基本情况要准备“实”。主要包括相关政策法规、上级有关精神、议题相关内容的来龙去脉、群众的意见建议等。比如,研究中心工作时,不仅要了解上级重要工作会议精神,还有对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研究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问题时,要事先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

研究专业性比较强的问题时,要注意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必要时还应听取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这样才能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胸中有数、议事有底。二是讨论发言要准备“细”。一般应当在一天前把召开会议的时间、议题通知参会人员,参会的委员或列席人员应当认真准备意见。意见通常包括对讨论问题的认识、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需要决策事项的态度等方面。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开会时,也要尽可能让委员有一定的思考和准备时间。有些议题,分管的委员应当重点准备,先行发言,以便其他同志多了解些情况。对其它委员,注意引导他们克服思想顾虑,理清发言要点,防止出现不想说、不敢说、说不到点子上等现象。三是统一认识要准备“早”。毛泽东同志讲过:“在会议之前,对于复杂有分歧意见的重大问题,必须有个人商谈,使委员们有思想准备,以免会议决定流于形式,或不能做出决定”。这种“个人商谈”就是个别酝酿。十六字原则特别强调个别酝酿的重要性。实践证明,会前酝酿越充分、越透彻,会上就越便于达成一致,决策的质量就越高。因此,对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或敏感问题,书记、副书记之间,书记、副书记与委员之间,应当进行个别酝酿,相互交换看法,既听正面意见,也要听反面意见,在不同意见的商讨和比较中统一认识,为民主讨论、会议决定奠定基础。

(三)民主讨论要在“凝聚共识”上集思广益。能不能进行正确深入的民主讨论,直接关系到议事决策的质量。在这个环节上,主要把握好三点:一是要议而有据。讨论发言要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据法规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做到言之有理。特别是讨论决定一些不好把握的问题时,应组织参会人员先学习有关政策规定,领会上级精神,结合实际确定应当把握的具体原则,防止跑偏走调、脱纲离谱。当发言出现错误的观点时,要及时提醒纠正,防止产生误导。二是要议得充分。从实际情况看,要让参会人员充分准备,有话可讲;

要营造民主宽松的氛围,让人敢讲愿讲;

要有充足的时间,让人放开讲。作为书记、副书记来讲,关键是要搞好引导,做到放得开、收得住。放得开,就是要让大家畅所欲言,不能先入为主、抢先定调,更不能随意打断委员的发言,压制不同意见。收得住,就是要会适时、适当地进行引导,当讨论出现冷场时,要鼓励准备比较充分或思维比较敏捷、语言表达能力比较强的同志先发言,给其他人一些启发;

当讨论深不下去的时候,应及时对讨论的方向和要点加以提示。三是要议有质量。讨论发言要增强思想性,善于从思想上政治上、从事物的本质上分析问题、研究问题,防止就事论事简单化;

要增强原则性,敢于讲真话、说实话,防止说虚话、套话、违心的话;

要增强针对性,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防止大而空;

要增强全局性,站在党委领导全局上思考和讨论问题,防止事不关己、少说为佳。

(四)形成决议要在“适时集中”上把握好度。形成决议,是各级党组织议事决策程序中出结果的重要一环,是衡量集体领导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也是各级党组织书记的重要基本功。重点应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集中的火候。所谓火候,起码有三个标志,其一,每个同志的意见都充分表达,态度都很明朗;

其二,对讨论的问题认识比较到位,议透议明;

其三,大家意见一致或者多数人意见一致时。具备这三个条件,就要及时集中,形成决议。这里面很重要的是如何正确处理少数委员的不同意见。一般来讲,对合理的成分要加以吸收;

对虽正确但和形成的决议无关的意见,要加以肯定;

对属于不了解全局情况出现的不同意见,要加以解释;

对明显不正确的意见,要加以引导,使有不同意见的同志得到尊重和理解。对讨论的事项意见分歧较大难以统一时,应暂缓表决,会后进一步调查论证、交换意见。二是集中的要素。书记要根据大家的讨论,梳理归纳出意见,经表决后形成决议。决议通常包括是否赞成的意见,重要议题需要把握的原则、达到的目标、落实的责任和时间节点等。这个方面需要注意的是,要防止以书记个人的意见代替大家的意见,能用大家意见表述的要用大家意见来表述,切实体现大家的意志;

要防止舍本求末,切实抓住带本质性的问题,体现把方向、抓大事;

要防止没有抓手,切实好贯彻、好操作、好检查,体现刚性要求。这个环节十分重要,书记一定要高度负责,防止简单集中、草率集中。三是集中的原则。要严守政策规定,不能闯红灯、打擦边球;

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不能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要按有关规定实施表决,该用什么方式就用什么方式,保证决议不偏向不离谱。

(五)分工落实要在“高度负责”上从严要求。对党委会(支委会)形成的决议,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狠抓落实。一是要在态度上从严。党委定了的事,就要严格按照领导分工负责制去办。书记要对党委(党支部)负责,副书记和委员对书记负责。对分工负责的工作要雷厉风行,立说立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搞变通打折扣,消极应付、对付。个人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声明保留,并有权向上级反映,但在党委(党支部)决议未改变前,必须坚决执行,这是一条重要的组织纪律。二是要在督促上从严。书记、副书记要履行好“检查督促上级决议、指示和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的重要职责,防止执行决议中出现本位主义、各取所需、各自为政、拖拉敷衍等问题,确保决议的贯彻按照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推进。要发挥好骨干作用,按照职责和分工,让他们主动负责地开展工作。一些重要工作、重要环节和重要时节,书记必须亲自抓,不能当甩手掌柜。三是要在落实上从严。落实党委(党支部)决议不能满足于自顾自,而是要积极地宣传群众、团结群众、带领群众,一道去抓落实。党委(党支部)讨论决定的一些问题,除不宜公开的外,都要及时向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群众通报,搞好宣传发动,把全体党员思想统一到决议上来,依靠整体力量把决议贯彻好、落实好。

第二个问题,“拨开云雾”——把握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六对关系

贯彻民主集中制既要讲原则讲规范,也要讲艺术讲方法,就是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贯彻民主集中制中的各种关系做到正确理解、恰当把握和灵活处理,防止和纠正各种偏向。从实际情况看,需要重点把握和处理好以下六对关系:

(一)要处理好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集体领导是各级党组织领导的最高原则,分工负责是党委(党支部)决策的执行机制,两者不可偏废。没有集体领导,就没有统一的意志和领导核心;

而没有分工负责,集体决策的贯彻落实就是一句空话。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这样一些现象,有的把行政身份带进党内,习惯发号施令,把集体研究重大问题的会议,开成书记安排部署工作的行政会议;

有的将分工看成是一种权力划分,把自己分管的工作当成“自留地”、容不得别人涉及,而对不是自己分管的工作往往是不太上心;

有的借口集体负责,议事随大流,遇事互相推脱,或者对自己有利的就态度积极,否则就被动消极等等。解决这些问题,很重要的是要正确理解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一方面,要摆正个人位置,防止越权错位。集体领导,实际上分决策和落实两个阶段:决策阶段在党组织范围内进行,所有成员都是平等一员,都只有一票的权利,共同参与决策,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落实阶段在行政范围内进行,书记分别就行政工作和政治工作抓好决议的贯彻执行,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书记的安排,抓好所分工的工作,并对书记负责。党委(党支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任何人都要自觉服从和遵守集体领导这一最高原则,决不能把自己凌驾于集体领导之上。委员要有参与议事决策的主动意识、责任意识,发挥好集体领导中一员的作用。另一方面,要树立大局观念,防止分工分家。单位建设是个有机整体,各项工作都要协调开展、相互促进。书记既要各司其职,也不能搞各自为政。两名书记都在位时,要按照分工履行职责,密切协作,互相支持,互相补台,抓好落实。如果一名书记不在位时,除了副职履行相应职责外,另一名书记就要做到工作一把抓,主动担当起责任。当然,有些重大问题,书记之间要注意及时沟通。

(二)要处理好书记与委员的关系。个别单位民主氛围不浓,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书记、副书记民主作风不好的问题,也有委员参与集体领导的积极性和素质不高的情况,但主要矛盾是书记、副书记不善于发扬民主,不能正确处理与委员的关系。有的把当“班长”当成了当“家长”,不能以平等的身份对待委员;

有的自觉不自觉把行政职务带进党内,往往以居高临下的心态行事;

有的追求“一锤定音”的拍板权等等,这些都是错误的。正确处理书记与委员的关系,一方面,要认清“班长”的含义。“班长”这个称谓出自毛泽东同志,他要求“书记要善于当‘班长’”,并强调指出,“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这同班长和战士之间的关系是不一样的,这里不过是一个比方。”也就是说,书记和委员的关系并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彼此平等的关系。党委(党支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书记和委员都只有一票的权利,不存在权大权小、权重权轻的问题。同时也要看到,书记作为各级党组织日常工作的负责人,在自身建设和工作中担负着特殊的责任。比如开会前,书记要适时提出议题,与副书记或委员商量并做好有关准备;

会议中,书记要适时引导委员紧紧围绕议题正确充分地开展民主讨论;

大多数人意见达成一致时,书记要适时根据多数人的意见进行集中归纳,提议进行表决;

会议结束后,书记要负责检查核对记录,并对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等等。这些都是书记的重要职责。从这个意义上讲,书记虽然只有一票的权利,但决不仅仅只是一票的责任。另一方面,要搞好“角色”的转换。班子成员一般都有行政职务,具有“一身二任”的显著特点。这就很容易使一些同志出现角色错位,把行政职务带入党内,以行政职务论高低,程度不同地存在谁的行政职务高谁说了算、谁任职时间长、资历老、态度横谁说话的分量就重,直接影响和损害党组织集体领导。班子成员在行政职务上有上下级之分,但在党内都是平等的,行政职务高的同志绝不能把自己看得高人一等,行政职务低的同志也不能有人微言轻的想法,自觉以平等的身份讨论和决定问题

(三)要处理好重大问题与行政事务的关系。关于这个问题不少同志都反映,对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这个原则是明确的,但哪些是重大问题不大好把握,以致有的党委(党支部)出现大事抓不住、小事议不完的现象,有的一年要开三、四十次会议,耗费了很多时间精力。处理好重大问题与行政事务的关系,要做到“三清”。一是要把“界限”划清。邓小平同志曾讲:“可以把问题大体上分两种性质:一种叫日常性质的问题;

一种叫重大问题,或者是政策性质的、重大性质的问题”。所谓重大问题,主要是指那些事关本单位建设方向、发展路子,影响全局、制约全局,事关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等方面的问题。所谓行政事务,则是业务、政治、后勤工作必须完成的一些具体任务,其特点是日常事务性、具体操作性。判断什么是重大问题,具体研究哪些重大问题,是书记的重要职责,要求书记要有比其他委员更强的政治意识、全局意识,这样才能把握住方向,抓住重大问题,正确确定议题。二是要把“范围”弄清。党委会(支委会)的职责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①涉及建设方向的问题,比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决议命令指示、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等;

②涉及敏感方面的问题,如干部提拔、奖励处分、重要经费开支等;

③涉及中心工作和大项任务方面的问题;

④涉及建设全局方面的问题,如单位发展规划、建设形势分析等;

⑤涉及自身建设方面的问题,如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调整健全组织、吸收新党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

⑥涉及上级明确要求讨论的其他重大事项。这六个方面,既是各级党组织履职的范围,又是议事决策应抓住的重大问题。三是要把“区别”分清。主要有“三个不同”:在性质上,党委会(支委会)是党的会议,办公会是行政会议。在职能上,党委会(支委会)负责讨论决定重要问题,办公会则是依据决议,讨论如何具体组织实施问题。在决定问题的方法和原则上,党委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办公会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既要防止事无巨细包揽过多,也要防止以政代党两种倾向。

(四)要处理好个别酝酿与会上讨论的关系。个别酝酿是各级党组织议事决策的必要环节和重要方法,但在具体操作中容易被忽视或变味。有的觉得反正会上要讨论,个别酝酿可有可无;

有的怕麻烦,不愿意搞个别酝酿;

有的酝酿不充分,简单打个招呼了事;

有的为了实现个人的意图,把酝酿变成了开会前“定调”、讨论前“定音”、决策前“定局”;

还有的认为会前已经酝酿了、意见一致了,会上就不用讲了。这些都会影响议事决策的效果。在这个问题上,要防止“三种倾向”:一是防止把个别酝酿搞成个别授意。个别酝酿是一种平等的交流,应商量预案不拿定案、商量原则不定细则。书记与副书记之间、书记与委员之间要以交流式、探讨式、沟通式的方法交换意见,不能硬性压服,不能强求一致。二是防止用个别酝酿代替会议决定。个别酝酿重在沟通思想,是为民主讨论服务的,归根结底是为了更有效地作出正确的决定,而不能以个别酝酿代替民主讨论,更不能代替会议决定。会议决定才是集体领导的法定形式。即使个别酝酿再成熟、意见再一致,也必须经会议充分讨论形成决议,才具合法性和权威性。三是防止借个别酝酿之名搞私下交易。要坚持出以公心,真正从有利于单位建设出发交流意见,不能为了自己的私利或少数人的利益,私下搞小动作、拉“小圈子”、搞暗箱操作。

(五)要处理好严格程序与注重效果的关系。一方面,要增强程序就是法规的意识,严格按程序规定规范各级党组织工作,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另一方面,又要注重增强执行程序的质量。一是思想要正。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政绩观,真正解决好贯彻民主集中制为什么、图什么的基本问题,把有利于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有利于增强单位凝聚力战斗力作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防止和克服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分散主义等不良倾向。二是把关要严。要把发扬较真精神贯穿执行程序的全过程,自觉做到违背原则的事不做,确保每一道程序都成为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关口。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两难”的事,需要把握好度,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不管怎么处理,都要以不违反政策规定、不损害单位建设、不伤害单位风气为原则和前提。三是效果要实。衡量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好差,不能简单地看制度有没有落实,程序有没有走到,更重要的是看在落实制度和程序中有没有真正统一思想、真正解决问题、真正促进建设和推动工作落实,这才是求真务实的态度。

(六)要处理好监督落实与修正偏差的关系。决策落实的过程,实际上是不断实践、不断认识、不断完善的过程。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在我党的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去做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民主——再集中”的辩证过程。这就告诫我们,为了保证决策的科学性,需要自觉地、主动地接受实践的检验、时间的检验和群众的检验,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决策加以修正和完善。要善于从推进过程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中反思决策。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有些决策落实起来比较顺畅,有的遇到的阻力和困难比较大。当决策推进不太顺畅的时候,需要冷静地分析原因,属于宣传思想工作不到位的,要加大宣传力度,统一上下思想;

属于脱离实际的,对矛盾和困难估计不足的,要及时加以调整和完善,不能一味地硬推。要善于从群众的反应中反思决策。一般来讲,群众普遍欢迎的事,就是党委应该办的事;

群众不满意的事,就是党委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当一项决策作出后,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要及时了解群众反应,对不同意见进行全面客观地分析,正确的加以吸纳,认识不到位的加以引导,个别不正确的观点要加以教育,决策本身有问题的要及时矫正。要善于从形势任务发展变化中反思决策。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根据新的环境、新的任务和上级新的要求,适时调整工作安排部署,做出一些新的决定,切忌反应迟钝、墨守成规,真正实现决策的与时俱进。

第三个问题,“秉轴持钧”——掌握民主集中制的核心要害

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程,既要解决好制度层面的规范性问题,又要重视解决好落实制度主体的思想、组织、能力、作风方面的问题。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正副书记,只有认真抓好自身的的思想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才能为贯彻民主集中制奠定坚实基础、进而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质量效果。

攥紧一个关键:提高素质能力。素质能力强不强,直接决定着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质量和水平的高低。作为班子成员,至少应该具备四种基本素质:一是较强的政治素质,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分析问题,这样才能在讨论决策重大问题时头脑清醒、把好方向;

二是较强的理论素质,不断更新思想观念,提高思维层次,这样研究讨论问题才能防止浅、偏、单等现象;

三是较强的政策法规素质,对涉及基层的上级政策规定、规章制度等要熟知,这样议事决策才能遵规守纪;

四是较强的综合素质,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必备的综合知识储备,这样议事决策才能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提高素质能力,基本途径是要加强学习。党委一定要把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突出出来,下功夫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所蕴涵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培养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和理性思维能力。要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必修课”,使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熟悉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要求。

建强一个保证:增强党性原则。习总书记指出“坚持党性原则是共产党人的根本政治品格,是政治工作的根本要求,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保证”。要增强党性原则,一是要强化政治意识。目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十分尖锐复杂,在这种情况下,保证高举旗帜、听党指挥,是各级党组织必须摆在第一位的政治责任。只有理想信念坚定,贯彻民主集中制才能保证方向不偏。二是要强化大局意识。想问题、作决策,一定要从党的事业和单位建设全局出发,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当前,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总体战是第一位的政治任务,也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三是要强化较真意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不断发现和解决矛盾的过程,没有较真精神,是贯彻不好的。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坚决抵制搞庸俗关系、怕得罪人等潜规则,自觉对单位建设负责,对党员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直言,维护民主集中制的严肃性、权威性。

把握一个条件:加强班子团结。习总书记指出“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着力巩固和加强党的团结。团结是一个班子的生命,团结好,大家在一起共事就能心情舒畅,讨论问题就能畅所欲言,落实工作就能尽心尽力;

团结不好,话就很难说到一块,劲就很难使到一起。加强团结,一要坚持把共同的事业作为基础。引导班子成员用创先争优的共同目标统一思想,使大家共拉一套车、共跑一股道。二要坚持把讲原则作为灵魂。团结的目的是为了干事业,不是为了谋取个人好处。因此,不能搞互相利用的团结、你好我好的团结、面和心不和的团结,而是要加强在原则基础上的团结,这样的团结才是党的事业需要的团结,也才是真正的团结。三要坚持把真挚的感情作为纽带。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带着感情真诚相处、真诚相待。班子的团结,大家都有责任,但核心是两个书记之间的团结。书记在一起共事,因个人性格、认知水平、经历阅历等方面的差异,对一些事物有不同的看法,这是正常的。关键要做到人要正,什么事都要出于公心,不能掺杂私心杂念;

心要细,多尊重、多沟通、多支持,好事多想着对方,遇到问题和矛盾多担当;

胸要宽,遇到不愉快的事,要换位思考,谅解包容,对方多说一点、多干一点,只要不是原则的问题,就不要斤斤计较。

扭住一个重点:书记示范带头。正副书记是党委工作的“主心骨”,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中具有主导和示范作用,一定要在各个方面做好表率。主要是发挥好三种力量:一是人格的力量。俗话说,其身正,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正副书记是“领班人”,以身作则尤为重要。要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要求,带头刻苦学习、提高素质,带头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带头发扬民主、维护团结,带头落实党委决议,带头遵章守纪、端正风气,以实际行动带动班子成员,凝聚广大党员。二是智慧的力量。要积极探索总结自身建设特点规律,善于谋划和推动本单位全面建设,善于发现和解决本单位建设中存在的各种矛盾,特别是能及时化解棘手问题,保证本单位和谐稳定,推进本单位建设上质量上层次,真正体现高人一筹。三是情感的力量。要深知情感的力量是无穷的,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十分注意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培养人,增强亲和力。特别要重视密切内部关系,切实把根本态度搞端正,使正副书记成为“贴心人”,真正成为本单位领导和团结的核心。

党的民主集中制教育2

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和领导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最重要的就是搞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无论在过去还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民主集中制始终是衡量一个领导班子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点在于实施集体领导,在涉及单位的重大问题上,特别是政策性强、事关大局和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上必须充分发扬发主,正确实施集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提高领导成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在讨论研究问题时坚持党性原则,保持理性思维,遵守议事纪律.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民主的氛围,充分调动和激发每一个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民主集中制从本职上讲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民主集中制中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集中是民主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内在统一。没有民主就没有正确集中,没有集中就不能形成正确的方针、政策和路线,不能形成全党的统一思想意思,就会违背民主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是防止和反对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的有力武器,是民主集中制的本质关键。实行民主集中制,一方面能最大限度地集中所有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智慧,凝聚全部的力量;同时,又实行多数原则,按照多数人的利益、意志和要求决定问题,可以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另一方面,它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不允许互相扯皮、议而不决,一经决定立即实施,可以避免那咱互相掣肘和力量分散的弊病,具有简捷便利的特点,所以它有较高的办事效率。 加强民主集中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党能否作到决策的科学和正确,这是检验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只有不断健全民主集中制,建立起信息反馈灵敏,及时的决策机制和纠错机制,才能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如果不能充分发挥党内民主,不广泛听取意见,不按规定和程序实行正确的集中,就会因决策而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

坚持民主集中制是正确党内、外各种关系,不断强化党内民主监督的根本保证。我们党内生活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要疏通和拓展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的意见、建议、批评能够及时准确的反映上来。同时还要在充分发扬民主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把党员的建议意见集中起来形成正确的决策,用于指导工作。党内民主监督包括党的纪律监督、会议监督、党代会监督等多种形式的监督。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监督,党员的权利就难以保障。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工作政令畅通,党的组织高效廉洁以及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

民主集中制工作重在落实,必须严格执行。当前影响民主集中制有效落实外部因素有两点:一个是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用发挥得不够,班长对班子成员的批评留有情面,班子成员对班长的批评很少,不是没有角度就是找不到。另外一个是党内监督弱化,即没有很好落实,也没有及时指出。所以我们应该严肃民主生活会纪律,坚持“四个服从”的原则,建立专职监督和党员、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度,党内和单位形成人人受监督的局面。 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不断变化,我需要民主集中制来规范党内生活、处理党内关系,实现党的正确领导。也对我们贯彻民主集中制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要求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更好的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探索与新形式相适应的新方法、新经验,更加充分发扬民主,以培育领导班子的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推动我们党和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

我们深深地知道,只有充分贯彻民主集中制,才能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才能推动我们的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这就要求每个党员,都要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和锻炼,做到眼界宽阔、胸襟坦荡、光明磊落、严己宽人,特别要摆正个人在领导集体和党内生活中的位置,正确认识自己,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这样才会带出好的风气、创造出好的氛围。

党的民主集中制教育3

同志们:

根据民主集中制专题教育活动的安排,今天,由我和大家一起就提高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质量这一主题,和大家交流一下。我们都知道,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集中统一。

就当前各级党组织班子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来看,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议事不民主。主要表现在:有的班子成员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识较差,“随大流”现象比较突出,认为党委、支部会议就是主要领导“拍板定调”,凡事“看脸色、听话音、顺杆爬”,缺乏参与决策的积极性、主动性。有的对工作不研究、不思考,开会只出人不出力,人到心不到,提不出什么建设性意见,对一些实质性问题,不敢大胆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有的不够自觉,开展党内批评时,不愿讲问题,怕问题讲多了影响相互关系,即使讲问题,也是讲自己多,讲别人少,讲工作多,触及思想少,讲一般性问题多、讲敏感问题少。这些问题的长期存在,造成党委、支部集体议事质量不高,影响决策的科学性。二是规矩不落实。主要表现在:有的班子成员缺乏全局观念,有“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不敢坚持原则,跟自己分工有关的问题就发表意见,跟自己关系不大的工作就随声附和,不发表或少发表个人看法,只求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无原则地一团和气,导致党内生活“一潭死水”。有的习惯站在部门或个人的利益上思考和处理问题,把一些庸俗的思想作风带到党委、党支部领导工作中,讲交情不讲原则,讲关系不讲党性,讲利益不讲政策规定,对涉及部门或个人利益时“据理力争”,给党委、党支部决策增加阻力。有的在自己的意见被多数同志否决后,固执己见,会上不说会下乱说,对已作出的决议发表不同意见,妨碍决议落实。三是责任不担当。主要表现在:有的班子成员习惯把责任往上推,办事拖沓敷衍、懒政庸政怠政,交办的事情拖来拖去,最终杳无音讯;有的热衷于将责任下移,接到任务后,转身马上交给相关下级单位或个人,不教方法经验,只顾下压任务,“履责”变“推责”。有的担当意识不强,对一些需要多个单位参与的工作,没有主动跟进协调,出了问题后,就以集体研究决定为借口,互相推诿扯皮,不敢担负责任。有的在执行决议过程中,自作主张,自以为是,违背集体决定,导致决议着不了地。四是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有的班子成员工作主动性不强,对分管工作上级推一下动一下,对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习惯坐等上级意见和政策;有的对基层工作推动迟缓,久不见成效等现象,习惯于指责,思想发动不够,督察问效不力,没有反思自己是否提出工作思路、解决办法、帮助协调。有的有畏难情绪,不愿担当、不敢担当,甚至认为工作容易得罪人,找借口百般推诿,遇事打哈哈,发现苗头不提醒,出现问题不批评。有的对分管工作讲的多、实干少,部署多、落实少,更有甚者遇到困难绕着走,遇难事就想撂挑子,不正视问题。

以上问题,主要是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够到位、不够彻底导致的。结合个人的工作经验和近期工作思考感悟,就提高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质量,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我认为需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担好“三个责任”。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作为班子成员,我们要重点担起“三种责任”:一是担起参政议政的责任。社会上公认的东西,多数人的意见往往是正确的,但是在科学的发展史上,真理往往是少数人发现的。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充分听取每个人的意见建议。各级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自身“一票权”的观念,主动参政议政、主动献计献策、主动协调跟进。要自觉排除年龄、资历、职务等因素形成的思想障碍,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敢于发表意见,解决开口称职务、抬头看眼色、议事探口气等现象,正当行使权力,积极建言献策,认真履行义务。二是担起民主决策的责任。在每个人心里,既有“只要对自己有利就行”的利己心,也有“即便牺牲自己,也要帮助他人”的利他心,在做出某项决定的时候,哪怕夹杂些许私心,都会影响判断的正确性,结果就会导致错误和失策。我们要发挥好“主人翁”作用,把“利他之心”作为议事决策的判断基准,以坚强的政治原则和高度的事业心,自觉参与集体领导。对一些不科学不合理的意见,敢于讲真理、讲原则、讲正气,讨论发言时坦率直言,涉及敏感问题时公道正派,履职尽责,大胆提出自己的见解。要有“身在兵位、胸为帅谋”的意识,善于换位思考,始终站在大局的高度、领导的角度,领会意图,把握精神,谋划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事,积极发表一些有分析、有见地的意见,成为全局工作的谋划者和推动者,使党委、支部决策更加民主科学。三是担起依法决策的责任。当前,部分基层党组织还是存在以正副书记碰头代替支部讨论、行政会议与党内会议混为一谈,甚至以支部会议记录代替党内生活的现象,这是党组织涣散的表现,必须坚决整治。要把严格落实议事规则作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保证,固化法纪观念,强化程序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参与监督,用议事程序的完整性来保证党委、支部决策的严肃性。特别是在一些重大决策及敏感事项上,要始终坚持规定和标准,不能因为外部关系、人情关系、领导“示意”等多重压力而放松标准,决不能离开原则讲感情、违背原则搞变通,要站得直、立得稳,有理有据地提交党委、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

二、处理好“三种关系”。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质量,重点理顺“三种关系”:一是要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党是根据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中体现为“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一个党员不论他能力多大,起多大作用,他都不过是共产党这个大集体中的一分子,应该是站在党内来领导和推动整个党,而不是站在党外或党的头上来领导党。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服从组织、依靠组织,个人就能有更好的发展空间;相反,游离于组织之外、凌驾于组织之上,个人就如无源之水,最终难免走上歧路。回顾我们党的发展历程,正是千千万万共产党人始终如一相信党、依靠党,听党话、跟党走,我们党才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相反,“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的个人主义的种种表现,比如,组织安排的事,于己有利抢着干;组织任命的职务,老觉得亏了自己,动不动就闹情绪;组织做出的决定,执行时做“选择题”,讨价还价。这些,都是没有摆正个人与组织关系。对于每一名党员、干部而言,要摆正位置、端正心态,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二是要处理好变通与执行的关系。在执行党委、支部的决议和决定时,全体同志要做到令行禁止,不曲解、不变通、不迟疑、不讲价、不计较个人利害得失,更不能凭个人的好恶有所取舍。单位和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的组织渠道进行反映,但在党委、支部没有改变决议之前,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延缓、消极抵制决议的贯彻执行,或擅自降低执行标准和要求。要身体力行,不仅自己要模范带头,而且要宣传、组织、领导党员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使之变为全体党员的自觉行动,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因此,组织一旦作出决定后,无论是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创造性执行的责任,没有拒不执行权力。三是要处理好自由与纪律的关系。在党内,党员享有充分的自由,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讨论党内事务,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党内的自由是以遵守党的纪律为前提的。各级班子成员要高悬原则“利剑”,立起规矩“戒尺”,始终把坚持原则作为议事决策的基本准则,敢于做到公道正派、敢于指出问题、敢于自我批评。对于党委、支部的工作,委员与正副书记一样,负有重要责任,不能有任何依赖和不负责任的思想,要与书记、副书记同舟共济、恪职尽责;讨论问题时,要力争拿出独到的见解,不能当“点头”委员;要勇于打破情面,客观公正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不能只看正副书记的“脸色”,怕影响团结,就违心地投赞成票;要对整个班子工作负责,不能把个人恩怨带进党委、支部会议,影响决议的形成。只有挺直腰杆较真、硬起手腕较真、一视同仁较真、持之以恒较真、领导集体较真、依法依纪较真,才能啃下“硬骨头”、赶走“拦路虎”、搬走“绊脚石”,确保队伍的风清气正。

三、抓好“三个环节”。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提高党的领导班子科学决策能力的重要保证。在贯彻民主集中制过程中,大家要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会前深入调研论证。“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一次好的党委、支部会议,就像组织一台精彩的文艺演出,既要有台上的功夫,更要有台下的功夫。毛泽东同志在《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中指出,“开会要事先通知”,“如果没有准备,就不要急着开会”。各级班子成员,在收到上会议题时,要对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思考,多看两眼、想深想细,特别是对一些影响全局、长远发展的方案、规划、措施之类等议题,不了解的要问清问细,自己不肯定的要通过多深入实际,多倾听下面的意见,或者找相关的单位、人员核实。只有这样,在会上讨论问题、发表意见时,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同时,班子成员在议题上会前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或者不明之处,可提前沟通酝酿,这也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之一。二是会中积极参与讨论。这是实行集体领导的重要方式。所谓集体领导,是指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由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是实现正确领导的关键。“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由于人们观察问题的视角不同,个人阅历和知识结构不一,认识事物的能力和水平也不尽相同,在讨论问题、做出决策时,自然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发出“多种声音”。这“多种声音”,正是坚持集体领导、形成科学决策的基础,是真正的实事求是,应该鼓励和提倡。在党内可怕的并不是“多种声音”,而是“鸦雀无声”,或是会上一种声音、会下“多种声音”。我们要不断地用“作为人,何谓正确”来扪心自问,拿出勇气,敢于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让党委、支部掌握真实情况,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依据,把正确的事情贯彻到底。三是会后抓好分工落实。坚持分工负责,就是将党委、支部集体做出的决策,按照班子分工落实到成员,明确任务,明晰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各级班子成员要坚决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按照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切实履行自己所担负的行政职责,认真负责地针对自己分管领域的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绝不允许各行其是,东打一耙,西甩一杆。落实好分工负责主要遵循三项原则:首先是“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委、支部作出决议后,要对决议进行责任分解,将工作目标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并把完成任务的标准、时限、措施、要求讲清楚,进行定人,定位,定责,进一步增强决策落实的专业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其次是“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多方面、多部门的综合性工作,由具体牵头负责的班子成员协调各方力量统筹推动落实,确保事半功倍;再次是按照“职责相近、防止遗漏”的原则,班子成员主动相互补位,在工作上形成互为补充、互相支持的局面,确保工作的周密性和连续性。同时,大家要把握好“督办”和“指导”的关系,杜绝做“甩手掌柜”。领导干部如果缺乏信念,只知迎合下属,不严格要求,看上去很有爱心,结果却是害了下属,小善最终成为大恶。相反,抱有信念,对下属严格指导的领导干部,可能会令人感到不亲切,但是从长远来看却能培养下属,使其成长,这就是大善。施行大善时,看起来不讲情面,这就是“大善似无情”。因此,大家要加强跟踪督办和亲力抓落实,既要敢于严格指出问题,又要善于传授工作方法,提高党委、支部议事决策的执行力。

四、增强“三种能力”。要正确处理好服从组织与创造性开展工作之间的关系,对于组织决定的事项,既要坚决服从,不在组织决定上作选择、搞变通,又要在个人的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开展工作。重点要提升“三种能力”:一是提升理论指导实践能力。习总书记说过,“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这句话永远都不会过时。情况在不断的变化,要使自己的思想适应新的情况,解决能力不足、克服“本领恐慌”的办法,就是学习。再优秀的人,也不能通晓所有知识,但决策往往涉及方方面面,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与工作有关的知识多学一点、学深一点。大家也不要为了学习而学习,要多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看有什么方法可以改进,什么模式可以创新,用所学知识指导我们的工作。二是要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把蓝图变为现实,必须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干好工作。我们要坚持把广大党员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清醒地看到发展中的矛盾和困难,增强加快发展的压力感、紧迫感。要始终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党委、支部工作重心,注重科学统筹,办实事、戒空谈,不提脱离实际的指标,不断增强工作指导的科学性、实效性。要始终紧盯党员需求,对人才培养、信息技术、装备配备等基础性工作,坚持日复一日、不厌其烦地抓,在日积月累中夯实基础。三是要提升推动事业发展的能力。毛泽东同志在《反对本本主义》中指出:“盲目地表面上完全无异议地执行上级的指示,这不是真正在执行上级的指示,这是反对上级指示或者对上级指示怠工的最妙方法。”习总书记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当前,我们各级有的领导干部还是一味强调服从组织决定,思想僵化、墨守成规,对个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畏畏缩缩,不敢放开手脚,推一推动一动、拉一拉转一转,看起来是“听话”,实质是思想懒惰、不求上进、对集体和本人都是不负责任。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藩篱,只要不违反上级规定、法规不禁止的,只要是发展有需要、基层有呼吁、党员有期盼、人民有要求的,只要是别的单位能做,就要大胆向前冲,决不能让过时的思想束缚了我们的行动,这是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路线,是党性强的表现。要把握形势变化,打破条条框框,开动脑筋创意创新创造,探寻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努力做到“见人之所未见,想人之所未想,干人之所未干”。

思想入列,行动才能整齐;思想上看不齐,行动上永远标不齐。民主集中制能不能贯彻执行好,首要的是看各级班子有没有共同的思想基础。各级班子要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同心协力“共唱一台戏”,聚精会神“同谱一首曲”,始终保持一个声音、一致步调,汇聚起“掏心见胆、握指成拳”的强大凝聚力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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