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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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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1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工作会,得到了市委市府的高度重视,书记、副市长等领导亲临会场并将作重要指示和讲话。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司法厅今年6月召开的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标准,总结交流我市近年来在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建设的工作经验,目的是肯定成绩,正视问题,结合自身实际研究措施,切实做好司法所基础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和经济的繁荣发挥好自身的职能作用。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抓住机遇全面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建设

近年来,我们一直坚持把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使之在维护我市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参谋助手作用和保驾护航的作用。

1、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府的重视支持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重要渠道和前沿阵地。一方面我们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府汇报司法所的各项工作业绩,反映在司法所建设中的实际困难,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府的重视和支持。2000年司法部、省司法厅先后下发了《创建规范化司法所的工作意见》,给各区、县配套了司法所建设资金和各种装备,2004年度下发我市的中央国债资金达78万余元,共规划建设11个司法所,各区县对这次司法所建设工作都十分的重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了精心的组织安排,并会同发改委等有关部门,与乡镇党委政府共同研究制定方案。截止日前,在规划的11个所中10个购买现房的所有9个已投入使用,1个新建所建设已接近尾声近日内即可完工。市委、市府和省厅的领导先后视察了我市的司法所建设情况都给予充分的肯定并作了重要的指示。另一方面我们组织各地开展专项活动宣传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司法所的职能作用,争得了群众对司法所建设的支持和理解。

2、在机构改革中,不断强化基层司法所组织建设

对基层司法行政机构建设我们一直十分重视,在分区、撤乡并镇和精简机构的体制改革中,均在组织、人事上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始终保持了基层司法行政机构不撤、人员不减、队伍不散,并不断发展壮大。2000年我市实现了乡乡建司法所,被省厅授予了三等功。射洪县金华司法所、大英县隆盛司法所等先后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今年船山区的北固乡司法所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

3、良好的组织保障,促进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近年来,我市以司法所为平台,统筹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各项工作,基本形成了大调解、大普治、大安帮、大服务的工作格局,有效的维护了社会和稳定。民间纠纷调解面达100%,调解成功率是%,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部、省、市的高度肯定和评价,去年船山区南津路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释解人员安置率%,重新犯罪被控制在%以内,以村聘请法律顾问为载体的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自“四五”普法以来,累计举办各类法制宣传培训会3872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和中小学生达430万有次。

我市的司法所建设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现实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个别地方的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建设重视不够,对司法所的职能认识不到位,少数经济条件差的乡镇以无经济实力为由,不愿对司法所建设进行投入,司法所在建设过程中争取各项减免政策不到位。

2、编制紧缺,兼职人员较多。我市现在司法所108个但司法助理员只有78人,能真正专职从事司法助理员工作的就更少了,好多司法所都是兼职人员在做这项工作,远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

3、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司法所工作的专业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对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而我市现在的司法助理员队伍文化业务素质普遍不高。在我市现有的司法助理员中大学文化的仅12人,大专文化32人,高中及其以下文化的占34人。特别是近几年来,由于经费紧缺,基层司法助理员的业务培训受到制约,这就从客观上造成队伍文化、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4、基础设施建设差。我市的基层司法所普遍存在无办公用房、办公用房紧张、办公设施简陋、资金短缺的现象,难以满足广大农村对法制建设的需求。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迎接挑战着力推进全市司法所建设上新台阶

1、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共同构成完整的基层政法组织体系,共同担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和谐、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使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对于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加快推进“三个转变”,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认识到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建设,有利于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只有根基牢了,基层活了,才能活跃和带动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才能迎接新的挑战,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才不会被社会发展的历史浪潮淘汰。我们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构建和谐、实现发展新跨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司法所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部、省司法所建设会议精神上来,按照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司法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树立“有为才有位”的观念,一是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充分了解和对基层司法所建设的大力支持。二是我们要把宣传司法所自身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来抓,充分发挥自身这块舆论宣传阵地,要以实绩搞宣传,以作为争地位,没有特权靠特长,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给予开展司法所建设工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最后,我们司法行政本身也要积极主动地去克服现实工作中的困难,勇于正视工作中的不足和不到位,挖掘现有潜力,形成自身从业优势,要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发挥好政法部门作用,在综合治理工作中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在平安创建中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通过大有作为,赢得地位,赢得重视,赢得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真正成为基层党政领导离不开的参谋助手,人民群众少不了的贴心人。若是真正做到了这一点,我们基层司法所建设中的许多难题也就会迎刃而解。

2、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人员编制问题

机构的健全、人员的到位是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条件,必须抓好,我们要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要求全面解决我市司法所的人员编制问题,这需要我们上下共同努力,积极与编制部门协商,逐步解决人员编制的瓶颈制约。各地要在川司法发[2004]104号文件精神的指导下,切实落实人员编制问题,市局在今年上半年对全市司法所编制情况进行了逐个的摸底,并与市编委一起联合下发的(遂司法发[2005]13号)《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文件,明确了司法所建设的布局规划,解决编制的办法和措施。今年下半年我们将公开向社会考录调入一批人员,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各区县要切实做好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的与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协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强基固本,基础设施建设是重点,各地要认真组织力量,会同当地发改(计划)等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根据司法所建设现状,在落实司法所建设三年规划的同时要与乡镇党委政府共同研究,分析论证,按照遂计[2005]41号文件的要求抓好项目的立项、选址、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司法所建设的国债资金不能用于支付土地费及税费,各地要尽量多争取当地划拨土地,为以后的发展留下空间。国债资金管理是高压线,必须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人管理,一定要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对建设标准的掌握,要着眼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需要,立足于县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司法所基础设施现状,立足于自身实际,量力而行,尽力所为,不要盲目的贪大求全。要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工程建设,规范施工程序,加强质量监督,防止并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绝不允许出现“豆腐渣工程”、“半截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对司法所购买现房,必须有权威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证明,售房手续完善,能办理独立产权,适用于办公。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应尽快办理,已办理好“两证”的要妥善保管,不得作它项权利使用。总之,要因地制宜,切合实际,实事求是的开展司法所建设工作。公务员之家:

4、健全管理体系,强化司法所规范化管理

对司法所建设工作我们要始终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建管并举的工作思路,要认真贯彻司法部《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进行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要努力实现在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的规范化。要牢固树立管理意识、健全管理体系、落实管理责任,把管理渗透到司法所建设的各个环节。各司法所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适合本单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业务公开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得以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同时要积极想办法多方筹措资金,不断改善办公设施和装备,逐步实现司法所基础设施规范化。今天我们召开这个现场会就是要大家来看看北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整样搞的,找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取长补短,各县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管理、指导司法所工作的新模式,大力拓展司法行政工作领域,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机关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实效。

5、加强对司法助理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各地要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和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司法助理员中开展基本素质教育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全国司法助理员基本素质教育培训纲要》,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司法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各区县局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分级培训的方式,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加以实施。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司法助理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同时要把好司法助理员的“进口”,疏通“出口”。对新进入司法行政队伍的人员要坚持统一招考、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录用高素质的人才。

同志们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的基层基础工作,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向基层延伸的需要,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的需要。我们一定要从保证和实现司法行政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出发,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以北固乡司法所为样板,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基层司法所的建设,迎接省厅和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和“十佳司法所”的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夯实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基础,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做出更大的贡献。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2

独立的办公用房、统一的标志标牌、合理的功能区域划分、标准化的服务清单……8月14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我市已提前完成《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四年规划(2016—2019年)》目标任务,全市60个基层司法所完成规范化建设,“无房所”和“无人所”的现象全面消除。

2016年以来,我市按照省司法厅决策部署,对全市60个司法所进行规范化建设,一方面夯实基层司法所阵地建设,打造独立的办公用房、统一的标志标牌、配齐业务装备等,另一方面加强司法所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选配精兵强将充实基层一线,全面消除我市“无房所”和“无人所”。通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了司法所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法治建设、参与社会治理、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此外,我市还着力从加强农村法治阵地建设、法治队伍建设、普法宣传教育、乡村文明宣传、惠民政策宣传等5个方面,全面推行60个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助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目前,我市东区、米易县、盐边县成功入围全省29个县(市、区)司法局服务乡村振兴试点地区。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3

近几年来,藤州司法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 “三联三接”大调解格局,确保辖区人口大镇的和谐稳定、长治久安。 2018年至今,藤州司法所受理各类纠纷970件,调处成功951件,成功率达98%以上。

一、创建“三联”调解体系,织密大调解网络

(一)“三级联调”构建层级调解工作体系。依据《广西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成立了镇三大纠纷处纠办,构建了村(社区)、镇政府职能部门、镇“三大办”三级联调体系,实现矛盾排查全面覆盖,矛盾纠纷层级化解。

(二)“警民联调”构建综合治理体系。发挥“警民联调”调解工作室作用,联合派出所调解各类案件中的民事责任事项,实现公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藤州镇潭东村梁姓两兄弟,因邻里道路通行问题发生纠纷,引发冲突打架,经派出所与司法所联合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避免了一起可能引发民转刑纠纷案件。

(三)“律师联调”构建专业调解体系。对疑难复杂、案情重大的纠纷邀请政府、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学会首席法学咨询专家参与研判和调解,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公信力。藤州镇 “中国法学会会员专家法律咨询委员会议事厅”试点从今年成立以来,对镇内5起疑难纠纷出具法律意见,有效化解上访问题。镇内某房地产楼盘,因新旧开发商没有给予已交定金的购房人交待,导致购房人到政府闹访,在驻社区法律顾问组织三方调解后,新开发商同意退给购房人定金,及时止访止闹。

二、强化“三接”调解机制,建立多元防范化解体系

(一)强化“访调对接”作用。镇信访办对各类信访案件纠纷,实行统一受理,各职能部门、司法所组织调解,按信访时限60日内出具调解结果,由信访办作出答复。

(二)强化“行调对接”作用。坚持重大纠纷联席会议制度,由镇调委会组织律师、职能部门、各调解组织召开研判调解会,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有效化解重大纠纷。藤州镇平政村某老板在没确认坟山权属前便占用该坟地建炮竹仓库,事后几十名黄姓村民两次找上门讨说法,表示该祖坟涉及黄姓族人2000多人,扬言要毁坏仓库恢复祖坟。镇政府把该起坟山纠纷列为重大纠纷进行联合调解,组织司法所及有关部门多次召开研判调解会,最终成功调解该起坟山纠纷。

(三)强化“诉调对接”作用。加强与法院合作交流,安装“云间网上调解”APP,克服地域障碍,对适用人民调解的诉讼案件,通过网络平台开展诉前联合调解,明确人民调解作为定分止争的首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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