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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具体实施方案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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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第一篇】

校园环境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如今,在我们的校园里,还有散落着同学们随意乱扔的瓜皮果壳、纸屑、饮料瓶等。每当风一吹起,这些垃圾就在我们的校园里群魔乱舞,所有这一切,都与我们的文明校园极不相称。“民兴是我家,清洁靠大家”,为了能让全体师生在一个整洁优雅的环境中学习、生活,回族小学特举行爱护校园环境活动。

一、活动目的

1、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

2、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二、参与对象:

全体师生

三、活动时间:

12月12日16日

四、活动内容

1、召开主题班会,提出此次活动主题爱护环境,从身边做起,发起倡议。

2、举行彻底扫除校园垃圾、清理卫生死角活动。

3、征集爱护校园花草警示语活动。

4、进行个人卫生大检查好的。

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营造一个和谐安详的校园氛围,全面落实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按照市、县的有关精神,切实改善南坞一中管辖范围内的校园周边环境,给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教学环境。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组织

成立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主任:

组员:

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真正把整治工作部署好、组织好、开展好,认真抓好工作的落实。

二、整治重点

1、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校舍、校园安保、消防、用电、食品卫生、供水、特种设备使用维护、危化物品存放管理以及各类公共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彻底消除校园内各类重大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使用危房校舍,畅通教学楼、学生公寓和教工宿舍等重点部位消防通道,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基本设施和管理制度,确保校园内无安全事故发生。

2、对校园周边治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校园周边的违法犯罪团伙、刑释解教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强化对学校周边地区的监控,打击学校周边敲诈、骚扰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广大师生往返学校途中的安全。

3、严厉打击校园周边的流氓团伙等黑恶势力,加强宣传教育,让学生们加强自己保护意识。

4、整治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进一步完善以校园门口半径200米设立道路交通标识、设置标线和减速带,大力整治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疏通道路,杜绝非法及超载营运,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5、进一步宣传法律常识,增大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

三、时间安排

本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1月10日到11月20日为调查摸底、动员部署阶段。

第二阶段:从11月21日到12月7日为集中整治、清理整顿阶段。

第三阶段:从12月8日到12月31日为巩固成果、总结验收阶段。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第一阶段)

领导小组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围绕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结合实际全面排查影响校园稳定和治安安全问题,认真分析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第二阶段)

在自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及时整改。领导小组将积极联合司法、城管等单位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交通秩序联合整治行动,加大对周边各类摊点、网吧的整顿力度,坚持取缔校园200米内的网吧。同时,紧密结合公安等部门开展的各类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3、建章立制阶段:(第三阶段)

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和周边秩序整治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学校综合防范工作水平,不断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学生的自己防范能力,维护校园环境的稳定。学校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对检查合格的部门予以表扬。

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了进一步搞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全体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公共财产安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方案。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加强领导,把安全检查荼做细做好,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二、抓住重点,分步实施

1、按照上级要求,对我校安全工作和周边环境进行认真排查,把问题找准找透,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2、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治理措施,分步进行治理。

3、认真加强门卫管理,落实门卫制度,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封闭式管理,坚坚决决制止任何外来人员随便进入校园。

4、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实行教师全天值班制度,坚决杜绝学生打架斗殴、爬高上低做危险游戏,玩危险玩具等不良行为。

5、搞好学生路队管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6、坚持教师值班领导带班制度,认真搞好夜间护校活动。

7、修善学校西边的四间房子,作为教师的住处,暂停使用前排房子。

8、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尽早拆除重建前排9间D级房屋,彻底清除安全隐患。

9、认真排查学校周边安全状况,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消除学校安全隐患。

10、与村委会、派出所搞好联防联控,及时互通信息,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校安全。

三、保障措施

1、对学校安全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谁出问题追究谁的责任。

2、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不管其他工作如何,只要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坚决一票否决,不准评先,扣发绩效工资历。

3、对安全工作要经常检查,认真总结,并将此做为教师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第四篇】

各党(总)支部:

根据南川市综治办发1号文件《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镇建立由教育、公安、司法、文广、工商、乡建、团委、卫生等部门组成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镇党委副书记杨国勇同志任组长,中心校校长韦明礼、驻乡民警刘汲函、司法综治干部陈红利、文广站站长张学铭、乡建员韦纯启、团委书记杨文军、党政办文书韦小华、工商所干部丁爱民、卫生院院长马达休等同志为成员,负责该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并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办,由陈红利、江太科负责日常办公。

二、整治时间及重点

专项整治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专项整治的重点为:一是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无证经营的饮食及生活用品摊点,违章建筑等;三是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四是对学校内部进行严格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三、工作目标

通过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整治,达到以下目标:全镇中小学和幼儿院及周边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坚决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等容易引发师生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事故发生;有效扭转校园周边饮食摊点管理无序、安全隐患多的被动局面;切实建立起综合治理校园及周边秩序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

四、任务分工

学校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切实维护好学校的治安秩序;督促学校认真做好学校内部整治工作,加大卫生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清理整顿校园内不健康的文化、娱乐场所和违章建筑;集中开展“清理小书包、拒绝口袋书”活动,坚决禁止不良或有害读物在校内的传播;协助公安机关加强校内外人员管理,检查并整改内部存在的`各类隐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的治安秩序整顿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巡逻,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要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校园周边地区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坚决铲除;大力整治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的整治工作,为有关部门的整治工作提供执法保障。司法部门要配合学校等部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解工作。文化部门负责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要依法收缴各种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出版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的书刊、音像物品零售出租摊点。卫生院要加强学校及周边饮食摊点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周边的无证经营摊点。工商部门要加强学校及周边文化和娱乐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及周边的无证经营户(摊点)。乡建要将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础设施列入学校及集镇建设整体规划,依法拆除校园周围的各类违章建筑。共青团要加强对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深化青少年法制学校的创建工作,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学校团队组织要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安全文明学校创建活动。

五、工作要求

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校园内部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在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齐心协力,共同完成本次专项整治活动。

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第五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优先”的教育发展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力度,全面落实校园安全建设标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使学校的安全保卫、校车、校舍、食品、消防等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杜绝重特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预防一般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各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无事故。

二、集中整治重点

校园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期间,各学校、幼儿园在全面抓好校园安全建设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的同时,重点做好安全保卫、校车、校舍、食品、消防等内容的集中整治:

1、大门值守集中整治

重点整治:各学校、幼儿园落实大门值班制度不严,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校园;值班期间值班教师未佩戴值班标志,保安未按要求着保安制服、手持警械坚守岗位,出现擅离职守、脱管失控现象;保安在岗不尽责,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在学生上课期间,学校未实行封闭管理,大门、侧门未上锁且保安未上岗值班;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值班人员数量不足、未提前到岗值班和到岗不尽责等。

2、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重点整治:取缔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的非标准校车;校车超员、超速;校车乱停乱放,校车未停稳前学生随便上下车和攀爬车窗上下车;无随车照管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进出校园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停放、不避让上下学学生人群,与学生争道抢行;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混乱;校园周边存在驾校培训点,规划考试路线导致的交通秩序混乱等。

3、校舍隐患集中整治

重点整治:校园场地、房屋出租或出售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利用校园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学校危楼危房、墙体开裂、门垛不坚固;走廊护栏、天花板、日光灯、吊扇、电视、空调、保温桶、多媒体等设施设备安装不合理、不牢固;未在事故易发地设置警示标识或防护设施,未在校内高层建筑及大型活动场所安装避雷设施;未在每层楼房、每栋平房醒目位置悬挂统一的安全负责人、监管人标牌等。

4、食品卫生集中整治

重点整治:取缔私自设立的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取得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不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未对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进行净化、消毒;学校超市管理不到位,出售“三无”、变质、不洁等食品;未按规定设立卫生室,未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等。

5、消防设施及特种设备集中整治

重点整治:各消防重点部位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器材过期未检验;教学楼、宿舍楼未安装应急照明设备及疏散标识,消防通道不畅通;校内用电线路布置不规范、老化;锅炉等特种设备未按要求检验检修,锅炉工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液化气钢瓶等。

三、方法步骤

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1、组织发动阶段

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安全集中整治要求和各自实际,建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发动,层层部署,全面启动集中整治活动。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报教育局安全科。

2、自查自纠阶段

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结合这次集中整治重点,立即开展校园安全拉网式排查,排查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所有问题和隐患都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一般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整改计划,逐步进行整改;对学校自身难以整改的在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的同时,及时上报教育局及有关部门。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将这次集中整治的台账于5月20日前报教育局安全科。各学校于5月19日前电子版报教管办。

3、督促提升阶段

教育局、各镇(街、区)教管办组织人员对各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得力、隐患排查彻底、整改到位的及时予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隐患排查不彻底甚至被动应付、整改走过场的单位督促整改,并在全市通报;对仍有较大及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进行责任追究。

4、总结工作阶段

对学校安全隐患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巩固集中排查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将集中整治活动总结(纸质版、电子版)报教育局安全科。各学校(纸质版、电子版)报教管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本次集中整治活动的领导,教育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任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本次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结合各自实际,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集中整治活动。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以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由校长、园长负总责,学校其他领导分工把关校门值守、校车、校舍、宿舍、食堂等各个方面,细化校园安全职责,共同分担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不走过场,确保校园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严格问责。集中整治活动期间,教育局将对各学校(幼儿园)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学校安全的检查指导,切实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自活动开始起,教育局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安全隐患严格实行问责前置: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被安丘市教育局、潍坊市教育局及上级有关部门查处下达整改通知书和通报或被投诉举报并查实的,对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所在教管办及学校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存在校园封闭管理不严外来人员随便进出校门、学校校车严重超员超速、校舍存在严重隐患危及师生安全、学校食堂及校内小卖部向学生出售违禁物品及“三无”、变质食品等严重安全隐患的,对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一律实行停职或免职,对所在教管办及学校相关人员一并追究责任。

(四)创新内容,巩固成果。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留存好整治活动的影像资料,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教育局安全科,教育局将择优予以推广。成果显著的,推荐参加市政府安全教育教学成果奖和有关安全教育教学能手评眩集中整治活动后,各单位要坚持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不放松、不懈怠,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巩固整治成果。教育局将进行不间断的巡查,督促各类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学生及校园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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